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多钟, 林知夏和江逾白走出了故宫。
江逾白说, 他知道附近有一家饭店挺不错,他已经订好了包厢。
林知夏饿得头晕眼花, 有气无力地问“饭店在哪里我们快去吃饭吧。”
江逾白带着林知夏找到司机, 上车坐稳, 火速抵达目的地。
江逾白生怕林知夏饿晕了, 还给她拆了一包草莓糖。她含着草莓糖, 口齿不清地说“我只要吃到草莓就会活过来。”
江逾白差点讲出一句我只要看到草莓就会想起你。
今天参观故宫的时候, 江逾白已经在“皇帝和皇后”的问题上栽过一次跟头,他决定少说一些有歧义的话。
他默默给林知夏倒了一杯水。两人坐在饭店包厢里, 等着服务员上菜。
林知夏时不时地抬起手, 仔细打量那一块价格不菲的卡地亚手表。她带着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江逾白猜不到她正在想什么。
江逾白问她“你有心事吗”
林知夏伸了个懒腰“没有。”
江逾白放下心来。
过了一会儿,江逾白又问起“林江”的事, 林知夏兴致勃勃地说“我最近太忙了,要等到下个月才有时间做机器人,正好, 你不是要考雅思吗我们先忙完自己的事情,再来分工合作, 明年上半年,那个机器人应该就做好啦。”
江逾白叮嘱她“要是缺什么零件, 你直接告诉我。”
“好的”林知夏答应道。
服务员备齐了饭菜, 林知夏心怀感恩地开始吃饭。
她和江逾白边吃边聊, 这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 从下午到傍晚,天色逐渐变黑,暮色四合,灯火明亮,林知夏觉得她差不多应该回学校了。
江逾白秉持着“车接车送”的待客之道,坚持把林知夏送回了大学校园的门口。
林知夏下车之前,先向司机道了一声谢,又问了一句“江逾白,你今晚有空吗要不要和我一起在学校附近散步”
江逾白欣然同意。他斜挎着书包,跟着林知夏走上了另一条街。
此时正是晚上七点多钟,天幕漆黑,人影潜伏在夜色里,草丛中藏着几盏地灯,风吹草动,灯光明明灭灭,像是游荡的萤火虫。
林知夏和江逾白并排行走,依旧保持着一段距离。在凉爽的夜风中,林知夏心情放松,她把江逾白带进了街边的一家饰品店店内,有很多女大学生以及她们的男朋友。
江逾白刚刚踏过门槛,就感到他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但他没有退缩。他紧随林知夏的脚步,看着她挑选发带和蝴蝶结,还对她说“红色最适合你。”
她问“蓝色呢”
“蓝色不错,”江逾白的声音更低沉,“你用什么颜色都行。”
林知夏选中一朵深红色的蝴蝶结,布料丝滑而规整,缎带宽长而飘逸。她还拿了一只40块钱的电子手表江逾白并未注意到这一点。
江逾白的身边站着一对十岁的校园情侣。这对情侣被甜蜜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就在角落里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江逾白不得不转过身,背对着他们。
他装作在看一排发绳,直到林知夏拉住他的袖子“我们去结账吧。”
江逾白的外套口袋里恰好装了一张百元纸钞。他帮林知夏付过钱,随她走回街上。她紧紧攥着那一只40元的电子表,并把价值高昂的卡地亚手表摘下来,连带着包装盒一起还给了江逾白。
江逾白一怔“你”
“我不能收,”林知夏解释道,“我戴着这块表,会有心理压力。”
路边有一把长椅。林知夏坐到椅子上,江逾白坐在她的左侧,听她说“你送我的手表,我肯定会天天戴,天天看但是我不习惯用奢侈品,对不起。”
“该道歉的人,是我,”江逾白握着表盒,深刻地反省道,“我应该考虑到你的习惯,过两天我给你补一个礼物。”
林知夏立刻拆开那只电子表“不要补了,这就是你刚刚送我礼物”
她伸出左手“你再帮我戴一次手表,好不好”
江逾白握住电子表的表链,指尖轻轻搭上她的手腕。他倾身靠近她,为她戴好,再看到她的眼睛,只觉得这一刻的光阴远比世间任何奢侈品更贵重。
林知夏很开心地说“谢谢你,江逾白,我有新手表了”
江逾白为她矫正了电子表的时间,才问“等我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你能不能收下我的礼物”
