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后,明华没有去惯常练武的竹林,而是去了一趟花鸟街。花鸟街里十分热闹,几乎每家店都有客人在赏花逗鸟,毕竟在这京城里,别的不说,喜欢斗鸡走狗的纨绔还是很多的。
花鸟街里大多都是租了铺子卖花的,也有租不起铺子的,从别的花铺里买了花儿去街上卖。
明华走进了街边右手边的第一家店铺。那铺子叫荣祥花铺,面积很大,地面上错落有致地摆着很多花木,墙上也定了木架子,摆放着各种鲜花和鸟笼。花香阵阵,鸟鸣悦耳,实在是让人心旷神怡。
铺子里有两三个客人,掌柜地在为他们介绍一盆新开的花:“您看这盆牡丹,一根花枝上开了两朵花,一红一黄,名叫龙凤呈祥。这花儿是我们铺子里的匠人费劲心思培育出来的,十分稀罕,整个大启朝也就这么一盆,您买回去,不拘是自己把玩还是送人,都是十分体面的。”
其中一名客人似乎十分满意,摸了摸胡须后问道:“不错,这要多少银子?”
掌柜的便道:“这一盆只要五百五十两,您是我们的老主顾了,我就做主,把那五十两的零头给抹了……”
明华砸了咂舌,这京里的贵人,为了追求稀奇,竟然这般花费。
“这位客人,您要看什么?”小二见明华自己在铺子里逛,便热情地迎了上来。
明华今日从晴雯的衣裳中,挑了一套料子好,大约有七成新的衣裳换上,头上则用一个红色镶嵌了金丝,两头坠着珍珠的丝带编在头发里,梳成一个大辫子。
她这套装扮,虽然不是十分名贵,在京城也是十分难得。加之她唇红齿白,容貌殊丽,气质平和高雅,看着就不是小门小户里出来的。故而,先敬罗衣再敬人的小二在她面前,也是笑容满面,热情体贴的。
明华也没拒绝,让他在带着介绍了店铺里的花木。等他口齿伶俐地说完以后,她才开口问道:“你们这里有绿牡丹吗?”
小二顿了一下,看向了掌柜。
掌柜刚送走了那位买了龙凤呈祥的贵客,他听到明华的声音,立即上前接待。只是他的脸上带着笑,眼神却是十分怀疑:“客人是要买绿牡丹吗?”
明华知道他这是在怀疑她的身份了,她不着急,也不犯怵,只是点了点头,轻声细语说道:“正是,再过半个月就是宫里贵人的生辰,我替我们家主人出来寻寻好礼。”
这一身的涵养,真是让人不敢小看。
什么样的贵人能让一个女子单独出来寻贵重礼物?
掌柜的脑洞瞬间大开——离花鸟街不远处有一块幽静的院落,那里住着好些个被贵人养在外面的女人。那些外室手里不缺钱,但见不得人。为了固宠,她们想买些奇珍讨好男主人也是正常。
眼前这姑娘通身气派,眼睛看着温柔含情,但暗藏冷冽,瞧着就不是普通人。只是她的衣着打扮,却又不像是那些主子,那她只能是主子倚重,替她们办事的丫头或者管事了。
且她的主子,很可能地位极高。
对于这样的人,不可以不敬。掌柜被自己的猜测吓出了一声冷汗,他伸了伸一只手,翻了一下:“您给这个数,我去给您寻摸,保证把这事儿办的漂漂亮亮的。”
明华不知道掌柜的将她当成了某位外室的管事,但这不妨碍她借坡下驴,顺着他的话打探情况。
一只手是五百两,翻一个面就是一千两,这有钱人家的钱,可真好赚。
转了一圈后,明华也没说要买,只说还要去别处看一下。即便是说着这样推拒的话,她仍然气度沉稳,从容淡定到理所当然的地步,百分千分的稳当。
掌柜的不得不又高看了她几眼,十分有礼地将她送了出去。临走前,他客气道:“您尽管去打听一下,在花鸟街,荣祥花铺出的价格是最低的,能给您寻来的花也是最好的。”
明华点了点头就离开了。这掌柜的这般自信,他的话说不得有五分可信。去其他地方转了一圈后,她确定了一件事,只要是稀奇且寓意好的事情,在这京城里面就不愁卖不出价钱。
这么一来,她对绿牡丹的事情,就更加有把握了。
离开花鸟街的时候,她的心情轻松了很多,走路的样子都轻盈了很多。经过闹市的时候,她特意去药铺抓了些药。药方是乱写的,里面有些药她用得上,有些用不上,这是谨慎行事,为了以防万一。
抓好药后,她走到一处客栈的边上,听到里面传来了一阵吵闹声,紧接着,一个小厮模样的清秀少年被人从客栈里推了出来,他还没站稳,两个人又架着一个身患重病的少年,将那人从台阶上推到了清秀少年身上。
清秀少年一时不妨,被那重病的少年带倒,两个人都摔倒在地上。他悲愤大喊:“你们简直欺人太甚!”
明华整个人都被定在了那里,不可置信地看着地上那病重少年。
少年看着如皑皑山上雪,皮肤白到几乎透明,容貌俊秀至极,气度高华,气质清冷,分明和她的恋人西陵帝君长得一模一样。只是这少年半张脸上都长满了脓疮,身上散发出阵阵恶臭,经过他身边的人,都避之唯恐不及。
这是她的帝君吗?
