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十月初五11

小说:求生欲 作者:暮峰贝
    气运之子都是集中了大气运的人,就算陷入低谷也不过是一时,也许是为了更好的未来。

    就像张无忌,父母的死奠定了他想要江湖和平的心愿,掉下山崖让他得到了绝世武功,不断的苦难让他邂逅了一个又一个的红颜知己……这样的人,天生被世界所偏爱,际遇远非常人所能比。

    此间气运之子祝君好也相同,她的命运远比张无忌要的好得多,诚然,成就也没有张无忌那么大。

    在澳门这一方小天地里,她有一个即将把她认回家的父亲祝展辉;未来的老公司徒礼信;从小陪伴着她长大的文初;暗恋她又说不出口的朋友金胜;还有一个愿意为她牺牲一切的母亲朱莎娇。

    在世俗的眼光里,再没有比她更幸福的人了。

    可惜,有些人的使命,就是破坏这种幸福。

    ——

    清晨,立夏早早地起身,穿上运动服和跑步鞋,她手脚很轻,旁边床铺的司徒礼信是在她洗脸的时候才听到动静的。司徒礼信迷迷糊糊的揉着眼睛:“你穿成这样,跑步?等等我跟你一起去。”

    说着就要起身,被立夏给按回去了。虽然一直都有交通工具,不过这几天搬搬抬抬全是他在做。她身上还带着手机和钱包,又丢不了,能让她哥多睡一会儿还是多睡一会儿的好。

    出门的时候大街上都没什么人,晚上霓虹闪烁的地方,现在只剩下了昏黄的路灯。天色渐亮,抬起头来还能看到蓝天和白云,整条街都看着朦朦胧胧的,也许是靠海,连空气都格外的清新。

    立夏在酒店旁边的马路上简单的做了几个热身动作,一呼一吸之间就开始沿着马路跑起步来。

    一步又一步,昨天还是车水马龙又热热闹闹的地方,此时看起来格外的清冷。

    澳门的建筑物好像多数都是浅色系,橘红色,粉蓝色,乳白色,偶有暗色系也不过是淡灰,还要加上白色的边框。楼房都很低,不然就是一些老唐楼,跟立夏见过高楼林立的城市都不太一样。

    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到处都是赌场的地方,半点都没有拉斯维加斯那种奢华中充满着金钱味道的风格。

    硬是要形容的话,大概是宁静中带着几分温馨?

    跑了二十分钟左右,转过头往回跑了没五分钟的立夏听到了身后有鸣笛的声音。

    她转过头,远远的看到了一个年轻人。

    脖子上挂着一个已经老旧了的警笛,穿着短袖衫,飞快地踩着脚踏车。

    似乎是冲着立夏过来的,年轻人一边吹着警笛,一边挥了挥手。

    他长了一张很小的娃娃脸,眼睛很大,皮肤被晒得有些黝黑,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身材看起来有些瘦弱。

    青春年少,活力十足。

    这个年轻人放弃了跟祝君好一起去美国的机会,放弃了自己最爱的人,只为了她能够安安心心的在美国上学嫁人,过上世俗中美好的幸福生活。

    立夏很能理解这样的人,穷人家的父母把孩子卖到大户人家,很多不都是为了银子。

    祝君好嫁给她哥司徒礼信,生活平安无忧不说,未来几乎是一条平坦的大道,这一点没人比立夏更清楚。

    “现在七点钟不到,你不用来得这么早的,”立夏看了看手表道:“而且你们在酒楼里应该表演得很晚吧,这么早起不困吗?”

    文初停在她跟前,摇了摇头:【我跟你约好了就不会迟到,你放心,我打很多份工的,不会累!每天睡够五个钟,生活快乐又轻松!】

    立夏看着眼前明明年纪二十多岁却依旧像个少年的男孩子,他对着她笑得很是灿烂,颊边还有酒窝。

    脸上的表情很像她哄司徒爸妈的时候,活泼又天真的样子。

    朱家一家不算富裕。

    文初一天要打很多份工,都是兼职,他不会说话,文凭只念到了高中毕业,要很勤劳才能赚到多一点的钱。

    朱莎娇年纪大了,唯一会做的只有在酒楼、夜总会里唱歌,用这份薪水带大自己的女儿祝君好和养子文初。

    祝君好还在上学,也考上了大学,大学的学费比高中要贵很多,文初就要更努力了。

    由于他不会说话的关系,多数兼职都是给街坊邻居各种店铺帮忙打小时工,他的人缘也因为这个变得很好。同样的理由,他很珍惜所有能学到东西的机会,包括那些简单的魔术,都是他自己学或者跟人学来的。

