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季无忧问道。
那青年就笑了起来, 他自我介绍道:“我姓洪,你叫我洪七即可。”说着,他压低了一点声音,神情很是愉悦的样子:“我听说你去了金国的都城,做了一件大事。”
“大事?什么大事?”季无忧饮了一口酒问道。她已经知道眼前人是谁。洪七......九指神丐洪七公。只是以他现在的年纪,还称不上一句“公”。他腰间的那根绿竹杖,应当就是传说中的打狗棍了。
“听说你去金国皇帝离大殿最近的城门上, 刻了一行字?”洪七饶有兴趣的问道, 他显然对此很感兴趣, 说着忍不住自己笑了起来:“听说金国皇帝气疯了, 要找到那刻字的凶手......”
“刻字?什么刻字?你刻了什么?”林朝英有些奇怪的问道:“你什么时候做了这样的事情,我怎么不知道?”
季无忧本想喝酒,她摇了摇葫芦,里面已经没有酒了。她只好叹了一口气,有些无奈的回答起这个问题:“你还记得那枝梅花吗?......”她慢慢道来:“中都之花, 最盛在皇宫。我便去往皇宫,在顶尖枝头取了最盛的一枝。拿着花,我又觉得, 这么回去,挺没意思的。于是我便留了些痕迹, 证明我曾去过......”
事实上喝多了酒,就是容易飘。但是不喝酒是不可能不喝酒的,只要她是李白一天,都不可能不喝酒。那么飘也就任他飘着了, 反正实力超群,无所畏惧。
“......”林朝英陷入了沉默,久久没有言语。半晌,她才道:“你又写了什么?但愿长醉不复醒?”
“不......”一样的字,写一次就够了。
洪七补了这一句话:“他写的是,‘我与我的剑到此一游’。何等狂妄——所以金国皇帝,险些被气出病来,却又抓不住人,吃瘪至此,实在让人畅快至极!”说着,他哈哈大笑起来。
“我从远处特地赶来,就是想同这样的英豪见上一面!与他共醉一场!”洪七道:“就是不知道这英豪肯不肯赏脸同我喝这一顿酒?......”
季无忧忍不住也被洪七的情绪感染,她笑了起来:“有酒不喝非君子,为什么不?小二!上酒来!”
林朝英在一旁倒不曾说了什么话,也没有沾一点酒。便是季无忧邀请,她也没有喝上一点。季无忧知道她的性子,之后也就不再劝什么,只安心同洪七公喝酒。全程林朝英就只坐在一旁,静静看着两人来回你敬我喝,我喝你敬,隐约有些出神。
一场酣畅淋漓的大醉。洪七算是季无忧所见的人当中,很能喝的一个了。但是再能喝,他也没能喝过把酒当成水一样喝的季无忧。在成功喝趴洪七公之后,季无忧的神智已经隐隐约约有些模糊了。她很少真正醉,但并不是不会醉。
后面的记忆就都有些不太清楚了。她记得她和林朝英把洪七送进了客栈房间。也还记得林朝英说的话,安静理智,同先前别无二样,她说:“你醉了。”
而这一次,季无忧没有反驳。因为她确实是有些醉了。
“我该走了。”她听见林朝英道。她后面似乎又说了很多东西,但季无忧努力去听,还是有些听不真切。
“为什么?”她有些困惑,神思越发迷离。
林朝英似乎是回答了她,然而后面的,她就都没有记忆了。
季无忧再次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客栈的床上。宿醉有些轻微的头疼,但并不严重。喝酒所造成的不好影响在她身上被削弱到了最低。她揉了揉额头,突然想起了昨天发生的事情。她记得,林朝英同她告别了。
走的时候,林朝英说了些什么呢?想不起来了。季无忧尽力去回忆,然而还是没有任何记忆。
她起身整理好衣物,将剑配妥,将酒葫芦里的酒灌满,而后便打算出门问一问小二,走过桌子旁边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了什么,她走过去一看,发现是一封信。是林朝英给她的信。
林朝英大概是已经料到了季无忧醒过来后,不会记得什么,因而又留了一封信。信里并没有什么重要东西,只简单的解释了她离开的缘由。她说,见季无忧同洪七相谈甚欢她很高兴,她本身就有事情要办,因而便先告辞了。信纸里,夹着一朵干掉的梅花。
虽然她说的没什么问题,她们也迟早要分别,季无忧还是觉得,林朝英走得太匆忙了些。也许是因为她的事情,其实是有些急的,只是她没有同她说,也没有表现出来着急而已。更或者是她大概也怕她一个人寂寞,所以直到遇见洪七公,她觉着她有了新朋友,因而才放心离开了?季无忧只能这样猜测。
