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人都说——她不过是沈知南心血来潮时的消遣,可女人们提到她时不屑里透着的全是艳羡。 沈知南在雪夜里捡到她,他在烟雾中抬起一张英俊的脸,低垂眉眼看着跪在地上正慌乱无措抓骨灰的她。须臾,他俯身拍去她身上的污雪骨灰,湛深黑眸凝望着她:“跟我回家?”月色与雪色间,他是第三种绝色。 【二】坊间传言,沈知南是个不近女色的斯文败类,却悄悄捡个野生美人回家养着,还是个天生美人骨、明媚娇艳,可惜却被惯得无法无天,简直不讲道理。-她拿沈公子的武夷山大红袍煮茶叶蛋-还拿沈公子珍藏的清乾蟠螭耳盖炉来焚香-她打碎的物件能照着唐宋元明清依次排序某天,她摘掉他买的东西,甚至脱得精光把衣服扔到沈知南脚边,“东西都还你,我要离开你。”沈知南长腿交叠,指间烟雾拢住他英俊眉眼,却拢不住从喉间滚出的含笑低嘲,“离开我怎么生活,凭你勾引男人的本事?”盛星晚烟视媚行朝他笑,“沈总能看上的女人,不会差到哪里去是不是?” 他捻住眸光,起身逼近,抬手拍着盛星晚娇嫩白皙的脸蛋儿,“翅膀硬想飞?那你试试。”盛星晚淡淡拨开他覆在脸上的温热手掌,丢下一句“谢沈总成全。”离开的时候连头都没回。 沈公子的世界仿佛从没出现过这人,照旧风生水起,处处笙歌。 看来得尽恩宠的盛小姐,在凉薄寡淡的沈公子心上也不过尔尔。 【三】 再次发现二人同框,那是在新晋名导盛星晚的订婚宴上——人人敬畏的沈公子,竟在众目睽睽被人用酒瓶砸得头破血流,半边俊脸上都是红的。 盛星晚丢掉酒柄,一席白纱明艳美丽,她抚上额角温柔地笑着:“沈总,你如果冷静下来的话,就可以离开了。”沈知南摸了摸脸,一手的红,他却站着没动跟着她笑:“你是我一手惯出来的,别人怎么会受得了?乖,别闹了。” 盛星晚冷笑不止,看他的眼神中早已没有爱意。有人上来规劝,沈总算了吧,她都要嫁给别人了,您不是一向不稀罕她么,要是宝贝的话应该早就娶回家了呀。沈知南半晌不语,只是伸手去握她,声线低颤:“晚晚,你嫁给我,好不好?” 【没人能以她想要的方式爱她,只有沈知南可以。】#火葬场文 酸甜苦辣#斯文败类雅痞总裁VS冷白皮美艳女导演==接档文《九万情深》== 1.时盏在港城就是个笑话。一个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犯女儿,胆敢肖想港圈第一贵公子闻靳深,她说:“无论如何,我都要试试。” 时盏做尽所有,也抵不过他在人前眯着桃花眼嗤笑一句:“我觉得劣迹斑斑的你应该给脑子喂点饭。” 她看着清疏寡漠的男人,字字笃定:“总有一天,我爱你这三个字会倒着写。”那时候,闻靳深多么高高在上阿......他连眼皮都没掀一下,一杯酒就那么泼到她脸上,“清醒点。” 2.后人说闻公子一生风光,声名远扬,可最大的败笔——是他娶了个杀人犯的女儿。 “盏盏,我今天生日,回家吃饭么?”“不了。” 时盏陪所有男人吃饭,独独不陪自己的丈夫。 没人敢细想,故事的开头,居然是她丢了半条命在追他。 甚至在情敌来宣战时,时盏也只是挽唇浅笑着回应:“不就是个男人么?你想要的话我双手奉上,你拿稳。” *追妻火葬场*闻靳深VS时盏*掌控欲爆棚的贵公子VS转头老娘就不爱的倔强精 【他亲书万遍我爱你,用作道歉,也用作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