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锦思篇(一)

小说:棠棣 作者:故里闲生
    接任务下山的那日是个雾蒙蒙的雨天。

    行客的胡商们拖拽着车马, 陷在泥地里挣脱不得,操爷爷骂奶奶地问候了遍也不见得有什么用。天边黑云裹挟着惊雷, 眼瞅着是不得行了,几个胡商一合计,给货物盖上了油毡布, 掖好四角后急窜窜地跑到破庙下避雨。

    屋檐很小, 避雨的场子当然也不多。京城里来的人气性总是格外的大,胡商们赶鸡雏似的推走了妇孺老幼,自个儿占了场子。

    转眼间,这片破庙下就剩了他们几个儒生样的男人,以及伫立在角落里抱着剑的一个蓑衣人。

    那人有点怪, 身形高挑,并不说话,沉默地像是没这个人一样, 瞧着像是个走江湖的。

    一个灰衣服地从行囊中小心翼翼摸出了一张文牒, 仔细拂去了上面的雨水, 生怕沾湿。

    “也就你没出息, 揽了个这样的活。照我说啊, 咱白干!老太爷都死了, 谢家还成什么事儿?你指望着没断奶的小辈带着你我做起来。”

    灰衣男子啐他一口:“你当我不晓得,我不过瞧着银子给的多, 敷衍他一二罢了,离了京四处都是快活地儿,而今郦安的官老子们都易主了!许相倒了, 老太爷没了,李相也就那么副死样子半吊着。谁敢拿脑袋在玄衣眼皮子底下弄鬼呢。”他讽刺地笑了笑,“我拿那二公子逗趣儿呢,就那么个黄毛小子,也想做大事?”

    这么一番话很有恶趣味,其实他们都晓得瘦死骆驼比马大,在他们口中瞧不上的“二公子”面前,仍是要点头哈腰地摇尾巴。一朝背了主,用嘴皮子作践人是他们唯一的乐趣。

    雨滴滚珠子一般顺着屋檐向下落,砸在坑里,晕开涟漪,也晃醒了始终发呆的人。

    几个胡商掰扯完了,正要打点东西起身,便被横过来的长剑挡住了。一眯眼,正是那个同行避雨的江湖人。

    这人瞧着并不壮实,身量很纤长,斗笠遮去了大半张脸,此刻离的近了,方才瞧见对方戴着木纹面具。一双寒气森森的眼自空洞里浮现,看的让人皮骨发颤。

    “这位小爷莫不是认错人了?”一个胡商很有眼力见的站了出来打圆场,江湖人不理朝中事,且他们办的还都是私密事儿,理当不会招惹这些走刀客的。

    那人终于揭下斗笠,细腕莹白,盘着一个道士发髻。

    “惊木堂不留行,来讨阁下的头。”

    话一出口,略微沙哑。许是太久未说话,一时没有藏住本来的音色,竟是个女儿家。

    几个胡商脸色大变,他们忽然想起这一路上,借着廊州战乱他们干了不少□□掳掠之事,原以为料理的干净,却不想,仍旧招了腥。离了朝堂,遍地上走的都是这些好事的江湖人。他们既接雇主的杀生买卖,有时又会荡尽不平事,很是难缠。

    想来也是他们也是运道不好,大家轮流抽签筹,不留行恰好被拨到了这批人。

    常锦侧身,剑鞘分离,冷光比雨落得速度还快。不待他们反应,站在最前头的灰衣男子瞪大了眼,颈间一凉,摸上去才晓得喉管裂开了,惊惧之下剧痛袭来,满腔的血撒了衣襟,整个人秤砣一般倒了下去。

    十来个胡商逃荒似的散开了。

    常锦旋即追上,她不比那些讲究风月的刀客,杀人还要留个独属的记号以求成名。倒下的人大多跑不过一里远,姿态各异地躺在了血泊里,常锦擦着染血的剑,瞧着这雨势,深觉今日的速度慢了些。

    她还要给阿莺买喜欢的头面,小丫头念叨许久了。

    往南边逃的那个漏网之鱼颇有心计,他仗着自己熟悉路线,数次将常锦引向泥潭,拖着她的步子,自己则向小城的方向跑。

    惊木堂的规矩,不在乱市中杀人,不得引起平民恐慌。

    三只哨子箭吹出去,刺破雨幕,前头跑的人跌跌撞撞倒在泥坑里。蓑衣人上前,单膝扼颈,剑光一抹,人来不及吭声就没了气。

    只剩一个了。

    雨势忽然大了起来,泼溅的雨水洒在她的面具上,常锦在泥潭里奔走,衣袖如风。落单的胡商是有几分本事的,两人追追赶赶,他竟在她手底下躲了好几遭杀招。

    已至小城,没什么人气的地方,泥坑里还沾着白花花的纸钱,十分瘆人。

    常锦不欲追捕,她肃声道:“你逃不掉,何苦费这功夫。”

