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蛋和他有什么关系
生日和他有什么关系
作为一个守关者,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立刻离开这个奇怪的心底世界, 返回神庙,甩给唐凛一句“你那三个黑毛球的恐惧太无聊了, 不通过”, 然后杀人,收工。
得摩斯把自己该做的事情想得很完整,很顺畅, 很行云流水。
结果
“坏蛋是谁”
他又继续问了坏蛋的名字。
这些白团团里一定有某种神秘的不可抗力
“范佩阳。”唐凛像一个诚实的孩子, 对待不怀好意的窥探者, 毫无防备,说完了还傻傻地问对方,“你认识他吗”
得摩斯“”
岂止认识。
就是砍成八段,烧成渣渣,化成烟灰, 他都认识。
“每年他的生日我都记得,我的生日他都忘。他答应今天陪我看午夜场的时候, 我还以为他终于记住一次”唐凛敛下眸子, 却没敛住里面的难过,“原来不是。”
“呃,”得摩斯觉得有必要确认一次,“你说的这个范佩阳, 和我认识那个心底整整一座书架都是唐凛的范佩阳, 是一个男人吗”
趴在方向盘上的唐凛,自然听不懂这些, 茫然地看得摩斯“嗯”
得摩斯换一个简洁问法“是那个每说一句话,就让人更想打他的范佩阳吗”
唐凛乐了,带着点孩子气道“你才打不过他。”
得摩斯“”
这你骄傲个什么劲儿
毫无预警,副驾驶的车门被推开了,侧身过来的唐凛仰头眨巴下眼睛“要不要陪我去看午夜场”
得摩斯“我吃饱了撑的。”
两分钟后。
得摩斯坐在空旷影厅的第一排,看着大荧幕上的狂轰滥炸,觉得自己一定是狗粮吃多了,伤了脑子。
电影画面突然给了一个天空特写。
湛蓝的天极清澈,半个影厅的黑暗都被这光明的画面照亮。
包括正在看电影的人。
唐凛在哭。
但是他和他的眼泪,都很安静。
得摩斯终于在糟心里回过神,一跃从这荒诞的白团团中抽离,回到唐凛心底的青山绿水,他绝对不要
噗。
又一个白团团糊他脸上了。
宽敞明亮的客厅,清晨的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温馨,宁静。
餐桌旁,两个人在用早餐。
一个是唐凛。
一个是终于从名字进化到实体的,范佩阳。
得摩斯隐藏起自己。
他想提问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的内心可以对他说谎,同样,他不想打扰的时候,任何人的内心也都看不到他。
两个人一起吃完,可只有范佩阳一个人动了。
他穿好外套,拿了随身物品和车钥匙就去玄关,显然准备直接去上班。
而唐凛,还坐在餐桌旁,静静看着他匆忙的身影。
直到范佩阳连鞋子都穿好,准备推门离开。
唐凛才淡淡开口“一定要每天都错开十分钟吗”
范佩阳回过头来,询问性地挑眉,就像领导对下属做的那样,都不需要浪费时间说话,便能传达意思。
得摩斯对这个表情太熟悉了,在考核范佩阳的时候,他无数次被对方浑然天成的“上位者姿态”冒犯得想打破工作守则,先弄死再说。
但他没想到,原来唐凛也是这个待遇。
对于这种“一视同仁”,他该欣慰的,可看着唐凛眼里一闪而过的受伤,他胸口就莫名有点发闷。
“我知道你不想在公司公开我们的关系,但我们每天错开十分钟抵达公司,一直这样规律也很可疑,”唐凛单手托腮,半认真半玩笑地建议,“偶尔,我们也可以一起到公司试试。”
“没必要,”范佩阳想也不想,“多此一举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弄巧成拙。”说完他推门而出,刚走出去,又折回来,“对了,昨天的财务报表有点问题,你到公司之后直接来我办公室。”
唐凛无聊地拿起叉子在手里把玩,故意拖了几秒,直到范佩阳有些不耐地皱眉,才慵懒地应了声“收到,我的范总。”
得摩斯看得瞠目结舌。
拿叉子把玩不是为了要戳那个坏蛋吗
难道他理解错了
不行,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他容易帮唐凛替天行道。
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再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再再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得摩斯“”
谁能带他离开这片被噩梦白团子支配的深渊山巅
白团团之三
又是客厅,只不过这次变成了深夜。
全世界仿佛都睡了,连风都停了,窗外夜色深沉,月光静谧。
范佩阳靠坐在沙发里,睡着了。
唐凛正在偷偷亲他,并无耻地举着手机自拍留念。
