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雷当然不想做糊涂鬼,他连鬼都不想做,更不想死。可是如今死不死不是他说了算,而是别人,是面前这两个人。别人放他,他才能活,不然就是一个字,死。这种性命由别人的感觉并不好,可惜诸葛雷没得选。
黑脸汉子狞笑着说:“今儿个咱们兄弟心情好,只要你钻到桌子底下,爬上一圈,就饶了你这条狗命。”
诸葛雷脸色如同调色盘,青一块紫一块的。先前他还在嘲笑他的手下败将太行四虎,而就这么一会,现在轮到他了。他咬了咬牙,突然趴下身子,钻到了桌子底下,果真开始爬了起来。
黑脸汉子看的有趣,哈哈大笑起来,对客栈里的人说:“看啊,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疾风剑诸葛雷,我们兄弟说他是狗,他就是一条在地上爬的狗。”
诸葛雷趴在桌子下面,低下了头,才敢从眼神中露怨毒之色,但是也就仅此而已了,对方武功远高于他,他什么都做不了。
李寻欢这个时候才放下了手中的木雕,叹了一口气说:“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能活到现在了。”因为诸葛雷已经变了,不变的话他早就死了。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但是现在客栈大厅中太静了,恐怕一根针落在地上,都能听个响儿。黑脸汉子看了李寻欢一眼,目露凶光:“看来还有人想管这闲事儿?”
白脸汉子也站了出来,冷冷的说:“若是想管闲事尽管来,只要比我们兄弟的剑更快,我们不但将包裹双手奉上,脑子也一起奉上。”若是出手但技不如人,虽然他没有说,大家也都猜得到结果了。
门口那位少年终于动了。他掀开了门帘,带着一身风雪走了进来。他浓眉大眼,本应该是极为憨厚的长相,却有一双薄唇,挺直的鼻梁让他看上去冷漠多过憨厚,问:“你们的脑袋值多少银子?”
他站在客栈面前不是因为别的,正是因为没钱,没钱当然住不了客栈,只能看着,现在有人想送东西,不但送东西,还送脑袋,少年想要,有本事要,为什么不要呢?
白脸汉子没料到真有人出头,不是他以为的先前出声的李寻欢,而是一个看上去落魄的少年。他看着少年,好像在看一个笑话,然后他真的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说:“这是你说的?”
少年轻声说:“是。”他的声音并没有少年的清爽,反而显出了些疲惫,孤独与冷漠。就好像一头在夜晚行走的孤狼,孤独的对月狂啸。他不需要亲人,不需要朋友,不需要爱人,整个人仿佛就是一块顽石。
他只说了一个字,一边说话,另一边他的剑也已经出鞘了。那根本不能算是剑,只能说是一块锋利的铁片,这块铁片在白脸汉子还没有笑完之前,就割掉了他的脑袋,因为速度太快,甚至鲜血都没来得及流下。
黑脸汉子变了脸色,他看了一眼少年,好像在看一个怪物,一个恶魔,然后他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带,拔腿就跑。
少年没有追,他甚至没有看黑脸汉子一眼,转身欲走。
诸葛雷在桌下看着这一幕,双眼发红。你有这般本事,为什么不早点进来,现在他名声扫地,都怪面前这个少年。只要他死了,只要面前这个少年死了,然后再杀掉这些外人,那么谁也不知道堂堂急风剑诸葛雷,会有这样的过往了。
死人,只有死人是会闭嘴的。
这个客栈背后有他们金狮镖局的影子,才能开黑店开的这么安逸,诸葛雷知道怎么才能把这件事情压下去。大不了连这个客栈一起不要了,只要能保住名声,他要什么没有?
诸葛雷眼睛已经发红了,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拔出了剑,钻出了桌子,以一个刁钻的角度,急风一样的速度刺向了少年的后心。
风华看到这一幕,他身形一动,从二楼滑翔一般跃了下来,随身携带的一把长剑飞射而出,已经刺入了诸葛雷的胸口。李寻欢也出手了,他用的是飞刀,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准确的钉在了诸葛雷的脖子上。
双重夹击之下,诸葛雷毫无幸免之理,就这么倒了下去。
李寻欢冲着风华微微一笑。
风华还以一笑,算是两人同时出手的默契。
少年此时才回转身来,看着已经倒在地上的诸葛雷,目露疑惑之色。他不明白,他杀了威胁诸葛雷的两人之一,诸葛雷不感激就罢了,为什么要杀他?可惜诸葛雷已经死了,他再疑惑也得不到答案。
然后,少年看向了救他的两个人,风华和李寻欢。他刚想说一声多谢,突然看到风华的脸,什么都说不出来了。他看了风华一眼,仿佛看不够,又盯着再看一眼,再将头转了过头他的脸突兀的红了,由一点点的嫣红,变成了一个大苹果。
“多谢。”他只说了两个字,因为这个时候,他只想看着风华,而不想说话。他本也不爱说话,他更喜欢动手,不是杀人就是被杀。
“无妨。”风华无所谓的说。即使他不出手,李寻欢也会出手,江湖上不是没有人能接住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但是肯定不是诸葛雷。风华的本意只是想端了这个黑店而已,而这个黑店有金狮镖局的背景,所以他动了诸葛雷,如此而已。
风华也确实是一个美人,不仅仅阿飞在看他,客栈中所有人都在看他。
终于有人坐不住了,他起身向风华抱了抱拳,问:“姑娘可是人称‘武林第一美人’的林仙儿林姑娘?”
