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二十六个字母长短故事:v

    22、vagrancy漂泊,流浪(塔松,幼年松)

    在五岁的时候,因为一场事故,小松和他的两个朋友都变成了孤儿,但他拒绝了已经进入孤儿院的好朋友小梅小竹的邀请,执意自己在外面流浪。

    不想和别人一样只能待在一个地方,等待好心人的施舍和怜悯,他想要自己去找一个家,或者能找到工作养活自己也好。

    但是没有人会愿意让一个五岁的孩子工作,即使这个孩子看起来格外冷静成熟,不像个小孩子。

    小松长得很可爱。乌黑的软发和大大漆黑的眼睛,鼻子嘴巴秀气小小的,就像个可爱的布娃娃,即使穿得脏兮兮的,也因为干干净净的脸,只能惹人爱怜。

    然而除了几家因为小松的模样而怜悯想要收养他的店家外,小松没有找到任何工作。

    又冷又饿的小松终于晕倒在路边,发起高烧,小小瘦弱的身体蜷缩起来,脸蛋透着不正常的晕红。

    提着生活用品口袋路过街头的某人,不经意发现路边小狗一样的孩子。稳健的步伐,渐渐有了迟疑而停下来了。

    小松是被香味唤醒的。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处一张很大的黑色的床上,身上盖着温暖的被子,床边有个人正给他换了额头的冰毛巾。宽厚的大手有种安心的感觉。

    “烧已经退了。”斯塔久探了探小松的额头,绷着的嘴角才放松弧度,“醒了吗?要吃点儿东西吗?”

    小松怯生生地点了下头,斯塔久才把温度晾温了的排骨粥端来,一勺一勺喂给小松。小松也安安静静地吃着,即使很饿,也没有失去礼貌抢过碗,生活告诉他,不管要做什么,首先就要做个乖孩子。

    “你叫什么名字?”斯塔久问道。

    “……小松。”小松小心翼翼回应,不想让面前这个长得很好看的人讨厌他。他一直都不想被任何人讨厌,“谢谢叔叔救了我,我会尽快离开的。”住在别人家会很麻烦,很不自在,小松很自觉。

    因为这里并不是他的家。

    斯塔久给小松掖了掖被子,声音温柔:“你先住下来吧,小松,我喜欢乖孩子。”

    然后,小松就住在了这个房子里。

    斯塔久并不经常到这个房子来住,每次他都会给小松留下他生活的钱,然后放心地让一个五岁的孩子一个人在这里。幸好如此,小松才从最初的不适应,渐渐安下惊慌的心,没有再有打扰别人了一定要离开的想法。

    每次斯塔久到来时,会留下来住几天,而那几天里他会包揽一切家务,包括做饭。

    对斯塔久做家务娴熟的居家模样,小松从最初的惊讶,到后来的平常。甚至能踩着沙发给坐在沙发上的斯塔久扎起过长的头发,方便他行动。然后像只小狗一样围绕在他身边观察他料理的动作,或者在一旁帮忙。平常,小松也会在斯塔久回来时道一声“欢迎回来”,在斯塔久离开时,说上一句“路上小心”。

    日子在不亲不疏,却如浓汤般渐渐软化浓郁中流淌而过。

    小松七岁了。

    在斯塔久家住了两年,斯塔久从来不提领养小松的事,小松也对斯塔久在家以外的形象毫不知情,乖乖当个乖孩子。

    相安无事的平静日子在两年后的某一天,结束了。

    踩着凳子煮汤的小松努力垫脚,想要去够柜子上的蜂蜜罐子。想到今天是斯塔久回来的日子,小松心情很好很好,打算包揽了今天的晚饭。

    小松的料理天赋非常高,被斯塔久捡回来时带着唯一的财产也是一把菜刀。两年前斯塔久就有意培养小松的料理能力,小松不负所托地很快掌握了基础,自己也能开始做出美味。

    “叩叩叩。”敲门声响起,小松顿时提高了警惕。

    如果是斯塔久叔叔回来了,一定是用钥匙开门的,而附近邻居的敲门声才没有这么重。是谁?

