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让他去偷人家宝剑”路易斯实在是忍不住了, 没办法, 身为贵族,他从来不知道有人把偷窃这件事说的这般理所应当。
“放心吧, 这家伙眼光高着呢,从前他在花果山当妖王的时候,寻常的神兵利器根本瞧不上眼, 他如今用的那金箍棒,原是大禹治水时遗下的天河定底神珍铁, 为太上老君所制, 放在东海做定海神针用的,他找了老龙王死皮赖脸的骗了来做兵器。那飞霜剑听着厉害, 估计也就是凡间厉害些的兵器,他哪里看得上这等兵器”
白闻秋还真是猜错了, 因为, 当天晚上,孙悟空这厮就跟做贼似得, 抱着一把宝剑,从窗户外面钻进来了。
白闻秋“”
“老白你看没想到那几个游侠真没骗人,这玩意儿还真是把仙器”孙悟空揭开包袱皮,露出了里面藏得严严实实的一只黑木头匣子。
那匣子一看就是装着刀剑之类的兵器的, 上面还铭刻着一些繁复的花纹,看着那略有些眼熟的花纹, 不知道为什么, 白闻秋突然有些心跳加快。
等到孙悟空打开匣子, 那股熟悉的剑意,好像迷路的小孩子突然找到了妈妈,瞬间便向白闻秋扑来,那剑竟是像有神识似得,突然从匣子中飞了出来,孙悟空吓了一跳,还以为它要袭击白闻秋,忙一把抓住了,任凭那把剑在他手里拼命挣扎也不放手。
“这把剑疯了吧它是不是想跑”孙悟空牢牢抓着那把剑,见它不老实,又拿出金箍棒来吓唬它,“我警告你啊,不要乱动,看到这个没有这玩意儿叫做定海神针铁,乃是三界神兵中的老祖宗,你若再敢乱跑,俺老孙便将你融了,给我这金箍棒添两道箍儿”
“悟空,不要吓唬他,放他过来吧。” 白闻秋叹息一声。
“这把剑,本就是我生前所用的佩剑。”
“啥”孙悟空和路易斯都惊呆了。
“丢了快一千多年了,难得你竟还认得我。” 白闻秋苦笑一声,摸了摸从孙悟空手里挣扎出来,扑到自己怀中的长剑。
这把剑,说起来还与太子金垣那个渣男有些关系。当年,天界金垣太子下凡历劫,与他结为道侣,金垣这家伙是个皇二代,降生时便有伴生法宝,那时的白三郎不过是寻常修仙门派的内门弟子,虽然在门派里地位不算低,但终归只是个凡人,所使的佩剑也只是门派内给弟子们配的。
后来,金垣带着他寻了好几处秘境,才寻到了一块成色不错的陨铁,替他炼制了这把佩剑,取名为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只可惜,好景不长,他与子衿滴血认主不过区区十载,金垣太子便飞升上界。那时,所有人都以为他要跟着金垣一起飞升了。
谁能想到呢一年、两年,那个曾经与他相约“永世为好”的男人,早已忘了他在下界的道侣。讽刺的是,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白三郎被道侣抛弃的时候,几个自称金垣太子手下的仙君来到门派中,要带他去见金垣太子。
那时,白三郎已经是门派长老,却依然为了情郎不顾一切地抛弃了自己的门派和所有的身份、地位,天真地以为情郎真的在上界做了仙人,是来接自己团聚的,甚至连多年积攒的家财都散给了门人和徒儿们。
就这样,只身一人,踏上了死地。
可笑的是,他以为的团聚,只不过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金屋藏娇金垣太子并没有来,他只是命人在白虎岭,哦,那时候还不叫白虎岭,叫做金鳞台,在那里建筑了一处华丽的宫殿,名为平鸾宫,让人带话,只说是如今还不到能与他团聚的时候,叫他暂且在平鸾宫住下,等时机到了,自然会接他回上界团聚。
如果换成是白闻秋的话,这种拙劣的金屋藏娇的小伎俩,他哪能看不出来估计当场就发飙回家去了。可是,那时的白三郎,被爱情蒙蔽了双眼,竟真的以为金垣太子有不得已的苦衷,将他接到平鸾宫,不过是为了保护他。
于是,他真的在这里痴痴地等了好些年,结果呢情郎不曾等来,却等到了“恰好”逃出封印之地的天魔
可怜白三郎,区区一介凡人,哪里是这些洪荒时代便纵横三界的魔物们的敌手他视若珍宝的佩剑子衿,在混战中被打落,自己更是被魔物残忍杀害,尸身丢弃在荒山野岭之中,被鹰隼啃噬殆尽,化为一具枯骨
“气死俺老孙了这金垣太子实在可恶待俺老孙这便上九霄天打杀了这天杀的负心汉”孙悟空气得哇哇大叫。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谎言与背叛,这金垣太子两样都占全了,而且你抛弃原配就抛弃吧,还要道貌岸然地偷偷把人藏起来,要不是这样,当初的白三郎和师门的人住在一起,好端端的怎么会遇到魔物暴动
