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看到了防盗章, 说明您订阅未满5o,请等待36小时。世间的人变心, 从来都不讲道理。
初芷似是受了什么重大打击, 悲伤地凝望着永安侯, 似乎都不认得眼前这人是谁了。他们也曾花前月下你侬我侬, 可这爱情来得快,去的也快, 如今她就什么都不剩了。可笑在永安侯心中,变心似是理所当然, 哪里有她置喙的余地。
“你——”
永安侯正要再说些什么, 玲珑的声音已经传来:“侯爷还在磨蹭什么, 还要妾身等多久?”
他听到她声音就觉得欢喜,初芷如何, 已不再重要,快步便朝内室走去,徒留初芷一人跪在地上,室内温暖如春, 她却如坠冰窖,寒冷刺骨。过了片刻, 初霜初雪自里头走出,停在她面前,看着初芷满脸泪花, 却不怜悯, 而是冷淡道:“夫人让你外头伺候着, 没经过允许,不许再近身。”
是的,玲珑要留她下来伺候,只是贴身的大丫头她是别想了,顶多留在走廊里当个粗使。初芷怨吗?恨吗?不乐意吗?统统没有用,因为她的i shen契还攥在玲珑手中,玲珑活着一日,初芷就要给她做一辈子的奴才。神曰众生平等,玲珑可不这么认为,她肆意妄为,她喜欢的就是高贵的好的,她厌恶的就是卑微的坏的,前者可以小心呵护,后者大可尽情tu sha毁灭。
谁让她不高兴了,她一定要千百倍的还回去。
这样的睚眦必报,薄情残酷,不具备人类所认为的任何美好品质——她不在乎是非对错,任何法则道德都束缚不了她,所以啊,不要试图去改变她,感化她,因为她是一条龙。
她和“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永安侯为她着迷,就源自于她身上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这样的女人他之前没有见过,之后也不会再见到。他对玲珑而言不过是取乐的工具,就如同人类喜爱逗弄猫狗,偶尔被抓一把挠两下也无伤大雅,可玲珑是会把猫狗的牙齿与利爪拔下来,她不容许任何人忤逆她。
这样霸道而无情的人,倘若没有饥饿束缚,会毁灭一切。
玲珑拈起永安侯的手掌打量一番,笑出声:“侯爷的手还没弄干净,难道是想带着去当差?也叫其它同僚看看,侯爷染的这指甲可美呢。”
永安侯啼笑皆非,在她如玉般的脸蛋上吻了一下:“只要吾妻开心,为夫便是顶着这样的指甲当差,心里也愿意。”
“好哇。”玲珑挑眉。“那就不要洗掉好了。”她放开永安侯的手,躲进了锦被之中,对着永安侯勾了勾手指头,“天寒地冻的,侯爷还要在外头多久?妾身可要歇着了。”
她无时无刻不在勾引永安侯白日宣淫,可她就是喜欢这样。永安侯哪里禁得起她撩拨,当下褪去外袍衣衫,将她紧拥,动情之时,竟在她耳边说了爱她。
不够啊。
这样的爱,不能让她满足啊。
爱没有高贵与廉价,只有好不好吃。纯洁专一的爱可遇不可求,玲珑在饿了很多次后终于学会慢慢改变,将本来不是很美味的爱,变得容易入口一点。只可惜这就像是自然生长与人工培育的差别,那种美好的、能够让玲珑吃饱的爱,她遇到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在她漫长无际的生命中,爱比死更难。
初芷现在只能在外头伺候,说让她伺候,其实也不做什么活,顶多就是叫个水跑个腿,平日里玲珑在屋里过着奢靡的日子,基本上见不到几次面,倒是永安侯每日回来都能打个照面,只可惜永安侯自打说出莫要再提的话之后,再见初芷,也与初遇她时无异了,就好像她真的就只是个普通的婢子。
夫人一日更胜一日的美貌,与之相比,初芷苍老憔悴的度简直惊人。她每每瞧见被滋润的容色清透的夫人,便觉得自己心坎上像是被戳了无数刀子,又疼,又扎心。
她原以为这样,夫人就肯放过她了,可没有想到,这一切不过只是个开始。
过完年后,春意渐浓,侯府又新买了一批新的下人调|教,初霜初雪年纪都不小了,玲珑问过她们的打算,初雪想嫁人,初霜不想,如果初雪嫁了个人,玲珑身边衬手的丫头便少了,于是才有了买下人的打算。而且在这之前,玲珑一直没说,原主还在的时候,侯府唯初芷是从的下人还不少,趁这个机会她也要大大清洗一波,只留下安分守己的,还有长得好看的。
当然后者完全是她自己的喜好了。
原主怎么就没看出来,初芷不是作为大丫头做事面面俱到,人家是以未来新的女主人的身份在管教下人啊。如今失了势,才有那爱捧高踩低的,这些人玲珑不想留的太多,偶尔有那么几个倒是有些用途,可多了,她的日子就不那么逍遥自在了。
