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番外三(二)

小说:画堂春 作者:王孙何许
    都说人死之前会见到走马灯,裴寄客不知道凤袖最后看没看见,这件事,大概再也无法验明真伪了。当每一天的夜晚来临,又一个白天悄然死去,死人的魂魄总会和昆仑的风雪一起,一幕一幕地、在裴寄客的眼前走马灯一样地晃。

    在去昆仑之前,他们就已经都清楚,裴寄客的身体每况日下,江氏与五州盟城门一战,裴寄客连击鼓都已经很吃力,到如今已经是一副空壳,支撑不了多久了。但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沉默着,裴寄客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不想由着凤袖带自己瞎跑,说过几次,说一次凤袖闹一次,他倒也不怕他闹,只是怕他伤心,后来干脆闭嘴,反正也没有祖坟可入,索性萍踪浪迹,死哪算哪吧。

    去临川的时候裴寄客也没说什么。在江氏的藏书楼里的时候,他看各种文字看得眼睛生疼,靠着墙随手翻过一本诗钞,凤袖像脑后长了眼睛,头也不回地说:“一本破诗有什么好看的。”

    裴寄客摇了摇头,说:“我看写得挺好。给你念念啊——临川好,山影碧波……”

    凤袖下死劲啐了一口:“好个屁!”

    裴寄客不说话了,盯着他看。凤袖留给他个背影,过了一会儿,说:“我真恨这地方。”

    裴寄客摇着头笑,踱到他身后捏他的后颈:“我从不恨这地方,这里风景很好。江家一亡,更觉得是个钟灵毓秀的宝地。”

    “你贫不贫,”凤袖推他,“去,去别的地方待着,你挡我的光了。”

    过了一会儿,凤袖翻书的声音突然停了,半晌,他听见凤袖开口,声音很平静:“老裴。”

    裴寄客抬头:“怎么了?”

    凤袖说:“你在做什么?”

    裴寄客莫名其妙,迅速把诗抄放了回去,说:“研究古籍。”

    凤袖扑哧一笑,转过身走过来,抱住了他。

    裴寄客本能地回抱住他,隐隐觉得有些不对:“你……”

    凤袖立掌为刀狠狠在他后颈一敲。他眼前猛地一黑,在凤袖怀里倒了下去。

    再醒来的时候,眼前已是漫天风雪。他被凤袖背着,一步一步地在茫茫雪山里跋涉。裴寄客只觉得浑身无力,艰难开口道:“……这是哪里?”

    “昆仑。”凤袖开口就呛了风,咳嗽了几声,说,“你醒啦。”

    裴寄客说:“我……”

    凤袖说:“你,现在被我喂了一点药。我都把你背到这了,不想再被你弄回去。”

    裴寄客叹了口气:“来这做什么。”

    “你说江家怎么什么都记?真好。”凤袖说话有些费力,断断续续的,“西南四百里,曰昆仑之丘……有鸟……其状如蜂,大如鸳鸯,名曰钦原……唔,这妖怪后来居然成了一方邪神,如果……如果能砍下它人身法相的三个头颅,它就会变成人的柏奚,你就……没事了。”

    裴寄客沉默了一会儿,说:“如果砍不下来呢?”

    “怎么会砍不下来,你看不起我,”凤袖嗤道,“这事……之前有人做成过。这一方的另一个邪神土蝼,在六十年前就被一个将军做了柏奚,你看,是可以的……”

    裴寄客打断他:“如果砍不下来呢?”

    凤袖沉默了一会,笑了笑,说:“可以许愿。”

    裴寄客说:“那你砍它做什么。”

    风袖僵了僵,说:“我不想许愿。”

    裴寄客一定要逼问他:“为什么。”

    凤袖突然烦躁起来:“你屁话怎么那么多,我说能砍下来就能砍下来,什么他娘的许愿不许愿的。”

    裴寄客一字一顿道:“为什么。”

    风袖默了默,泄了气:“因为实现愿望的方式总是非常扭曲。我在江氏的藏书楼里看到昆仑曾有一对男女跑到邪神山上许愿永不分离,结果第二天全村人一夜暴毙,只剩他们两个。”

    裴寄客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了。”

    他默默地搂紧了凤袖的脖子,说:“我知道了。”

    凤袖眨了眨眼,几乎落下泪来。裴寄客说:“放我下来,我想躺一会。”

    凤袖就点头,把他放下来,在他身边坐下。他仰起头,看着凤袖消瘦的下颏。

    他已经瘦脱相了。颧骨上贴着一层皮肉,干枯而薄。

    可小凤凰原来是多漂亮的人啊。

    凤袖也没在看他,望着远方的苍茫雪域,半晌,低声说:“老裴,我腰疼。”