大家一听,都觉得对啊,这世界上,除了武林第一美人之外,真的还有人能这么美吗?
客栈内充满了血腥味,无论是楼上的,还是楼下的,将这里染成了修罗地狱。可是没有人在意,他们的目光都集中在了风华身上,等着他的回答。
风华捋了捋他额前的一缕发,说:“你们见过林仙儿吗?”
当然没有,如果见过,自然不会把他跟林仙儿认错。
“没有见过,你们怎么知道武林第一美人是她,而不是我呢?”风华开了个玩笑,心情很好的在李寻欢的桌前坐下了。他不是杀人狂,杀人不会心情变好,但是让江湖少了一个败类,这还是很值得开心的。
少年似乎受到了蛊惑,不知不觉跟着风华走了过来。其他人看着少年,有样学样也想跟着过来,风华微微侧头,眼神一扫,哪些人突然就僵住了脚步,不敢再动了。风华对于认识剧情人物有兴趣,但是路人甲那还是拜拜吧。
风华表示长得美就是这么任性。
这是李寻欢第二次看到这个少年,第一次他就像一块坚冰,一块顽石,毫无生气,但是此刻,他却多了那么一点人味,因为另一个少年多了的人味。这才让他看上去像个人,多过一个野兽。李寻欢相信,这两位少年一定会处的很好。
“小兄弟,坐吧。”
风华挪了挪坐下的椅子,也说:“坐。”
少年坐下了,他即使坐下,也没有放下手中的剑。只是看向风华的时候,目光微微有一些游移。不知不觉,他的目光从风华变成了桌上的饭菜。他看起来已经很饿了,但是也很有礼貌,并没有直接去拿。
李寻欢看着他的样子,说:“吃吧。”
少年这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少年吃相并不好看,但是风华看得很起劲。因为他只要一看过去,少年吃饭的动作便会无形的一僵。看的风华都不好意思将铁传甲恶心他的话再说一遍了。譬如,面前的不是牛肉,而是人肉什么的。
“我叫风华,这位是李先生和铁传甲铁大哥,不知兄台高姓大名?”虽然早已知道了面前这位少年就是这个故事的另一个主角阿飞,风华还是得走一个过场。
少年放下了碗,认真的回答说:“阿飞。”
风华点了点头,叫道:“阿飞。”
阿飞脸又微微红了。
李寻欢看着他们的互动,没有说话,但是他心情却很好,难得没有雕刻木像,而是慢慢地看着。他看着阿飞,问:“你是不是奇怪,那白蛇为何要杀你?”
阿飞点了一点头,问:“为什么?”
李寻欢没有回答,因为风华已经回答了。风华叹了一口气,说:“因为名,因为利。江湖是一个大染缸,诸葛雷早已不是当初的诸葛雷了。只要杀了你,再杀了客栈中所有人,他的一世英名就不会毁于一旦。碧血双蛇侮辱他,他受了这侮辱,而你却杀了白蛇,让黑蛇狼狈逃走,只要杀了你,他就还是那个威名赫赫的大侠。”
阿飞听着,他似乎懂了,又似乎没有完全懂。
风华又说:“在这江湖上,鬼神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人,人心。易变的人心胜过任何恶鬼。”
阿飞好像是真的懂了,他自言自语的说:“对啊,人比猛兽更加可怕。猛兽要吃人,至少会发动攻击,而别人要你死,你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其实,以现在阿飞的状态,不要说风华说的有理,就算是没理,恐怕他也会连连赞同应声。
风华沉默下去了。他突然想到了客房中的那两具尸体。这何尝不是别人想你死,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若是他没有这般高强的武功,现在任人鱼肉的恐怕就是他了。这个江湖真的是吃人的江湖,你不吃人,人就吃你。
李寻欢笑着说,“正是这个理儿,我先后遇到两位小兄弟都不曾深交,如今你们倒是一见如故。”
阿飞敏锐的抓住了李寻欢有意无意透露出的重点,“两位……小兄弟?”
原来,我一见钟情的是一个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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