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小说:七零错位人生 作者:寒小期
    第161章

    在郝新明知道的换孩子故事里, 只有毓秀和甄珠的两个人生错位了的主角。可他并不知道,这里头还有甄美的事儿。

    艰难的咽了咽口水,郝新明一时间竟然没办法开口说话。

    倒是甄美, 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什么,忙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李桂芳,又看了看毓秀, 这才小心翼翼的问道:“你们没跟他说孩子抱错的事情?没说吗?”

    毓秀答:“说了呀,不过没刻意提到你。”

    甄美的理解里,毓秀口中所谓的没刻意提到她, 指的应该是说了完整的事情, 但没说被交换的孩子分别叫什么名字。因此, 她颇为不解的看向郝新明,奇道:“你都知道了, 你还那么惊讶?”

    郝新明僵硬着脖子看了看这仨人, 半晌才勉强开了口:“不是说毓秀跟甄珠换了吗?就是甄卓凡的妹妹……”

    “对呀对呀!”甄美抢着开口, “还有就是我和来弟啊!不过,我俩都换回去了,所以也都改了名字。我现在叫苗美丽, 来弟叫甄伶俐。”

    说真的,若不是气氛这般凝重的时候, 初听到这般直白的名字,郝新明肯定会忍不住笑出声儿来的。

    像他们这样的人家,讲究的是低调和底蕴,没得说取这样自我夸耀的名字。尤其甄美长得跟“美丽”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还有就是那个甄珠, 回想一下曾经看到过的毓秀和甄珠的合照,郝新明深以为, 她可以改名叫肥猪。

    再就是甄伶俐,这名儿听着更奇怪了,反正就是不符合时代特性。

    不过,在这种时候,郝新明就是再怎么努力都笑不出来的。

    他再度陷入了沉默之中,脑海里却是闪过了无数的画面,想说什么吧,又不是从何说起。哪怕他原先就已经知晓了毓秀和甄珠被恶意交换的事情,可他并不知道原来她们并非唯二的受害者。

    当然,在郝新明看来,真正的受害者唯独只有毓秀一人,甄珠是完全占了毓秀的便宜,还抢了毓秀的父母,甚至可以说她几乎是全然霸占了原本属于毓秀的一切。

    如今他又听到了另外一对……

    又过了片刻,郝新明再度开口问道:“那为什么你们换回来了?我是说,毓秀不是一直待在苗家吗?她没有回去过甄家,对不对?”

    “这不是我姐不肯换吗?”甄美很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随后凑近毓秀,小声的问道,“你都跟他结婚了,这些事情都没跟他说吗?”

    “我说了呀。”毓秀很是无辜,“反正说过一次就好了,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多说的?又没意思。”

    “算了算了,毓秀不想听这些就算了吧。”郝新明到底还是缓了过来。一方面是已经听过这样的事情了,另一方面这回的受害者又不是他喜欢的人,就没什么好心疼的了。

    况且,苗家是什么德行,他已经明白了,尤其这一切都是苗家儿媳妇干的话,那么吃亏的就是甄家的两个小姑娘了。

    郝新明没问那个甄伶俐如何了,他没那个心情追问,只是拉着毓秀说要出去走走。

    走就走呗。

    甄美等郝新明和毓秀离开了家,就起身干起了家务活儿,还边干活边在那儿嘀嘀咕咕的说甄卓凡的事儿。

    “奶你不知道啊,我小时候太羡慕珠珠了。你看看她哥哥,再看看我哥哥,哎哟,都是一家子兄弟姐妹,这差别也太大了吧?她哥会省下零嘴儿给她吃,我哥是从我嘴里抢吃的。唉,一样都是人,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

    李桂芳看着阳光正好,坐到了阳台上的躺椅上,边晒太阳边打盹儿。听了甄美这话后,想也不想的就开口怼她:“有啥不公平的?你要是没被换过去,在我家里养大,别想吃一口零嘴儿!”

