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Chapter 31

    就在我以为他会回避这个话题时, 一个低哑动听的声音响起“姐姐。”

    第一次知道“姐姐”这么普通的称呼,可以拥有如此强劲的冲击力。我半边身子瞬间软了一半。

    心脏快要跳出喉咙, 我撑着他的胸膛,想要收回贴在他小腿的那只脚,他却突然搂紧我的腰,将我推到旁边的棕榈树下, 垂头盯着我的眼睛“还想听么, 姐姐。”

    不,不想听了, 心脏受不了。尤其是离他最近的那只耳朵,已经麻痹得失去知觉。心里是这么想的, 我却对他露出一个挑衅的笑“继续。”

    “好。”

    他一只手撑在我的身侧,离我更近了一些, 学着我之前的动作,将鞋尖顶进我的双脚间。我不由自主地步步后退, 直到后背紧紧贴在树干上。

    很多时候, 一些过于亲密的动作,并不会给身体带去任何快感。就像现在,要是其他人对我做这个动作, 我可能会把他整条胳膊拧下来, g这么做,却差点让我一屁股坐在地上。

    湿润的晚风拂过面颊, 我稍稍清醒了几分, 清了清喉咙, 正要转移话题,g已经低下头,轻碰了一下我的唇。很轻的一下,犹如蜻蜓点水。

    “姐姐。”

    说着,他又碰了一下我的唇“够了么,姐姐。”

    够了,真的够了。耳根已经烧到了脖子根。他却将手指抵在我的唇上,声音渐渐透出情迷意乱“但我觉得不够。姐姐。”

    后来,他还说了什么,我渐渐记不清了,只记得彼此的心跳越来越强烈,几乎覆没了喧闹嘈杂的人声。深蓝色的星空下,他的眼神是那么温柔。我第一次看见他如此温柔的神色,整颗心都快要融化。如果这是一个美梦,我希望在下一个美梦到来前,不要醒来。

    可惜的是,美好的梦境很快被打破红花传到了我们这边。不知道是哪个小坏蛋,用力把红花丢进了我的怀里,同时鼓声刚好停下。我抱着花,有些傻眼地走到篝火前。周围响起热闹的欢呼声和鼓掌声。g没有丝毫不悦,倚靠在树上,好整以暇地看着我。

    拿到红花的人,需要表演一个节目。我穿着深色调的斗篷和长靴,腿上还绑了一把匕首,其实不太适合跳舞,但我就擅长跳舞和玩匕首,总不能当众表演一个砍人。我沉思了一阵子,走到不远处卖酒的小贩前,买了一杯泡着柠檬的棕色果酒。

    再回头时,发现g已经坐到了篝火旁,手里拿着一把不知从哪里来的琉特琴。他的头微微垂下,随性地试了几个音,乐声流畅而悠扬。那双骨感而修长的手,果然是适合抚摸乐器的手,轻描淡写地就演奏出其他人练习多年,都无法演奏出的优美乐音。

    试完音,他对我扬了扬下巴。我脱下斗篷,系在腰上,做成简易裙摆,然后仰头喝了一半酒液,把杯子抛进了篝火里。玻璃碎裂的声音响起,明艳的火焰一下蹿高。

    很多人以为音乐和舞蹈是上等人的专属,实际上苦力聚集的地方,最容易萌生动人的音乐和舞蹈。这支舞蹈,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妓女教给我的。她在塞尔维亚的小酒馆揽客,尽管年老色衰,但当她鬓插红花,高高地昂起头,撩起波浪般的裙摆时,所有人都无法从她的身上挪开目光。

    g看着我的舞步,手指轻拂,拨出几个灵动而富有西班牙风情的音符。

    他怎么知道,这是来自西班牙的舞蹈

    这时,我看见一个女孩有手鼓,脚尖抵着脚后跟,旋转着来到她的身边,做了个请求的动作,希望她能把手鼓借给我。

    这个动作是临时起意,g却毫无停顿地弹奏出相配的音乐。我有些疑惑地看他一眼,他不会是即兴创作的曲子吧

    女孩把手鼓递给我。我接过手鼓,双手举过头顶,试探性地拍打了几个凌乱的鼓点。奇迹发生了,g竟然再一次毫无停顿地演奏出了合适的音符,无论是风格,还是节奏,都和我的鼓点非常合适但我根本不会打手鼓啊。

