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七章

小说:烈火缠绵 作者:萌尔
    第七章

    午后烈日。

    尹澈陪着霍兰之出去办事,从停车场走到办公楼门口就出了一身的汗。额头有细密的汗珠,这个夏天可真是又闷又热啊,尹澈在心中腹诽。

    侧头看了一眼霍兰之,却发现他没有半丝狼狈,连衣服都没有一点褶皱,更没出汗。这出尘无瑕的样子。

    可真不像是个人。

    想到这,尹澈在心中悄悄呸呸呸,自己胆子可真是肥了,还敢说老大不是个人。

    “尹澈。”

    正胡思乱想的尹澈一激灵,赶紧抬头,“老大怎么了?”

    一抬头看到霍兰之笑着瞥了他一眼,眼中情绪意味不明。

    “林导的电影开了吗?”霍兰之收回视线。

    闻言尹澈一愣,他还真没再继续关注这个事情。也不知道大老王找没找到合适的人,不过既然大老王没再找老大看人,估计还是没找到吧。

    两个人走进办公楼,尹澈一抬眼看到大老王正站在电梯前面发呆呢,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心中瞬间了然,没找到人。

    “哎,大老王,怎么样啊?”尹澈走近,拍了拍大老王的肩膀。

    壮的跟座山似的大老王侧头看向尹澈,可怜的跟棵没人要的小白菜似的。

    看了眼老大的眼色,尹澈壮着胆子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他就觉得上回那个姑娘挺好的,也不知道老大为什么给人家否了,这不公平,“实在不行就上回那姑娘呗。”

    听了这话,大老王又长叹口气,谁说不是呢?以为他没想过吗?

    可是他刚刚给那姑娘打电话。

    “她说言卿找她签约,她要考虑考虑。”

    “呵呵”,霍兰之闻言一声轻笑,几个人附近的空气感觉一下子更凉了,尹澈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转头看向大老王,霍兰之勾起唇角,“我想跟你道个歉,我刚刚想了想,既然这么急,咱们要求就不要太严苛了。”

    “上次的姑娘的资质还是更好的,不合适的地方让林导□□一下就好了。”

    这话说的大老王欢欣雀跃,哎呀妈呀他有救了!终于不用前有狼后有虎,被杜总和林导逼死了!

    “谢谢谢谢。”大老王连声道谢,“我一会儿就去给那姑娘打电话。”

    电梯叮咚一声到了,银色锃亮的电梯门缓缓打开。

    霍兰之笑意温和,一双凤眼直直的看着大老王,站在原地没有进电梯的意思,“这么重要的事情不要拖了,人被华数抢走就不好了。”

    大老王一愣,连连点头,“您说得对,您说得对,我现在就打电话。”

    说完赶紧把手机打出来,快速的给林钰拨过去,没一会儿就笑的傻乎乎的挂断了电话。有种猛虎痴笑的既视感。

    “她答应啦,马上就来咱们公司签约。”大老王忍不住向霍兰之连连作揖,“您可真是我的救命恩人。”

    其实这个人,大老王自己能定下来。可是如果有霍兰之的背书,那分量就更重了。霍老板今日的表现,无异于帮他扫除日后的麻烦。

    霍兰之轻笑颔首,没有再说什么,等电梯再到的时候就带着尹澈抬步走进去。斜靠在电梯壁上把打火机拿出来缓缓用手指摩挲,轻声自语,“怎么就非要进娱乐圈呢?”

