如果是在以前, 施文筝的提议,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 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 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爱程豪, 是不可能的,事实上, 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他愈发地爱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 照亮了他的人生,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但绝不会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 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 就已经怀孕, 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 有孩子。
到时候, 他和丹尼,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不去考虑自己的人生,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帮不了程豪,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现在,还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立刻暂时离开程豪,建立一份自己的事业,他要赚很多钱,然后他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助力,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也离不开自己,他永远是程豪最好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当然,这一切最要紧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变得强大。
他很清楚,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林禹寻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把它放在了桌上。
然后,他就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林禹寻拿出了两个鸡骨架。
这里的商店,会把鸡腿、鸡翅膀、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分开售卖,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作饲料的了,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也会有鸡骨架卖。
这是非常便宜的。
程豪回来的时候,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肉,程豪需要吃那个,但程豪不在的时候,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
比如鸡骨架剁成小块加土豆煮一煮,再弄点青菜,就是一顿营养丰富还便宜的午餐了。
等做完饭,林禹寻也做好了决定,他坐在餐桌前,开始给施文筝写信。
他表示,等过了圣诞节,他会去施文筝所在的城市找他。
而现在,刚刚进入十二月。
整个十二月,纽约州的平均气温,都是在零度以下的。
家家户户都用上了暖气,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租得起房子的一些住在废弃房子里的人,只能依靠点火取暖。
林禹寻曾经过过那样的生活,那时候,他的手脚总是冻得没有知觉后来,他就找来一口锅,点火的时候一直烧热水,时不时地喝一点热水他总算撑过来了。
记
今年的冬天,是他出生以后,过过的最舒服的一个冬天,他住在有暖气的房子里,可以安静地看书,还有鸡肉炖土豆可以吃。
林禹寻和丹尼吃鸡肉炖土豆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
雪下得很大,没一会儿,就给整个社区盖上了一层白色的被子。
林禹寻曾经看到过赞美白雪的诗歌,但他知道,这一层白雪下面,是血淋淋的。
每年冬天,都会有人被冻死。
他们有付不起房租的穷人,有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有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还有喝多了或者吃了毒品,太嗨倒在路边的人。
程豪说的对,如果可以,他们要想尽办法离开这里。
这天晚上,程豪是深一脚浅一脚回到家里的。
老乔治和阿拉贝拉觉得既然下大雪了,那他可以住下,可他还是选择了回家。
其实在雪地上跑,也很锻炼身体。
外面的雪还在下着,程豪抖落了自己身上的雪花才进屋子,然后林禹寻就立刻过来了,把他的外套拿去了暖气出风口。
这个时候,丹尼还给他端上来了一碗热腾腾的牛奶。
林禹寻从小生活在这里,他做汤什么的,也跟这边的人一样,有时候会把面包屑牛奶什么的放进去,程豪对此不习惯,后来干脆就让林禹寻直接给他准备热牛奶了。
“外面真冷”程豪对林禹寻道“你们这些日子尽量不要出去,家里缺什么东西,我去买。”
“买个菜没什么,我也不能一直不出门。”林禹寻道,他试过让程豪买菜,结果程豪全挑好的买他是愿意给程豪吃各种好东西的,但他觉得自己没必要吃那么好。
他们家里,还是需要尽量节省开支。
“好吧。”程豪想了想,点了点头,林禹寻整天待在家里不运动也不好。
林禹寻已经把晚餐准备的差不多了,这时候就端上了桌。
今天的晚餐,还是土豆炖鸡肉,但用的就不是鸡骨架了,而是整只的鸡。
这只鸡的两块鸡胸,全在程豪的碗里,一个鸡腿也在程豪的碗里,剩下的一个鸡腿给了丹尼,两个完整的鸡翅膀则在林禹寻的碗里。
最初的时候他们不是这么分的,后来程豪要求这么分,林禹寻也就这么分了。
林禹寻把一段鸡翅中给了丹尼,又给了程豪一个鸡翅根“我吃不了那么多。”
程豪也没推辞,笑着啃光了自己的那一份。
吃过晚饭,三人围在餐桌旁边说话,林禹寻道“程豪,施先生给我写了信,邀请我去他的大学,我想去。”
程豪惊喜地看着林禹寻“真的”
林禹寻点了点头,把施文筝的信拿了出来。
程豪看过之后就道“你一定要去马上就去”
林禹寻道“我打算圣诞节过后再去。”
林禹寻现在有主见了,程豪还挺满意的,现在听到他这么说,点了点头“也好。”对林禹寻来说,圣诞节就相当于过年了,他想要过年再去,也是正常的。
程豪现在,说不出地高兴,他还在琢磨着要怎么让林禹寻上一所好一点的中学呢,没想到林禹寻就找到了关系,可以去上大学了。
林禹寻要去读书,肯定不能有后顾之忧,而这一点,程豪也是想过的“到时候我可以带着丹尼
去老乔治那里住,我们的积蓄你就全带着,读书的时候需要花钱我们应该提前准备一些衣服”
程豪说了很多。
林禹寻在此之前,就考虑过丹尼的问题,他知道,程豪多半不会让他操心丹尼,果然如此。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他恨不得把程豪藏起来,永远不让人记看到才好。
林禹寻的心里闪过这样的念头,很快又惊住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
离开程豪一段时间,绝对是正确的。
这个晚上,程豪一直很兴奋,他不仅没有继续训练,还让丹尼睡了小床,然后和林禹寻说话。
“因为你的肤色,可能会有一些人看不起你,但只要你比他们出色,他们对你的鄙夷,就是对他们自己的鄙夷。”
“医生和律师这样的职业,永远都会赚钱,不过将来,应该是电脑的天下。”
“如果遇到了不高兴的事情,一定要打电话回来告诉我。”
“你要记住,不管你在哪里,你背后都有我和丹尼。”
程豪这天晚上说了很多话。
林禹寻听得很认真,听着听着,突然道“我并不是明天就要离开了。”
确实,林禹寻还要在家里待上很久。
程豪决定等林禹寻要走的时候,把有些话重新说一遍。
他现在真的很怕林禹寻去外面上学的时候,会被人欺负
在这个国家,林禹寻一个黄种人,真的很容易被人排挤。
好吧,他担心地太早了,现在林禹寻甚至不一定能申请到大学。
程豪想着各种事情的时候,林禹寻道“程豪,你给我讲一讲以后会是什么样子的吧。我喜欢听你说那些。”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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