如果是她的帝君在遭受这一切……明华想了想,如果是帝君,她的心都要碎了。她忙提着裙角跑到两个少年身边,帮着那个清秀小厮扶起另一个少年,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清秀小厮双眼含泪,对周围看热闹的人说控诉道:“我们爷是姑苏来京城赶考的学子。上京路上,他救了一个卖身葬父的小子,你小子说要伺候我们爷进京赶考,哄着我们爷带着他一起来了。到了京城后,我们住进了这家四方客栈,只是没过两天,我们爷就生了病。可大爷救的那小子忘恩负义、泯灭人性,一面哄着我去厨房拿吃的,一面偷了我们爷的盘缠溜走了!我交不出房钱,掌柜的便抢走了我们爷贴身带的玉佩,说是要抵房钱,然后将我们赶了出来。”
他大哭了起来:“那玉佩若是要卖,一千两银子都嫌少,它足够我们主仆吃吃喝喝在他这里住上三五年了,他就是乘人之危,他就是仗势欺人,他就是趁火打劫!我的爷啊,我们可怎么办啊……”
一靠近这个少年,明华就觉得十分亲近。她不得不再一次发出疑问,这少年会是帝君吗?她的帝君在受苦吗?
明华心疼的眼泪都快要下来了,她趁机摸了摸那少年的脉,发现他长这一身的脓包和恶臭,是因为中毒了,并且毒性越来越深。
现在解毒救命最要紧,旁的全部都可以往后面放放。
她心里急的不行,劝诫小厮道:“人命要紧,先送他去大夫那里看病,银子我借给你们。”
小厮僵持在那里不肯:“我们一点点钱都没了,这玉佩必须拿回来!那是我们爷祖传的,拿着玉佩在京城和金陵的店铺可以支银子!如今玉佩还在掌柜的身上,还能拿回来,若是将此事压后,他将玉佩卖了或当了,我们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掌柜的带着两个小二大手大脚地走到门口,立在台阶上,将一个包袱扔到小厮脚下:“这是你们的东西,快把这个又丑又臭的人带走,别耽误我们做生意!”
明华气得要死,狗屁玉佩哪里有命重要!但小厮才是少年身边的人,她这个无亲无故的人不好说话。
无奈之下,她只能再次搭脉,借着搭脉的机会,将灵力传入他的体内,护住他的头部、心脉和丹田,尔后,他藏在袖子里的手中化出了三片薄冰。趁着众人和掌柜的都没注意到她这里,她轻轻一甩手,将那三片薄冰分贝打入了掌柜和两个小二的体内。
因着她的速度太快,周围竟然没有一个人看到她的动作。
这手本事能练出来也幸亏那白公剑法。白公剑法,要诀只有三个字,快、准、狠。别人看着你一秒钟似乎只刺出了一剑,实际上你已经刺出了七八十剑。当年她跟着阿青和白公公练剑时,也是练了好几年,才将他们一人一猿给打败了。
如今她练了小半个月,本事不如以前精湛,但用生死符糊弄糊弄普通人的眼睛,也是够了。
小厮犹自不肯走,抱着中毒少年大哭出声。
明华上前一步,当着众人的面撩起中毒少年的长发,又故意探了探他的鼻息,退到一边,淡定说道:“他这是中毒了,且这种毒会传染。”
“啊!”人群中发出惊呼声,顿时,之前围着小厮和中毒少年的人纷纷往后退了三四步。
倒是那个清秀小厮听到后,惊诧地睁大了眼睛,但是仍然紧紧扶着中毒少年,没有退缩一步,只是哭道:“事到如今,就算我不中毒也没了活路,还不如随着我们大爷一起去了。”
百姓议论纷纷:“好好一个学子,怎么会中毒呢?”
“唉,乞丐之间为了争地盘还要打架呢,学子之间的争斗也不遑多让,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该不会是这家客栈的东西有问题吧?”
“这是家新开的客栈,谁都说不准……”
眼见着客栈的名声也被拉入了水中,那掌柜的忙斥责道:“胡说八道!我们店里这么多客人都没出事,怎么单单他就出事了!什么中毒,他分明就是生病,与我们客栈有何干系!”
明华极恨这种仗势欺人的不公之事,她在心底冷笑了一声,暗自想到:敢欺负和我帝君长得一样的人,我要让你们尝一尝逍遥派生死符的厉害。
这般想着,她淡定环视了一眼,又盯着那掌柜和小二看了许久,扬声说道:“你们客栈里有没有不好的东西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们三个亦被这少年传染,也跟着中了毒。”
掌柜三人脸色大变。他见着街上那莫名其妙出现的少女说了那话后,众人纷纷往后退,不愿再靠近他,整张脸都扭曲了:“哪里来的贱丫头,竟然敢胡说八道诅咒你爷爷!你可知我是谁,我可是当今周国舅家里的管事!我们国舅爷一句话,就能让你全家都下大狱!”
“你有没有中毒,旁人看不清,你自己的身体难道没有感觉吗?”明华仍旧站在那中毒少年的身边,连脚步都没有动一下,她勾起一个笑容,“你的身上,难道没有痛痒交加的感觉?”
她话音刚落,掌柜和小二就觉得心口阵阵麻痒,又是针刺般的疼痛,直如万蚁咬啮,奇痒剧痛,绵绵不绝,简直生不如死。他们顿时惨叫连连,在地上打起了滚。
周围的人顿时对明华的话信了十成。
明华又扬声,故意对清秀小厮说道:“走吧,我们先去医馆,你家大爷的毒,只有我能解,此时送过去,还有生机。若晚了,我也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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