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Chapter 54

小说:魅魔的庄园 作者:蜀七
    拆洗晾晒过的棉花依旧不如池晏想的那么蓬松, 管家在睡了一晚棉被后看起来很累, 池晏问过以后,管家才说“大人, 太重了。”, 他盖着被子,夜里感觉自己要被压死, 让他这个老人家喘不过气来。

    池晏“”

    他睡的时候没觉得重来着。

    不对,他睡的时候有克莱斯特陪着,重量几乎都在克莱斯特的身上。

    所以他很轻松。

    那么, 怎么让棉花成棉絮,做出来的棉被蓬松又保暖,还不会死沉死沉的

    这个问题池晏可以解决弹棉花

    弹棉花是个老手艺,用的工具就是一把悬弓,单人可操作,几个人一起弹棉花效率并不算低,悬弓需要用到的材料就是木头和牛筋。

    在九十年代以前, 弹花机还没有出现时, 制作棉被都还是需要老手艺人弹棉花。

    一个人一天可以弹八斤棉花, 这还是老手艺人才有的效率, 并且不算弹棉花的时间, 只说做棉被,一天也就两条。

    弹好的棉花压过之后铺在织好磨好的细棉网上, 压过的棉花能更好的贴合棉网, 不会跑棉, 等第二层棉网挂上去,第一层的棉花就慢慢舒展开,这样才能做出蓬松柔软保暖的棉被。

    现在的问题是,木头易得,牛筋难得。

    杀牛取筋想都不要想

    领地上只有两头牛,是整个领地唯二的两个牛宝贝,别说杀它们取筋,就是杀它们吃肉,池晏都舍不得,他还准备偷偷买一头母牛回来,看看能不能配种呢。

    而且两头牛在领地的待遇很好,牛棚每天都要打扫,天冷的时候还要把它们牵到房子里去,每天都有干草嚼,偶尔还能吃到煮熟的卡坨,卡坨的叶子它们也很爱吃。

    照顾牛的是牛头人,大约因为名字里都有牛这个字,牛头人们照顾牛的时候还算细心。

    只是多数时候,牛头人很不明白为什么这两头牛平时干得活加起来还没有他们一个人看得多,大人却对这两头牛这么好

    物以稀为贵,牛头人们不懂这个道理。

    “都是牛。”牛头人给牛喂了一把干草,牛叫着拱过来,吃得津津有味。

    牛头人继续絮叨“怎么你们过得这么好。”

    牛不懂牛头人的忧郁,继续吃草,中途还抬头冲牛头人叫了两声,牛头人又给它们喂了两把卡坨叶,牛满意了,低头吃个不停。

    领地里现在数量最多的鸭子,鸭子孵出的小鸭不少,现在都长得差不多了,吃得多,拉得也多,照顾鸭子的人每天清理鸭舍都要花半天时间。

    猪长得慢,现在还只是半大猪,因为是野猪,虽然从小被人养大,但还保留着一定的野性,运动量还很大,身上一旦脏了,还会主动要求洗澡,诺玛这个小女仆现在已经是专业的养猪户了。

    她总是把猪猪们弄得很干净,猪圈也很干净,她也不嫌麻烦,猪食都是弄熟了的。

    领地里也没人知道该怎么养猪,所以都是她自己拿主意。

    有时候人们去树林里打猎,还会从猪圈里领一头猪走,这些猪运动量大,跑得快,鼻子还灵,带着人总能找到猎物,这样下来就没人愿意吃猪了。

    虽然猪肉很诱人,但猪找到的猎物加起来,可比这些猪原本的肉多得多。

    这些猪,就作为“猎猪”,被好好的养了起来。

    池晏知道的时候还囧了一会儿。

    虽然他知道猪聪明,但没想到它们还能抢猎狗的工作。

    说起来猪也是杂食动物,野猪可是会吃肉的,就跟熊猫在人们心里的印象一样,池晏小时候一直以为熊猫只吃竹子,初中才知道原来熊猫是杂食动物,当年还有一个新闻,山上的熊猫偷偷吃了山下一户人家养的羊。

    那户人家花了挺长时间才抓住这个“小偷”。

    不过虽然不能吃猪肉,但是好歹猪有用,没养这么大也没浪费粮食。

    池晏让人给猪做了项圈,以后去打猎就可以牵着猪去了。

    这些猪长得还是很威武的,公猪都有獠牙,有点像狮子王里的彭彭,不过不像彭彭背上是黑毛,它们全生都是棕色的毛,很扎手,背上的毛发尤其旺盛,鼻子大,脑袋小。

    体型也和现代猪不一样,胸腹肌肉非常发达,屁股小小的,身形一看就很矫健。

    跑起来像是一阵风,力气大的普通人拉不住。

    有时候两只猪还会一起围猎野羊野鹿,打猎结束,还会从人的手里要吃的。

    它们也是要吃肉的。

    不过池晏让诺玛把肉煮熟了拌着猪食给它们吃,免得染上寄生虫。

    这时候池晏可没地方去找打虫药。

    有时候克莱斯特带来的那群魔族也会去树林里抱小野猪回来,小野猪得先跟原本的野猪分开养,跟诺玛相处一段时间后再让它们见面,估计原先的野猪以为诺玛是“妈妈”,以为新来的野猪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慢慢也就接纳了。

