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林远还以为自己这顿饭会吃得食之无味的,杨缙没让说话之后,他就只能专注吃饭了。
没想到的是……竟然还挺好吃的。
杨缙居然这么会做饭。
难怪是男主。
林远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感慨这句话了。
女主过来是邀请男主去听音乐会的。
作为台言男主角,杨缙年纪轻轻不依靠家里的产业,就成为了霸道总裁。身为霸道总裁,他不仅没啥破毛病,作息健康,还喜欢运动和古典音乐,模样周正又好看,简直就是直男中的GAY了。
……不用怀疑,这绝对是称赞。
不得不说,喜欢古典音乐这个点就已经足够装B了。
林远自己是听交响乐能睡得天昏地暗的类型。
“奥斯汀的交响乐?”是他喜欢的音乐家,而且还难得地过来S市开音乐会,杨缙不由有些意动。不过想到昨天和林远的谈话,他觉得既然是朋友喜欢的人,就还是拉开距离比较好。
“不用了,我不确定我是否有时间。”面对女主的邀请,杨缙拒绝了。
……等等,他拒绝了?!他竟然拒绝了?!
林远的心里猛地跳出了两个大字“完了!”
作为霸道总裁,杨缙并没有什么夺人所爱、强取豪夺的毛病,他还是很正常的、想要成全朋友恋情的男主角。
……作为台言男主角,你也太温和了一点吧?霸道起来啊!come on!my friend!求你别这么正常好吗!
林远在心里呐喊。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男主绝对是因为知道了男配也喜欢女主,才拒绝的!
毕竟在林远已知的剧情里,这次音乐会,杨缙应该是去了的,和女主也是因为一起去音乐会的契机,突然发现女主也是喜欢交响乐的,两人交浅言深,有了共同话题之后,相处的机会多了许多,渐渐就察觉到了女主的心思,这次音乐会算得上是两人关系突飞猛进的一个转折点啊!
绝对!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啊!!!
“奥斯汀不是你喜欢的交响乐指挥家吗?不去会遗憾的,你就去吧。”林远在旁边搭茬,为了防止杨缙拒绝,他有些吊儿郎当地打趣道:“怎么,工作忙成这样?连和朋友一起去听个音乐会的时间都没有?”他咬准了“朋友”两个字的发音,很明显地就是将女主对于杨缙的定位先放在朋友上,意思很明显了。
这还拒绝,就有些不够“朋友”了。
林远这话,杨缙听得清楚,自然也听懂了他的想法。
杨缙轻飘飘地看了林远一眼,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
“那作为朋友,你也一起去吧。”
林远:“………………”
“呃,我看玲儿这票就只有两张,更何况我听什么交响乐啊,我就不爱这玩意儿,还是你们两个共同爱好交响乐的人去吧。”
杨缙好整以暇地看着他,没有说话。林远在他的眼神下愈发头大如牛,但还是硬着头皮说完了。
最后还是于玲站出来打圆场。
“没事儿,我朋友是交响乐厅的票务,还能拿到一张的,远哥哥和我们一起去吧。”于玲对着林远温柔一笑。
还好有女主在!
女主果然善良又温柔!
林远心中感动,回望女主的眼神十分柔和。
杨缙在一旁看着两人相视的场景,刚刚还打定主意想着撮合这两个人的。可看到林远眼波柔和的双眼,不知怎么的,他莫名有点不爽。
搞定了音乐会的事情,女主便准备回去,林远自然是送她一块儿走。
不过,林远的衣服被他吐得脏兮兮的,早就被杨缙丢了,没办法他只能换上了杨缙的衣服。
他们两个人的身材不同,杨缙热爱运动,肌肉线条有力而分明,是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衬衫是需要胸肌来撑的,因此他的衬衣比林远大了一号,穿在林远身上明显有些空荡荡的。
没办法,林远只能换上了杨缙的运动T恤,杨缙比他高半个头,T恤在他身上也松垮垮的一路掉到了裤/裆。
这样的林远看上去实在是有点……
太惹人怜爱了。
脑子里莫名其妙冒出这个词的杨缙,望着两人相携离开的背影,眼神不知为何有些深邃。
——这两人背影看上去还真像是一对璧人。
相称得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有些不顺眼。
“远哥哥,你和缙哥哥是怎么……”于玲斟酌着用词,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形容。
对于之前发生的事情,于玲还有些反应不过来。她总觉得杨缙和林远之间的气场有些奇异的违和感,但这种感觉她又不知如何说起。
林远温和地朝她笑了笑。
“我昨晚和缙哥约着一块儿喝酒,不小心喝醉了就在他家住了一晚。”
“喝醉了?”于玲吓了一跳,眼中浮起关怀的神色:“远哥哥你以前就有胃病,怎么这么不注意还喝醉了?”
……原来胃病这种男主设定竟然是出现在他身上的吗!
