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 冬天的夜晚有些寒冷。
路上行人不多, 或是裹着厚厚的外套,呵着白雾搓着手走过。这个小镇不如不夜城Z市,霓虹灯永远闪烁, 这里到了晚上, 便只有沿街昏黄朦胧的路灯, 还有静静流淌的乌河。
少年站在桥上,望着河上倒映的影子。他天生不怕冷,只穿了一件风衣,冬夜的风吹过,吹动他的衣摆微微扬起。
不知过了多久,他拿出手机,拨通一个电话。
电话很快接通, 那边传来高岳明的声音:“温少……”
不等高岳明说完话, 温另便淡淡道:“借点钱给我。”
高岳明:“啊?”
温另道:“老子现在住旅店的钱都不够。以后还给你。”
高岳明:“哦, 哦……”顿了顿,突然反应过来, “温少,你真的……真的去了那个什么镇啊?”
他“嗯”了一声。
高岳明挺震惊,“那……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温另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栏杆, 语气淡淡, “不回来了。”
高岳明很艰难地开口道:“你家里真的放你走啊……”却又顿住,不敢再说话。
电话那边很久都没有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却听见温另像是淡淡笑了一声, “他们巴不得我走得远远的。”
高岳明愣住,没反应过来。
挂了电话,温另看着手机屏幕,看了很久,直到屏幕一点点暗了下去,最后倒映出自己的眉目。
半晌,他收起手机,抬起头,望着深沉的夜幕。
离开Z市的前一天晚上,他回了一趟温家。
来到温父的书房,温徒海正在看书,头也不抬,“我好像说过,让你不用再回来了。”
他站在那里,淡淡道:“我打算去一趟S市,假已经请好了,什么时候回来不确定。可能年后,也可能更久。”
书房里一时寂静无声。
过了很久,温徒海缓缓合上书本,抬起头,“这些天你费尽心思去找一个女孩,然后告诉我,你要为了她,连书都不读了吗?”
温另淡淡笑了一声,竟有几分嘲讽,“读书有什么意义,我书读得再好,变得再优秀,变得越来越像哥哥,又怎样?我这一辈子也不可能成为哥哥,更不可能成为你的骄傲。我拿过那么多奖,你看过我一眼吗?你宁愿每天看着哥哥的遗照,欺骗自己和温承还有那个女人一家三口过得其乐融融,也不愿意多看我一眼。为什么?因为你看见我就会想起哥哥,想起我母亲。因为哥哥像母亲,而我像你,因为你也相信外面的人说的话,是我克死了母亲,然后又克死我哥哥,不是吗?”
温徒海脸色变了,紧紧握着拐杖站起身,浑身都在发颤,“你闭嘴!”
少年没有听见似的,依旧淡淡道:“这些年我一直像把自己活成哥哥的样子,以为只要我足够好足够优秀了,哥哥就一定会回来,你也至少会多看我一眼。然而我错了。我那么努力拼命,失去的东西却一样都不会再回来,母亲也好,哥哥也是。与其如此,不如去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是按照别人的轨迹活完后半生。”
温徒海紧紧握着拐杖,微微颤着手,却是冷笑出声:“这就是你去白鹿镇的理由?这就是你不读书,为了一个女孩放弃一切的理由?这就是你任性妄为的理由?”扬起的拐杖已经在半空中,眼看便要狠狠地砸打下来。
少年站在那里,不躲不避,淡淡地看着他。“我从小到大任性过吗?”
温徒海扬起的拐杖僵硬在半空中,上也不是,下也不是,最后狠狠地落在地上,沉闷的一声响,“很好……很好。”顿了顿,“从你离开S市的那一秒起,你不会再有任何一分钱、任何经济来源。我倒是想看看,没了钱,你追什么女孩子。你连自己都养不活!”
温另道:“我可以打工养活自己。”
温徒海冷笑了一声,“堂堂温家大少爷去打工,你是真的疯了,还疯得很彻底。”
温另淡淡道:“我是疯了,但不像你,连自己疯了都不敢承认。”
书房里突然寂静下来,像是世界被按了暂停键。温父看着他,像是突然不认识他了一般,目光里有许多难以言喻的情感。
少年转身离去。
温徒海在他身后道:“为了一个女孩,值得吗?”
