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班牙的加利西亚, 冬季温暖, 比斯开湾海岸全是跌岩起伏的田园山峦风光。
安详,且静谧。
这里有加利西亚最著名的疯人院。
沈知南年年到此, 是不成文的规定, 他来见的,是旧人, 也是和他有着至亲关系的——
大伯。
是,是沈枭。
没错,是他将沈枭丢进这里, 一座永无天日的“监牢”。
传言里, 曾经的商界巨鳄凭空消失。
不过是人为而已。
但脑海里已经想起最开始做这决定的画面。
是顾惊宴薄薄笑着, 漫不经心地向他提议, “败者为寇, 不配拥有光明, 丢进疯子窝里去。”
“像你对霍陈那样?”他问。
“对。”顾惊宴笑了。
沈知南收回思绪, 踏进疯人院里, 一边走一边脱下外套, 递给苏青。
苏青顺手接过, 此刻她更像是一位女秘书,她笑着说:“你刚刚停的那几秒,一定是又想起顾惊宴来了。”
沈知南挽唇,不语。
其实苏青也在想。
眼前这座疯人院,还是她从十个医院里精挑细选出来的。
不能说她狠,也不能说他狠;
哪里狠得过顾惊宴?
“你说顾惊宴他为什么不放消息出去?”苏青很疑惑, “哪怕霍东霓人在天涯,只要她知道她爸爸被送进精神病院,怎么不肯回来。”
是吗?
男人笑了。
沈知南长腿迈得懒散,行走在疯人院的廊道里,后方跟着院长等人物。
那些人听不懂中国话,但是知道走在最前方的男人,每年会捐钱,很多很多钱。
沈知南缓缓吐出三个字来,语气很淡很淡。
“他不会。”
苏青自诩了解沈知南。
但是对于顾惊宴,苏青看不穿。
那穿着白大褂被病人们称为活菩萨的男人,在她看来,更像深渊。
“他为什么不会?”苏青问,“在我看来,他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别人不懂顾惊宴,但沈知南懂。
他们是一类人。
为什么?
为什么不让外界知道霍陈在精神病院里呢?
不以此威胁霍东霓现身,是他顾惊宴留给她的最后一丝慈悲。
一扇病房门缓缓推开;
吱吱呀呀的声响。
进去的只有苏青和沈知南,哦,还有奥利。
两人一狗,门被重新关上。
举目看去,这里的设施陈旧,破败,散发着一种剧烈的腐败气息,直冲脑门。原来是掉漆的桌面上有两颗坏苹果。
栅栏般的窗前,窗外是漫无边际的一面湖。
黏湿空气,重重包裹。
病床就在床边,上面盘腿坐着一个男人,背部微微佝偻,背对着看不到脸,长时间不得打理的头发乱糟糟如脏巢。
空气长时无语,安静得很。
最先打破沉默的不是人声,而是打火机的一声“嗒”。
沈知南的脸孔很快模糊在四起烟雾里。
他抽烟,且沉默。
他在想:没能赢沈枭的话,他现在是什么境遇?
没有如果;
他赢了,彻彻底底的赢。
苏青手里拿着男人外套,扫视一圈,压根找不到放外套的地方。
这里环境很差,生活起来会很辛苦。
所有一切,拜沈知南所赐。
香烟燃到一半时,星点白灰色的尘埃坠落,沈知南提脚走到床尾处,没看盘腿坐在病床上的沈枭,只是也去看窗外的湖:“湖——”
沈枭一怔。
下意识猛地回头,沈枭的脸暴露在空气里,色惨败,面如死,双目伤疤骇人地呈现在视线里,眼球体如被刺穿,皲裂痕迹明显。
沈知南俯身,用手撑在床尾处,将脸凑到沈枭面前。他盯着沈枭的双眼看,慢慢悠悠地笑着问:“——好看吗?”
“......”
沈枭开始胸膛剧烈起伏,急促呼吸,每一下吸进去的都是剧烈腐败气息,烂臭的苹果味。
男人维持撑手在床尾的动作。
他看向苏青:“过来。”
苏青抬步到男人身边,也去看沈枭的脸,问一个同样问题:“沈叔叔,好看吗?”
到底好不好看呢?
沈枭不知道,因为他根本看不见。
沈枭是瞎的。
或者说,现在是瞎的。
沈知南将未灭的烟头直接扬手丢出窗外,下一秒,用手托过苏青的脸,手指抚向眼角处,指尖温凉。
“大伯,你看看?”他笑。
“从你眼睛里摘走的膜,苏青用得很好。”他还是在笑。
此刻的沈知南,是隐在人间的撒旦;
笑得极其冷漠。
湖面上,有大鸟舒展着翅膀飞过,长喙里叼一尾鲜活鲤鱼。
如此寻常景色,沈枭看不见的。
他被亲侄子变成瞎子。
童年时,沈知南在阴云密布里苟活生存,与所谓的命运作斗争,去抢原是属于自己的一切东西。
长此以往,终得成功。
“啊——”
“滚——”
“给我滚——”
沈枭嘶哑的咆哮,如濒死的困兽在囚笼里作最后挣扎,他呐喊,谩骂,痛不欲生地想要逃离。
等声音渐渐小些,沈知南才说:“2002年,你计划让我死在海里,再伪造成一次意外抹平痕迹。可惜,你没想过我能活下来。”
房间里寂静过后,沈枭粗粝的声音响起:“如果不是你身边这个贱人,我会落到这种田地?”
当时,苏青在那片海滩。
她看见阴沉沉的暴雨里,男孩儿扑腾着双手被卷在海浪里,垂死挣扎。
沈枭就站在岸上看着,脸上挂着十分诡异的笑容。
她慌了,叫救生员,叫了好几个,大喊着:“救命——救命!有人溺水,有人要快被淹死了!”
“大伯,哪里有那么多如果呢?”沈知南温笑着。
没有沈枭,没有如今的他。
作为他的大伯,在父母双亲尽失的他崩溃时,沈枭没有安慰,没有任何亲情,只有霸凌和索取。
禽兽不如。
在他灵魂深处种下痛苦的种子。
逐月逐年里,生长出的痛楚逐渐释放以及呈现,以一种摧枯拉朽之势,将他撕裂,摧毁,灰飞烟灭。
见过人后,就喜欢上狗。
沈知南下一个手势,脚边的奥利就开始狂吠,止不住,“汪!汪!汪汪汪——”
犬吠声近如狮吼。
直到他做出停下的手势,奥利才停。
故意叫给沈枭听的。
“喜欢小动物有什么错呢?”每年来见沈枭,问题大同小异,他继续说,“我在路边捡到一只小狗,养得健康,也并不妨碍你。那天我放学回家后,打开房间,小狗被剥皮放在我的书桌上,血淋淋的,都臭了。”
画面刺目,终身难忘。
他带奥利,年年都带,为的是告诉沈枭——
今时不同往日,我能为所欲为。
而你沈枭,不行。
善恶有果,因缘循环。
古往今来,始终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顾惊宴:在吗,谈恋爱,挖你肾关你爸的那种。
感谢小天使“青春少女猪头衣”,灌溉营养液+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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