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我听Betsy说你竟然把店关了,回国了。是不是真的?”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声音高亢且急切的男声。
这让江雪有点嫌弃的把手机往一边挪了一下,片刻,才回答说:“唔,是真的。”要不是为了完成原主的心愿,她早就在国外待不下去了。“…我已经下飞机。”和江雪通电话的男声是江雪在国外开餐厅的老熟客薛江,他是中德混血儿,是某知名合唱团的男高音,受到是中国人父亲的教育和影响,他说的一口流利的中文。也是因此和江雪渐渐熟悉起来成为不错的朋友。
薛江得到江雪肯定的答案,顿时更加激动:“……雪,你怎么可以这样?你回国了。以后我怎么办?”
翻个白眼:“能不说的这么暧昧吗?”话要说清楚,她和这个说是中德混血儿,但实际上长相更偏爱外国人,也就只有一头黑发能证明他是中国人的薛江,可是半点暧昧关系都没有。只是纯粹的食客和厨师的关系。
薛江却什么都顾不得,他现在只觉得天都要塌下来:“雪,你为什么要回去?呆在这里不好吗?”他的胃早就被雪的一手出神入化的厨艺给养刁,如今她倒是走的潇洒,苦的可是被她厨艺养刁的一群人。
这才一上午的时间,因为和雪颇为有交情,他的电话都要被朋友给打爆了。无一例外都是问雪的下落。
“当然不好。”江雪斩钉截铁的说道,“中国才是我的家。”虽然她做过数次的泡菜人和霓虹人,但她心里却从来都没有认可她的身份,对她来说,她从来都是中国人。对这里有强烈的归属感。原主的心愿她已经完成自然要第一时间回国。
薛江说道:“可是你是在这里长大……”
“……那又如何?当初我是被父母带到国外去,又不是自愿。”更何况原主的父母早就已经不在。
薛江:……
“你还有事吗?没事我就挂了。”江雪开口说道。
薛江对江雪的性格也多少有点了解,除了记仇和小心眼之外,她格外的固执。一旦决定的事情,绝对不会回头。就像是当初她和丹尼斯的分手一样,不管丹尼斯如何哀求?诉说他也是受害者,但却还是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有。便只能满心遗憾的挂了电话,心里却已经决定以后没事的话,要多到中国去。
江雪挂了和薛江的电话,走出机场的大厅,坐上了计程车,到自己提前已经预定好的酒店。
这辈子她来的时间不早也不晚,刚好是二十岁的花样的年纪,原主也叫江雪。她的这个雪,是薛的读音。因为原主妈妈姓薛,本来原主爸爸想要给起名叫江薛,只是原主妈妈嫌不好听,便改成了谐音的雪。由名字便知道这是一对相亲相爱的父母。
事实上也是。
甚至连死亡都无法把他们分开。
原主的父母是外出自驾游的时候,遇到车祸,据说本来原主爸爸是有救,是他自己放弃了被营救,选择和原主妈妈一起死亡。
可谓情深。
虽然原主是被父母从小忽略到大,但这并不影响她对父母的孺慕之情。况且原主父母虽然常忽略她,但一应的教育和关爱也没少给。因此,在知道父母出车祸过世后,伤心过度,江雪便过来了。
原主虽然念的是音乐学院,但身为吃货,她的心里却住着一颗做厨师的心。而且目标十分伟大,就是想要在米国开一家餐厅,宣扬大中国的美食,让那些外国人为之倾倒。这个目标很可以。但不巧的是,原主在厨艺上实在没有多少天分。虽然在厨艺上下了好大的苦功夫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多少进步。
反倒是在并不是很上心的音乐上面有所建树。
十六岁便考入了柯蒂斯音乐学院,还没有毕业的时候便被导师推荐,进入米国相当有名气的合奏团,成为竖琴演奏者。经过两年的磨砺,在毕业的第二年便在举行了属于自己的演奏会,火爆到一票难求的程度。本来是前途无量,可惜的是还没有再有进一步的发展,她的父母便出了车祸。
江雪倒也会不少乐器,但都是古典乐,像是中国的古筝,琵琶,箜篌,箫还有笛子。她多少都懂得一些,虽然竖琴和箜篌长得有点相似。但却是完全不同的乐器,况且江雪对音乐也不是很感兴趣。
在完全解读了原主的记忆后。
在音乐家和厨子之间,她果断选择了后者。
虽然原主并没有多少厨艺天赋,但江雪有啊。江雪之所以会愿意完成原主的遗愿,是因为她在这个世界感受了信仰之力。原主在米国算是个小有名气的演奏家,她才一过来便已经感受到了身体里涓涓细细的信仰之力,不过原主并不懂得修炼的方法,因此对她来说并没什么用处,只是让她看上去更有气质。
这也是为什么一般来说相对出名的人都会比普通人要显眼的原因。
原主虽然不会修炼,但江雪会啊。
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星期,江雪都是在处理原主父母的丧礼和遗产的事情。
