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民国旧影14

    把空间留出来让季曼玉继续写小说, 衡玉走回房间后, 坐在椅子上思考邱岚身上的异常。

    邱岚是军队新贵,而且是北平这位大帅的心腹,在外人眼里风风光光, 只要他穿上那一身军装,在北平绝对不会有什么不长眼的人冲撞他。

    今天在书屋时邱岚却穿上一身长衫,脸上还做了伪装。

    等他离开书店没到五分钟,又有一个相貌普通、扔在人群里完全不会惹人注意的青年男人走进来了。

    他走进来的时候, 衡玉低头看了眼手表,正好是十一点整。

    等青年男人离开后,正巧又把那一本水经注拿走了。

    种种巧合都撞在一起,衡玉觉得, 她大概是碰上邱岚在和某个势力接头了。

    如果邱岚是在和国内其他派的人接头, 衡玉并不打算掺和这件事情。

    但那个青年男人说话口音里带着轻微的日本大阪口音,虽然不算重,她却注意到了。

    邱岚的身份太过敏感了, 他是大帅的亲卫出身, 能接触到非常多机密要事。

    如果他是叛徒, 是别国的卧底, 北平在别国眼里,还能有多少秘密

    理清楚整件事情后,衡玉微微舒了口气。

    她拿起钢笔吸墨水, 这才轻轻展开信纸, 给她大哥季斯年写信。

    邱岚是北平军阀的人, 这件事告知季斯年再合适不过。而且邱岚身居高位,如果他真有问题,季斯年又能立下一功。

    邱岚似有不妥,许是别国特务,望季先生调查一番天璇

    在她大哥那里,她的代号是“天璇”。

    这一点衡玉可没忘。

    等信纸晾干,衡玉把信纸装进信封里,打算等明天就出门去寄信。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陈嫂已经重新出现在季家大宅里。

    衡玉用过早饭,上楼换了身衣服打算出门。

    “这么冷的天,二小姐要去哪里啊”陈嫂听到动静走出来。

    “随便逛逛,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

    “可是快到饭点了,您干脆在家多待会儿,吃过午饭再出门吧”

    衡玉摆手,“没事,等到了北平大学我再去找吃的,那个地方我已经很熟了。”

    陈嫂这才点头,“那成,您记得吃东西就好。”

    她在季家待的时间可久了,衡玉还没出生就在季家干活,季家这些小辈都是陈嫂看着长大的,所以她的叮嘱不免细碎了几分。

    衡玉应上一句“好”,便拉开门,让司机先送她去邮局寄信。

    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细密的小雨,街上的行人都没预料到天气会突然出现变化,一时之间纷纷跑去寻躲雨的地方。

    衡玉坐在车子里,目光一直落在窗外,安静看着外面的场景。

    等到车子在邮局门口停下来,衡玉下车,撑起油纸伞,慢悠悠走进邮局里。

    邮局并不大,靠里的位置,邮局的员工正在和一个穿着长衫、身材高大的男人闲聊。

    邮局的员工道“柳编辑,你怎么这个点过来了”

    那个被称呼为“柳编辑”的男人笑了笑,“吃过午饭,待在邮局里也没什么事做,刚好要给朋友寄封信,我就从报社溜达过来邮局了,反正也不远。”

    “也是也是,我已经弄好了。”

    “那就好,麻烦了。”柳编辑笑着道谢,没再闲聊,转身离开。

    衡玉正站在邮局门口合上伞,那个柳编辑转过身时,衡玉的目光顺势在他脸上扫了扫,顿时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

    还没等她回想起来,系统已经惊道零,这不是当初在咖啡厅里和邓谦文先生接头的那个年轻男人吗

    智能系统的记忆力比她还要好,自然不会认错。

    他怎么来邮局了不会是来是给他背后的组织寄信吧

    系统暗戳戳猜测一番。

    “应该是,也可能是给朋友寄信。”顿了顿,衡玉在心底又补充一句,“不必深究。”