    这话说的……

    甄美不再出声了,她无声的拨弄着嘴皮子,配上她那死鱼眼睛,任谁一看都能看得出来,她在心里骂娘呢。

    经受社会毒打是一回事儿,彻底改变性子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况且,这已经是她来到京市的第四个年头了,在前夫家里挨的那些打,受的那些罪,也已经渐渐的淡忘了。当然,就算忘了那些事儿,她也不会再度跟李桂芳起冲突的。她已经完全明白了这个家的食物链。

    李桂芳是毓秀的软肋,毓秀又是郝新明的软肋,而郝新明有钱。

    这就够了。

    想要过好日子,就必须要讨好这三人。但因为没有小姨子去讨好姐夫的道理,再说甄美虽然给自己改了名,可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她不认为她姐夫瞎了,最多也就是认为她姐夫傻了,被毓秀的美色所惑。

    郝新明那边直接没戏,毓秀有点儿缺心眼,甄美不确定能不能讨好她,好在毓秀也是有优点的,这人不记仇的,反正只要自己乖乖听话,毓秀绝对不会反感她的。

    基本上,能够讨好的人就只剩下李桂芳了……

    等等!!

    甄美整个人都跳起来了,动作幅度之大,连人在阳台上的李桂芳都被惊到了:“咋了咋了?”

    “没事儿,就一只大老鼠从我跟前窜了过去!”甄美赶紧把事情混了过去,脑子里却是前所未有的清明。

    她想到了!

    她终于想到了她还能讨好谁!

    李桂芳太烦人了,关键是为人太精了,贼精贼精的性子,还抠门得很。但凡有别的选择,甄美都不稀得讨好她。

    而现在,有别的选择了!

    那就是极像甄卓凡的毓秀儿子。

    甄美太高兴了,麻利的收拾屋子,又在脑海里盘算了一遍又一遍。

    首先,要对毓秀的儿子好,以前虽然也不错,但以后必须更好一些。其次,是让自己的儿子继续对表弟好,好上天的那种好法,反正捧着肯定是没错的。再然后……

    其实都不用那么麻烦,因为对于甄美来说,这不就有现成的模板在吗?

    李桂芳啊!

    只要学着当初李桂芳是怎么对待毓秀的,她脑子再笨,有样学样还不会吗?

    唯一的问题就是,她回到苗家的时间太晚太晚了,没多久毓秀就来到京市上大学了。再说了,那会儿她只光顾着跟李桂芳斗气了,依稀仿佛记得李桂芳会给毓秀开小灶?给毓秀吃白煮蛋?

    学这个倒是不难,甄美就算原本还是姑娘时,不擅长做饭,但她是嫁过人的,婆家还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正因为如此,她很是锻炼了一下厨艺。跟那些外头饭馆里的大厨师傅肯定是比不了的,但比起当年的李桂芳,那可要强太多太多了。

    尤其,待在京市的这足足三年光景,她还跟原先那位保姆学了不少私房菜呢。

    可光是做饭菜,管什么用呢?

    一直等到了工作日的晚上,毓秀和郝新明都没回家,李桂芳睡得早,俩孩子也都哄睡了。甄美悄悄的从行李袋的深处摸啊摸,终于摸出了一张已经很陈旧的纸条来。

    她小心翼翼的凑到了电话机旁,看着纸条上的号码,拨通了电话。

    电话很快就被接通了。

    “谁呀?这大晚上的。”

    “二姐!二姐,是我,小美啊!”甄美生怕吵醒了李桂芳,压低了声音说着话。

    电话那头的盼娣一头的黑线:“哦,你终于想起我了?还记得这世上有个二姐啊?你可是真能耐啊,不声不响的先结婚又离婚,还抱了个孩子回娘家。转眼间,就又抱着孩子跑了?你现在在哪儿?”

    “我跟三姐在一块儿呢!”

    听筒里安静了片刻时间,随后就响起了高亢而又嘹亮的惊呼声:“什么?!你说什么?!苗美丽你个小兔崽子!你居然敢去京市里找毓秀?你个小王、八羔子!你信不信我打死你!”

    那头不仅传来了激烈的骂声,还有凳子重重倒在地上的声音。估摸着,应该是盼娣因为情绪太激动了,一个起身把凳子撞倒在地。

    甄美吓死了,她当然不怕盼娣过来打死她,她是怕盼娣的大呼小叫把李桂芳吵醒了。

    “别叫!别叫!安静点儿,咱们那小外甥还有奶,都在睡觉呢!都这么晚了,你咋咋呼呼的,想干啥呢?”

    “你还问我想干啥?你怎么不问问你自己想干啥?本来,你爱嫁给谁就嫁给谁,嫁猪嫁狗都是你的事儿!可你凭啥跑到京市去?还去折腾毓秀?苗美丽,你有良心吗?”