“能,”林知夏坚定地说,“你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肯定早就毕业了,我也买得起你喜欢的东西。”
江逾白自动忽略了“你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肯定早就毕业了”这句话。
他抬头望着夜空,心满意足道“好,我们说定了。”
林知夏勾起他的小拇指“拉钩吗”
江逾白爽快地答应“可以。”
林知夏半低着头,嗓音软软道“拉钩上轿一百年不许变。”
他们的小拇指缠在一块儿,指尖相碰,江逾白觉得她的掌心很烫。他问“是拉钩上轿,还是拉钩上吊”
“我不知道,”林知夏解释道,“我自己更喜欢上轿的说法。”
“我也是。”江逾白给予支持。
林知夏站起身来。她怕江逾白迷路,因此,她亲自把江逾白送回了司机所在的位置。江逾白按下车窗,和她挥了一下手,她又朝他笑了“再见。”
他回应道“再见。”
返回寝室的路上,林知夏遇到了洛樱学姐。
洛樱刚从图书馆出来。她远远看见林知夏,就站在一盏路灯的底下,喊她的名字“林知夏”
林知夏一蹦一跳地跑向洛樱“学姐”
洛樱穿着一身长裙,提着一个笔记本电脑包。她将电脑包的带子拉长,挎在肩上,很温柔地问道“你今天去哪里玩了”
“故宫。”林知夏骄傲地回答。
洛樱环视四周“你一个人去的吗”
“不是,”林知夏说,“我和我最好的朋友一起去的。”
洛樱抬起手,把一缕发丝别到了耳后。她看了一眼林知夏,夸赞道“你今天很漂亮啊。”
林知夏随口说“学姐才是真正的漂亮。”
夜风混杂着洛樱身上的香味。她的长发被风吹得纷乱,她自我解嘲道“我头发乱了,像疯婆子吗”
“不,”林知夏的赞美比蜜还甜,“学姐永远是女神。”
洛樱陪着林知夏走到女生寝室的4楼。林知夏准备回宿舍了,学姐还在望着她,她觉得好奇怪,就问“学姐你有事吗”
洛樱想了想,找出一个话题“你去了谷立凯老师的实验室”
“对的,”林知夏充满憧憬地说,“从下周开始,我就要在谷立凯老师的实验室工作了。”
洛樱有些担心她“吃得消吗我认识的物院学生都说谷立凯学术要求多,判卷分数低,对人还严格。”
谷立凯的实验室主要负责制造量子计算机这是一个新兴领域,备受学术界和工业界的重视,发展的前景格外广阔。林知夏作为一名刚入学的本科生,就有机会进入谷立凯的实验室,她感受到了来自老师的信任。
林知夏根本不在乎谷立凯严不严格,更不在乎老师的判卷标准。但她嘴上却客气道“没关系的,我会努力完成实验要求。”
“那倒是,”洛樱说,“你这么聪明,想做的事,都能做成。”
林知夏略显腼腆“嗯嗯。”
洛樱扶着楼梯栏杆,往上走了一步。她穿着黑色皮鞋,脚踝纤细雪白,对比显眼。她踩住一级台阶,又问“你最近还想家吗”
“有点想家,”林知夏承认道,“我经常梦见妈妈,有时候会梦见哥哥。”
“可惜你十一不能回家了,你要在实验室工作。”洛樱说。
林知夏依然意气风发。她说,经过谷老师的提点,她恍然悟到,书本是辅助思考的一种工具,实验是锻炼双手的一种方式,培养科学素养、科学直觉,是她成长中的必经之路,她非常珍惜这一次的实验室工作机会。
洛樱问她“你们的实验室,能带人参观吗”
林知夏反问“学姐你想来吗”
洛樱说“我站在门口看一看就行。”
“好啊好啊,”林知夏一拍大腿,当机立断,“下周三早晨六点半,我去学姐你们寝室门口找你。”
洛樱与她约定之后,才和她告别。她们在女生寝室的楼梯间互道晚安,林知夏转过身,高高兴兴地走回她的寝室。
周三早晨六点,林知夏准时起床。她飞快地洗漱完毕,穿上衣服和裤子,出门前还照了一下镜子,她的室友冯缘趴在上铺说“别照了,你好靓的。”
林知夏打开寝室的门,斗志高昂“新的一天开始了,我要出门了,大家一起加油,把学习搞起来”
她的背后,三位室友异口同声地说“搞起来”
林知夏沿着走廊一路小跑。她轻车熟路地冲向楼梯,又过了几分钟,她找到了洛樱学姐的房间。她站在门外,轻扣房门,悄悄地喊道“学姐”
她只喊了一声,门就开了。
洛樱打扮整齐,还化了淡妆。她身高一米七二,身材清瘦,真像个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
林知夏模仿她的室友冯缘,夸赞道“学姐好靓。”
洛樱问她“靓丽的靓吗”
“当然。”林知夏万分肯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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