    想到华数的那个东西,笑意渐凉。用力的把打火机捏在手心,华数那个东西想签的人,当然要抢过来了。

    从听到言卿这个名字开始,尹澈就安静如鸡。

    言卿这个人跟霍老大有多不对付呢,绿光的老员工人人知道,现在却谁都不敢提。

    五年前,言卿还是霍兰之的首席助理,在霍兰之身边干了许多年,霍兰之尽心尽力对跟在自己身边的人,在许多人中也更看重言卿。

    言卿的确是更有灵气,更有魄力。于是霍兰之择优而取,把自己手中的资源也分给他,大有把他培养成接班人的架势。

    结果,谁都没想到,言卿出其不意的提了离职。霍兰之虽然爱才惜才,但也没有强留。后来却发现,言卿光明正大的跳到了绿光娱乐的对家—华数数娱。

    摆明了要跟霍兰之打擂台。

    一开始霍兰之还想找他聊聊,问他是不是有难言之隐。结果没想到,言卿又趁霍兰之没注意的时候抢了好些绿光娱乐的资源,在背后捅了霍兰之好多刀。

    被心腹背叛,霍兰之的心彻底凉了。

    好像还有什么事情,但是霍兰之不说,别人也不敢问。

    如今,这变成了霍兰之的逆鳞。

    ……

    怕到嘴的救命鸭子飞了,大老王直接定了当天下午签约。

    签完约,林钰就隶属于大老王的经纪二组,虽然离霍兰之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但是林钰已经心满意足了。

    就是上午言卿说的话,林钰想起来就心中泛酸。

    他说霍兰之喜欢清歌。

    清歌是谁呢,林钰知道,是绿光娱乐的当家明星,虽然出道不过两年,却唱歌演戏两手抓。

    歌手出道横跨到演员的第一部戏就是女主角,跟国内顶尖影帝魏衡搭档。

    而霍兰之,就是魏衡的经纪人。

    心里酸唧唧的,林钰有些难过的想,是不是霍兰之力推的?清歌才会跟魏衡搭档啊,要不然这样绝佳的阵容,对于一个跨界的歌手来说,也太难得了吧。

    “清歌在公司吗?”林钰放下笔,状似无意的问大老王。

    大老王闻言探手拿合同的大爪子一滞,突然想到了去年公司里的血雨腥风。

    清歌小姐踪迹消失之后,一向稳重的工作狂老板杜藤枫把办公室给砸了。

    这其中的秘辛,大老王觉得不好随意透露。

    不过自打清歌走了之后,杜总亲自运营清歌的工作室,之前清歌拍的广告陆续上,观众都以为清歌在休息呢,只不过是不怎么出来参加活动了。

    “清歌小姐最近不在公司,休息呢。”大老王清了清嗓子垂头,眼神闪烁有些心虚。

    这个回答林钰没觉得奇怪,点了点头,有些羞涩,瓷白的小脸上浮上一层红霞,“我挺喜欢她的,就是好奇问问。”

    大老王点点头,没往心里去。

    “那清歌在公司里有跟谁走的比较近吗?”林钰问完觉得有些太明显了,又加了一句,“跟谁是好朋友呀?”

    大老王:我觉得清歌小姐跟大老板杜藤枫关系匪浅,可是我不敢说。

    抬眼看了一眼林钰,大老王大咧咧的笑了一下,露出一口白牙,“哎呀,清歌小姐的事,我这个大老粗哪里知道啊。”

    林钰笑着点点头,止住话头不再问了。

    面上不显,心中却觉得有些奇怪,大老王称清歌为清歌小姐,语气里是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恭敬。还有她问第二个问题的时候,大老王的动作明显停顿一瞬。

    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不过此刻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签完合同,林钰跟大老王一起往外走,脚步有些急,高跟鞋落到白色的瓷砖上发出哒哒的响声。

    “你再准备几天,然后咱们就进组了。”交代完最重要的事,现在也算是同事了,大老王看林钰脚步那么急,有些好奇就随口问了一句,“这么急,有事呀?”

    林钰语焉不详的嗯了一声,并不想多说,她急着回去研究一下霍兰之喜欢的清歌到底是什么样的。

    “没事,不用紧张,咱们公司没说不让谈恋爱。”签下林钰,大老王心里松快不少,都有心思逗人了,以为林钰可能是急着去见爱人。

    本以为林钰听了之后会害羞,没想到她动作快速的转头看他,“真的呀,那太好了!”

    狐狸眼亮的发光,转了一圈,牵起唇角有些不谙世事的好奇,“公司对艺人都这么人性,那办公室恋情呢?”