    盼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一直以为甄美就算抱着孩子跑了,那也应该是在附近的。

    这种事情挺常见的,他们村里头就有跟婆家闹别扭,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就跑了的人。当然,更多的是连孩子都不带,光一个人就跑了的。

    不过,这种人一般都跑不远的,基本上还是会选择在附近的十里八乡里找个人嫁了。

    盼娣原本以为甄美就是这么个情况,毕竟以她对甄美的了解来看,这货不是个有脑子的。既然能稀里糊涂的嫁一回人,那么也能嫁第二回、第三回。

    结果,这货还真能耐哟,直接蹦跶到了京市里,祸害毓秀去了。

    “啥良心不良心的?二姐你在说啥呢!我这不是在三姐家里当保姆吗?他们俩口子事儿多工作忙,孩子都没人照顾,还有奶啊,所以我就留下来了。帮他们做做饭、打扫下卫生,再陪陪奶逛个街说个话,然后还得去接送孩子。我忙着呢!”

    然而,盼娣完全不信。

    “我要信你,我就是个傻子!苗美丽你可别装了,说吧,你到底想干啥?没钱花了?跑去找毓秀骗钱?我可告诉你,咱们老苗家欠毓秀的太多太多了,你再给我找事儿看看!”

    “没有啊!真的没有啊!”

    甄美就很委屈,她干啥了啊?

    “二姐你老说咱们家欠她的,可咱们家欠她啥了啊?对,何小红是不干好事儿,可她不是已经被抓进去了吗?何小梅也被抓了,这不就结了?再说了,老苗家要是真的对不住她,那她当年还会哭着闹着非要留下?说什么都不肯回老甄家?得了吧,她都能考上京大,还能是个傻的不成?”

    盼娣被气了个够呛,如果甄美此时在她的面前,保不准就真的被她揍了。

    “你说吧,你今个儿给我打电话到底是为了啥?”实在是不想再跟甄美掰扯了,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盼娣听到甄美提了她奶,这才想起李桂芳一直都跟毓秀在一块儿。

    盼娣怀疑的是甄美不安好心,但她不会怀疑李桂芳的,哪怕已有好多年没见面了,小时候事情印象太深刻了,她压根就忘不掉奶奶对毓秀的偏爱。

    就听甄美小心翼翼的说道:“我吧,不是回到老苗家的时候已经很晚很晚了吗?我就想问问你,以前奶是怎么疼毓秀的?我知道奶偏心,每回都把好吃的给毓秀吃,除了这个呢?她还做了什么?”

    “那啥意思?算总账?”

    “没有没有!我就想对三姐还有三姐的儿子好一点儿,可我不知道该咋做,二姐你给我出出主意呗!再说了,奶还在这儿呢,我要是敢对三姐不好,奶能一巴掌把我的天灵盖给打碎了!”

    “你知道就好!”

    虽说盼娣也不知道甄美这话里头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不过她还是多少说了一些。

    说起李桂芳对毓秀的偏爱,讲道理,直到如今盼娣还是不能理解。

    当然,假如是发现孩子被交换以后,对毓秀产生了愧疚,那倒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问题是,李桂芳原先肯定是被蒙在鼓里的,偏偏就是在浑然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桂芳就已经对毓秀掏心掏肺了,真的是十足十的爱护宠溺。

    要不然,就像甄美说的那般,毓秀她又不傻,如果苗家真的没有半点儿值得留恋的,她早就跟来弟那样,直接一去不回头了。

    盼娣一直没想明白这个事儿,毓秀因为李桂芳那全心全意的宠爱,所以坚持不回甄家,这是说得通的。可反过来,李桂芳为什么要全心全意的宠爱毓秀呢?

    毓秀啊,在真相尚未曝光之前,她就是老苗家的三闺女,第三个闺女。

    讲道理,像盼娣这样,小时候吃过了苦头的人,老早就暗暗发誓,哪怕她将来生了闺女,也绝对不会重男轻女的。但问题是,这种事情要求年轻人尚且不能人人都做到,拿这个标准去要求老年人,那纯属扯淡。

    因为在李桂芳的认知里,她当年要不是生下了苗解放,老早就被迫改嫁了。她倒不是因为真的对苗光荣有多么深厚的感情,而是想过安稳日子才坚决不改嫁的。

    是苗解放让她达成了这个心愿,所以她重男轻女其实是非常可以理解的事儿。

    理解,但不赞同。

    可毓秀是家里的第三个闺女啊!