接替初雪的婢子有了新名字,叫初夏,今年才十五岁,机灵勤快又懂得察言观色,用了几日,较之初霜都差不到哪儿去,再加上长了张稚嫩的娃娃脸,玲珑很喜欢掐她肥嘟嘟的腮帮子,每每掐的初夏含着两泡眼泪委屈巴巴不敢说话。有一回还叫永安侯瞧见了,倒是叫他也有了想法,只是他瞧不上初夏,反倒是想掐玲珑。
她娇靥氤氲,桃腮粉嫩,指头轻轻按一下都会留个印子,皮肤又嫩又滑,永安侯曾经咬过玲珑粉腮一口,留下个牙印好几日才消去。这般放肆的后果是背部被她挠成了棋盘子,火辣辣的疼了数日还不许他抹药,在那之后永安侯做什么都要思考一下爱妻是否会生气了。他瞧着掐脸眼馋,也不敢当着玲珑的面这样做,只有在意乱情迷时才敢偷偷掐上两下,用力甚微,怕留痕迹。
关于初雪嫁人的事儿,玲珑也同永安侯说了。初雪嫁的是相府管家的儿子,两人好了许久,初雪却因为要照顾夫人硬生生留到了二十岁,那管家之子也痴痴地等了。玲珑闻到那青年的爱干净又散着香气,只可惜已经有主,初雪又比较讨她喜欢,自己还有个备选食物在,否则玲珑饿急了可不管什么顺眼不顺眼,早抢去了。
她又不是没抢过别人的爱,从未失手。只是这爱抢来,总是要比本来的味道差一些。
永安侯哪里会在乎一个婢子嫁人与否,他唯一关心初雪嫁了人,是要跟相公家住的,爱妻身边伺候的人手还够吗?
玲珑捂嘴娇笑:“侯爷不必担心妾身,啊对了,还有件事儿。”
“嗯?”他把玩她削葱般的小手,实在是很想放入口中啃一啃咬一咬,只是怕她翻脸才作罢。
“初霜跟初芷年纪都大了,妾身想着也给她们寻个好人家,侯爷以为呢?”
永安侯这才想起初芷,那本是自己喜爱过的女人,将她许人……实在是有些不舒服。他的东西哪怕不要丢掉了,也不能转二手不是。可妻子正期待的望着他,眸子水润清澈,诱人极了,永安侯一时为美色所惑,糊里糊涂便点了头。
其实玲珑哪里需要他点头,初芷是她的陪嫁婢子,i shen契也在她手里,别说是给初芷许人,就是直接卖了,永安侯也不能说什么。她之所以问,纯粹是恶趣味罢了。
玲珑微笑着朝边上站着的初芷说:“瞧侯爷多么大度呀,只是你不必担忧,便是嫁了人,你也还在侯府伺候着,我不会叫人欺了你。”
因为我想亲自欺负你呀。
初芷已经悲痛欲绝至麻木崩溃,这段时间她也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只是原以为自己已经认命,却在夫人要将自己许人时,万般怨恨都化作了委屈,扑通一声跪下,重重磕头:“奴婢不想嫁人,求夫人留奴婢在身边伺候,奴婢做牛做马绝不敢有任何怨言!求夫人恩典……”
“好可怜啊。”玲珑轻轻一叹。“也好真诚啊。”
她的语气实在是太让人相信她会心软了,就连永安侯也以为她会动恻隐之心,毕竟颤抖着跪在地上的初芷实在太过可怜,姿态又放的那样低,往日的情分难道一点都不在了?
可他不知道,在玲珑心中,这世间万物,在她面前都应该卑微匍匐,她如何会对个人类动什么恻隐之心,她只嫌玩的不够,欺的不凶。
“可是我不想让你在我身边伺候啊。”玲珑眨了眨眼,轻轻叹息。“只有主子挑下人的份儿,你怎么想左右主子的想法呢,侯爷,你说是不是?”
永安侯一时语塞,幸而玲珑也不是一定要他回答,她就是随口一问,瞧瞧这两人的丑态罢了。“我也是好心问你意见,你不会真的觉得我需要你点头答应吧?话就放这儿了,你还需要我说的多明白?我不喜欢你了,不想要你了,于是要处理掉你。比起被卖,被打死,还是嫁了人离了我眼前,也算是全了你我这一场主仆情分。”
她特意强调是“主仆”情分,就等于彻底否定了曾经的“姐妹”情意。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y ei,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侯夫人摆了摆手表示知道,并未多在意。又过了片刻,永安侯走了进来,他身形高大容貌俊美,是上京人人垂涎的佳婿,只可惜他自幼便同丞相家的小姐定了亲,两人一年前成婚,迄今为止,永安侯不纳一妾,独钟爱妻,夫妻情深,实在叫人艳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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