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回过神来,车子已经发动,空调里徐徐吐着凉气,刚刚打开通风的车窗也摇了上去。
立秋之后,九月的天气虽然已经不算炎热,密闭空间还是离不开空调的。
密闭空间?!
后知后觉的黎小麦这才发现自己和林肯之间距离这么近,近到触手可及。
尽管车身宽敞两人都不胖,不至于拥挤,但整个车的空间和空气容量都有限,车窗关上之后,鼻端萦绕的就是对方的气息。
林肯再次闻到那晚一闪即逝的花香,并且更加浓郁持久,浓郁是相对的,整体还是淡雅怡人;持久是绝对的,因为发散源就在他的身边,并且由于距离太近,在他鼻端若有若无地近似于撩拨。
察觉到自己有些分心,林肯微微皱眉,收回心神专注开车。
视力绝佳而又一直在用余光偷偷瞄他的黎小麦见他皱眉,也是赶紧正了正身姿。
车子隔音效果很好,黎小麦有些不习惯这样的绝对安静,试图找些安全话题:“你用什么牌子的运动香水啊?还挺好闻的。”
她一帮活泼好动的表兄弟们,每次运动完都臭汗淋漓,而旁边少年身上的气息清冽动人,或许可以买上几瓶等假期送给他们,让那帮土包子也高级高级。
林肯:……
直到黎小麦以为他专心开车没有听见又重复了一遍,他才不情不愿地吐出两个字“没有。”自顾自打着方向盘,连眼神都没有斜过来一下。
黎小麦愣了一下才明白他是说自己没用香水,耸耸肩膀也不执着,自顾自又换了个话题“听师姐说你去年入学的,为什么休学啊?”
找话题真的好辛苦啊!
因为不熟,她和李家的关系看起来很诡异,而林肯在李老和李念南那里像是很亲近的晚辈,扯多了绝对不是明智之举,她只能从自以为安全的校园生活上找话题——毕竟传说中的林神那么牛逼,休学肯定不是因为学习不好。
林肯眉头皱的更紧,不过到底也没有彻底忽略她的问题,再次吐了两个字:“车祸。”
黎小麦倒抽了口凉气,需要休学一年的车祸,那得多疼啊!波光粼粼的大眼睛同情地看着旁边的少年,碰巧车要左转,转之前林肯习惯性地往右边瞧上一眼,收回视线的时候就正好和黎小麦悲天悯人的眼神相遇。
林肯:……
忽然有些后悔今晚的行为。
薄薄的嘴唇多吐了几个字“物理系的?”
听到林肯的问题,黎小麦松了口气,终于不用再安静地尴尬下去,立刻愉快地点点头:“是的,基础物理一班。”学生嘛,当然还是聊学习又应景又安全,刚要接着再多说几句,却见旁边的男生摁了个什么健,流畅悦耳的钢琴曲在车内响了起来。
黎小麦闭瞬间上嘴巴——早干嘛去了,早点放音乐她不就明白他不想说话了吗!
别说,这音乐还真好听!
妈妈是歌霸,但她大概继承父系那边的基因比较多,天生没啥艺术细胞,对于音乐也只能用好听和不好听来区分,她这边正听得津津有味,却听见“砰”的一声响,黎小麦赶紧去捂脖子。
长期伏案的人大多颈椎不太好,热爱学习的黎小麦也不例外,她脖子细,被晃了这一下感觉都听到颈椎骨摩擦的声音了,赶紧晃了晃头,确认没什么大碍才回过神来,关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看向唯一的同伴兼司机,却见林肯面沉如水,“咔嚓”一声伸手解了安全带,打开车门下车。
黎小麦立刻意识到是被追尾了,想想林肯之前因为车祸受伤都休学了,心想他该不会留下什么心理阴影吧,赶紧也七手八脚解了安全带要下车,却听见林肯头也不回地又给了她俩字:“待着!”
黎小麦一愣,只因这话里带着命令的意味,已经脱离了两人“不熟”的界限,不过她立刻意识到这并不是简单的追尾,因为后视镜里看到林肯一下车,后面车里车门也打开,陆续下来三个和他年龄差不多的年轻人。
黎小麦从小到大就不是个听话的人,否则她也不会违背父母的意愿北上了,但此时她想了想,决定还是先观察一下,避免给他添乱。
于是她老实待在座位上,只是给车窗摇下了个缝儿,时刻观察后面的动静。
三人呈包围状迎向林肯,就在她以为他们下一时刻就要动手时,几人都停下了脚步,对峙片刻后,有人开口了。
“我说是谁呢,慢吞吞地像是老牛拉破车,这不是林少爷吗?传闻林家豪车无数,你从哪个犄角旮旯弄了辆破烂来开?”一个略微沙哑的声音道,因为这人刻意拿腔拿调,嗓音沙哑里又透出几分尖锐,十分具有辨识度。
林肯没有回应,从他的背影看,反而双手插袋站的很松散闲适,虽然背对着看不到他的表情,黎小麦也能想象他那清清冷冷带着几分不屑的眼神,说实话这样比反唇相讥更让人生气。
果然,下一刻之前那声音里又多了几分怒气:“林肯你特么是瞧不起谁呢?你还能在这里好好开车,我哥一条命都没了,陈家还有脸扣我签证?”
