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情是这女人一直趴在隔间门上偷听对话动静,没料到门板松落,就那么狼狈地跌了出来。
那女人仰头,目光慌措双唇微微张着。
沈知南目光散散落去,他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丝毫不为自己在女洗手间里的所作所为感到脸红羞愧,反倒是对那地上女人温善一笑:“要紧么?”
谁不知道沈先生是一只笑面狼?
那女人吓得双目圆瞪,冷汗遍布,三两下从门板上爬起身对着男人深深一鞠:“沈先生,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偷听的,我是听到您的声音太害怕所以没敢出来,就一直等在里面的.......”
沈知南淡淡的笑:“怕我做什么,我又不吃人。”
可这男人比直接吃人的猛兽要恐怖得多。
那女人还想解释点什么,沈知南显然没兴趣听,也没心思去斥责,只摆摆手让人赶紧离开。
如获大赦,那女人提着厚重的裙摆跑得比什么都快。
只余两人,愈发安静。
盛星晚的目光从地上门板收回,也没看男人,迈步离开,身后传来他不冷不热的声线:
“我不会给你第三次拒绝我的机会。”
事不过三,
这是他的一贯原则。
盛星晚脚步一顿,只一秒,就没有犹豫地离开男人视线。走出去时的唇角格外讥诮,巧了,她不会被同一个男人纠缠三次。
走出会场短短距离,她却觉得格外漫长。
他看上她什么?
后来,有人问她:“沈先生是不是对你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
开什么玩笑呢。
沈知南见过的女人如桐花万里路,阅尽千万种风情,他怎么可能对一个女人一眼倾心?太轻浮,别人可能会,但他沈知南一定不会。
换一种说法,沈知南英俊,多金,权握宁城经济命脉,多得是女人拼得你死我活想要得到他,他若是容易交付出好感,那倒显得掉价了。
外面又开始下雪了。
盛星晚从储物柜里拿出一件下午在百货商场购置的白色羽绒服,套在身上,走出了会场。
会场外,林殊胜的保时捷停在那里,他也看到了她。
但明显不是在等她。
后来的盛可雨越过她,下巴抬得高高的,转头微笑着睨她:“好妹妹,去哪儿呢,要不要我和殊胜送你一程?”
——谢绝好意。
盛星晚没说出口,视线寡淡地扫过两人的脸,发现林殊胜有些不敢与她对视时,讥诮地弯了弯唇,心虚呢?
走出去五米开外时,盛可雨叫住她。
“星晚。”
“......”她转头。
“今夜好梦。”
“......”
有病?
盛星晚实在是无心再与这两人拌嘴,嘲讽地扯了扯唇,再度转身离开,她现在要忙着去百宝存取骨灰盒。
不适宜将骨灰带到这么热闹的宴会,所以在先前时刻将骨灰盒存到百宝存(一个临时寄存东西的地方)。
百宝存,
盒子和现金都存在那儿的。
但是前台的工作人员告诉盛星晚,现金和盒子都被人取走了,听到这个消息时先是脑中一白,然后,还是空白。
“取走了?”
渐白的脸色配上那道遮不住的红痕,看上去别提有多折堕。
盛星晚抬手抚着额角,试图冷静,她质问道:“是我本人寄存的东西,为什么没有经由我的允许,就随意让别人取走?叫你们管事的出来。”
经理磨磨蹭蹭地出来,秃头,耳胖体宽的,恬着啤酒肚踏着外八字从里面走出来,不满地看眼前台站着的高瘦女子:“啥事儿阿,咋咋呼呼的。”
在听过来龙去脉后,那胖经理把手一摊,告诉盛星晚:“取东西只要有本人身份证就行阿,的确是你本人身份证,我们才敢给,这位小姐你可不能不讲道理。”
身份证?
压根就没带,在盛家她的房间里。
想到这里,盛星晚猛地意识到什么,眸光一凝:“经理,给我看看监控,是不是一个女的。”
本不想麻烦的,但是经不住盛星晚闹腾,经理还是让人调监控给她看——屏幕上,约是她离开一小时后,盛可雨就出现了,手里拿着的果然是她身份证。
【今夜好梦】
此刻,她终于明白,盛可雨为什么要意味深长地说这句话了。
......
盛星晚在大厅枯坐整整一夜。
连陶淑的骨灰盒都要抢走,是怕她胡来,还是单纯就想看她痛苦?