    没想到林钰会问这个,大老王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但是又说不上是哪不对劲,“不管啊。”

    高跟鞋声更欢快了,走到门口林钰转身向大老王鞠了个躬,“今天辛苦您了,以后也麻烦您啦。”

    这么客气礼貌惹得大老王有些不好意思,站在原地看着林钰的背影,“小丫头怪客气的。”

    此时大老王还不知道,林钰口中的以后是什么意思。

    ……

    回到家中,焦婷愁眉苦脸的坐在沙发上,一看到她回来,眼角就耷拉下来,分分钟要哭出来。

    “怎么了?”

    焦婷嗷呜一声扑到沙发抱枕上,“今天的面试又失败了!”

    抬手拍拍焦婷的小脑袋瓜,林钰想了想,“明天我帮你问问绿光娱乐那边呀?”

    正在小声呜咽的焦婷猛然抬头,双眼迸发出惊喜的光,“你过啦!”

    双手握住林钰的肩膀,兴奋的在沙发上来回蹦跶,“太好了太好了!我们木木最棒!”

    “快快快,你回去休息一下,我给你做好吃的庆祝一下!”

    焦婷兴奋的跟喝了两斤假酒一样,林钰有多难她知道,从天之娇女落到现在的处境,这个落差实在是太大了。

    但是林钰很坚韧,如果是她的话,可能不会每天还会笑,还会不服输的这样向上努力。

    她发自内心的为自己的朋友感到开心。

    而她呢,面试失败其实也没那么难过。不就是因为想进娱乐圈被家里掐断了经济来源吗,她无敌小焦婷难道会因为这个就举白旗投降吗?不可能!

    她也会像她的好朋友一样牛逼噢!

    ……

    被推进卧室里的林钰听着厨房里热火朝天的声音心里暖融融的。

    今天真的很开心。

    从包里拿出破旧的小盒子,林钰白嫩的指尖轻轻的抚摸里面的小石头。

    今天爸爸见了她,还送给她礼物。

    虽然有些坎坷,但也如愿跟绿光娱乐签约了。

    离她的男人越来越近了。

    昨天加了霍兰之的微信,但还没有说话。

    林钰拿出手机打开霍兰之的微信名片,他的昵称很简单粗暴,就是兰之。

    头像是一副抽象油画,大面积的红蓝交融在一起,看起来格外显眼。

    轻轻摸了摸霍兰之的头像,她总觉得这幅画有什么深意,是什么呢?

    你又为什么会喜欢清歌呢?

    现在还喜欢她吗?

    今天从华数回家的路上,林钰看了许多清歌的视频。可别说,清歌白白净净的,大大的眼睛像只可爱的小兔子成精似的,别说是男人,连她都觉得清歌可爱。

    “出来吃饭啦!”焦婷的声音从厨房传过来。

    这么一会儿焦婷就做好了两个菜,一个汤。

    清炒土豆丝,蜜汁鸡胸肉,还有西红柿蛋花汤。

    走进厨房看到桌子上的小盘子小碗,林钰登时愣在那里,“我们的肉呢?”

    她们两个轮流做饭,每餐肯定有个肉菜。

    “喏,这不在这。”焦婷指了指餐桌中间的鸡胸肉。

    柴口无油的鸡胸肉能算是肉菜吗!

    红烧排骨那种才算啊!

    “哎呀你忍着点吧,都签约了马上要出道了,吃什么肉。这就是你以后的生活,我让你提前适应一下。”焦婷小嘴叭叭的,丝毫不提她今天忘了买排骨的事。

    行吧,不得不承认焦婷说的也挺有道理的。

    两个人坐下吃饭,拿起筷子的一瞬间,林钰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觉得清歌是个什么类型的女孩子?”

    焦婷正给自己碗里盛汤呢,听到之后连半点犹豫都没有,“不跟你之前一样,纯洁娇弱惹人怜爱,让人恨不得捧手心里,像朵让人忍不住采拮的小白花。”

    文豪附身,焦婷甩了一连串的形容词。

    说完之后有点觉得不对,掀起眼皮看了一眼林钰,“哦,跟你之前的人设一样。”

    跟她之前一样啊?

    那可就好办了。

    吃完饭,林钰回到卧室,打开衣柜看着里面各种白色笑小碎花裙子,都是自己大学的时候买的。站在那看了好一会儿,拿出手机戳开霍兰之的对话框。

    “霍先生,之前没来得及谢谢您,明天可以请您吃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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