    关了灶上的火,将自己的菜刀绑好放到腰间,小松努力维持平静,走过去先用猫眼看了看,是一个不认识的蓝色头发的人,长得高高的,穿着警服,脸上也有疤痕,但是不是很让人讨厌的样子。

    打开门:“叔叔,你有什么事吗?”天真无邪的无辜样子,是身为流浪儿时必备的技能。

    似乎是没想到开门的会是个小孩子,来人有些吃惊:“明明是这里的啊,怎么会有小孩子。”嘟囔了一句才看向小松,

    然后挠着头一脸讪笑:“抱歉小鬼,我在找一个人,和我差不多高,黑发黑眼,半张脸有烧伤疤痕,看起来非常可怕的样子。”

    你才看起来非常可怕咧。小松腹诽着,一边摇着头:“没见过,我爸妈不在家,不能请叔叔你进来。”视线一转,小松看到男人警服腰侧衣摆下凸起着什么,瞳孔轻轻一缩。

    “那如果你见到他,给叔叔打电话好吗,那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男人,已经杀死过很多人了,如果不赶紧抓到他,会有更多的人被杀害。”阿虏刻意对着放出压力。他怀疑,这个小孩子,其实是认识斯塔久的。

    “我、我会的。”小松害怕得颤抖,手一掀,立刻把门重重关上了。

    小松认识男人腰侧鼓鼓的东西是什么,那是枪,斯塔久叔叔身上也有,还曾经给他看过,描述过枪的威力,电视上也是有的。

    这个人带着枪来,肯定是不怀好意的!

    小松想着,摸了下插在腰间的菜刀,冷静了一点。

    房子在三楼,如果不从大门走,外面的高度对小松而言非常可怕。但是心中突然鼓起的勇气让他立刻开始想办法。

    必须尽快通知斯塔久叔叔,不能让他被警察看到!

    ……

    阿虏再次校对了一遍犯罪嫌疑人的地址,这是经过可可亲自核实的,不可能会出错,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那个小鬼在说谎!

    待到阿虏强行破开无人的房子时,就看到一条从阳台上绑住垂下去的绳子,那个看起来乖乖巧巧实则满口谎言的小鬼,已经逃走了。

    小松很久没有经历过大体力的运动,但是身量小,勉强能在不惊扰邻居的情况下顺着床单做的绳子跑下去,从小区楼后往斯塔久每次回来必经之路的小路跑去。

    可是小松没想到的是,斯塔久早就等在那里了,穿的是如每次回来时一样的黑色夹克,披散着长发,似乎是在等着谁。小松只看了一眼他的神情就知道那是在等着他。

    “斯塔久叔叔,快、快走……”小松大口喘气,双手死死拽着斯塔久的衣服,满眼慌乱担忧。“有个、蓝色头发,奇怪的警察,要抓你!”

    斯塔久神色柔和,就像平时在家的模样,将小松抱起来:“小松,如果跟着我走,就要过上你曾经那样流浪漂泊,居无定所的生活,你愿意吗?”

    本来他也只是赌一把。在被发现住处打算放弃这里时想着,要是小松被发现,一定会被当作不知情的孩子,顶多一阵恐吓然后被送进孤儿院,也算是有个归处。

    可是他又突然想起,那么聪明又依赖他的小松,万一想来找他,找不到他了怎么办?

    当初瘦弱得堪比小狗的孩子,如今也如此健康可爱,那孺慕单纯的只装着他的心,让他怎么舍得丢掉。所以他在这里等了两天,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只想赌那一个可能性。

    小松紧紧抱住斯塔久的脖子,小小的身体都在颤抖:“不要丢下我斯塔久叔叔,你在哪儿,我也会跟着你去哪儿!”有斯塔久叔叔的地方,就是家。

    两年不够,我们还要继续一起生活下去,斯塔久叔叔,有你的地方,就不是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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