    搁在其他人家,一生一个闺女,再生又是闺女,接着生还是闺女……

    没把闺女直接溺死,就已经是大恩大德了。可偏生,李桂芳还对毓秀宠得不得了……

    你说怪不怪?

    就像盼娣完全不信甄美的鬼话一样,她也不相信李桂芳曾经说的,毓秀是她的救命恩人这个话。

    扯啥呢?还救命恩人,当时毓秀才一点儿大,救啥命呢?

    前不久她那儿还出了一个事儿,有个小孩掉到河里去了,要不然旁边正好有个拾荒老人经过,用捡烟头的钩子把人孩子勾住了,那小孩早就溺死了。

    这算是真真正正的救命恩人了吧?比李桂芳那个靠谱多了吧?那人家爹妈得知以后,也就是买了一些吃的喝的用的,外加塞了一千块钱的红包给那老人。

    你还不能说这对爹妈不上道,这么做已经很不容易了。不然呢?难不成要把人家老头儿接到家里当祖宗伺候?别逗了,这现实吗?

    人家对你有恩,你当然要报恩。

    但报恩也得有个度吧?

    反正盼娣觉得她奶很不正常。

    事实上,从她离开家,南下打工之后,尤其是最近两三年里,见的人和事儿都多了,就愈发的明白,自家是多么的不正常。

    她奶偏执又霸道,恨不得所有人都任她摆布。

    她妈更有病,自私自利,连人性都没了,换小孩子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简直就是个疯子。

    她爸完全没有一个男人的担当,但凡她爸稍微能耐一点儿,这个家也不会变成后来那个样子。

    还有她妹……

    直到现在,盼娣还是没办法接受,那个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头,二姐长二姐短,二姐对我最最好的那个小妹来弟,居然跟她没有一点儿血缘关系。@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说真的,在听说毓秀不是她的亲妹妹时,她都没有这样伤心过,更多的还是震惊,以及嫌弃。

    当然不是嫌弃毓秀,而是嫌弃甄珠。真不敢相信自己的亲妹妹不是聪明漂亮的学霸毓秀,而是干啥啥不成吃啥啥不剩的甄珠。

    但甭管怎么说,盼娣跟甄珠确实是有感情的,再说最终毓秀和甄珠也没交换,对她而言,哪怕知晓了实情,毓秀还是她的妹妹。

    可来弟呢?真就成了别人家的娃儿了。

    又说了一会儿话后,盼娣也累了。

    “反正你对毓秀和她的儿子好点儿吧,别再瞎折腾了,也别又搞出事儿来。好好做事,也好好做人。”盼娣在放下电话之前,忍不住又叮嘱了几句。

    甄美满脑子都是盼娣回忆的那些事儿,也就是李桂芳是如何偏心毓秀的,对于最后的叮嘱,则全然没当回事儿,只当是耳旁风,听过就算了。

    挂下电话,甄美就溜回了自己的房里,开始完善接下来的计划。

    总结一下当然是,花式对毓秀儿子好。

    反正甭管是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的,毓秀的儿子总归要比李桂芳这个死老太婆更容易讨好一些。

    **

    在甄美的不懈努力之下,毓秀的儿子对小姨的好感度蹭蹭的上涨。

    其实,接触久了就会明白,这孩子虽然长相是跟甄卓凡小时候几乎一模一样,但事实上性子还是差得挺多的。

    甄卓凡啊,他小时候就是那种格外孤僻的性子,最初还会跟甄俊一起玩,毕竟他俩一样大的。等到了上小学的年岁后,他就彻底变了。也不爱跑出去玩了,就爱待在家里看书写字学习。

    一般的孩子但凡上了学,多多少少总会交几个好朋友的。可甄卓凡没有朋友的,特别小学阶段,别说朋友了,他在学校是连一个说得上话的人都没有的。

    等到了初中、高中,因为大家都逐渐长大了,再说甄卓凡的成绩是真的特别优秀,还有就是他长得很是俊俏,反正比甄美当时的便宜哥哥甄俊,那是要俊得太多太多了。

    正因为如此,学校里开始有很多女同学偷偷的爱慕上了他,还盼着等高中毕业后,他能来自家提亲。

    当然,最终的结果已经明了了。

    但毓秀的儿子并不是这样的性子,他小时候略微有些胆小,却也是在正常范围内的。毕竟,打小就没上过幼儿园的人,突然间送他去幼儿园,哭闹也是完全正常的,只能说不哭不闹的是少数,多半人都会哭个几天,再慢慢接受了这个惨烈的事实。

