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莱蒂从T台上下来的那一刻,亚历克斯便火速扑过来,激动又兴奋的抱住了她。
“莱蒂!我没想到你能做得这么好!”亚历克斯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你就像黑暗中的女神!不——你是女王!”
莱蒂拍拍他的背示意他冷静点,因为现在所有人都正在看他们。
时装秀还没有结束,一个接一个的模特儿从T台上回到后台,但是已经没有人再注意电视机了,大家都向他们这边投来好奇、深究或惊叹的目光。
他们都以为这个女孩是个花瓶,谁知道人家还比那个专业的走得还好?!难道她也是职业模特儿吗?
同时,他们又感到有些不甘心,凭什么就他们俩能找到专业的女模呢!要是他们的模特也是那位黑发女模的水平,获胜的机率肯定更高点!
光头男和金发女模就站在不远处,脸上还挂着些难以置信,竟难得的没有上来冷嘲热讽,因为他们都深知自己已经没有这资格了。
莱蒂表情平淡,没有露出亚历克斯那样的狂喜神情,其实她对自己刚刚的表现并不太满意。
始终她和这副身体的磨合度不是很高,走起来的时候感觉没那么顺畅,而且,胸前这两坨肉真的不太习惯,有点影响平衡。
她暗自叹了一口气,要是给她几天要好好熟悉这个身体,肯定能走得更好。
“莱蒂!”
莱蒂和亚历克斯同时回头,只见看秀看到一半的伊莎贝拉风风火火的冲进来,像刚才的亚历克斯一样抱住了她,穿着高跟鞋的莱蒂险些就站不住,但犹豫了下之后还是回抱了伊莎贝拉。
“Eres fabulosa!”她看起来比莱蒂还要兴奋,大呼小叫着,“亲爱的,你在T台上看起来在闪闪发光!你穿这条裙子太好看太适合你了……”
难道南美人都这么热情的么?还是只是对家人才会这样?有点招架不住的莱蒂觉得这位妇人的心理年龄可能比她更年轻。
也许是伊莎贝拉的高涨情绪感染到她,她抛下了那点因为自己没做到最好的不快,弯着眼睛看着高兴得像赢了比赛一样的伊莎贝拉和亚历克斯。
……
听说评委们需要些时间来商议,莱蒂想出去透一口气,由于裙摆太大不方便的关系,她换下了鱼尾裙和高跟鞋。
她在附近的咖啡店买了一杯咖啡,一口气就喝光,因为这具身体的毒瘾有些冒出来的苗头,附带头痛和晕眩,还有点恶心感。
她本来就很虚弱,谁会刚死完一次就能立即活蹦乱跳的?加上她已经半天没吃饭了,现在有点低血糖。
她有点烦燥的把杯子扔到垃圾桶里,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该回去了。
“莱蒂西亚!”
莱蒂应声回头,身高起码有六英尺二英吋的金发男生气冲冲的向她走来,莱蒂思考着现在装作看不见走人的成功率有多高,可是在对比了双方的腿长和考虑到对方是个运动员之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是个麻烦,她暗想。
这个金发男严格来说是她的男朋友,只是情况有点复杂。
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和金发男正处于纠缠不清的状态里,原因是原主太贪心了,在跟金发男交往的时候有别的人在追求她,她既不想和金发男分手,又不舍得拒绝其他人,之后被他知道了,两人一直分手又复合。
本来两个人都不是因为爱才在一起,只是各取所需已——莱蒂和他都是学校里最有名的人,和对方交往不但可以保持自己的格调,还可以借助对方的名气使自己在学校里的地位稳固——原主和这个金发男倒是有几分政客的潜质。
对金发男而言,有莱蒂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友无疑是很让他长面子的,所以他无法接受分手。
原主曾经跟他提过会参加时装设计比赛的事,没料到他这么急,竟直接找过来。
金发男一上来就质问:“你为什么不听我的电话?”
莱蒂抬眸,用淡然的语气道:“你跟踪我?”
他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加重:“为什么不听我的电话?”
“因为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可没同意!”
因为金发男的大声量,加上两人的外貌都非常出众,他们开始引起路人的注意。
莱蒂皱了皱眉,道:“换个地方说话吧。”
……
两人移动展览厅旁边的小空地里,莱蒂只想快快把他打发走,可金发男看起来非常激动:“是不是因为史考特?你跟他一起了?”
莱蒂想了几秒钟才想起他口中的“史考特”是谁,就是那位在追求她的对象。
“我没有在跟任何人一起。”
“那为什么……”
莱蒂打断他的话,毫不留情就道:“因为我已经厌倦了你。”
莱蒂开始有点不耐烦,这个金发男虽然非常的受女生欢迎,但在她眼里就跟一个无理取闹又爱面子的毛孩似的,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她把话说得狠一些,好让金发男死心,但对方显然不买账,咬着牙道:“我有哪里比不上他了?”