季无忧把信折叠收好,这才去寻了洪七。一直到近正午的时候,洪七才醒了过来。
毕竟是习武之人,醒过来之后,纵然有些不适,但是完全是可以克服的。
洪七同样是个分外爽快潇洒的人,他跟季无忧一样,喜好天南地北的到处跑。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么就是,他特别贪吃,而且还特别会吃,只是不会做而已。
两人出了房间,洪七便叫了小二来,十分熟稔的叫了东西,并且还跟季无忧介绍起来,看得出对吃食格外有研究了。
他很快就察觉到了林朝英不见了,随口问了一句,季无忧并没有过多隐瞒,便直言说了。
“红衣侠女竟是离开了你?”洪七说起这话的时候,显然格外惊讶。
“红衣侠女?”季无忧愣了一下问道,她很快就反应过来了,那是在指林朝英。林朝英从不插手太多,也不报名姓,是个真正低调的人,但洪七竟仿佛是认得她的。她思索了一会儿,又想起洪七是丐帮帮主,消息灵通,也就不那么奇怪了。
“旁人不知道,但休要想瞒过我。我生平最爱同豪杰义士结交,一早就听说过你了。”洪七似乎有几分自傲般道:“你初时出名是在伊川,一人一剑挑平了山寇贼窝,手下无一人命,全数送到了县衙。之后就往宜阳去了,杀了一个作恶多端的江洋大盗......没过多久,你再出现,身边就跟着红衣侠女了。我一直以为你们已经在一起了......她怎么会突然有事离开?”洪七顺口问了一句。从他所说也知道,他其实对季无忧的事迹颇为了解。也不奇怪,如果真的只是题个字,以洪七的个性,不应当如此欣赏她,非要找上门同她喝酒的。
“不,我想你对我们的关系有所误会。”季无忧道:“我们是朋友,亦是知己,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她话说得堂堂正正,如清风明月,神色自然,便知她确实问心无愧了。
洪七便知道是自己揣测错了,他十分爽快地倒了酒,自罚了三杯,算作道歉,季无忧也并没有在意的意思,这个话题便就此搁置,转了其他的话题。
洪七此来确实是为结交朋友的,因而同季无忧相识后,他便带了季无忧去了好几个地方品尝美食,倒也算得上是很把她这个新朋友放在心上了。
洪七喜欢喝酒,季无忧更甚,两人喝酒,率先败下阵来的,永远都是洪七。大约是败得多了,洪七颇有些不服气,便去寻了硕大一个朱红漆的葫芦,那葫芦比季无忧的酒葫芦大了两三倍不止。之后他就把酒葫芦里灌满了酒,背在了身后,大约他觉着这样,有利于提高自己的酒量,而后有朝一日就能够喝趴季无忧,可以说是半点不输人了。季无忧见状也只是笑,并不说些什么。
“天底下最美味的美食在何处你知道吗?”洪七神神秘秘的问道。
季无忧笑了一下,回答道:“皇宫。”
她对于美食不比洪七研究透彻,但是她却知道,最美味的美食,答皇宫总是没错的。
洪七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意料到季无忧的回答。他压低了声音问道:“你的意思是......”
她......其实没什么别的意思。她看着洪七,等着他把话说完。洪七犹豫了一会儿道:“你的意思是,去皇宫......?”
“去皇宫?”季无忧有些奇怪的问道。
“你的意思不是去皇宫偷吃的吗?”洪七问道。
“......”她还真没有这个意思。不过,洪七要去的话,她也就舍命陪君子了。这天底下,还没有她害怕的东西:“不是偷,是取。”
“你想,那就可以去。”季无忧道:“我无畏于此。”即便是普普通通的一句话,由她口里说出来,就仿佛有一种狂气。那是天生从骨子里带出来的特质。
季无忧都这么说了,洪七当然不会退却。他本身就是个胆大包天,不拘世俗的人。他当即拍板道:“那就去皇宫!”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可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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