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彼彼的手开始发颤, 眼皮狂跳。
她自认为是一个心理素质极强的人, 见鬼和见血这种百分之九十的女孩子都会怕的东西她都不怕,小时候被蛇咬了脚背,不仅没怕井绳, 如今在路上与蛇偶遇了甚至可以与其对视。
生在一个因科学发明而处处便利的时代,她并没有不信鬼神,不过更信鬼神是可以用科学消灭的东西。
她以为自己可以镇定自若。
实际上她的面上也尽量维持着冷静,即使拿信的手不由自主的颤抖,仍能利用大学期间学的表演知识, 表现出一丝玩味,开着玩笑:“那可真是奇了, 我要不要把姐姐上交给国家研究一下?”
“不劳你费心了,上辈子已经被研究过了。”
路彼彼:“......”
她终于不淡定了。
“我信你个鬼!”
被如此千般怀疑,林积还没有发怒, 依然耐心又温柔劝解:“最了解你的人是你自己, 你不信我,总得信一信你自己吧。”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路彼彼手中的信,“你看了再选择信与不信。”
说着说着, 她开始苦口婆心。
“彼彼,我对你没有恶意,甚至比谁都希望你过得好。”她说着话, 目光不由得哀痛起来,仿佛陷入某种回忆里出不来,又说:“我要找你演的戏并不是这部小说, 而是自我重生以来就开始琢磨的一部戏,其中一个角色本来就是为你写的。”
有些话她不忍心说出口。
譬如,上一世的路彼彼其实死在了那场车祸里。
在车祸之前,路彼彼去试镜她的新戏,那天正是苟一言订婚的日子,微博上“心尖宠”三个字甜了天下女孩的总裁梦,只有路彼彼的梦碎了。
林积在那天看到路彼彼来试戏时,狠狠的惊讶了一把。
心想这个女孩大概也不爱那个男人吧。
直到读了信,她才知道这个女孩拾掇伤口已经拾掇成了习惯。
“致全天下最可爱的我自己”
这是信的开头。
林积拥有不断死亡重生的体质,每一世死亡,又带着上一世的记忆重生在下一世,每一世都遇到相同的人,眼看着那些大同小异的故事重复发生。
经历太多次,她早就疲倦麻木了。
这么多世,唯一让她新鲜的只有路彼彼了。
想到过去跟路彼彼相处的一点一滴,再看眼前的路彼彼,她突然笑了,庆幸无比。
“你待会儿还要拍戏,我先走了。”林积起身,把一张名片放在桌上,“想通了随时联系我。”
路彼彼僵硬着目送她离开。
咖啡厅里寂静到落针可闻。
天气阴沉,压挤了屋内的光。
咖啡厅里开了暖黄色的灯,却并没有为这寒冷的天气添几分暖。
路彼彼深呼吸一阵,费了好大劲才把信封拆开。
林积是用手誊抄的,信很薄,信纸上爬着的字迹干净得不见一丝多余的笔墨,清秀娟洁,结体严整。
只看第一印象,路彼彼的心便再往下沉了两公分。
这字迹跟她写的一模一样,仿佛是从她过去的行文中抠出来的。
“致全天下最可爱的我自己”
——林积找你了,你是不是不相信她的话?无可厚非,毕竟只要我敢于直面自己,就能尽数了解你的德性。曾经有人问我,倘若有机会跟十年前的自己对话,我会说些什么?我选择的是什么都不说,因为我喜欢把过去的自己归结为憨批,我知道,憨批是不会信我说的话的。
但是我现在有一点点难过,这事本不该跟你说,因为你现在大概觉得喜欢苟一言是一件很蠢的事,为了他跟别人谈情说爱而难过更是没有必要。我知道这种难过说出来你不会了解,但我无人可诉,你知道的,我是从来没受过宠爱的人,这世上无人爱我。
我不想爱他了,就突然就想跟过去的自己说说话。
首先,请你相信林积,她是个好人,也请你相信你自己,也就是我。
为了取得你的信任,我先说说你那些不为人知的事吧。
你最爱的人是奶奶,高三那年生病,你为了给她筹医药费,去鬼屋扮过鬼。
在你最需要钱的时候,你被某个女团成员抢过戏,她是顾听的前队友,你因此再也不敢多看顾听一眼。
淣洄会打电话告诉你,她怀孕了。
......