“男孩,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会这么死缠烂打,太难看了。”
倏然响起了第三个人都声音,把两人都吓了一跳,金发男这才注意到角落里有个男人,大概是在他们来之前就一直在这里。
当金发男对上棕发男人的视线时,到嘴边的脏话全都被咽了下去,眼睛透着几分惊恐。
“托尼·斯塔克?”
莱蒂诧异的回头。
一身休闲打扮的棕发男人姿态放松的靠在墙上,戴着半透明的墨镜,手里一支点燃了的雪茄,丝毫不在意墙壁上的灰尘沾到外套上。
平日里嚣张跋扈的金发男在面对这等大人物时,下意识地收敛了脾气,他又不想在莱蒂的面前显得手足无措,便硬着头皮的对上男人的目光:“与你无关。”
“的确。”亿万富翁无所谓的耸耸肩,语气却带着一份压迫感,他在给这个年轻的小伙子施加压力,“我这是在教你做人,年轻人,想给自己留点尊重就滚一边去吧。”
金发男的脸色在来自托尼·斯塔克的压力下变得极其难看,他不甘示弱的瞪了一眼莱蒂,便转身离开。
麻烦走了,莱蒂一眼都没多看那个金发男,她转身看向托尼,眼睛闪烁着好奇,“谢谢了,斯塔克先生。”
眼前这个男人,毫无疑问是她活了这么多年来见过见富有的人,也许亦是最有才华的天才。
前世只能从报纸上看见的人物活生生的站在自己的眼前,莱蒂忽然意识到,一副好皮囊带来的好处和便利远比她想象的要多。
“不客气。”男人牵动了一下嘴角。
莱蒂不着痕迹地收回了视线,不知道该说什么,便用生涩的英语打开话题:“你和报纸上形容的不一样。”
他抽了一口雪茄,问:“你看到他们怎么说我?”
“屠杀者。”莱蒂在脑里搜寻着曾经在报道里见过的词语,“他们叫你做屠杀者。”
军火商却毫无反应,彷佛对这个回答早有预料,用着事不关己的语气道:“不错,我喜欢这个名字,很有气势。”
他的语速有点快,莱蒂勉强听个明白。
她忽然弄不清他是真的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还是出于对自身的极度自信,坚信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正确的。
托尼盯着黑发姑娘看了片刻,忽然摘下墨镜,道:“你刚刚走得不错。”
熟悉他的人才会知道这个动作代表了什么——如果托尼·斯塔克不想跟你说话,他不会让你直视他的眼睛。
托尼对台步当然没研究,他只忠于自己的感觉,他觉得好看就是好看,沒有特別的理由。
莱蒂才发现他比想象中的年轻,因为他身上背负着无数盛名,总是让她觉得对方是个有一定资历的人了,可天才就是天才,无关年龄,墨镜下的这张脸英俊盛气,还有点不令人讨厌的自信。
莱蒂有些意外的扬了扬眉,为来自一位天才的赞赏而感到高兴:“那是我的荣幸。”
刚才她在T台上因为灯光以及角度的关系,托尼只看见她的侧脸,只有在这样的距离下他才完完整整的看清楚了她的脸。
她的五官无疑是很精致的,除了肤色之外,眼睛同样亦使人印象深刻,她的双眼皮很深,深到好像无法完全把眼睛睁开,而且眉头较低,当她没有表情、抿着唇时有那么一点点厌世的感觉,可是上翘的眼尾冲淡了这种睡眼惺忪的慵懒感,不会显得像没睡醒似的,却有种冷艳的、看不起你的味道。
她用这双眼睛看着你时,神态冷淡,彷佛对什么都不在乎,站在你面前却感觉她站在很远的地方。
而当她笑起来,好像整张脸都鲜活了般,眉眼弯弯,烟灰色的眸子里泛起了些涟漪。
哦,迈阿密姑娘的肤色真好看。
还好她现在没穿高跟鞋,两人可以平视,不然他现在得抬头看她。
思绪不知道神游到哪儿去的军火商并没有立即察觉到莱蒂的糟糕脸色,晕昡和恶心感越來越強烈,她的神智开始有点不清晰,不清楚这是毒瘾发作了还是身体太虚弱的关系,她摇了摇头,想要把这种感觉赶出去,殊不知卻让眼前的景像都晃起來了。
晕眩感令她的身体忽然歪歪的向前倒去,托尼眼捷手快的丢掉了手里的雪茄,上前一步扶住了她。
莱蒂穿了一件薄薄的外套,男人手心的温度几乎没什么隔碍就传到她的手臂上,在这瞬间她好像清醒了不少。
他低头就看见黑发姑娘苍白的唇色,忙问:“你还好吗?”
莱蒂摇摇头:“我没事,只是有点贫血。”
“你的脸色很差。”托尼蹙着眉,“需要送你去医院吗?”
“不,不用了。”
懊恼着自己竟在一个陌生人面前失态的莱蒂从男人的怀里起来,对他挥了挥手:“我该走了。”
当托尼还想说些什么时,她就真的转身就走了。
潇洒的走了,没有给他留电话号码然后说“Call me”。
他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托尼·斯塔克:“……”
不是说迈阿密姑娘热情奔放的吗!
热情呢?!奔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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