    胡商一脸的胡子拉渣,雨水打湿了他整个衣襟,此刻瞧起来就像一只落汤鸡。他嗤笑一声,似乎想要借此压下心中恐惧:“小妮子好大的口气。”

    常锦闻言微微皱眉,长剑在她腕间游走,两人很快便厮杀在一处。常锦刀尖上舔血的日子过惯了,便是一朝手生也只是个时间问题,不过十来招便缠的对方无法招架。

    胡商被扼在泥坑里,半张面孔被泥污染得不成人形。就在常锦要割喉时,一阵惊呼声传到她的耳朵里。

    雨势大的睁不开眼,常锦微微侧首,瞧见了一身素裹、躲在犄角疙瘩里的黄毛丫头,手上还揽着一篮子纸钱,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就这么直楞楞地瞧着她手上满是血气的长剑。

    瞧着倒不大像个害怕模样。

    两人目光一对上,常锦在那样明晃晃的仰慕眼神中有些败退的意思。

    一袭力道震的她手臂生疼,常锦跌在身后的木门上,撞的整个破门掉了灰,斜刺插入手臂,疼得她有些恍惚。泥人似的胡商立刻翻身而上,摸着一截断刺便扑了上来,靠着重量生生压住了她,握着断刺直朝常锦的脖子而去。

    常锦单臂挡着那斜刺,两股力道撞在一起,她的斗笠偏了去,面具滚落,露出一张尚且稚嫩的面庞来。常锦翻身搅住他的胳膊,竟完全不顾已经刺进胳膊里的断刺,就在她翻身上来的时候,一腔腥臭的血喷了她一脸,糊的眼睛都睁不开。

    披麻戴孝的小丫头手中执着一根削尖的木棍,上面的铁钉已经在胡商的后脑勺上。

    常锦皱眉,瞧着那姑娘鸡雏似的往后退。她一脚踢开了身上沉甸甸的尸体。持剑的那只手已经麻了,方才伤到了筋骨,再不救治怕是要废。

    “你住这儿?”

    小丫头点点头,一张惨白的脸上却不见多少恐惧。常锦生的面相虽偏清冷,可眼角眉梢里都是姑娘家的影子,常人并不会看错她的性别。

    眼见着这姑娘愣头愣脑的,常锦心里浮起了一些无可奈何和淡淡的厌烦,“这算你救了我,还是我救了你?”

    小丫头把头一点,脑子转的清楚:“是我救了你的。”

    常锦眼睛一斜,心道若不是见你分了神,这人早就成了我剑下亡魂。

    雨水冲刷掉她面上的污渍,皮肤很白,让她瞧着没那么冷冽不可接近。她说:“救人救到底,给我治伤。”

    这话说的太莫名其妙,小丫头也发觉出来了,她往后跌跌撞撞地跑,丝毫不按寻常套路出牌。满篮子的纸钱一装,竟是半句话也不撂的就跑走了。

    常锦虽下江湖,却并不大懂人情世故,脑子那块还是很愚的,因此心中很阴恻恻地想着,要是寻到机会,她该好好教这没善心的黄毛丫头做人。

    她伤了胳膊,虽然能走,却必须要先处理了伤势。这廊州的主城里旁的没有,棺材铺却多。

    夜里停雨的时候,常锦自解了衣裳剜去发炎的疮,棺材铺的门缝被人推开,她立即便草草披了衣,剑来的速度比她自己想的还要快。

    来者端着一盏豆灯,圆眼里有藏不住的惊恐,里面还有些难堪和羞耻。

    常锦眯了眼:“是你?”

