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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跪着,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 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 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 若不想出去跪, 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 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 真摆到台面上, 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 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 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 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 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 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 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 到现在还没——”
“初芷啊。”玲珑叹息, “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吗?也罢, 大概是你心太大了,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既然不乐意跪,那你就别在我身边伺候了。”
初芷一听,这如何可以!她就是靠着在夫人身边才逐渐和侯爷相爱,若是离开夫人,她岂不是十天半个月也见不着侯爷一面?她咬咬牙,一声不响,只在跪到碎片上时闷哼了一声。虽然是数九寒天,但屋子里暖和,婢子们穿的也少,这跪下去可是真疼,不一会儿初芷的膝盖就被血染红了,可她柔弱的身躯颤巍巍的却不肯倒下。
为爱执着,多感人啊。
玲珑还嫌羞辱的不够,她一边吃着糕点一边道:“也就是我心肠软些,若是放在旁人家,你这样的奴婢,不被打杀也得卖出去。手脚不干净,做事又不周到,过往是我太迁就了你,日后你可得好好反省,切莫再让我不高兴。”
“……是。”初芷满头大汗,她实在是不知为何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尤其是在对她的态度上。往日自己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其它婢子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初芷姑娘,她在相府过得跟小姐一般,夫人有的都会分给她,就是嫁到了侯府,她也是被人伺候着的,何曾真的去伺候过夫人。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初芷心头一咯噔。她低着头神色仓皇,如果夫人知道的话,那就可以解释她为何这样对自己了。可按照夫人那般泥抹的性格,便是知道了,也该忍气吞声,再不然就是和侯爷闹,万万没有这样不跟侯爷撕破脸,却暗地里整治自己的做法呀!
初芷太了解侯夫人了,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她出身不好,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卖给了人牙子,成功留在相府后,她就想方设法的让小姐对自己言听计从,可以说,侯夫人就是她手中的傀儡,对她全身心的信任。老爷夫人就是因为自己懂事贴心,才放心把小姐交给自己照料,并且对自己也颇为看重。初芷名为婢女,在相府却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主子了。
等小姐成了侯夫人,她也跟着陪嫁到了侯府,没了老爷夫人,小姐更加依赖她,什么都听她的,这也为初芷跟永安侯私会创造了条件。每每侯夫人入睡,她便轻悄悄的进入他们夫妻的房间,邀请侯爷到自己身边来。侯夫人吸了加过料的安神香,一夜都会睡得沉。
可这一切就在数日前生了变化,先是夫人不让她点那安神香,其后趁着侯爷不在府中,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侯府的下人捧高踩低,她被狠狠罚过之后,再见了她,他们连姑娘都不叫,竟直呼起她的名字来!
玲珑任由初芷胡思乱想,她就喜欢这样玩弄人的情感,看着对方担心受怕又不得答案,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尤其是初芷这样恩将仇报自私自利之人,灵魂的味道是一点都不甜美的。
人类啊,是一种卑微的没什么存在价值的生物。
可是很美味,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优点所在了。
谁叫他们是她唯一的食物呢,否则玲珑怎么会为了口吃的这样委屈自己跟人类虚以委蛇。她对人类的感觉跟对其它生物都是一样的,人类吃其它生物,她吃人类的灵魂,这不就是所谓的食物链?只不过她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而已。
初芷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惩罚,昨日跪了两个时辰已经受了大罪,结果今日又要跪,还跪在尖锐的琉璃片上。她的膝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若是腿废了,她、她还拿什么脸面去见侯爷?
昨日叫侯爷瞧见自己那般屈辱的模样,初芷心中便怨上了玲珑。她对自己婢女的身份一直自卑,在永安侯面前,总是要展现自己知书达理温婉柔弱的一面,侯爷就曾说过她气质出众,比之侯夫人也不差,可昨日那般丑态却叫他看见了,甚至自己为了脱身,还要将身段放的那么低!
周围的婢子们都在,未免人设崩坏,玲珑吃了半盘糕点后收手了。这些东西只能给她带来味道,压根不能果腹。她拍拍手上碎屑,很随性的用帕子拭干净,随口问道:“侯爷早上出门,可说今日当差到什么时候?”
“回夫人,侯爷吩咐过,让夫人不必等他用午膳,他可能赶不回来。”
“哦。”她也懒得跟他一起吃饭,非要讲究什么仪态规矩,一顿饭吃下去弄得她都消化不良了。“那就传午膳吧。”
婢子们连忙应了一声去了,心中都颇为奇怪,这几日夫人的胃口着实太好了些,难道说……是身子有什么变化不成,要不要禀报侯爷,叫大夫来瞧瞧?
说起来夫人跟侯爷也成婚一年了,若是有消息,其实也差不多正是时候。
要是玲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一定笑出声,她哪里是怀孕了,根本就是饿的。只不过有的吃总算是聊胜于无,所以嘴巴一时停不下来。她真怕自己一个克制不住,把所有人都给吃了。说到夫妻敦伦,这事儿倒是也有做,龙性本淫,她又不似人类有什么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永安侯虽然不干人事儿,可着实是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强壮,床笫间也很是有情趣,玲珑要他的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死了。
只不过这样的人的爱并不是多么好吃,仍然不能让她有饱足感。
上一次吃饱是什么时候呢,嗯……玲珑喝了口熬的香醇的鸡汤,大概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荒海一直不见人来,她便陷入沉睡,在那之前,她可是好好吃了一顿呢。
那个人的爱啊……纯洁、饱满、丰富而甜美,抵得上几百个灵魂。
只可惜宝贵的爱可遇不可求,她只好也退而求其次,否则永安侯也不过是她放纵**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昨儿个厨房做烧鹅,这鹅养起来可不容易,要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往嘴里塞食物,一直塞一直塞,又将其关起来不见天日不让走动,这样的鹅肉才鲜嫩美味。
人类吃动物,她吃人类,这有什么不对?
“夫君必然是不记得我的,那个时候,你尚且是高高在上万人追捧的东宫储君,而我一介小小庶女,如何入得了您的眼呢。”玲珑摸了摸废太子的脸,原主记忆中,这张容颜俊秀非常,眼下看起来虽然难看些,可玲珑想,多喂点吃的也就养肥了,养肥了,她才好动口嘛。不然食物太丑,会让进食的她没有心情的。
就当作是对已经吃掉的原主的成全,也让废太子知晓,这个世上曾经有一个人,爱他如天边明月,可望不可及,不敢触碰,亦没有勇气靠近。她漂亮的指头磨娑着废太子瘦骨嶙峋的面庞,轻轻一叹,竟也透出几分忧伤轻愁来:“七年前,太子殿下于皇后娘娘寿贺寿,身着祥云锦衣,远远地走来,所有的女子都不由自主地看过去,惊叹这世间,竟有这般俊秀出尘之人。端的是温和清雅,高不可攀,衬的大殿的翠竹都失了几分颜色。”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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