等到处理完这些,之后的半年江雪都是投入到修炼当中,不过因为她神隐了半年。名气渐渐落下,这信仰之力便也开始流失。
江雪这才考虑起工作的事情。
在一家商业街上,租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门面房,除了一个工读生外,其他都是自己来。
于是乎,某条商业街上多了一家连名字都没有奇葩餐厅。
最一开始的两个星期内基本都没人来,这也不怪人不来。这家餐厅连个名字都没有,餐也不能自己点。就是有什么吃什么?而且价钱也一点都不便宜。这让在店里帮工的工读生都有点怀疑人生,她到底找了一家什么店啊!就这样老板也不着急,每天就那么躺在店里哼着小曲儿,偶尔心血来潮会演奏各种乐器。有她认识的也有她不认识的。
好像忽然某一天,她还没进步,便闻到一股扑鼻的香气,让她垂涎三尺。问老板做了什么?没想到只是最简单的阳春面而已。
但是她吃了一小碗。
面条筋道柔滑,底汤是用纯牛骨熬制,浓白顺口,除了一点盐和芝麻油外,便再也没有其他。但却好吃的让她把自己的舌头都给咬掉。
也就是从这天开始,店里的生意陡然忙碌起来。
虽然店营业的时间并不长,上午只在十点半到十二点,下午从六点到七点半。加起来也才三个小时,其余都是自由时间。
但一天下来,她还是累的都抬不起腰来。
渐渐的他们餐厅在这一带也有了名气,而且因为每天的菜单都不一样,几乎一个月都还不会重复一次。加上最多只需要等三分钟便可以吃上可口的饭菜,最主要的是味道好的没话说,虽然规矩奇怪了一点,不过却很受到这一带上班族的青睐。
生意顿时便火爆起来,每天营业的固定时间,都能看到店里人员爆满,店还没开,外面便已经排起大长队。
不过老板显然一点进取心都没有,还是维持原状。便是电视台的人过来采访,也要排队。弄得工读生都不知道老板到底是怎么想的。随着餐厅越来越火爆,成了米国闻名的‘无名餐厅’,不止是有电视台的人多次过来采访,不少名人明星也闻风而来,甚至加州市长也来过好几次,不过也都没特殊待遇。
他们老板也因为高颜值高厨艺还有怪性格,闻名整个米国。
至于老板拒绝的合伙融资的人和公司,更是不计其数。
虽然这只是一家小小的餐厅,厨师永远只有一个,工读生三名。但在米国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里更是本国人来米国旅游必定要来的一个地方。
伴随着名气越来越大,老板又不按常理出牌。
她关店了。
不是暂时的歇业,而是彻底的关了。
据说要回国。
这个消息一出,多少人哀嚎,轰轰烈烈的闹了一个星期,不过因为都找不到老板人而无能为力。
*
华晨宇从车上下来,大概是坐了长时间高铁的缘故,浑身都觉得有点疲累,不过好在录制明天才开始,今晚他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觉,养精蓄锐。明天争取用最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新的挑战。这是他第一次要和素人进行音乐PK。
虽然只是素人,但民间不乏有高手在。
他一点都不敢掉以轻心。
本来他是打算在酒店吃过晚饭,就早点休息来着。不过偶尔听到助理在一边念叨,说是在米国大火的无名餐厅,居然搬到了这里来。他等一会儿打算过去看看,尝尝这家餐厅的味道是不是传说中好吃的能把舌头咬掉。
“我也要一起去。”听到这里华晨宇立刻举手,表示要加自己一个。
其实对于这个无名餐厅,他也知道。看着网友PO出来的照片,他看着就有点想要流口水,可是餐厅的老板虽然是中国人,但餐厅却开在米国,他的工作忙碌并不能抽出时间。一直都引以为憾,没想到它竟然搬到这里来了,而他又刚好来这里录制节目。
华晨宇觉得这是老天爷给的机会,要是不去的话,真是太浪费了。
助理对此有点反对,毕竟华晨宇的身份不一样。
不过一说到吃的,对是吃货的华晨宇来说,阻挡着死,而且无名餐厅从来都不接受点餐,助理最终拗不过华晨宇。
只能让他打扮好,两人便出发到无名餐厅去。
查了地址,发现无名餐厅刚好开在东方卫视电视台附近,走路也只需要不到十分钟,两个人便没有叫计程车,而是徒步而去。
只是到了地方才发现,餐厅门上已经挂了‘暂不营业’的门牌。
助理和华晨宇都知道无名餐厅奇葩的规矩,但他们可是卡着点过来,低头看了看时间,还不到七点。按道理来说应该还有半个小时。便让华晨宇到一边等着,他自己则是抓了一个满脸遗憾从餐厅里走出来的客人问:“对不起,打扰一下。这不是还没到时间吗?怎么就不营业了?”
客人有些无奈的回答说:“据说老板心情不好。”
助理:-) :……这是什么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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