    霍弦思瞧着高她一个头的女子,忽然惊觉她生的那样纤细高挑,草草披在外头的衣服并不能遮住里头的肚兜绑带衫。这样的穿着叫她看着很脸烫,便别过了眼,可当她瞧见一地上的血布条时,不免有些心颤。

    常锦先前虽想要要了她的命,但那也只是一时的念头。乱世里的人都不容易,她并不是一个杀人成了性的魔头,小丫头做自己的事,她也专心处理自己的伤。

    两人井水不犯河水。

    小姑娘在棺材铺里扒拉东西,白烛、铜钱、纸糊的金元宝,满满当当装了一大篮子。

    常锦包扎好了伤口,半靠在一副棺材上,淡淡开口:“你是来偷东西的?”

    做了贼的霍弦思很不能听自己做贼的话,她脸皮很薄,这回终于说了话:“有人瞧见就算不得偷。”

    常锦嗤笑了一声:“哪儿学来的歪理,你这丫头瞧着没什么本事,胆子倒是大得很。棺材铺子都敢摸,不晓得这儿都住满了人么?他们可都瞧见了,你问问他们,你这算不算得偷?”

    那话本是她存心糊弄恐吓,霍弦思也只十三四岁的年纪,一听这话脸就白了,再瞧灯火下的人眼神幽幽,身边长剑闪着冷光,心中一颤,眼泪珠子就滚了下来。

    常锦一怔,她是想不到自己随便两句话就能吓哭了人的。

    这么寂静的夜,小丫头片子的哭声听得她心烦。她下有师弟师妹,都是没眼泪的铁人,因而她自己也对哭鼻子这种行为很鄙夷,当即便冷了脸:“哭什么,我还能吃了你?”

    小丫头抽抽噎噎瞧她一眼,仔细想了一下,哭的更大声了。哭到难言处时一度哽咽,跟打嗝似的,还带着点憨相。

    常锦先是心烦,后来瞧着瞧着就笑了。

    “你是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憨货?这么个鬼地方,也没个人影子,南边打仗打的凶,你不怕死么?”

    霍弦思被说中了伤心事,哭的鼻涕泡一个接一个。

    一个北齐郦安的皇商庶女,因为是姨娘养的孩子,在家里也不得什么宠。亲姨娘一寻思,总归是个没把儿的,不如送到廊州的老太太那儿去,到时候讨了老人家的好,日后嫁人都有盼头。这么一住就住了好几年,到后来也没人记得廊州有个霍家姑娘。

    兵匪子打进了廊州城,老太太没了气儿,家里的野奴各自抢着值钱的物件四处逃散了,最后就剩下了这么个呆子,在这没人气的廊州城守孝。

    常锦嗤之以鼻:“蠢的厉害。”她冷冷睨着夜色,“依着你的想法,这一辈子要靠嫁人才能争的一个归宿的话,也是白活了。”

    霍弦思觉得这女匪看轻她了,立即反驳:“我不要嫁人。我在等我阿娘来接我,我要回郦安。”

    常锦似笑非笑地瞧着她,这么个乱世,要是有人来接早就来了,还能拖到现在?

    她一向是个直肠子,这回却没说话了。

    霍弦思哭的够了,这才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她睁着通红的一双大眼睛,说:“你跟我回家吗?”

    常锦略歪了头,瞧着她,心道这话问的很有歧义,她从不跟人回家。但心中掂量一番,也就点头应了。

    很堂而皇之、也不带个谢地应了。

    霍弦思原是与常锦并行的,奈何常锦就算是负伤,步伐也很快,她挎着篮子走不快,渐渐就落了一截道儿。

    一脚一个水坑,走的她裙摆都湿透了。

    霍弦思挎着小竹篮,默默瞧了一眼身身边这个江湖女悍匪。她绷紧着唇线,一头长发七零八落地散在肩上,右边胳膊垂在身侧,瘦削的肩胛骨线条异常好看,很可惜有疤破了相。

    她不知道这样秀气的一个人是怎么能拿剑穿梭于山林间杀人的。

    霍弦思颠着碎步子,上前走到她身边,十分自然地握住了她的胳膊,搀扶着她。常锦却紧紧蹙眉,她略一低头,便瞧见一张软和脸在豆灯下。

    常锦冷冷抽开胳膊,她防备心一向都很重,尤其是对这种瞧着无害的人,哪怕对方是个姑娘。

    霍弦思尴尬地手脚蜷缩,脸色一瞬间就白了,她有些委屈,年岁小的人一委屈就容易想起旧时伤痛,一瞬间伤心事排山倒海的来,眼见就要掉金豆子了。常锦抿住唇,不情不愿的又将胳膊递给了对方。

    “走快点。”

    一人带着点哭腔低声应了,一人费力歪斜着半个身子给她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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