林肯还是没说话,但大概他的表情有什么变化,只听对方又嚷嚷:“敢做不敢当吗?陈家和米国人都好得穿一条裤子了,我好好的留学签证被拒,你敢说和你没关系?!”
“所以呢?”林肯终于开口,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黎小麦觉得他还不如继续沉默呢,果然,对方被这三个字激得暴跳如雷:
“凭什么?你们凭什么扣我签证?不就是睡了个女人吗?你不是看不上她吗?老子帮你解决了问题不好吗?你要留下老子干什么?继续睡……”
这句话的信息量太大了,黎小麦听得目瞪口呆,正支棱着耳朵继续捕捉关键词,对方的话语被打断,取而代之的是闷哼声和拳头击打在肉上的声音。
“你特么……嗷”
“我跟你……没完”
“废物,你们去后路……包抄……”
“啧!”居然还有战略战术,黎小麦怕林肯吃亏(林肯:你确定不是因为自己的好奇心?)没管住自己的脚下了车,却见对方三个人已经倒下了两个半,只剩一个半弯着腰,被林肯提着后脖领一拳打在胃上,一松手,整个人跪在地上求饶一般,下一秒就四肢着地趴在马路牙子上了。
帅啊!她知道这位林少爷身手好,没想到好成这样!
看着高高瘦瘦的小白脸,养尊处优的小少爷一样,没想到打人这么狠。
是的,就是一个字——“狠”。
说起打架这种事,黎小麦也算半个行家,知道决定输赢的,并不是肌肉力度和身体强度,甚至敏捷度都不是关键因素,当然这些也很重要,但在以上几个情况大差不差时,最关键的却是气势,那种必胜的气场和狠劲儿。
说白了,人作为最高等的智能生物,一切行为模式都会受大脑影响,打架斗殴也一样。
身为一个拽得要上天的学霸,林肯观察力反应速度都超常,上次一刹那的交手黎小麦就知道他肯定也练过,再加上那种聛睨一切老子天下第一的气势,黎小麦相信他就算做个混混,也能做到混混的顶级。
果不其然,三个同样高高大大的年轻人,在他手下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中间那个大概下巴被打了一拳,口腔里破皮了,只见他先朝地上吐了口带血的口水,才踉踉跄跄站了起来,越过林肯扫了眼他身后下车走过来的黎小麦,嘴角露出个讽刺的弧度,神色却肉眼可见地放松了下来,道:“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狠,原来带着妞儿啊,怎么林大少爷转性了,知道妞儿们的好处了?”
尽管嘴里受伤和刚才的声音略有差别,黎小麦还是听出来这就是刚刚一直在叨逼叨废话,打架却怂的一逼那个,心想反派果然死于话多。
却见那人抹了把下巴,冲林肯点点头:“行了,你看这样各玩各的多好,既然今天你这边有情况,我也不是不识趣的人,咱们两清,修车的账单回头寄给我。”说完招呼两个喽啰上车,豪华轿车呼啸而去,留下一阵尾气。
黎小麦:……这是唱的哪一出啊?这哥们儿兴师动众地过来,就为了拿豪华轿车撞林肯的小破车一下,再挨顿打?
你们城里人真会玩,山民土包子黎小麦表示理解无能。
“你不上车吗?”
目送跑车离去的黎小麦,沉思被旁边男生冷淡的声音打断,回过头看向林肯,发现他除了短发比刚刚凌乱了些,整个人和刚才比没什么变化,非要说打这一架对他有什么影响的话,那就是坐上车后距离近了发现他眼尾有一丝丝泛红,看来刚刚的剧烈运动还是让他眼球充血了。
然后在他打着方向盘继续开车时,黎小麦眼尖地发现他手上关节处有些发青的淤血,因为他手背洁白如玉,所以看起来有些明显……以拳打肉,看来他并没有惜力,那几个哥们儿也够喝一壶了。
迅速观察完毕,黎小麦不敢让目光过多停留,但又满心好奇,终于还是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他抢了你女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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