    它们都很依赖诺玛,还会跟在诺玛屁股后面跑,如果有不熟悉的人接近诺玛,它们还会发出进攻般的低吼。

    因此诺玛也有了个外号猪妈妈。

    诺玛并不生气,她很喜欢自己养大的小猪。

    当猪妈妈没有不好的。

    她还可以领着自己养大的野猪们去树林去采野菜,很安全,猪们还会放哨,一般她带四头猪出去,两头守在她身边,另外两头就藏在草丛里放哨,一旦发现危险,就会发出猪叫。

    守在诺玛身边的两头野猪,就会拱着诺玛离开。

    总之,现在领地里的人都认可,猪是有用的猪,可以吃,但没必要。

    连池晏都决定不吃这些猪了。

    既然没法养狗,养猪也挺好的。

    它们还学会了去固定的地方排便,每天拉完粑粑,还要让诺玛给它们埋起来。

    因为有诺玛给它们洗澡,清理身体,也不会去烂泥坑里打滚去除身上的寄生虫。

    池晏觉得照这样发现下去。

    说不定这片大陆进入“科学发展”时代的时候,没有猎狗和宠物狗,只有猎猪和宠物猪了。

    以后人们都牵着猪出门遛弯。

    那场景想想还挺有意思的

    就是不知道这些野猪能长多大,池晏想起自己高中同学网购的小香猪

    养在宿舍里,最后的场景简直可怕。

    只有一种国外野猪是真的长不大,但不像小香猪粉嫩可爱,棕黑色的小野猪可以捧在手心里,一辈子都长不大,而且胆子很小,还没有獠牙,听说全世界只剩下一百五十只,样子有点像豚鼠,就是毛很硬,已经濒临灭绝了。

    这些猪也挺亲近池晏的,有时候还会偷偷溜进城堡里,幸好身上不脏,池晏也没有太管,这些猪会集体活动,躲着人走,趁池晏开门的时候溜进池晏的房间,在池晏的脚下蹭,让池晏摸它们。

    它们第一次溜进来的时候,池晏还被吓了一跳,男仆们也手忙脚乱要把野猪赶走。

    结果野猪以为男仆们要攻击池晏,就挡在池晏面前,冲着男仆们摆出攻击的架势。

    池晏也就让男仆们退下,好好的撸了一回猪。

    经过这件事以后,野猪们偶尔出现在城堡里,仆人们都见怪不怪了。

    只是野猪们无论如何都不亲近克莱斯特,一看到克莱斯特出现在池晏身边,就拼了命的发出猪叫,叫声之凄厉,让池晏头大如斗。

    而且野猪们还会偷偷溜出去,叼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养。

    有一次它们还叼回了一窝刚断奶的小猫。

    这倒是做了回好事,小猫们长得快,估计才三个多月,就开始捉老鼠了。

    并且把野猪当家人,从那以后,猪和猫一起出动,成了领地里一道别样的风景线。

    野猪的精力旺盛,它们越长越大,还会在人们耕地的时候帮忙,人们把简易的木犁给野猪拴上,野猪就会乖乖的犁地。

    又能打猎,又能犁地,领地里就真的没人打野猪肉的主意了。

    还会有人偷偷给野猪喂自己家的卡坨。

    池晏“我觉得我以后都没猪肉吃了。”

    克莱斯特看那群猪很不爽“我让人去把它们杀了,给你吃肉,好不好”

    池晏连忙说“别,我觉得它们挺有用的。”

    克莱斯特看着池晏。

    池晏大惊失色“你疯啦,连猪的醋都吃”

    克莱斯特“”

    池晏看克莱斯特偏过头,一副受伤模样,有良心不安地凑过去“你别生气啊,我不是故意的,但是那群猪也不是经常过来找我。”

    只要猪溜进来找池晏,就必然要阻止克莱斯特接近池晏。

    克莱斯特不说话。

    池晏抱住克莱斯特的胳膊“我们去看造纸坊看看怎么样”

    池晏去看克莱斯特的眼睛。

    克莱斯特再次转头。

    池晏就锲而不舍的扭动身体。

    克莱斯特深吸一口气“你站起来。”