    毓秀的儿子就是这样,哭闹了大概一周左右的时间,就慢慢的适应了幼儿园的环境。

    当然,这大概跟甄美的儿子陪伴在他身边,以及幼儿园的老师素质特别好,幼儿园的环境、吃食、玩具等等,也都特别完美。反正最终,他是适应了幼儿园。

    等再大一些,他也有了自己的朋友,不光是甄美的儿子,还有几个同班的同学。他也愿意跟大家一起做游戏,最爱的就是爬高爬低,反正就挺活泼挺正常的一孩子。

    甄美也曾试过拿书给他看,他是看书的,尤其喜欢连环画。但喜欢不等于沉迷,反正甄美每次喊他过来吃饭,他都会立刻把书放下,乖乖的跑过去坐好。

    总得来说,这孩子的性子应该跟甄卓凡没什么关系。

    不过也没错,外甥像舅嘛,但舅舅到底不是亲爹,甄美就估摸着,这孩子估计只是外表随了他舅舅,性子还是随亲爹的。

    但郝新明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他小时候没这孩子那么烦人。

    小孩子啊,尤其是上了幼儿园之后,在接触了许多小朋友后,多半人都会变得愈发活泼了。只是在郝新明看来,他儿子活泼得过头了。

    上蹿下跳都是正常的,闹着要去公园玩也勉强可以接受,可逮着机会就往毓秀跟前凑,还抱着要“妈妈抱、妈妈亲”,就很让郝新明吃味儿了。

    对,他就是跟自己的儿子吃醋了。

    换个人,肯定不会幼稚到这个程度。可在郝新明看来,假如不是他儿子长得那么俏似甄卓凡,他也不会这般吃味儿。

    可谁能想到呢?如果说,小时候只有六七分相似,也就是眼熟那种程度的,长大一些后,却是越来越像。郝新明一度庆幸,得亏他想法子把甄卓凡调离了京市,要不然甄卓凡跟他儿子在一块儿的话,搞不好比他这个亲爹,更像是俩父子了。

    也不是生气,就是烦。

    心浮气躁的。

    有时候郝新明就觉得吧,为什么当初非要生个儿子呢?事实上,当初毓秀怀孕的时候,他就是祈祷毓秀肚子里这个是儿子的。因为那会儿,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了,其他小地方就不说了,反正在京市里,是没可能通融的。

    他是做生意的,将来也是继承家里的公司。对于罚款之类的事情,倒是完全不在乎。

    可毓秀是公职人员,先不说京大有多难留下,单说毓秀那个性子,也完全不适合外出找工作。如果毓秀学历不高的话,他还能说服毓秀待在家里当全职太太。可毓秀是京大毕业的,还念了研究生,待在家里也太可惜了。

    反正,毓秀怀孕那会儿,郝新明左思右想,还是觉得应该让毓秀生个儿子。

    真不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而是想让毓秀轻松一些。郝新明他爸就是唯一的一个儿子,当初他没少听他妈说,在他大姐刚出生的那几年里,家里的气氛有多糟糕。

    很多时候,人就是这样的,不一定是发自内心的想要什么,只是为了给周围的人一个交代。

    最终的结果,当然是郝新明如愿以偿了。

    毓秀生了个……小甄卓凡。

    这就很气人了。

    郝新明就很后悔,早知道这样,他要什么儿子啊!要个闺女不好吗?像他表哥表嫂,不就生了个闺女吗?是胖了点儿,是丑了点儿,是闹腾了点儿……

    但那又怎样呢?

    反正怎么看都比情敌住自家来得强。

    哪怕郝新明已经知道了甄卓凡和毓秀是亲兄妹,可就因为知道了某些事儿,他愈发的意识到了为什么当初甄卓凡会陡然间对毓秀改了态度。

    明明,最初甄卓凡提到所谓的“妹妹同班同学”时,露出的那种表情,绝对是爱慕的意思。郝新明敢发誓,他绝对不可能看错的。

    还有就是,在他们念大二的那一年,也就是毓秀高考的那一年,甄卓凡收集了不少高考的资料、习题等等,一股脑的都寄回了老家。

    那会儿,甄卓凡的借口是,他妹妹也要高考了。在当时,郝新明还真就相信了他的话。但后来,他就知道了,甄卓凡的妹妹啊,那个成绩哟……

    甄珠要是能考上大学,毓秀都能跑去做生意了!