无耻吗
得摩斯只觉得可怜。
哪怕这些人在他看来都是虫子,但虫子和虫子也是不一样的。
有的让人想一脚就踩个稀巴烂,有的让人想蹲下来观察一会儿再踩。
唐凛是第三种。
得摩斯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第三种虫子。
就是你不仅踩不下去脚,还想帮他把前路挡着的小石子、大害虫都赶走。
什么原因
不是这只小虫虫多可爱、多迷人。
是太惨了啊。
谈朋友谈成这样,图什么
白团团之四
这里终于没有范佩阳了,只有一个正在悄悄把衣柜里的衣服往背包里塞的唐凛,塞一件,就停下来警惕地听听声音,做贼似的。
问题是他拿的衣服并不多,也就三四件,看起来像是要去短途旅行或者出差。
但如果是正常理由,有必要这么偷偷摸摸吗
得摩斯现身,在背后喊他“喂。”
唐凛吓一跳,猛地转过头来,看见不是范佩阳,松了口气。至于一个陌生人突然出现,似乎不在他的警戒范围之内,仅仅是流露出一丝疑惑。
得摩斯没有自我介绍环节,直截了当地问“你在做什么”
唐凛愣了下,忽然伸出一根手指压住嘴唇“嘘,你不要那么大声。”
得摩斯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就跟着听话了,压低嗓子,用气声又问了一遍“你在做什么”
唐凛莞尔,笑意里透出一丝顽皮,也用夸张的气声道“偷东西”
得摩斯懵逼地看着他手里的包“就偷几”
唐凛“嘘”
得摩斯“偷几件破衣服”
唐凛低头看刚塞进去的衣服,几不可闻地咕哝“就剩这几件了”
得摩斯越听越迷糊。
唐凛忽地抬起头,特别认真地叮嘱“我只告诉你,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得摩斯愣愣点头“好。”
唐凛将声音压得更低,谨慎而郑重,像在透露一个惊天秘密“这是一个实验。”
得摩斯“实验”
“嗯。”唐凛用力点头,有种笨拙的孩子气,“我要把这幢房子里,我的所有东西,全部拿走,但不能一次性拿,要像蚂蚁搬家那样,一次偷偷拿走一点,一次偷偷拿走一点,直到这幢房子里再没有我的东西。”
所以刚刚唐凛说“就剩这几件了”,是指这个“蚂蚁搬家”的实验已经接近尾声
可是
“你到底在实验什么”得摩斯想不出来这有什么意义。
唐凛把背包放到地上,仰头看得摩斯“实验看看,范佩阳会不会发现,我的东西在变少。”
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哪怕只是普通朋友,其中一个人的东西越来越少,到了一定程度,另外一个人也总该发现些端倪的。
可是很显然,范佩阳是个例外。
明明看清楚了当前情况,得摩斯还是残忍地明知故问“你就剩这几件衣服了,他发现了吗”
唐凛不笑了,眨下眼睛,淡淡的惘然“没有。所以等拿走最后这几件,我就不要了。”
得摩斯“不要什么”
唐凛很努力地弯下眉眼,假装自己不难过“不要范佩阳了。”
得摩斯怔了一瞬,忽然意识到,他遇见了今天晚上最大的喜讯“你终于想开了真要和他分手”
“不是分手,”唐凛严格纠正,一字一句强调,“是我不要他了,我甩他,他失恋。”
甩的好。
失的妙。
得摩斯甚至可以单纯为这件事给唐凛盖个慢着,如果这两个人真分了,那前面他考核范佩阳的时候,被联手欺负是怎么回事
分手依然是朋友
还是藕断丝连又复合了
白团团之五
在这里,得摩斯找到了答案。
病房,单人床,看起来还算健康的唐凛。
得摩斯来过这里,就在深渊之底的第一个黑色毛球怪里,只不过在毛球怪的病房里,唐凛病恹恹的几乎要走到生命尽头,而在这里,他眼里还有光彩。
直到此刻,得摩斯终于能确认,这些白团团既不是感情,也不是臆想,更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潜意识。
它们有着时间和逻辑上的连贯性。
它们就是唐凛的记忆。
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封存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白胖圆,游离在唐凛的主记忆之外,但他可以负责任地说一句封得好。
就这一团又一团的糟心记忆,这辈子想不起来都不亏。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大家重新收藏新网址,新 新电脑版 ,大家收藏后就在新网址打开,以后老网址会打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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