长椅上,她拢紧白色的羽绒服,双手覆面,黑暗中的眼又涩又痛,深深弯腰佝着身体看上去弱小又无助,蜷缩一团,最后一嘴狠狠地咬在自己的手背上。
——母亲,是我无用废物,没能为您争口气。
天色大亮,外面街道开始日复一日的热闹,鸣笛声,交谈声,呼呼风声,在无数声潮里,只有她一人表现出极度的衰颓和沉堕。
八岁生日那年,丫头时期的她看着水果蛋糕高兴无比,和母亲一同准备吹蜡烛时,有不速之客到来,一位商人和他的跟班们。
商人说:“女儿交给我,你养不好她。”
那晚,在她声嘶力竭的哭喊中,被带离她和妈妈小小的家,那严肃商人把她带到好大的豪华房子里,对她说:“你就住在这里,从今往后你就是这个家的二小姐了。”
到头来,陶淑碎掉一颗心,得到一场欺骗,失去一个女儿。
生无名分;
死无碑冕。
陶淑一生只剩可悲。
重新从掌心里抬起脸时,已是水光一片,她在无声无息中崩溃。她只有二十岁,小姑娘一个,再怎么骄矜傲慢,在走投无路时,也还是会哭。
又枯坐上一会,终起身往门外走去。
漫天风雪,吹在脸上是活生生的麻木痛感,她转身,往北边方向缓慢步行,那是盛家所在的方向。
她得要回来,陶淑的骨灰。
半道时,索性拖下磨脚的高跟鞋,赤足在雪地上慢行,一双白皙的足冻得通红,连带着露出来的那截儿小腿也是红的。
又冷又疼,但盛星晚始终没有任何表情,好似一个无悲无喜的死物。
一路走着,行人看她的目光如看待一个神经病,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中光着脚穿条薄裙行走,就连那份骄矜的美,也透着股融进白雪里的病态。
那日的风雪很大,正值隆冬,冷得格外不近人情,她就在如此寒意中,赤足徒行两小时有余,生生地走到了盛家。
黑色雕花大门就在眼前。
推开门,盛星晚走进院落,她在这里生活十余年,一花一木都熟悉得紧,但她此刻以一个外人身份踏进这里,心头漫着说不明的陌生。
也许,从一开始她从未融进过这里。
第一个注意到她的人,是汪世元,汪世元站在廊沿上无心一瞥,就看见面色寡淡的女子立于院中,赤足散发,满目清冷。
二小姐!
汪世元在心中暗喊一声,连忙一跺脚就从廊道往外面奔去,人未到跟前,声音先一步送出去:“二小姐,您怎么不穿鞋阿,瞧瞧冻得这么红会得病的!”
盛星晚立着没动。
“小晚,先随我进去换身暖和衣服穿上鞋,有事情慢慢说。”汪世元语重心长着急得不行,弯腰接过她手上拎着的高跟鞋。
只有两人单独谈话时,汪世元才会唤她一声小晚,在外从来都是尊敬的喊她二小姐,盛星晚也知道,偌大盛家,唯汪叔与她最亲。
但她此刻没听汪世元的话,仍是站在那里,神色冰冷的开口:“盛可雨在哪里,我要见她。”
“......”
汪世元脸上留着连鬓胡,此刻面露难色看上去很是愁人:“大小姐在客厅,不过今日有贵客登门,实在不宜扬家丑。”
他深知她的秉性火气,一颗心难免提了起来。
贵客?
那是盛家的贵客,可不是她的。
盛星晚抬起冻得红僵的脚,沾着白雪直接入内。
里面其乐融融,诸多盛家成员女眷皆在,暖气开得十足,果茶糕点一应俱全,那和睦的景象被闯进的盛星晚打破。
谈话声骤止。
众人目光齐聚在狼狈出现的盛家二小姐身上,她光脚出现在客厅中央,露出来的任何一处皮肤胜如白雪,尤显美丽。
所有人都在,但是她第一眼看见的不是盛可雨,而是坐在主位上的沈知南,他长腿交叠,浑身散发着上位者的气魄,旁边站着他的随行助理文哲。
原来他是所谓的贵客。
文哲正好在替那男人点烟,屈躬用手拢住火焰送去:“沈先生,小心火。”
沈知南搭在扶手上的指骨轻轻敲着,也没看她,只懒懒地偏头点燃香烟:“盛老,看来你有客人。”
客人——
寥寥两字,意味深长。
这么一说,仿佛他沈知南压根儿就不认识她似的,盛柏也这么认为,不冷不热地扫一眼盛星晚:“没看见沈先生在这里,滚回你房间去,看你这幅样子成何体统!”
没人知道她是怎么走来的。
盛星晚看了看自己沾满污雪的双脚,几处地方磨破皮,渗出鲜红的血珠来,她维持着仅有的冷静,没有理会盛柏的怒斥,直勾勾地盯着坐在不远处沙发上的盛可雨:
“还给我。”
那声线又清又冷,融不进周遭暖意里。
盛可雨手捧一杯普洱茶,目露轻屑地看着客厅中央女子:“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说着又扫一眼那黑色裙摆,似笑非笑的,“这两晚你在哪个野男人那儿过夜了,衣服都舍不得给你买一身儿吗?”
沈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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