    直到后来的后来,郝新明终于知道了,甄卓凡改变态度的真正原因。

    代入了一下甄卓凡,郝新明觉得自己活不了了。

    试想想,我最爱的女孩是我的亲妹妹,她不愿意回家来,我却依然爱着她。然而即便爱得痛彻心腑,却命中注定不能在一起……

    郝新明觉得吧,他要是甄卓凡,他活不了。

    可他跳回到自己身上,他还是活不了。

    等回家看到儿子那张熟悉的脸,他更加活不了。

    于是,他找了他表哥买醉。结果他表哥说,喝醉了酒会被媳妇说的,还调侃他,都抱得美人归了,怎么还要买醉呢?

    “哥啊!你是不是妻管严啊!不是就赶紧出来!……啥?你是啊……不是你就不能硬气一点儿吗?再说我表嫂那么温柔的一个人,你怕她干嘛呢?……不是怕老婆,是爱老婆?我可去你的!”

    本想找个人倒倒苦水,没曾想,苦水没倒成,反而吃了一肚子冰冷的狗粮。

    他又给他大姐夫打电话:“姐夫啊,有空没?陪我去喝一杯。”

    “噢,跟你出去喝一杯啊?然后等我喝醉了回到家,你姐一问,这么晚干嘛去了?我说,小明找我喝酒。然后你姐给你打个电话问你,小明啊~你找你姐夫喝酒了吗?然后你再说,没那回事儿!……郝新明我告诉你,上一回当是我轻敌了,要是一模一样的当我上两回,那我就是个大傻砸!!”

    撂下最后一句话,他姐夫毫不犹豫的挂断了电话。  

    郝新明就十分的绝望。

    他姐夫是不是大傻子,他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是那个大傻子。

    有道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思来想去,他给他妹去了个电话。

    郝妹啊,自打三四年前离家出走后,就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落。她如今人在沪市,混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每天起来就开开心心的,晚上睡觉更是挂着灿烂笑容,连做的梦都是美滋滋的。

    反正就一句话,只要离开了她哥和她妈,她的人生就灿烂的如同骄阳了。  

    结果,她哥给她打来了电话。

    别问,问就是后悔。

    你说她当初干嘛要跟风凑热闹,非要学着人家安装了电话呢?联络起来倒是方便了很多,那也方便她哥讨债啊!

    接起电话后,郝妹在听到了她哥声音的那一瞬间,本能的反应促使她反手就将电话给挂了。

    结果没过几秒钟,电话铃声又再度响了起来。

    “叫啥叫呀!催魂还是催命啊!烦死了烦死了!”郝妹起身在屋里走走来走走去,脸上那烦躁的表情,简直跟她哥郝新明一模一样。

    可最终,她还是没捱过去,因为电话铃声一直响个不停,她又对这种声音最是无奈了,实在是没了法子,她不得不认了命。@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喂……”有气无力的接起了电话,郝妹连声音里都透着一股子绝望和悲凉,“哦,哥啊,我知道了,我听出你的声音了。嗯,你说,我听着。”

    郝新明因为连续打了太多个电话,直接导致他都忘了自己要说什么了。

    好在,就算完全没有打草稿,喷他妹妹这种事情,属于最为典型的熟能生巧。他呀,从会说话起就开始喷他妹妹了,这都二十多年过去了,都已经将习惯变成了本能行为了。

    “郝新文你什么意思?什么什么意思……你以为你哥我是个大傻子对不对?故意挂断我的电话,还故意不接电话。什么意思?觉得跑到沪市去了,就天高皇帝远,我逮不到你了,是吧?”

    郝妹两眼含着热泪,差点儿没直接哭出声儿来。不过,最终千言万语化成一句话:“我的哥啊!”

    “闭嘴!我跟你说……”

    郝新明终于想起来了,想起他找郝妹是来倒苦水的。当下,他就将他儿子长得既不像爹也不像妈这个事儿,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妹妹。

    这下子,郝妹总算来了精神,脊背一挺,脸上的神色更是一正,语气急促的问道:“什么什么?小侄儿长得不像你们俩口子?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嫂子背着你又有人了?天呐天呐天呐……”

    没等郝妹尖叫完毕,就被郝新明喷了个狗血淋头。

    “不会说话就闭嘴!什么叫做你嫂子又有人了?她只有我一个,这辈子都只有我一个!我是她的初恋,你懂不懂!!”