路彼彼一条条看下来,牙齿打颤,为了让自己保持冷静,她死死的咬住了下嘴唇,赶巧正咬到苟一言那天咬破的伤口上。
她不知疼痛,额头直冒虚汗,与地面亲密接触的脚掌忍不住发抖。
把嘴唇咬疼了,她空出一只手来,一边咬食指尖一边看下文。
——我不蠢,说了这么多,同样是我的你也该信了,你知道这些都是林积无法查到的秘密。
好了,现在你信了,那我就挑几件重要的事跟你说吧:
首先,请在农历十二月二十五那天去买彩票,彩票号码是08619074269976,这是重点,一定要去买。
买房子你要买胡兴小区的,现在看上去是寒酸了一点,不过将来会成为热门。
嗯,我也不能太作弊了,就勉强说到这吧。
接下来的话,请你认真对待。
请你打个电话回家,我指的家是路行则,不是淣洄。你听着,淣洄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路行则的,她出轨了,路行则受了打击,住进了医院,但他一直没告诉你。即使如此,他仍然舍不得淣洄受苦,他自始至终是个让人瞧不起的男人,但他是你爸,我知道你是爱他的。
圣诞节那天,他会自我解脱,从医院的高楼跳下来,无力回天。
你会失去你的亲爸。
请你拯救他。
求你拯救他。
最后说一些可有可无的话吧,关于苟一言。
如果你没有底气,请不要爱他。
当然,有底气了也最好不要爱他。
与其爱他,不如好好演戏。
职场太难,你不适合。不过金蟾公司将来的前景不错,你可以买他们的股票,但千万别进去。
豪门水太深,呆在里面要命。苟一言无法脱离家庭的话,你们注定有缘无分。
万一有人给你五百万的话,你就接着啊!
......
路彼彼把信读完了。
摒除其他杂念,她抖抖索索的把手机掏出来,左手大拇指抖个不停,半晌才把指纹锁解开。
“路行则路行则......”她呼唤着父亲的名字,手指颤抖得无法打字,她只能把通讯录往下滑。
想起那晚的电话,路行则承认他在在抽烟。
那样严于律己的一个人怎么会抽烟?
她该多问一句的。
还好,圣诞节还没到。
电话拨通,很快被人接起来。
“彼彼啊!”路行则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正常,“好久没接到你电话了。”
“你在哪?”
“我在家啊!”路行则说得轻松自然。
路彼彼盯着信件内容,淡淡答了一声:“哦!”
路行则装作一切正常的跟她寒暄了一阵,话越说越虚,最后大概是撑不住了,早早挂了电话。
路彼彼愤然把信撕了,散进了垃圾桶。
她回剧组跟导演请了一个假,随后给司回借了车,自己开车回老家。
五个小时的高速车程,她脑中什么都没想,只想着奔回家去,好好验证验证那信的真假。
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
她站在小区楼下,仰望自己的家,发现灯是亮着的。
看了一下时间,正是晚上七点。
想必路行则是在做饭吧。
她还在家的时候可以分担家务,路行则便会在外面多加一会儿班才回来。
她走了,路行则不会让倪洄饿肚子,想必是早早下了班,现在该是在做饭吧。
她乘上电梯,想象着自己能久违的蹭上亲爸的一碗饭。
二十四楼到了,她掏出钥匙串,找到了那把多年不用的钥匙。
轻手轻脚的进门,客厅里亮着灯却没人,她拐进厨房,没有如愿看到路行则的身影。
她回到客厅,把倪洄的电话从黑名单里拉出来,随后拨打了出去。
电话铃在主卧响起。
路彼彼没耐心等倪洄接电话,直接到了主卧门口。
想抬手敲门,却听到门内的对话。
有男声问:“谁啊?”
女声答:“我那个明星女儿。”
路彼彼的心彻底沉下十分。
我那个明星女儿!
不是我们那个明星女儿!
一串火自她脚心烧上五脏六腑,烧断了那棵叫理智的弦,现正噼里啪啦的断裂。
她不客气的推开了房间门,电话里还响着等待接听的电话铃声,而等待接通和犹豫着要不要接通的两人已经在门开的那一刻大眼瞪小眼,看到了彼此。
路彼彼看到那个与自己九分相像的亲妈躺在一个她并不认识的男人怀里,多年以来,总算在路彼彼面前露出了一丝慌乱。
“你......你怎么回来啦?”