    池晏“”

    哦豁,刺刀出鞘了。

    池晏满脸通红地站起来,小声说“这个我也不是故意的。”

    最后只能等收刀后,两人再一起去造纸坊。

    造纸坊一大早就开始忙碌了。

    艾玛起的很早,天还没全亮,她就冲到了造纸坊里。

    昨天晚上艾玛做了个梦,梦里的她也在造纸,她梦见自己把卡坨叶子下的杆跟麻皮泡在一起,就能做出柔韧可折叠的纸。

    梦在纸造好的时候戛然而止,艾玛一睁眼就爬起来,脸也不洗,头也不抓,穿上鞋就冲向了造纸坊。

    池晏到造纸坊的时候,造纸坊里的人都在忙碌。

    造纸的时候,原料得进行蒸煮炮制,里面加入的是石灰,这些石灰是乔什叫人送回来的。

    石灰石砸碎后碾成粉末,炮制的时间一般都很长。

    艾玛把麻皮和卡坨杆一起蒸煮,热气一直冒出来。

    池晏在外面看得有些担心,不知道这些蒸汽对人体有没有害。

    艾玛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掀开盖子看一看,夜里火也不能停。

    造纸坊里的人都在想办法,往里面加什么的人都有,树皮也不少。

    还有人不知道弄哪弄来了白蚁窝,还在麻皮里加了白蚁窝一起煮,鬼知道到时候弄出来的是个什么玩意。

    池晏让纺织房给造纸坊的人做口罩,这个做起来倒是很快,两层麻布里填充一点棉花就行。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至少给了池晏一点心理安慰。

    他夜里跟克莱斯特躺在一起睡觉的时候,心里很不舒服地说“我不是太残忍了”

    克莱斯特一只手揽着池晏的肩膀,池晏比克莱斯特瘦小,两人睡在一起的时候,克莱斯特能把池晏整个人都抱在怀里,克莱斯特的下巴抵在池晏的额头上,他轻声问“怎么了”

    “那些气体可能对他们有损害。”池晏声音闷闷的,“我明明知道,却还是没有让他们停手。”

    如果他自己也是那些人中的一员,可能他的内疚感还没有这么强。

    克莱斯特的声音里有些倦意“担心什么没事的。”

    他还安抚的拍了拍池晏的背“如果做什么事都瞻前顾后,那什么事都不会做得好。”

    他微微低头,嘴唇在池晏的额头落下一个吻“睡吧。”

    池晏抿着唇,他在克莱斯特的怀里,却一夜未眠。

    跟池晏不同,艾玛睡得好极了,她白天太累,晚上一躺下去就睡着了,第二天她帮着其他人铺平纸浆,但是做出来的纸依旧不行,她做的纸浆还没有熬好。

    就这么过了好几天,艾玛熬得纸浆才好。

    这天早上,她早早起床,来到了造纸坊,她终于停了火,等纸浆变凉以后,就拿起了木框。

    木框下绷着的是棉纱,非常细密,她迅速的让纸浆在棉纱上铺平,然后放在桌上,用切割好的木头加石头挤压出里面残存的水。

    然后就拿着木框出去晾晒。

    艾玛一直守在那儿,今天的阳光很好,晒得艾玛暖洋洋的,她的眼睛没有一刻离开木框。

    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艾玛才轻轻的碰到了纸。

    以前这一步一直在失败,纸根本掀不下来,手一碰上去就碎了。

    艾玛咽了口唾沫,她的力气很轻,当她的手指碰到纸时,艾玛的心高高得提了起来。

    没碎。

    艾玛瞪大眼睛,屏住呼吸,双手捏住两角,迅速地把纸掀了下来。

    纸被风吹起了弧度,艾玛小心翼翼的把纸拿起来。

    她成功了

    艾玛捂住自己的嘴。

    她是自己争取到造纸坊来的,可是这么久以来却没有见过一点成功,无数次失败把她的自信打击的丝毫不剩,她无数次怀疑,自己的选择是不是一个错误。

    然而现在,这么一张薄薄的,像是没有重量的纸,却让她整个人都得到了升华。

    她终于明白领主大人话里的意思了。

    无论失败多少次,只要成功了一次,前面的失败都不是毫无意义的。

    正是失败,促成了这次的成功。

    艾玛热泪盈眶,她此生,头一次体会到成功的感觉。

    等艾玛拿着这张纸回到造纸坊里的时候,不出意外,她被人们层层围住了。

    “这就是纸”

    “好薄好轻”

    “真的不会碎”

    “艾玛你用了什么”

    “艾玛,你真厉害”

    “艾玛,大人一定会奖赏你的”