    柳余生,或者该说他的代号夫子,扫了衡玉一眼,礼貌点了点头,拿起靠在邮局门边的伞,撑着伞步入蒙蒙细雨里。

    脚步从容,与那些还在急匆匆寻地方避雨的行人形成鲜明对比。

    衡玉的目光落在他背后,在他察觉到异样之前立马收回目光。

    “小姐,你是来寄信的吗”邮局的员工问道。

    衡玉回过神,走到他面前,把手里的信递出去,“麻烦了。”

    寄好信后,衡玉快步走回车上,对司机道“先不回家,我们去北平大学。”

    北平大学几天前就重新上课了,她打算过去北平大学找邓谦文。

    过年之前,她给邓谦文寄去了几本书当作年礼。本来没想着能收到回礼,结果在元宵节前两天,她收到了邓谦文寄过来的年礼。

    礼物是两盒国外的巧克力,以及一条针织很细密的围巾。

    围巾是纯色的,没什么特别款式,但颜色偏粉色,很适合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围起来也很暖和。

    为了表示尊重,她现在脖子上就围着这条围巾。

    到了北平大学,衡玉撑着伞下车,去邓谦文的办公室找他。

    办公室里,四个教授全都在。里面还有好几个前来询问问题的学生,显得很热闹。

    衡玉敲门进去,来到邓谦文面前,“邓先生。”

    伏案备课的邓谦文听到声音,推了推眼镜架抬起头来,脸上立马露出笑容,“你怎么过来了”

    邓谦文的目光落在她围着的围巾上,又笑,“喜欢这条围巾吗”

    衡玉点头,在邓谦文的示意下坐到椅子上,“喜欢,收到礼物的时候还有些惊讶。”

    邓谦文笑,解释道“我在北平的朋友不少,学生更多,过年那时候给我送了一大堆吃的,里面还有他们从国外带回来的巧克力。这些东西放我那也是放着,你寄了几本书给我,信上留有你家的地址,我就打算给你寄些吃的。

    我夫人听我提起过你,正好她过年时无聊,多织了一条围巾,颜色适合你们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就让我一块儿给你寄过来了。”

    原来还和邓谦文的夫人有关系。看到围巾的时候,衡玉就觉得这更像是一位女性长辈会准备的礼物。

    对于邓谦文和他夫人的好意,衡玉自然又温声道了谢。

    简单聊了会儿,邓谦文瞥了眼手表,询问她,“吃饭了吗”

    “还没有。”

    邓谦文道“有几个已经毕业的学生来信说今天要上门拜访,我夫人准备了不少好吃的,要不要去我家吃顿便饭。”

    他看向她的视线,满是一位长辈对晚辈的和煦。

    在这样的目光注视下,衡玉到嘴的拒绝便咽下了。

    她起身,“那就打扰了。”

    邓谦文的住处就在北平大学附近,是一处布置简朴的四合院。

    两人步行了一刻钟时间,就差不多到了。

    院里栽种有一棵梧桐树,这时候正是冬去春来之时,梧桐的枝杈上冒出新的绿意,但还是有些光秃秃的。

    衡玉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跟在邓谦文身后走进房子里。

    要来拜访邓谦文的四个学生都已经到了。三男一女,年纪看着都不算大,应该只比衡玉大上三四岁的模样。

    原本是邓谦文的夫人关雅在招待四个学生,邓谦文回来了,她笑着与他说了几句话,就让邓谦文去看看他那些学生。

    随后,关雅温和的目光就落在衡玉身上。

    她头发已经花白,比起她所在的这个年纪,没有显老,却也没有显年轻。不过气质很好,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都显得温柔而有韵味。

    “你就是衡玉吗老邓和我提到过你好几次,说不知怎么的你就合了他的眼缘,他每次看到你啊就觉得亲近。”