路彼彼必须得深深喘气才能□□呼吸,她不看那个陌生的男人一眼,甚至连看自己亲妈都觉得眼脏,尽量调整呼吸,她问:“我爸呢?”
倪洄勉强收回了自己的慌乱,同时拾掇起被她抛弃多年的羞耻心,从男人的怀里起来,从旁边拿起一套睡衣,一边穿一边说:“在医院!”
呵,在医院。
老公在医院,她却在老公买的房子里跟另外一个男人厮混。
路彼彼恶心到差点把今天的咖啡吐出来,她“啪”的关了门,躲避脏东西似的从屋里逃出来,下了电梯。
她对医院很熟,便很轻易的找到了倪洄所说的房间号,轻轻的推开病房门。
普通病房里两个床位,最里面的床位前围满了病人家属,吵吵闹闹的安慰床上的病人。
外面的病床上住着路行则。
他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到开门的人身上,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把玩着针水管。
路彼彼开门后并没有做什么动作引起路行则的注意,只静静的看着,思考着。
那封信她已经信了十分了。
她长久不进门,即使路行则不注意,其他人也注意到了。
有人朝这边看来,看到路彼彼后一惊。
“天呐,这不是易朽吗?”
这一声成功把屋内所有人的目光聚集过来,包括路行则。
路行则转过头来的动作堪称僵硬,宛如用0.5倍数播放电影。他的眼下挂着重重的眼袋,睁眼看路彼彼的时候有些费劲。
路行则上学时是班里最不起眼的学生,又胖又黑,眼睛还长得极小,眯起眼睛看人时像极了鄙视,总让被看的人心里不舒服,为此还挨了不少打。
就这样一个男人,竟从初中开始就肖想校花倪洄。
路彼彼彻底把门打开,进门前手机响了起来。
是苟一言的电话。
哦,她都忘了,今晚跟苟一言有约定呢。
路彼彼的作文从来没拿过及格分,字写得顶漂亮,语言表达能力却是零分。
她一时间找不到一个形容词来形容她此刻的心情。
像喝了醋,又像点了炮仗,一会儿酸,一会儿噼里啪啦的疼。
她回想那封信,也回想《心尖宠》的内容。
小说中,或者说,上一辈子的圣诞节那天发生了什么呢?
她记得的!
严梦西邀请宋漓漫到家里过圣诞节,刚跟路彼彼大吵了一架的苟一言负气回家,给宋漓漫倒酒夹菜,一家人吃到兴头上时,路彼彼的电话不合时宜的打了进来。
严梦西命令他不得接,他最终也没接通那个电话。
如果信上说的是真的,圣诞节那天,也正是路行则自杀的日子。
手机铃声响了一会儿停了,路彼彼安静的进入病房,已是泪盈于睫。
她反复告诉自己:要相信他,要相信他。
重复得越多的时候,脑中就会有人质问她:
路彼彼,你有底气么?
她现在腿都是软的,底气这种东西她上哪儿找去?
艰难地走到路行则面前,她慢慢蹲下,靠在床沿边上,略微哽咽的叫了一声“爸”。
......
别墅内,冷白的灯光被一室的玫瑰映成暗红。
都说玫瑰象征爱情,可这样的爱情烂大街了,喜欢玫瑰的人显得不那么高贵。
路彼彼却喜欢得很。
苟一言每次送她玫瑰的时候,她的笑直达眼底,令人舒心。
苟一言爱路彼彼的方式永远是投其所好,她爱热烈的玫瑰,哪怕她是个清淡成泉水的人,他也热烈的送。
她喜欢钱,他就绝不让她缺着。
她爱珠宝首饰,爱绫罗华裳,他能给的都给,不能给的尽力给。
他如愿在新家摆上了满室的玫瑰,手里攥着钻戒,想着路彼彼的样子。
这些本该在她毕业典礼那天送出去的,如今虽然晚了几个月,倒也终于可以送出去了。
她应该会接的吧?
可万一不接呢?
万一她现在不喜欢玫瑰了呢?
他把玩着手里的钻戒,另一只手握着刚被挂断的电话。
他于阶梯上一直等着,从七点到九点。
人不见急躁,不过已经开始思考被拒绝后要怎么骄傲的走出去。
十点......
不慌!
还有两个小时约定才失效。
还有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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