    这个男人究竟还会什么,连曲子都能即兴演奏,若不是见识过他猎杀魔物的狠厉手段,我几乎要以为他是个过于俊美的乐手。

    接着,我又试了几种古怪的鼓点,都被他的乐声衬成了完美的节拍。说起来,他的琴声轻松热烈,若是只听琴声,我一定会认为弹奏这首曲子的人,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乐手,现实却是,g不管是凌厉分明的下颚线,还是骨感修长的手指,都散发着淡漠疏冷的气息,跟感情丰富完全不沾边。

    他一直如此,需要把手掌压在他的胸腔处,才能感受到他炙热而汹涌的情感。莫名地,我的心中升起了一种想看他失控的。趁着表演时间还没结束,我提着裙摆,两三步转到他的身边,把手鼓送到他的眼前,轻拍了两下。

    他顿了一下,抬眼望向我。

    对上他的眼睛的一刹那,想看他失控的更强烈了。我吞了口唾沫,凭着想蛊惑他的本能,把手鼓放在臀部的位置,再度拍了两下。

    这一次,他的手指停滞,没能跟上我的节奏。我看见他的视线上移,停在手鼓的位置,喉结滚动了一下。

    见他的情绪被我调动,这种满足感不亚于打败了一个强大的对手,或解决了一道世纪难题。我把手鼓举过头顶,他的目光也追着手鼓的影子上爬。

    与他对视的瞬间,我忽然感觉这一刻的自己幸福极了。

    虽然上辈子的纠葛还未结束,也许离开这座岛屿,就会陷入一些难缠的纠纷,但至少这时,我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不需要再掩饰自己的容貌和行踪,短暂地摆脱了过去的阴翳没想到不久前才许下的愿望,居然现在就实现了,只是因为身边换了一个人。

    刚好此时,表演时间到。我干脆坐进了g的怀里,将手鼓压在他心口的位置,感受到他的心跳一下一下透过鼓面“我好喜欢你呀,埃里克。”

    “我也喜欢你。”他不动声色地解下我腰上的斗篷,披在我的肩上,“你醉了,莉莉。回旅馆吧。”

    第二天我才知道,当时我喝的并不是果酒,而是兑了少许果汁的苏格兰威士忌。怪不得把杯子扔进篝火时,火焰蹿得那么高。苏格兰人喝酒是出了名的狂野,不喝到吐血根本不会停下,他们威士忌也是出了名的灼烈。但当时的我完全不知道这回事,把他的反应当成了害羞,笑吟吟地问“回旅馆干什么。”

    他有些无奈地摇摇头“除了睡觉,还能干什么。你醉得很厉害,莉莉。”

    “莉莉我不是姐姐吗”

    “姐姐,你醉了。”

    见他的态度那么从容不迫,我突然很不高兴,一把勾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耳边问道“这么会说话,以前是不是跟很多女孩子来往过”

    他若有所思地说“原来这叫会说话么。我只是想说你爱听的话。”

    他说这句话的神色太正经,跟讨好和谄媚毫无关系,然而正是因为这份正经,衬得他的言语相当动人。我扯住他的领子,还想继续问下去,他却一把将我横抱起来,低声劝道“好了,莉莉。真的该休息了。”

    “手鼓别人的,我要还给她。”

    “在哪里。我帮你还。”

    我指了一个位置。他抱着我走过去,把手鼓递给那个女孩。

    视野颠倒间,我看见扇子般宽阔的棕榈叶,深蓝色的夜雾,满世界眨眼的星星,还有身边人结实的臂膀。原来,被人抱着是这样安全。原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这样幸福突然有些后悔没有早点喜欢他。