林远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面上不露声色:“和缙哥聊天呢,没注意就喝多了些。”
于玲在一旁打趣:“远哥哥你可要照顾好自己呢。我看呀,你就应该找个女朋友来照顾你了。”
林远笑了笑,揉了揉于玲的头发,并没有回答。
将于玲送回家之后,林远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一回家他就把自己打横丢到了床上。
哪有这么奴役人的,刚一穿过来就面对了这么复杂的状况,还好他临危不惧……
虽然好像彻底搞砸了,但是还好,音乐会还是挽救住了。
剧情能不能不这么跌宕起伏,吓死宝宝了,宝宝还是个孩子啊!
……
音乐会是月底那个周末,离现在还有半月时间。
林远作为子公司总经理,工作日自然是要乖乖滚去上班的。
虽然林远自己并不擅长经商,但有辅助系统的帮(zuo)助(bi),倒也不算困难。
“这个项目……”林远翻着手里的策划书皱起眉头。
这个项目的提出者是个年纪与他相当的小伙子,长相俊朗,看到林远的表情,忙不迭站起来,心里不由有些忐忑。
林远看了他一眼,露出笑容:“这个想法很不错啊,很适合这个主题。”
听到林远的肯定,那小伙望着他的眼睛一亮,挠了挠头,腼腆一笑:“我还以为您会觉得这个项目会有些粗糙呢。”
林远虽然不及杨缙有才华,却也不是个草包。他这所子公司虽然创收还比不上有着久远历史和古老名声的总公司,但他这所子公司里,全是年轻的血液,没有什么倚老卖老的老油条,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都是蒸蒸日上的。
这是个充满了新生血脉的公司,大家都充满了干劲,这个公司就像是林远的孩子一样,也是大家愿意齐心协力为之奋斗的地方。
林远的本专业是做传媒广告的,他当时进这家子公司的时候,公司业务还不是做传媒的。后来子公司快要破产,林远老爸让他接手过来,林远直接就转业做起了传媒广告,竟然还真给他混出了一些名堂。
这所公司的制度便是无论你是刚进来的实习生,还是负责跑业务的业务员,只要你有想法,以及你能做出项目策划书,就能直接递交给林远。如果策划书被看上,你就能做这个项目的主负责人带项目。至于团队成员,你可以自己去拉人,也可以让领导来指派,十分的自由。
像极了林远本人自由浪漫,充满想象力的风格。
林远公司最近的一个大项目是给杨缙的公司做宣传。
杨缙一开始的创业也是十分艰辛的,毕竟任何生意都需要本钱,而杨缙十分倔强,并不想用自己小叔家的钱。
杨缙也不着急,当时上学的时候,他就和其他养尊处优的贵族学校的小孩们不一样,他打了很多份零工,学业竟也没落下。与其他在上学的时候就想着玩游戏、谈恋爱的高中生们不同,他长得好看,成绩又高居榜首,是学校里好多女孩子的暗恋对象。而那时候他比现在还孤僻尖锐,除了林远和于玲两个人,和其他人都不交流,高岭之花的称号便是那时候来的吧。
在毕业的时候,杨缙就已经有了一笔不小的存款了。他当时也是胆大,高中毕业的假期就去了深〇打工,在林远以为他大学可能都不会回来念了的时候,他才在报道日最后一天回来。
林远与杨缙进了同一所大学的不同专业,不过整个大学期间林远也没怎么见到杨缙,但奇迹般的,他的成绩居然也并未落下,年年都得奖学金不说,甚至还修了个双学位,提前一年就毕业了。
等到大学一毕业,杨缙就买下了一块谁都不看好的地皮,精准的眼光让他这第一桶金赚得盆满钵溢,后来更是超过了杨家小叔创下的成就。
杨家小叔倒是很遗憾,本来想从了大哥的心愿让杨缙专心风花雪月、钻研学术的,没想到杨缙经商也这样厉害,本想将自己的产业给他打理,没想到杨缙年纪轻轻竟已经走得比他还远了。
如今杨缙不仅是地产业大亨,甚至还投资了不少娱乐圈、互联网、电竞等新型产业,他几乎被传颂为业内神话,因为他投资的产业少有不赚的。
想来杨缙子公司的这个宣传广告也是因为林远作为杨缙的朋友这层关系,才拿的这么顺利。
不过,正因为是朋友,这个宣传广告更不能做得随便,赌上他的自尊和骄傲,林远怎么也要拿出本社最高的水平。
他手边的这份策划案足够新颖,令人眼前一亮。
林远看完了所有递交上来的策划案,但果然,还是在看到这份策划案的时候,才有一种“就是这个了”的感觉。
会议结束后,他将提出策划案的小伙儿单独留了下来。
“你这个创意,结尾和开头的呼应太僵硬了,与其这么强行呼应,不如改成这样……”
听完林远的话,小伙儿眼睛越来越亮,望着林远的眼神愈发崇拜。不过短短十几分钟,林远就已经完全了解了他的想法,而且将他思维有些沉滞不顺的地方一一理顺,提出的修改让整个策划案愈发惊艳,林总果然是个鬼马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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