    艾玛一直在哭。

    这种成功的幸福感让她说不出一句话,她只是默不作声的泪流满面。

    这张纸最后被小心翼翼地送到了池晏的桌子上。

    纸张颜色微黄,摸着却还算细腻,池晏用羽毛笔在纸上书写,墨迹很顺滑,散墨的情况也不严重,有点像池晏小学时买的作业本,五毛钱一本的那种,质量不怎么样,但是可以用。

    如果用铅笔的话更好,因为稍微有点散墨,写字不太舒服。

    池晏写的是中文,看在管家眼里就是一个个奇怪的符号。

    管家看池晏写完,指着那个晏字说“大人,这个图形很好,很有气势。”

    池晏也没解释这是个字,他点点头“我也觉得很好。”

    他爹妈翻遍了字典给他取的名字能不好吗

    听说他爸当年想给他取个有文化的名字,叫池浩然,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的那个浩然,结果隔壁大爷的孙子叫郑浩然,转头一看,同一个小区四个叫浩然的。

    他妈比较随意,想直接用小名,就叫池宝宝。

    最后夫妻俩一合计,还是翻字典,翻到哪一页,看到的第一个字就是池晏的名。

    于是池晏就有名字了。

    还骗他他的名字取自李白的诗句“岁晏何所从”。

    高中的时候池晏才知道自己这名跟李白毫无关系,就是他父母随便找的一个字。

    小时候他还经常把自己的名字写错,被老师罚抄一百遍。

    当时他就打定主意,以后他给孩子取名,就取笔画少好些的,池一,就很不错。

    想起有关父母的事,池晏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他记得这里的家族都有自己的家徽,虽然池晏的家族只有池晏一个人,但是家徽还是要的。

    “刻成章吧。”池晏对管家说。

    管家点点头,郑重的把那张纸收了起来。

    艾玛造出纸以后,觉得世界都变了,她成了造纸坊里的大师傅,每天要做的就是去审查纸张,把不过关的挑出来,教别人怎么调整麻皮卡托杆和石灰的比例,还有怎么用臂力和手腕的巧劲,让纸浆能在纱网上铺的更均匀。

    但她的酬劳很多,她每天都能领到加糖的面包,甚至还有还被领主大人奖励了一大罐糖,以及一匹麻布和半匹棉布,除此以外,她家租的地,三年都不必交租,人头税也不必交。

    造纸坊每天都能造出不少纸张,这些纸张都囤积在城堡的房间里,这里的书籍都是由粘合剂一张张粘结起来的,这种粘合剂一般都是由树汁制作,但池晏不准备这些做。

    他以前做过手工活,只能怎么缝书池晏知道的就有两种,一种是一张纸折叠起来,从中间缝制,这样缝出来的书更好打开,也是现代最流行的一种缝制法,依旧有很多书这么做,比上胶的书更好开合。

    还有一种更方便的,就是把纸张重叠好之后,先在书脊上扎几个孔,上下缝制。

    开合不算好,但胜在效率高。

    而且线会露在外面,更有古香古色的感觉。

    池晏就用麻线自己弄了几个本子,用来写写画画,记日记。

    除此以外,池晏还让矮人们刻出字母,一个字母一块木头,就是原始版的活字印刷术了,他准备印教科书,给人们扫盲。

    承担这项任务的就是管家。

    其实严说起来,这里只有管家受过正规的教育,就连池晏自己都会拼错很多单词。

    池晏就是标准的会说,不会写。

    他记日记用的还是方块字。

    “大人,您写的,是文字吧”管家不傻,在看到池晏“画”的图形有不少经常出现后,他就摸到了规律,这些绝不是池晏随意画的。

    池晏“对。”

    与其藏着掖着,不如大方的说出来,他也知道管家不会对他有恶意。

    管家有些惊叹地说“您真厉害。”

    池晏“不是我造的这个是我我做梦的时候学会的”

    管家的手指在“我”这个字上,问道“大人,这个字您经常写,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

    池晏“这个就是我的意思。”

    管家吓了一跳“真复杂。”

    这字是人能学会的

    原本还想学一学的管家瞬间打起了退堂鼓,他年纪大了,老眼昏花,这种复杂的东西,他是不准备去学的。

    池晏也没准备让人学,只有他自己看得懂也挺好,这样记日记就不用担心别人偷看了。

    教科书当然是由管家来编撰,管家苦着脸接下了这个重任。

    好在只是先教字母,管家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承受得来。

    纸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要解决住房的问题。

    人变多了,房子却不太够住,白蚁窝也不足够建造更多的房子。

    池晏认真想了想,对卡迪说“除了防线的和织布弹棉花的以外,其他所有人都出去挖地,找黏土,只要是领地内的土地,都能动,房子下面的地也要挖挖看。”

    就这样挖掘大队正式成立。

    又名扰民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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