“罢了,我倒是庆幸他将我单独藏在白虎岭上。否则的话,岂不是要连累师门”白闻秋微微摇头叹息,只能说白三郎运气还算不错,如果当时他没有离开师门的话,以那人视人命如草芥的狠辣,只怕他整个师门都要覆灭。
“老白说的没错,如果换成是我,我也宁可最后死去的只有我一个。”吸血鬼没有家人,他们的同伴,就是他们在这个世界上陪伴他们最为长久的亲人,路易斯想,如果换成他是白三郎的话,他也宁可最后死的那个人是自己,也不想把敌人带给自己的家人。
甚至于,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说不定,白三郎临死之前,或许也在庆幸,自己被单独藏在了白虎岭,他的同门师兄弟们,他的徒弟们,所有人都以为他是被金垣太子的人带回去团聚了。所以,没有人知道白三郎的惨死,他的师兄弟们,也不会为了替他报仇而做无谓的牺牲。
只不过
“既然这把剑是当初那位太子殿下送你的定情信物,那你还想留下它吗”见那把剑跟个孩子似得依偎在白闻秋怀中,还不时蹭蹭他,路易斯有些不忍。但,这把剑既是白三郎和金垣太子的定情信物,同样也是他们的爱情走向背叛与杀戮的血证,哪怕是神经大条如孙悟空,都觉得这把剑不吉利,更何况向来感情丰富的路易斯了。
似乎听懂了路易斯话里的意思,那把剑抖了抖,整个剑身都快贴到白闻秋的肉里去了。
嘤嘤嘤人家好不容易才找到主人,才不要和主人分开你这个坏人
路易斯不知道的是,从这一天开始,剑灵子衿就和路易斯结下了“不解之仇”这番邦的血魔竟然敢怂恿主人丢掉自己,简直该死
“废话这可是我的剑,干嘛不要”没想到白闻秋却毫不犹豫地将这把剑抱在怀里,冷哼道,“渣男可以去死,渣男的财产又不脏,我若不要,岂不是白白便宜了他”
“可这把剑毕竟是那个左家的传家宝”路易斯犹豫道。
虽然看这把剑的态度就知道,这位还是更愿意跟着白闻秋这位旧主的,但左家好歹也伺候了他上百年啊。
听那几个游侠儿说,这把剑只有历代家主才能持有,而且也不能随意出鞘,出鞘必见血,左家庄还有几个专门的剑侍负责伺候他,只能说这把剑也忒冷情了,人家都这么卑躬屈膝的伺候你了,到头来旧主子一出现,丫的立马掉头就跑,一百多年的恩情也说丢就丢,实在是路易斯也很是看不上这把叫做子衿的薄情剑。
“左家啊这样好了,悟空,麻烦你再跑一趟左家藏剑的地方,随便找一面墙写几个字,我想想哈,就写金垣太子来此取剑“
“噗“路易斯一口茶汤喷了出来。
还敢说你不记仇
人家可是尊贵的天界太子,现在好了,在凡间变成偷盗宝剑的盗贼,这名声怕是要臭大街了。
“这个好我早就看那个甚么金垣太子不顺眼了,正好给他添添晦气。“孙悟空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一听到可以去搞事情,连夜宵都顾不上吃了,打开窗户他就飞了出去,”俺老孙闻着厨房煮羊汤的味儿了,给我留一碗,我去去就来“
路易斯有些无语地看着大开的窗户,再一次觉得,幸亏他披着唐三藏的马甲,否则的话,堂堂一位子爵大人,竟与盗贼为伍,说出去,他们家几百年的名声算是毁了
“好了你别蹭了,我既留下你,便不会送你走了,下来吧,我饿了。”白闻秋将腻在他怀里不肯走的子衿摘下来,挂在墙上,卷起袖子准备吃宵夜。
他们约好等过了子时、鬼门大开的时候去逛鬼市的,现在这个时辰挺尴尬的,距离子时还有一个多时辰,睡觉吧不够,不睡吧又容易困,白闻秋只能让客栈的店家给他们煮了一锅羊肉汤饼,吃完再喝杯茶,差不多就到时辰可以出发去鬼市了。
托了白栩给厨子的一粒银豆子打赏的福,夜宵端上来之后,不但有他们点的羊肉汤饼,还有两叠约莫十来个烤得焦香酥脆的芝麻胡饼,一碗酱,一碟子炙烤的羊肉,饭菜刚端上桌,孙悟空就从窗户跳进来了。
果然不愧是一个筋斗就能翻十万八千里的齐天大圣
“快吃快吃,我方才听到城隍庙那边已经有些响动,怕是那城隍夜市就要开始了。”孙悟空迫不及待地抓起芝麻胡饼咬了一大口。
“唉”白闻秋和路易斯对视一眼,这家伙,吃饭又忘记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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