    关雅又打量她几眼,觉得这个女孩子真是长了一副让人觉得舒服的模样。

    温温柔柔的,礼貌站在那里,脸上的表情不失礼,多讨长辈喜欢的一副长相啊。

    “这条围巾你戴起来还真好看,和你这一身很搭。”关雅笑眯眯道。

    衡玉抿唇轻笑,“我也很喜欢这条围巾,您的手艺真好,比我在店里买的还要暖和不少。”

    她这一句话立马让关雅笑得更开心了。

    “我的手艺啊都是从老一辈传下来的。外面天冷,老邓说你身体不好,快些和我进屋子里,里面暖和不少,别着凉了。”

    关雅招呼她走进屋里。走路的时候,衡玉就发现了她是小脚,不着痕迹上前扶住她,放缓脚步,两人一道往大厅里面走去。

    等到吃过午饭,衡玉又留下来与他们聊天,一直到时间不早了,衡玉这才起身告辞离开。

    “怎么这么快就到四点了”送她走时,关雅还低声说了句。

    “关奶奶,等我下回有空了又过来找您聊天。”

    衡玉一句话就让关雅乐了,她连忙点头,“那正好,我待在家里也没什么事情做。跟着老邓学了认字,以前还能读读报纸,这两年眼神没那么好了,就很少读了,无聊时就想找个人陪我聊天。”

    走出四合院时,衡玉拉了拉围巾,遮挡些迎面打过来的凌厉冷风。

    她和系统道“越是接触,我感觉邓谦文教授的人品越值得人敬重。”

    系统不清楚她怎么突然发出这句感慨。

    “你忘了吗,关奶奶给我讲过她年轻时候的事情。”

    虽然没有详细描述,但衡玉也能从她的话中拼凑出完整的事实来。

    年轻时候的关雅,可没有现在的气质和学识。她祖上是清朝的大官,后来祖父吸食鸦片,把家里都败了。她父亲体弱多病,很早就撒手人寰。关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跟着母亲在外祖家生活,寄人篱下,养成了一副敏感的性子。

    年轻时候的邓谦文则不然,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学识出众。而且当时,邓家蒸蒸日上,家底殷实。

    两人是指腹为婚,盲婚哑嫁。

    刚嫁到邓家时关雅很忐忑,总担心自己这里做不好那里做不好招来嫌弃。在那个时候,是邓谦文空闲时一步步引导关雅要怎么和他的家人相处,一点点让关雅放下敏感自卑。

    两人婚后两年关雅还没怀孕,她在邓家受到了不少压力。那时候邓谦文还要去美国留学,他思考之后,决定带关雅一同去美国。

    在美国人生地不熟的,担心关雅在家无聊,他把住处选在周围华人很多的地方,还教关雅说些简单的英语,教关雅写字。

    “现在人人看到我和老邓,都说我们相配。但是在以前啊,可都不是这么说的。”

    衡玉还记得对方说这句话的神情。

    带着淡淡的感慨和幸福。

    虽然不是同一辈分的人,但邓谦文和关雅这对夫妻,与郁洛和季曼玉,就是一个对照组。

    在这个时代,所谓的不般配,只要有一方愿意多宽容些,多给彼此一些时间,其实也是可以从“不般配”变为“般配”的。

    毕竟也没有多少人生而知之。

    黄粱一梦这篇小说,季曼玉打算投到新公报报社。

    她的前两篇小说都是投到小说日报那里。顾名思义,小说日报里面的内容,大多数是拿来打发时间的。

    新公报却不同,在北平文人圈子里,如果说有谁没看过新公报的报纸,那绝对是要贻笑大方的。

    新公报的专业程度高,而且北平这一家是报社总部,但报社在沪市、南京、长沙等人口较多的城市,也都设有报社分部。

    如果遇上什么特别出众的小说,报社会同时在好几个地方连载,推广程度是完全不同的。

    很快,信稿便寄到了新公报。

    “萝梦”这个笔名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信寄到报社,很快就到了副主编柳余生手里。