他的脚步顿了顿,“也许不值得,但我心甘情愿。”
温徒海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转身拿起电话,拨了个号码。
电话接通,温徒海冷冷地道:“本来以为把那个女孩子赶走了,温另就不会再跟她在一起,没想到他居然还跟着过去了。”顿了顿,“你找个人跟着温另,有什么事情跟我报告。”
……
夜幕深沉,冬夜的星,点点淡淡。
温另微垂下头,看着自己的手,上面有些细小的伤口,是昨晚洗碗筷不小心摔了碗,结果碗碎了,捡碎片的时候割伤的。那时候的溪水虽然冰冷刺骨,可他的心却是滚烫的。
只要想一想她,没有什么是难的。
他慢慢地握紧手。过了很久,将手放回兜里,沿着桥慢慢往回走。
找旅馆的路上,经过一家小餐馆。
餐馆门前放着一个很亮的牌子,上面潦草地写着几个大字。
他的脚步顿了顿,停下来看。
牌子上面写着:“招工,包吃包住。”
他在牌子前站了半晌,转身走了。
然而没过多久,温另走了回来,站在小餐馆门前。
他看着那个牌子,最后,还是转身走了。
·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十二月份。
周妍妍好久没有见到温另了。
好像自从那次见过面以后,整整一个月,他就在小镇消失了一般。她没有见过他,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不由得有些担心。
也许他是不习惯这里穷乡僻壤的生活,回去了。
原本,他就没有留下来的理由。
可是哪怕这样想着,她还是有些微微的难过。
有人经过的时候碰了一下她的桌子,把她桌上的笔袋碰掉了下去。她弯腰去捡的时候,却被另一只手捡了起来。
郭瑶拿着她的笔袋,“对不起啊。”
她说没关系,伸手要把笔袋拿回来的时候,郭瑶却把手一收,没有还给她。
周妍妍抬起头,看着郭瑶。
郭瑶拿着笔袋,冷冷一笑,“最近怎么没有看见你男朋友?”
她眉目微沉,抿了抿唇,“那不是我男朋友,请你不要乱说话。”
“哦?”郭瑶心中一喜,但没有表现出来,压低声音问道:“那他是谁?你哥哥啊?”
她摇了摇头,“我的一个朋友。”
郭瑶的脸色微微变了变,但最后还是没说话,把笔袋扔回到她桌上,转身走了。
阮佳凑过来,“班长又发什么神经?她跟你说什么了?”
周妍妍低下头,轻轻道:“没什么。”
放学的时候,周妍妍、阮佳和另外几个女生一起放学回家。她们都会一起走一段路,然后在岔路口分开各自回家。
几个女生有说有笑,周妍妍跟着她们,望着校门旁边那老旧的围墙。
慢慢的,便落在了后面。
有时候,她甚至怀疑自己那天只是做了一场梦。
在那场梦里,他来小镇找到她,凶巴巴地说喜欢她,然后背着她下山,还蹲下身给她揉脚踝。后来,在梦里,他还说他变成了一个穷小子,她很开心。
她觉得,也许是自己做的这个梦太真了。真到她都不愿意醒来。
情愿相信,他是真的出现过,真的来过。
“妍妍,快点啦!”阮佳在前面招手。
她回过神,小跑了过去。
在校门口不远处的阴影下,少年静静地站在那里,望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知过了多久,等到再也看不见,他才慢慢地转身回去。
回到那个小餐馆,有几个人蹲在门口休息,或抽烟或聊天。他们都是在这里打工的人,年纪大的比温另大十岁,年纪小的比温另还要小两岁。
见他回来了,一个叫徐河的男人便笑道:“哟,又去看你的小女朋友了。”
温另:“滚。她不是我女朋友。”
“不是你女朋友还天天跑去看。”坐在台阶上的另一个男人也笑,“喜欢就追啊,还是个男人么?干嘛又不敢去见她。”
温另没有说话,在台阶前坐下来。
徐河递过来一根烟,“抽一根。”
温另淡淡道:“戒了。”
徐河“啧啧”两声。
他还记得眼前这个少年一个月前来到小餐馆时的模样。就懒懒地站在那里,问招工不招工,老板让他去试一下,结果什么都不会,洗碗不会,切菜不会,老板让他走,然而他赖着不走,非说自己能学会,而且自己现在身无分文。所以老板还是暂且留下了他。
有一次切土豆,他切得不好,主厨心情不好也很烦,喊了一句:“滚滚滚,什么都不会,出来混还像个大少爷一样,这个不会那个不能,滚一边去。”当时他们后厨的几个兄弟都看到了,少年的眼神渐渐冷了下来,变得很骇人。