    裴寄客就摇摇晃晃地坐起来,揉他的腰,叹了口气:“你究竟给我下了多少药,我一点力气也没有。”

    凤袖笑了笑,说:“下少了对你没用啊。”他轻轻拍了拍裴寄客的后背,眼里折射着明亮的雪光,“没事,最后一次了,不怕的。”

    他们跋涉了整整一天。到了晚上,找了个避风背雪的山洞睡下。凤袖里里外外地忙了很久,架起一堆火,把衣服和裴寄客一起推到火边烤,从后面搂着他。

    裴寄客的头歪在他的肩膀上,沉默无声地半合着眼,高原的风雪加速了他的衰弱,他的身子冷得让凤袖觉得像抱了盆雪。凤袖极力克制着自己打哆嗦,还是忍不住把牙关咬得格格作响,裴寄客睁开眼睛,伸手拿了衣服放在火上来回烤了烤,展开把两个人裹住,两人一时无言,对着篝火发呆。

    良久,火堆嘣地一下爆了个火星儿。裴寄客开口道:“你还记得……你第一次登台……唱的是什么吗?”

    凤袖皱了皱眉:“好端端说这个干嘛。”

    裴寄客就笑,低声道:“是……《桃花扇》。”

    凤袖想了想,也禁不住笑:“是。是《桃花扇》。快十年前的事了。”

    裴寄客说:“唱一支……给我听听吧。”

    凤袖就抱着他,低声地唱。

    “金粉未消亡,闻得六朝香,满天涯烟草断人肠,怕催花信紧呵,风风雨雨,误了春光……”

    依稀还是九年前的旧江南。

    裴寄客想起之前在兰陵霍家客仙居的后院,那时候他因为凤袖带回来的傩草终于有了点转机,凤袖乐坏了,捡起老本行给他唱戏听,眉飞色舞地,边唱边笑,惊鸿一样地耍水袖给他看,窗外是一百年都没有的好春光。凤袖是个小疯子,裴寄客手上也不干净,他们活在这世上这件事,似乎从来都不那么应该,不那么正确。

    但是那时候凤袖可真高兴啊。

    后来的事,本该是裴寄客记得最清的一段,不知道为什么,那些记忆在裴寄客的脑海中却始终是破碎的,与纷纷往事杂糅在一起,永远无法拼接完整。在剧烈的头痛与嘈杂的耳鸣声中,最终沦为谵妄。始终是那样蓝得刺眼的天白得刺眼的雪和骨,记忆中的人留给他一个红衣如火的背影,一瘸一拐地爬孤峰上的台阶,一步一滩血。昆仑的灯奴跪捧着血垢斑斑的灯碗,凤袖祭上自己的一截血肉淋漓的骨肉,然后坐了下来,翘着脚,漂亮又张扬的姿势,对裴寄客莞尔一笑,抱起琵琶,奏出了第一个音。

    裴寄客被堵了耳朵,那之后的记忆都显得寂静,声音都是隐隐的。

    渔阳鼙鼓动地来。

    风云变色。破碎的鸟羽。

    落地的头颅。一颗,两颗。

    漫天的红。红的衣服红的血,红的眼睛,血染的红的刀剑和琵琶弦。

    “我要让人包了,你管不管?”

    “十八。”

    “你以后受了伤……就来我这里。”

    “你哪儿也别想去,死也得死在我床上。”

    邪神的两颗头颅已经被削去,断掉的脖颈血肉蠕蠕而动,眼看就有新生的血肉重新长出,再不快刀斩乱麻,他们两个会被钦原耗死在这昆仑山上。凤袖跪在地上,头发散乱地挡在脸前,力竭地粗喘,一下一下,从肺里带出尖锐的啸音,一种不祥的征兆。钦原展开鹏鸟一样的双翅,巨大的阴影瞬间笼罩住了凤袖的整个身体。凤袖蜷起身子下意识往旁边一滚——

    想象中的剧痛并没有到来,邪神的吼声让地面都在隐隐颤动。凤袖猛地一抬头,看见那本来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的人用剑把自己整个人钉在钦原的羽翼之下晃来晃去,凤袖来不及说别的,甩出剑鞘把裴寄客打落,暴喝一声:“藏好!”