    郝妹不想懂:“那嫂子挺可怜的哦,初恋就被拿下了,都没比较一下到底谁更优秀。唉,你也就骗骗我嫂子这种只会读书的天真姑娘了,换成是我……”

    “我得有多瞎才能看得上你呢?听妈说,你前段时间寄了照片给她?还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你觉得那样好看?也是,毕竟你从小到大都长得没个人样,好几年没见了,越长越丑也是可以理解的。”

    “啊啊啊啊啊!”郝妹气疯了,如果郝新明人在这里的话,她绝对会豁出去一切,跟郝新明拼了。

    “怎么我说错了?你没化妆?这是妈说的。”

    “我化妆了!但是我很好看!而且,现在出门化妆再烫个头,那叫做时尚!你什么都不懂,你不准对我指手画脚的!”

    郝新明忍了又忍,可显然,他所有的耐心都给了毓秀,面对亲妹妹时,哪怕仅仅是隔着电话线,他也没办法忍得住。

    “行了吧,好看的人不化妆也好看,难看的人化妆了也一样丑得很。你就认命吧!”

    没等郝新明把电话挂掉,就听到对面一阵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他拿手指掏了掏耳朵,最终选择了向尖叫鸡势力投降:“也行吧,你想化妆就化妆吧,已经长得那么难看了,不化妆估计都没法出去见人了吧?”

    这下,他及时挂断了电话,并且快狠准的拔掉了电话线。

    等郝妹气急败坏的,连续拨错了好几个电话号码,最终拨对时,却听到电话听筒里传来了忙音。

    郝妹一气之下,把电话机给砸了。

    砸完之后她才想起应该给她妈打个电话,可惜,电话机已经被砸了,她又不会修……

    最终,她选择素着脸狂奔出去找了个投币电话亭,拨通了郝家的电话。

    一通告状后,郝妹是终于吐出了一口恶气,可郝妈却彻底不好了。

    跟一出去浪就好几年不着家的郝妹不同,郝妈可是一直待在京市里的,而且还带了孙子好几年的时间,结果,孙子不像……

    不对呀,亲家奶奶不是说,孩子长得像舅舅吗?@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郝妈在心里骂了女儿一顿,还在晚上等郝爸回家后,又当着郝爸的面数落了一通。就说郝妹一大把年纪了还这般不着调,不着调倒是无妨,她倒是结婚啊!

    得亏郝妹的电话机被她自己给砸了,要不然她如今就已经接到了来自于郝妈的催婚连线了。

    当然,就算电话机砸了也没用,当你妈想要催你结婚的时候,就算你跑到了大洋彼岸,她照样能逼死你。

    还好,郝妹现在还什么都不知道,起码她还能睡最后一个安稳觉。

    跟她比起来,郝新明才是真正的造了孽。

    确切的说,应该是他造孽太多迎来了报应。

    苗飞跃上京市来了。

    他还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带上了他媳妇儿和他闺女。是了,他去年娶了媳妇,今年就得了个小闺女,如今还在襁褓之中。

    郝新明是回到家里,才知道了这个噩耗。

    因为苗飞跃压根就没有通知他,人家是直接通知了李桂芳的。李桂芳又让甄美去接人,好在火车站嘛,甄美还是挺熟悉的,反正有公交车,转几次就到了。

    这不是毓秀和郝新明忙于事业吗?等他回到家时,苗飞跃一家三口已经在家里住了两天了。

    甄美看到郝新明回家,还一脸的庆幸:“姐夫姐夫!幸亏你有远见,没把楼下的房子给退掉。这不正好?楼下两个房间,我带着俩孩子住一间,我弟他们住一间。”

    郝新明狠狠的抹了一把脸,在外头能言善辩的他,再一次被噎了个半死。

    “姐夫好。”苗飞跃还是原先那副样子,憨憨的,还透着一股子傻气。他小时候其实没那么呆头呆脑的,起码还在读书时,不是这样的。可等他放弃了学业,回到了家里开始务农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跟他爹苗解放待的时间太长了,反正俩父子的性子是越来越像了。

    能主动跟郝新明问好,都是先前他奶叮嘱了又叮嘱的。

    “嗯,好好。”郝新明心里就一个念头。

    这下完蛋了。

    他不是讨厌苗飞跃,而是想着先前每次都跟人家说,他儿子长得像舅舅,可如今舅舅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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