下一刻,这个少年猛地一脚踹翻了装土豆的篮筐,“砰”的一声,里面的土豆全都咕噜噜地滚了出来,十来斤土豆滚了一地,然后他解下围裙,二话不说扔在桌上,转身就走了。在场所有人都震惊了,连主厨都呆了。
可是谁都没有想到,那天黄昏的时候,少年又回来了。老板气得大骂,让他滚,他也不走,无论老板骂得多难听多侮辱,他都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后来老板也骂累了,让人搬了一篮筐土豆出来,然后老板在他面前一脚踢翻,再让他一个个捡回去。
然而少年沉默了很久,真的蹲下身,把土豆一个一个捡回了篮筐里。
从此以后,徐河他们对这个少年刮目相看。连最小的那两个的学徒,也喊他一声“另哥”。
他们对温另的来历挺好奇,不过他绝口不提,他们也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他每天下午都会去镇一中门口,等一个小姑娘。
等归等,却从来不上去跟人家说话。
也是很奇怪了。
徐河凑过来,笑着问道:“你是不是怕人家嫌你穷,不敢跟人家告白啊?”
温另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老子有的是钱。”只是她不喜欢有钱的他。
徐河“嘁”了一声,一个打工的,能有多少钱。
昨天是发工资的日子,晚上下班以后,几个兄弟都准备出去聚一聚,喝点酒吃个饭,然而他们问温另的时候,他只是换了干净衬衫,披上大衣,“我出去走走。”
几个兄弟面面相觑。
已经十二月了,虽然白鹿镇是南方的小镇,可还是抵不住那股刺骨的寒意。他走在街上,一呼一吸间都是白雾。很冷,很冷,可他的心口却是滚烫的。
他有多想见她,她不知道。
可是他现在不能去见她。
就像她说的那样,哪有喜欢这样轻易说出口的。
其实这一个月以来,他都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喜欢她。很多个夜晚,他在餐馆宿舍那些人如雷的鼾声中彻夜无眠,那时候他都在想,也许自己并没有那么喜欢她,而她只是他十八年生命里不经意做的一场梦,梦醒了,也就过去了。
可惜,他是真的那么喜欢她。
喜欢到变得疯狂,喜欢到心甘情愿变得这样落魄不堪,喜欢到愿意忍受一切屈辱和轻蔑,喜欢到,想要为了她,变成一个更好的少年。虽然他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她喜欢的,他有病,他霸道,他蛮不讲理,但是他不会放弃。
他活了十八年,没能拥有过什么,没能守护过什么,却失去了很多很多。哥哥也好,母亲也罢。然而如今,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除了一个她。
所以他会证明给她看,他究竟有多喜欢她。她不喜欢他没关系,他喜欢她就足够了。他想守着她长大,想她每天都是快快乐乐的,想看她多笑一笑。
只要他能留在这个镇上,能陪在她身边,哪怕只是看她一眼,都足够了。
他喜欢的那个女孩,是他黑暗生命中的一道光。也许从她第一次给他擦药,为他在球场上欢呼鼓掌,送给他卡通创可贴,还是她第一次对他哭,第一次对他笑的时候起,他就已经不能再放手了。
他是那只扑火的飞蛾,情愿身死,也要向光而活。
不知不觉间,走到了镇一中的校门口。
天气实在太冷,保安冷得缩门卫室里面取暖,没有注意到他走进去了。
现在这个时间,晚自习应该都已经结束了。学校里到处都是静悄悄的,除了走廊上的灯,其他地方都是漆黑一片。
他在她的教室门前站了很久,看时间也不早了,准备转身走。
然而就在那个时候,听见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
温另回过头,就看见小姑娘站在那廊灯下面,也怔怔地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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