    不管以后发生什么,我想应该都不会忘记岛屿上这段时光。

    翌日,我和g离开了岛屿。翼龙飞向天空时,我回头看了一眼岛屿,默默记住了它的位置,想以后有机会再回来看看。

    本以为g会驭龙回到巴黎,没想到他带我来到了一个破败的海港小镇。

    一直以为海港都是阳光充裕、植被茂密、瓜果飘香的地方,这个小镇却充满了阴郁败落的气息。明明是大中午,却阴霾四合。一眼望去,大街上看不见任何人影,只能看见一幢幢高耸的塔楼,和一栋栋散发着朽烂气息的木屋或棚屋。沙滩是灰色的,海岸也是灰色的,除了遥远的海平线,这个海港四周几乎没有蓝色的海水,比克拉肯群岛还要诡异。

    “这是”我看向g。

    g看着小镇的建筑群,语气淡漠而厌倦“我的家乡,印斯茅斯1。”

    很明显,他不喜欢这里。

    曾听人提起过这个小镇,这里的常驻民似乎有种怪病,面目都相当畸形丑陋,身上还会散发出恶臭的鱼腥味。我一直以为是某本哥特小说的情节,或是未经过验证的怪谈,现在想想,印斯茅斯的常驻民,大概就是深潜者和人类交配的后代吧这是一个被魔物污染的小镇。

    我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有事要办。而且,莉莉说过,想多了解我一些。”他低声回答。

    翼龙飞向其中一座塔楼的顶部。g牵着我的手,走向小镇。就像外界传闻的那样,这个小镇有种说不出的诡异,建筑群均呈一定角度倾斜,窗户都是灰黑色,里面没有灯光,应该也没有人,但经过那些窗户时,会莫名产生一种被窥视的感觉似乎有人正贴在窗户上,不怀好意地盯着每一个路人。

    街上偶尔会有一辆装饰华贵的私人马车驶过。难以想象,这么荒凉的小镇,居然会有私人马车。全镇最热闹的,是一家小酒馆。与其他城镇的酒馆不同,这家酒馆的门前,晾晒着一条条眼球暴突的死鱼,鱼腥味混合着麦酒香气飘散开来,比单调的臭味,更让人难以承受。

    推开酒馆的大门,气氛瞬间由热火朝天,变得接近死寂,所有正在喝酒的人,都放下手中的杯子,转头看向我们。他们的打扮各有不同,外表却非常相似,脸上都有一对死鱼般暴突的眼球。

    老板走过来,笑呵呵地招呼我们“客人来啦别理那些人他们都是一群没见识的老家伙,没见过这么俊俏的客人罢了。两位想喝点什么”

    看见老板的长相,我吓了一跳,比起那些眼球暴突的小镇居民,老板的长相才是真的恐怖。

    他的皮肤松弛,毛孔粗大且密集,脸颊犹如一层一层融化的油脂,堆积在肩膀上,盖住粗短的脖子。他的眼球比其他人更为突出。也许是因为过于突出,眼皮已经无法合拢,一分钟过去,我才看见他眨了一下眼。这样的相貌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范畴他绝对和深潜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g的反应很平静,说道“两杯麦酒。”

    “到我们这儿,确实应该尝尝麦酒。”老板咧开嘴角,“外面的人都以为我们这儿盛产黄金,但再怎么盛产黄金,我们也不会吃金子呀。麦酒才是这儿的畅销货。”

    g接过两杯麦酒,将其中一杯递给我。在酒馆找座位的时候,我忽然发现,老板正在偷看我们。不是斜着眼睛偷看,而是随着我们走动,一颗脑袋转来转去,当我们走到他的身后时,他居然把整颗脑袋都转到了身后,直直地瞪视着我们。更诡异的是,其他人对这个现象视而不见,自顾自地饮酒攀谈。

    怪不得g提到这里时,语气有明显的厌倦。这里确实令人很不舒服,无论是天气、景色,还是居民,都让人有种摸到滑溜溜鱼鳞的恶心感。我也很不喜欢这里。

    喝了一口麦酒,连酒液都带着鱼腥味,我皱着眉头放下。g在翻看报纸,倒是喝得泰然自若。

    我凑过去看了看,都是关于打捞黄金饰品的报道。“什么时候离开”我小声问他。

    “莉莉想走了么。”g沉思了半晌,“过两天吧。办完事我们就离开。”

    但具体要办什么事,他没有告诉我。,,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  免费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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