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回到了血族的王都,传说中的无昼城那索珀。相传,初代血族无法在阳光下行走,于是始祖联合魔力强大的法师,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域,创造了一座飘浮在异空间的城市,取名为“那索珀”,意思是没有日光的城市。
在那索珀,无论是天空还是河流,甚至是花草树木,都是冰冷而沉郁的深色调,如同一幅宏阔雄伟的画卷,被泼上了永远也洗不净的深蓝色墨水。
最后一次回到那索珀,是被血族之王奥古斯传召。他还是我血仆的时候,并不叫这名字,而是叫“马歇尔”,后来听从占卜师的意见,才改成“奥古斯”。表面上是为了纪念自己八月登基,实际却是在暗示众血族,他的光辉就像古罗马开国元首屋大维·奥古斯都一般耀眼摄人。
走进奢侈而宏伟的殿堂,一眼就能看见坐在王座上的帝王。他和传统血族不一样,没有漆黑的头发和苍白的唇,他留着及肩的半长发,发色是星光般充满光泽的银白色,鼻梁挺直,眼睛和嘴唇却过分文雅,穿着垂至脚踝的黑色长袍,不像帝王,反倒像一个忧郁的游吟诗人。
“陛下。”与他的视线碰撞了一秒钟,我垂下头,单手抚胸说道。
“这里只有我和你,主人。”
“但您始终是陛下。”
他沉默了片刻:“我之前的提议,主人考虑得怎么样。”
不知为什么,他很喜欢在我面前表现得谦恭而卑微,哪怕上一刻,他轻描淡写地剥夺了一个人的性命,对我说话也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气,似乎这样就能博得我的同情,达成他的目的。
可惜,我太清楚他的为人。他可怜的外表就像是海面的夜光藻,看上去美丽而震撼,却是导致海鱼窒息的罪魁祸首。
“陛下,我们不是一路人,没有可能。”
听见这句话,他瞳孔突然变红,眼中露出一种几近恐怖的冰冷情绪:“为什么?因为我的身份么。克莉丝,你也不是真正的公爵小姐。”
原本想说我如果真正喜欢一个人,就算他是乞丐也不会在乎,但那样说无疑会更加激怒他。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其强烈的人,从他为自己改的名字就看得出来。我想了想,决定从自尊的角度击破他对我的幻想:“我不喜欢比我弱小的男人。”
“我现在已经是王了!”他低吼。
“是么。”我顿了一下,笑道,“但我们的主仆契约却一直存在,知道血仆是什么意思吗?”
说到这里,不给他反应的时间,我直直地看向他的双眼,提高音量命令道:“跪下!”
话落,几乎是立刻,他就从王座上站了起来,如同被人偶师操纵的木偶,膝盖不受自控地朝地面砸下去。我看见他的喉结剧烈滚动着,额前青筋突起,然而紧接着,他戴着王冠的头也低垂了下去。
“那就是不管你的力量再怎么强大,都无法凌驾在我之上。”我淡淡地说道,“死了这条心吧,马歇尔,我们没可能。”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向殿堂大门。
他沙哑压抑的声音从我的身后传来:“总有一天,我会解除这个契约,到时候,不管你的想法是什么,你都会成为我的王后。”
主仆契约一旦订下,除非一方死亡,否则永无解除的可能。我没把他的话当回事,挥挥手就离开了。似乎正是从那天起,他就开始派人疯狂追杀我。
我的死是他一手所为,不知道我的复生和他有没有关系……不过,不管有没有关系,我都不想再跟这种人见面。他还是血仆的时候,就有一种腼腆的残忍,变成血族王之后,这种残忍变本加厉。我和他观念不同,想法不同,早已无话可说。
……
梦境结束,我睁开双眼,怔怔地看了天花板很久,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是克莉丝,而是卡罗莉娜了。回想起昏迷之前的事,我下意识地想撑起身,看看自己是否被扔在大街上。然而不知昏迷了多久,手脚始终灌铅般沉重,力气像流沙一样,用尽全力也无法凝聚。
这时,一个低沉清冷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醒了?”
我很少刻意记住一个人的声音,但他的声音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G先生?”
“是我。”
他走到我的身边,黑金相间的衣摆微动,高大的身影在浓稠的黑暗里逐渐清晰。
“告诉我,你身上为什么会有旧血族的气息。”
旧血族的气息?