    柳余生本人学贯中西,身上常穿的却是一身灰色长衫。他擦了擦手,这才将信撕开,取出信封里面的小说翻阅起来。

    当看到时间线是在一九一九年时,柳余生便心念一动。

    他往下继续翻看,很快就看到五月四日这一天,黄粱被他爹派出去拿账本。

    这里有很大一段内容在描写那场浩大的运动。

    柳余生身为北平人,那场运动兴起时他也不过二十出头,自然也曾亲身经历过那一场前所未有、石破天惊的运动。甚至,他本人就是学生领袖之一。

    小说把那件事娓娓道来,柳余生阅读着,眼前似乎浮现起昔日种种。

    很快,他就看到黄粱正准备坐上黄包车,结果一阵头晕后,再次睁开眼居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一片黑漆漆的,而他面前一个大屏幕,上面正在播放电影。

    这部电影,讲的就是有关这场运动

    柳余生下意识坐直身体,屏息看了下去。

    小说里,在来到这么一个陌生的地方后,黄粱只觉得脑子一阵发疼,还是像之前一样晕晕乎乎的。他明明记得自己刚要坐上黄包车啊,耳边还隐隐约约是各种嘶喊声,现在这里怎么这么安静,周围还是一阵黑漆漆的呢。

    黄粱忍不住动了一下,手在椅子上摸了一把。触感也没错,大白天的,他总不会是做梦了吧。如果是做梦,那这一场梦就太过真实了。

    “黄粱你怎么了,动来动去的。”旁边的同学听到黄粱的声音,凑到他耳边,压低声音问了一句。

    黄粱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但他在陌生环境里,下意识保持沉默,先细细观察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电影已经到了尾声,同学站起身,领着黄粱往电影院外面走,一边在黄粱耳边絮絮说着这部电影。

    “电影拍得真好,不愧是大导演执导的百年五四献礼片,感情都很到位。一百年前那场运动,实在是让我看得头皮发麻啊”

    读到这里时,柳余生会心一笑。若是那场运动时隔百年还能让后世人神往而追忆,实在是让他、以及其他参与者倍感光荣。不得不说,这一段场景写得当真是好。

    走神想了会儿,柳余生继续认真阅读下去。

    黄粱没细听同学的话,他正在默默打量自己的手,打量周围那些衣着暴露又奇异的人,打量着装潢漂亮但却陌生的电影院,打量着那会自动上下的“楼梯”,满是惶恐不安。

    他到底来到了什么地方

    直到听到同学那句“一百年前”,黄粱的身体立马僵住了。

    他牙齿打颤,险些连怎么说话都给忘了,“什么一百年前你是说,那场运动,是一百年前的事情了”

    同学有些莫名其妙,“是啊,今年已经是二零一九年了,不是一百年前是什么你怎么了,今天的表现奇奇怪怪的。”

    他小声嘀咕一句,正要再说,却见黄粱一把推开他的手,埋头就往商场外面跑去,然后被两个轮子的车子撞倒了,大腿破了一个大口子,摔倒在地上时还把头给磕破了。

    他直接昏了过去,再次醒过来时,就瞧见白色的天花板。他正睡在医院里。而黄粱这具身体的妈妈看到他醒了,连忙上前保住他,眼睛里含着泪水,说上一句“你这是中了什么邪啊,走路不看路直直往车子上撞”。

    黄粱磕破了脑袋,现在脑袋上还缠着绷带。他恍惚了好久,才回想起来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他又为什么会被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抱住。

    “你是谁”黄粱哑着嗓音问道。

    妈妈听到他的问题,吓得立马松开抱着黄粱的手,目瞪口呆望着他,“阿粱阿粱,你这到底是怎么了,你可别吓妈妈啊”很快,医生就赶了过来,一阵兵荒马乱之后,黄粱还看到一些奇怪而先进的仪器,正在给他的身体做检查。然后,医生下了结论,说因为他摔倒磕破头,脑子里形成了一个血块,影响了他的记忆,现在他已经失忆了。

