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同时,风华和阿飞二人齐齐向着门口冲去。
门口没有人,安安静静的,连个过路人都没有。雪过了一夜下得越发的大了,这么大的雪,很多人肯定连门都不会出,街道上安静的仿佛死了一样。
不,并不是什么都没有。
风华往下瞧去,便见得雪堆里卧着一具已经冰冷的尸体。他半边一头栽倒了雪地中,看不清脸,整个人成倒栽葱的姿势。看情况,他已经死了很久了,露出的肢体已经冻得发紫,本来是被靠在雪堆旁边的,只是雪堆受不住压力,最后成了这样。
不好,风华突然有了危险的感觉。他猛地向后一个小轻功,正想招呼阿飞,却发现阿飞比他反应更加灵敏,他第一反应是躲,而阿飞就像一头孤狼,直接向着对方进攻了。凭借着几乎是野兽一样的直觉,阿飞向着雪地某个稍稍突起的地方刺了过去。
两人反应极快,一个起落之间便闪到了一旁,那一堆带着毒的暗器一个未中,只能遗憾的落在了地上。
被阿飞刺中的雪堆微微耸动,一个人影从其中钻了出来,不过阿飞的剑实在太快太准太利,尽管他尽力躲了,有心算无心之下,胳膊上还有冒出了一窜血花。
“唔……”对面人影因为疼痛闷哼了一声,待到了屋顶上,才停下来脚步。风华突然注意到,他竟然是一个瘸子,上房的时候,在风华的角度他露出了他那只与常人不一样的脚。在一只脚跛了的情况下,他轻功还那么的高超,轻盈的仿佛一只燕子,落到屋顶上,半点积雪都没有惊落。
身形轻盈仿佛一片羽毛,端可以当得上踏雪无痕四个字了。
落在屋顶上之后,似乎是自觉距离够了,近战剑客阿飞打不到他,他才居高临下的望了过来。他面色傲然,身上还有些积雪,不过大致样貌已经能看清了。
这是一个长得十分奇异的人。
颧骨突出,似乎是因为在雪地呆的久了,面色显得有些青白,在青白中,却又带着一些腊黄。他的年纪已经很老了,身形矮小,就如侏儒一般,也难怪他卧倒在雪地中,只有稍稍的,不仔细观察都发现不了的突起。
稍微高大一点,也不能隐藏的这么天衣无缝了。而他最引人注目的地方,还不是他比常人矮小许多的身形,而是他的手。与常人不同,他只有一只手,一只同他身形一般,枯瘦如芦柴棒的手。而这只手,此时还滴着血,因为阿飞那快如闪电的一剑。
“嘿嘿……十几年不履江湖,竟然出了这等人物。老夫大意了,竟然被你这小子伤了。”这个人阴冷的笑了起来,“不过没关系,有点本事杀起来才更好啊!李探花怎么不出来,就让你们这对鸳鸯来送死?”
他被请出山来,可不是为了对付这些小杂鱼的,而是专门针对李寻欢的。虽然大意之下被阿飞伤了,不过这种小伤之下,他也并不看得起风华和阿飞。虽然嘴上说着大意了,心里不定怎么想着呢。
风华看了看自己他的距离,发现这个距离一个剑破虚空就能把在屋顶上装b的这位小老头给砸下来,就十分淡定了,看他打算说些什么。毕竟反派死于话多,总得给人家一点谢幕台词吧,不然直接领盒饭导演会不高兴的。
阿飞没有说话,他握着他那把姑且称得上剑的铁片,目光死死的盯着对面,把人家盯得毛骨悚然。尤其是当阿飞之前的一剑刺中了对方仅存的肩膀之后,对方看着阿飞恨得更加深沉了。不过显然还是李寻欢小李探花的仇恨度更高,这枯瘦老者发现阿飞打不到他之后,又开始自言自语了。
“十三年了,探花郎可还记得和虞二拐子十三年前那一场见面?”他声音蕴含着内力,高声喝问,竟然完全没有将阿飞和风华放在眼里。在虞二拐子看来,只有探花郎才配让他出手,面前这对鸳鸯算是什么东西?
但是他看不看得上眼没有用,无论是风华还是阿飞,都不需要他的看上眼。
风华动了,因为这个时候,他背后突然出现了人,不是一个人,而是四个人。如果不动,这四个人随便一个,都能轻轻松松送他下地狱去,风华还不想死,他就只能动。现在看来,上面那虞二拐子这么说话,说不定也有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的原因在。
阿飞也动了。尽管只认识了一天,这一刻两人却十分有默契,风华的双剑与阿飞的快剑连成了一片剑网,要命的剑网向着背后四个人罩了过去。
这四个人个子比虞二拐子还小,看着都是童子模样,穿着童装,虎头鞋,扎了个冲天辫,手上脚上带满了银质的链子和圆环,若把他们拿去当铺当了,都能换不少的银子出来。虽然这些童子名声之大,找遍江湖,恐怕也没有哪个当铺敢收。
若不是个个脸长得凶神恶煞,奇形怪状,偏偏还要学那孩童嬉皮笑脸,精灵顽皮,说不得风华还会觉得他们有些可爱。但是现在这副样子,不但不可爱,还十分可恶。风华觉得有一句话很适合他们,长得丑就算了,还出来作怪污染视线做什么?