我一头雾水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如果这具身体跟血族有关联的话,我不可能不知道。
他静了片刻,戴上黑色皮手套,一只手撑在我的身侧,另一只手扣住我的手腕,举到我的面前,正是我用指甲刺破掌心的那只手:“你的血液有一个旧血族的气息。仔细想想,最近你有没有接触过什么人。”
我想了很久,还是很迷惑:“先生,我是一个舞女,每天接触的人不说几百个,也有几十个了……您必须告诉我,您要找的人的特征,不然我恐怕无法帮您。”
他松开我的手腕,站起身,半晌才说道:“黑发红眼,锁骨处有红玫瑰的纹身。”
听见“红玫瑰纹身”,我嘴角忍不住抽了一下,想起了一件不太光彩的往事。一次,我被派去刺杀一个旧血族叛徒,对方是个精明且擅长藏匿的老家伙。我打听了三个月,才打听到他的住址,本想一刀结果他,谁知还未等我走到他的庄园,他就逃得无影无踪。害我被老变态教训了很久。
第二次,我学聪明了,扮成他亡妻的模样,与他在酒馆里相遇。他前妻最大的特征,是锁骨纹着一朵盛放的红玫瑰。这次刺杀一次成功,然而我还是被老变态狠狠教训了一顿,说我杀得不光彩,丢了他的脸。而且,纹在锁骨的玫瑰纹身,当时只顾着逼真,导致后来怎么洗也洗不掉。
不过很多血族都有纹身的习惯,我不算特立独行,记得曾碰见一个女杀手,她的嘴唇被染成深蓝色,眉毛是浅蓝色,左脸到左胸纹着一头展开双翼的蓝眼蝙蝠,把我震撼了很久。说起来,大多数旧血族都是黑发红眸,锁骨纹红玫瑰的不在少数,G这些特征说了等于没说。这样语焉不详,太不像一个顶级猎魔人的作风。
“您能不能描述得具体一些?”
他停顿了很长时间,扯下黑色皮手套,轻轻摩挲着小指的红宝石戒指。光线昏暗,他的眼睛却像蛰伏在暗处的野兽一般,闪烁着狩猎前夕的冷光。似乎他要寻找的人,是他等待许久的猎物。
听说人类进化的历程,就是从猎物转化为猎人。与豺狼虎豹相比,人类才是最成功的猎人,他用工具超越了那些只会赤膊上阵的野兽。我养父曾说,猎人气质就是男性气质。虽然不太同意他这句话的意思,但不得不说,当G散发出属于猎人的强势气质时,确实吸引了身为女性的我。
谁知,半晌过去,他却像回忆起初恋往事般,露出相当纯情的表情,迟疑地说道:“她……长得很美。”
原来是他的初恋情人,怪不得会露出那样震惊的表情。很想帮他,但我确实没见过这样的旧血族女性。
“抱歉,先生。”
“没关系。”他转移了话题,“寄生在你手上的魔物,是克拉肯脱落的触须。克拉肯是栖息在深海的史诗级怪物,它的触须却不到铜级,用驱魔火焰都能清除。但寄生在你手上的这一条,很棘手。”
“为什么?”我愕然问。
如果不是他的语气冷漠毫无起伏,我几乎要以为这是他没有找到初恋情人的报复。
“它进化了。”G回答,“想要把它从你手上彻底清除,除非消灭它的母体。”
我:“……”
复生以后,猎魔人成了最炙手可热的存在。为此,我特意去打听过猎魔人的行情,听剧院里的人说,G出手一次是20000法郎,还是墙鼠那种低级的魔物。求他帮忙斩杀一头史诗级怪物,估计几率还没有我自杀后再次复活大。
不等我一口气从床上爬起来说告辞,G居然主动说:“我可以救你,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要求。”
我愣了愣:“什么要求?”
“允许我搜查你的记忆。”
心狠狠跳了一下,差点跳到喉咙口。这样的话,会不会暴露我上辈子的记忆?想要拒绝,可是好不容易重活一次,说什么也不想放弃这一世的生命。
我转了转眼珠,挤出点眼泪,可怜兮兮地说:“我答应你……不过,你能不能杀完海怪后,再搜查我的记忆。不是不相信你,只是这样让我觉得有安全感一些……”
“可以。”他答得毫不犹豫。
见他答应得如此轻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我忍不住得寸进尺:“对了,我还想拜托你一件事……我想考猎魔人,你能不能……”借我120法郎。
他眉头微皱,误会了我的意思,打断我的话:“外界夸大了猎魔人的地位,若你真的对猎魔人感兴趣的话,可以去领一套猎魔人的装备,跟我一起去猎杀克拉肯。拿到克拉肯的晶核后,你能破格晋升为铜级猎魔人,但同时低级任务也不再对你开放。荣耀与风险并存,你自己考虑清楚。”
幸福来得太快,我躺在床上都有些眩晕,过了好一会儿,才确定自己居然走运了一回,嘴角不受控制地扬起:“真、真的吗……您真是个大好人!您放心,我绝不拖你的后腿!”
他却久久地不发一言,看着我的面庞,不知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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