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氏与陆琛和离一年后改嫁, 然孩子不能。生父不在, 自然只能落到陆小山头上。彼时他靠做生意在城东买了一间小破房子,接过两个小孩, 倒也热闹。
陆小山从前是个纨绔子弟,成日里不学无术, 挥霍钱财, 如今落魄了, 也看了许多脸色。不过也还好,他生来乐观,对于某些苦事的感觉也迟钝许多。
那日方重雪来看他, 他拎着食盒, 潇洒地走了好远,才发觉自己无处可去。
实在可怜。
他撑着伞,摇了摇头, 相中了天桥底下的桥洞。他猫着腰进了桥洞,收了伞, 拍去身上的雨珠, 忽觉自己孑然一身。就连身上唯一多的, 伞和食盒, 也都是方重雪给的。
他自嘲地笑了笑,而后摇头坐下来, 打开食堂吃了一顿饱饭。
他明白,这大概是他近期最后一次吃醉仙楼的饭菜了。日后只怕都吃不起了。
生计是问题,就连眼下, 连栖息之地也是问题。吃得太饱了,他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算了,先睡一觉再说吧。
睡醒的时候雨停了,又到了发愁的时候。陆小山真的很愁,他不学无术,也不知能做什么,总不能去讨饭。
他摸了摸鼻子,实在心酸,便在街边蹲下来继续发愁。
有路过的好心人看他可怜,竟给他抛了个铜钱。
他眼睁睁看着那枚铜钱,内心十分复杂。
好歹是一文钱,不要……白不要吧。
男子汉大丈夫不食嗟来之食,可是么,他也不是什么大丈夫啊。他起身捡起那枚铜钱,往前一抛,又落回手心。
思来想去,他去天桥底下做了一个说书的。
大约是天生自带一种逗乐的气质,生意居然还可,虽然也有许多人是为看他笑话来的。
不过没关系,无所谓。
他说书的时候经常忘词,那天看着方重雪又忘词了。看客习以为常,并不责怪,甚至哄笑。
陆小山分明瞧见方重雪皱眉,他看着她的脸,忽然间又想起了词儿。
方重雪没走,停在那儿听他说完了一场。他数着手里的几个钱,还挺开心,能吃几天咯。
等到人都走了,方重雪才上前来同他搭话:“你这过得也太寒碜了。”
陆小山竖起手指摇了摇,反驳她:“这是潇洒。”
方重雪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你就没有什么志向吗?”
陆小山想了想说:“还是有的,比如先买个破屋睡觉。”
——近来天桥底下漏雨,睡觉都不安稳。
方重雪皱着眉头看他,突然和他道谢。“那天,多谢你了。”
他微愣,随即反应过来:“不客气。”
他只是做了他想做的决定。
陆小山数了数手里的钱,看了眼方重雪,十分豪迈地邀请她:“走,我请你吃面!”
——两碗阳春面。
把几文钱花出了几十两的气势。
方重雪无话可说。
不过面还挺好吃的。
陆小山的说书生意终究不长久,热闹毕竟都是一阵一阵的,好在他有了一点点钱。他想了想,自己似乎还学过几年书,虽然没学得太多,但是抄书应该不成问题吧。
于是,他又改行去抄书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阅读
鞠躬~
一点小破情绪,可看可不看,如果影响到亲爱的们实在抱歉_(:з」∠)_
突然被通知要强制返校,回校不能出校门,于是去弄了工作的事情。填政审表,在派出所等了一个小时。每个人都问我,新疆很累啊你一个小姑娘去干嘛
论文五稿还没定稿,月初查重,9号答辩。
搞得我特别焦虑,所以半夜睡不着。
所以今天也没有更文,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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