不过他们运气不错,若不是因为他们太过矮小,偏偏气息又十分老成,加上叮当作响的银链声互相碰撞,听声辨位的技术基本废掉了,风华和阿飞凭声音判断失误,剑网给他们留下了一丝空隙,现在他们已经要减员了。
其中一个孩童说话了,他的嗓音十分古怪,就像是一个成年的大人非要捏着嗓子一般。
“你不是李寻欢,为什么不是李寻欢,李寻欢呢?”
“李寻欢就在这里,但是就你们,还请不出他。”风华淡淡的说,作为声控,实在是受不了那公鸭嗓子一般的声音。而且李寻欢现在是风华的病人,作为一个专业的大奶,胸大奶四海那种大奶,怎么可能让自家的病人动武,自己看戏呢?
不是我太伟大,只是因为敌人太挫,完全可以随便打发。要是敌人太厉害了,比如单挑25英雄本这种事情,风华又不傻,肯定跑得比兔子还快。秀秀开个蝶弄足,那可真是兔子都追不上。反正打不过可以跑,这里又不存在什么副本结界,不会跑不掉。
想来,面前四个童子要是知道风华的想法,肯定不会找李寻欢,直接揍他了。可惜他们不会读心,因此现在还在找李寻欢,不找到决不罢休的那种。
扔下自己还没治好病的病人,这不符合大奶的职业道德啊,风华觉得就这么几个人,莫说还有阿飞了,他自己一个人都能搞定。
“你说什么?”四个童子此刻仿佛同步了,齐齐尖声叫了起来,刺耳的声音刺激着风华可怜的耳膜。
“我说,就你们几个,还请不出他老人家。”李寻欢除却年纪不说,他的小李飞刀名满天下,名列兵器谱第三,退隐江湖十年仍然令人闻风丧胆,确实当的一句老人家。
风华淡淡的说,他的剑已经握在了手上。他不喜欢把话说很多遍,因为毫无意义,说再多的话,最后到头来,还是得动手。与其说了废话再打,不如省却时间,直接打了了事。只要他赢了,自然不需要再听对方公鸭嗓子一样的废话。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七秀用剑,最擅长的却是剑舞,一招一式都精致而华美,仿佛是在表演,而不是比斗。若是定力差些的人,甚至想醉在这样美丽的温柔乡中。
风华长得美,他的招式也很美,以至于虽然风华说了近乎挑衅的话,出剑的时候,那四个童子看着他,还有心情说笑。他们眼中看得起的只有阿飞,方才阿飞伤到虞二拐子那一剑,才值得注意一二,而风华呢?不过是一个美人罢了。
美人能让人在意的当然只有美貌啊,老老实实当一个赏心悦目的花瓶就好了,谁会在乎美人的武功呢?
穿着红衣的那个童子对着风华吐了吐舌头,那张狰狞的脸配上这样顽皮的表情,显得可恶又可笑,“美人儿姐姐,你这么漂亮,还有大好的年华等着,为什么要跟他做亡命鸳鸯呢?”他一边说一边看着阿飞,露出了厌恶与嫉妒的神色。
之前风华和阿飞没有交流默契的拦截面前这四个童子偷袭的剑网,被他们理解成了情人之间默契。实际上,阿飞剑心纯粹,一心向武,他的剑法唯一特点就是快。所谓的攻击,经常只是一记简单的直刺,甚至算不上剑法。就是因为够快,够刁钻,才能够一击致命。
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风华毕竟是PVE奶出身,后来才因为每个大奶都有一颗希望DPS的心攒了装备修冰心去了。然后再也不用被团长喷了,没事无脑抽玳弦急曲就好。不过关键时候,他还是很有自己是一个36D大奶的自觉地。
以前为了照顾那些要DPS不要命的队友们,没少进行配合。反正剑三团长十个里面九文盲,剩下一个还是2,除非本来就是奶,一般基本都不会管DPS躲不躲BOSS技能的,只能看输出,人死了就怪治疗。
风华在团长们的扣掉你的全部工资威逼之下,早已练成了一手配合队友,保不作死的DPS队友不死的绝活。此时换到了现实世界,他的本事也没怎么退步,只看了几次,就勉强能跟上配合了。
配合阿飞其实非常简单,不需要跟上他那样非人的速度,只需要把敌人另外可能逃遁的路线封掉,保证阿飞的剑必定成功就可以了。阿飞的剑凭借的就是足够快,因此往往并不刁钻,对方若是反应过来,并不难躲,打的就是时间差。
风华要做的,就是让对方反应过来也没法躲。躲了阿飞的,躲不过他的,总得选一个受着。
穿黄衣的童子对红衣童子的话赞同的点了点头,符合说:“就是就是,美人儿何不投奔我们的怀抱呢?我们虽然矮小,但某些本事,一定比你那个情郎强。”他说着,说着竟然嘿嘿的笑了起来,显得十足的猥琐。
站在高处的虞二拐子阴沉沉的笑了,也说:“小丫头,老夫看你乖巧可爱,只要你好好呆在一边,等老夫杀了你那情郎,还能留你一命。”
风华觉得自己给这些反派说话的时间是一件很蠢的事情,他后悔了。后悔了就改,风华没有再继续错下去,他拔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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