    钦原登时大怒,直冲裴寄客扑来,凤袖情急之下双手持剑,一剑插在钦原背上,虎口登时崩裂,血从他持剑的双手汩汩淌下来。邪神的人身法相之背堪比钢铁,凤袖整个人都在剧烈地颤抖,他从喉咙里发出一声破碎的嘶吼,额角青筋齐齐暴出,尽最后一点力量攀着剑腰背一翻,骑在钦原肩膀上,弃剑掏出袖中弯刀,就在这时,钦原仅剩的一颗头颅突然向后翻转,与骑在祂颈后的凤袖正面对视,凤袖一怔之间,已经被祂甩了下去,钦原钢刀一样的十指抓住他的喉咙把他整个人提了起来,提起一膝,眼看就要把手中人折作两段,凤袖挣扎中甩出弯刀,划开了钦原的膝盖,被吃痛的钦原扔在地上,趁着祂收敛双翅的工夫,凤袖就地一滚,滑落在山石背后。

    裴寄客记得自己好像喊了,撕心裂肺地吼,凤袖满脸是血地转过来,对他比了个嘘的手势,一点一点蹭过来,搂着他把他推进乱石堆的缝隙里。

    裴寄客捧着凤袖的脸,擦他脸和脖子上的血,根本擦不干净,凤袖在刚才的打斗中脖子被锋利的翎羽割开一道深长的伤口,被割喉的人没法说话,只是冲裴寄客一个劲地笑,裴寄客记得自己一直在胡言乱语,凤袖笑着摇头,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按住他的嘴唇,吻了上去。

    很短的一个吻,像一辈子那么长。眼泪汗水和血混在一起,天旋地转,刺骨的腥。凤袖爬过来的时候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迹,没法隐藏行迹太久,他最后看了裴寄客一眼,捂住脖子上的伤口,走了出去。

    他跪下,嘴唇颤动,默念那些裴寄客听不懂的咒语,把头磕在地上,掌心向上,平伸出去。暴风骤雪的昆仑突然雷声大作,滚滚威压把人按在地上动弹不得,有细细的血线顺着裴寄客的七窍淌下来,凤袖勉强跪在那里,艰难地磕长头,三个头磕下去,一道天光乍然破开云层,裴寄客瞬间暴盲,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开始拼命地动,浑身的肌肉徒劳地收缩绷紧,却只是艰难地拨开了一条缝隙,耳边一声尖啸,他抬起头,钦原扶摇直上,掠过他的头顶。

    裴寄客的瞳孔猛然一缩。

    那是他此生与凤袖的最后一次对视。可那之后的三四十年里,直到死前,他仍然回想不起凤袖那时的样子。他只记得自己用尽全身力气伸手去抓,企图留住他,妄图把他从钦原锋利的指爪中解救下来,最终只堪堪擦过凤袖垂下的、灰白的指尖。

    天晴了。风也微微。他看见长天里钦原越飞越远,飞过群山与沟壑,飞到只剩一个影子的时候,一个小小的红点从祂的指爪中掉了下去,掉下去,落尽静默的群山沟谷之中,听不到回响。

    他知道凤袖死了,他去握他的指尖的时候就已经死了,所以记不起那双永不瞑目的眼睛。在记忆中,那张死去的脸总是被各种各样鲜活生动的表情替代,笑的哭的,疯的安静的。

    那时候裴寄客毒发不久,为了婺州胡氏要给他的一张炼药人的方子,去抢任歌行手里的朝彻珠和泰阿令,被废了一条腿。

    “他废了你一条腿,我难道不该杀他吗?”

    “……哎,将军,你知道剥皮怎么剥吗?”

    “个老王八蛋,又骗我。”

    “现在砍你一刀,能疼在我身上,姓裴的你懂了吗?”

    “是《桃花扇》。快十年前的事了。”

    “金粉未消亡……”

    “老裴,我腰疼。”

    没有遗言,没有话别,人世间的离别永远是那样仓促,他们的最后一面,是乱石堆里一个无法出声的吻。

    裴寄客蜷在地上,满脸的眼泪冻成一层薄冰。然后一切都消失了。疼痛,虚弱,痛彻心扉的嚎啕,在一瞬间都尘埃落定似的静默下来。裴寄客躺了一会,坐了起来,带着满身结冰的眼泪和干涸的鲜血,在孤峰之上逗留了很久,然后面无表情地走下山去。

    在天黑的时候他遇见了任歌行。他刚刚死了凤袖,他太熟悉任歌行丧家之犬一样的眼神。

    他说:“事情已经结束了。”

    那之后的第二天,他在一个山谷的谷底找到了凤袖。后来,他把他的骨灰放在一个小琉璃玛瑙坛子里。裴寄客在尘世中淹留了很多很多年,到哪儿都带着他。曾经有一次,在酒楼,隔壁的孩子探出头来,喜欢这个晶莹剔透宝光四溢的玩意,好奇地指着坛子问:“这是什么?”

    那孩子的父母赶紧把他抱走,一句话都不敢说,捂那孩子的嘴。裴寄客摸了摸那坛子的顶,摩挲着。

    他说:“爱人。”

    番外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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