    医生说道“等血块变小,他的记忆就能慢慢恢复了。等他伤好之后,你可以带他在很多熟悉的地方逛一逛,兴许能刺激他提前记起很多东西。”

    黄妈妈连忙谢过。倒是黄粱,躺在床上在心里念叨他记不起来也不是什么血块的原因,他就不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好吧没有原主人的记忆很正常啊

    他还要留院观察,要在医院多待上两天。黄粱呆愣愣半躺着,后面枕着两个枕头。黄妈妈看他望着天花板发呆,两眼无神的模样,轻声问一句,“是不是无聊了还是哪里在疼”

    黄粱支支吾吾没说出个所以然来,黄妈妈却是一副了然的样子,“想玩手机啊,那可不行,你头还疼着呢,少打游戏。不如我把电视打开,我们开始看电视吧。”

    家里是单亲家庭,但黄妈妈自己开有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手里并不缺钱。黄粱住在医院里,住的是一间单人病房,还配备有电视机。

    没得到黄粱的回应,黄妈妈也不着急,找出遥控器给黄粱开了电视,调了一部最近正在热播的古装电视剧让黄粱看。

    黄粱眼珠子转了转,脸上还是一副呆愣愣的模样,不过却把心思都放在了电视上。

    住院这几天,黄粱还见识到了能够调控温度、冬暖夏凉的空调,见识到了黄妈妈口中的手机和游戏机,见识到了这个时代来自陌生人的善意和温暖。

    他也慢慢从突兀来到一百年后的惶恐与不敢置信,逐渐变得平和下来。

    如果不是想念自己的真正父母,以及担心让黄妈妈发现他不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其实

    说实话,其实,现在的生活真的特别好。

    看到这里,柳余生要把小说继续往下翻。

    结果他愣了一下,发现自己居然看到头了。阅读的时间不算短,但柳余生完全没察觉到时间的流逝。

    苦笑一声,柳余生放下手中的稿件。

    这篇小说写得实在是好,而且情节构思无一不精妙。几十年后的华夏,虽然还没有铺展开来写,只是简单勾勒几笔,却已经让柳余生感受到那是个什么样的世界了没有战乱,平和安逸。

    这样的国家,可不就是他们这一代人辛苦追寻的吗

    他们这一代人可能看不到这样的场景了,但就在几十年后,这一切都很有可能会实现,他们的后辈将过上这样的生活

    毫无疑问,这篇小说可以鼓舞人心,绝对会深受文坛绝大多数文人的喜爱。而且文笔和情节都很接地气,普通的百姓也都会喜欢听到这些情节的。

    拿起手中的钢笔,柳余生开始给这位“萝梦”先生写回信。

    天津,某军队驻扎处。

    办公室外面传来卡车轰鸣声和铁门打开关上的声音,办公室里,季斯年正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在军营里,他一身戎装穿戴整齐。白色衬衫外面套着深色的军装外套,扣子扣得整整齐齐,再下来就是皮带、军裤、军靴。

    “营长,有您的信。”亲卫敲门进来,手里拿着一封信。

    季斯年睁开眼,冷峻的目光落在亲卫身上,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放在这里吧。”

    等亲卫出去,季斯年这才换了个更舒服的坐姿,扫了信封一眼。

    只一眼,他就认出了信封上的字迹。

    这封信,来自那个代号为“天璇”的神秘人。

    从前年开始,这个叫“天璇”的神秘人就写信与他联系,并且给了他很多张机械图纸。凭着这些机械图纸,季斯年这在军队里没什么背景的人成功坐稳现在的位置。

    他没再耽搁,拿起信封撕开。里面只有一张信纸,将信纸展开后,季斯年狭长的眼睛微微眯起。

    片刻,季斯年收敛好脸上的表情,将信纸收好,放进自己的口袋里。

    他站起身,将搭在桌面的皮质手套拿起来慢条斯理套在手上,这才提高声音对外面喊道“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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