    立夏说要教他折气球,还说请他做地陪陪着他们在澳门玩几天,并且说要给他兼职工资。

    所谓“你我本无缘,全靠我花钱”,立夏最初本来只是想用魔术气球跟文初搭个讪,谁晓得这人还挺聪明,她简单教一教他就能举一反三,就她那点存货显然是不够用的,既然如此:“你是澳门人哦?不如兼职几天导游怎么样?我们之前去香港都有认识的人,去其他地方不是被旅行团骗,就是被导游坑着到处买东西,都没怎么正经玩过……”

    她说的数字十分可观,文初完全没法拒绝。

    而且立夏还说这个钱是买他的时间,文初是本地人当然更知道哪里好玩,哪里好吃,要不是正好撞见,他们还不知道从哪里找个更好的导游。几句话说得本来觉得自己能做的只是指指路而已并没什么的文初十分不好意思。

    两人本来约好了七点钟在酒店见,文初早早地就过来了,还带了好多气球。

    “那好吧,你顶得住就好。昨天教了你太阳花,今天教你爱心怎么样?还有我还会几个小动物。”立夏道。

    文初是跟人学东西,当然说好,然后他就眼见着立夏一身白得反光的运动服要往马路边的台阶上坐。

    【等等!】他赶紧拦住了她。

    “怎么了?”立夏佯作不知:“我们拿着这么多气球不好回酒店的,教完你我好回去冲个凉。”

    这时文初立刻反应过来立夏本来是打算晚点教他,是他太心急了:“那不如你继续跑,我晚点学也可以的。”

    立夏伸手拉着他的自行车,两个人躲到了建筑物柱子的后面,空间一下子变得狭小了:“虽然我今天只跑了一半,但是只要你快点学会,我想我应该能跑完另一半的。阿哥他们还在酒店,我们可以带早餐回去。”

    就像立夏昨晚教得那样,文初学得很快,基本上立夏教一遍,文初自己跟着做一两遍就会了。

    不过是几个气球的造型,加起来也没超过二三十分钟。

    教学完他就带她去买早餐,立夏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街边的风景缓慢地从眼前划过。

    没过多久,文初停了车,立夏一抬眼就看见到了早餐铺,看起来还是新鲜出炉的东西。

    【这家的肠粉非常正,包你吃完再想吃。】

    立夏点点头,买了两份,又问他还有什么别的好吃的,他拍拍胸脯,一副“包在我身上”的模样。

    一路走一路买,立夏也发现了,文初在街坊邻居这边十分受欢迎,明明买东西的是立夏,店老板偏要买一送一的给文初——这种经历对于立夏来说堪称惊奇了。

    买完早餐,两个人走着回了酒店,立夏想跟文初说话,所以干脆自己扶着自行车。

    文初想自己扶,结果他发现自己没抢过立夏这个看起来瘦瘦弱弱的小姑娘。

    立夏对他腼腆一笑:“我中学开始就在学校跆拳道比赛拿奖的。”

    文初:“……???”【你……好厉害。】

    “你才厉害。”立夏是真的这么说,也是真的这么认为的。

    两个人聊天的时候,立夏才知道,文初不是一出生就是哑巴,而是后天原因。就如同立夏来到这世界时假装的那样,不过她是假的,他却是真的。

    跟她哥司徒礼信一样,这人实在傻得可以。

    不过司徒礼信除了家里关系不太好,一出生就是人生赢家,而文初则好像完全相反,看他是朱莎娇的养子就明白了,父母失踪,从小时候开始到现在再也没再见过。说难听一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就算是这样他还是每天都如此努力的活着,用最大的善意去回报别人的善意。

    刚刚他们弄好的气球造型,都被他送给了各个早餐铺的街坊邻居。

    脸上还带着灿烂的笑,活得十分快乐的样子。

    立夏有些搞不懂这样的人,真的不懂。

    她能理解文初让爱给司徒礼信,但不能理解文初为什么遇到这种事还能保持纯真善良。

    她的记忆中,得病就要被人欺辱,总归是要怨恨的。

    她恨那些冲着她丢石头的人,睚眦必报有仇必还才是她的性格。

    就像昨晚她见到了祝君好,这个气运之女竟然长了跟师姐一样的脸,但越是离得近越是能看得清。

    师姐是师姐,祝君好是祝君好。

    就像他们去过的峨眉山,看起来一样,其实根本不是一处。

    她可以为了师姐放弃自己的寿命,祝君好……她不想看见她,更不想跟她友好相处。

    没下手打残她都是因为虚无之人在背后警告她不能亲手伤害气运之女。

    让她放过她就更不可能了。

    虚无之人的意思是,立夏想继续活命,就得让祝君好最好能众叛亲离。

    朱莎娇这个亲妈是不可能了;祝展辉只要一天没被马冰心发现,他就得把有私生女这事憋住了;她哥司徒礼信没事是不会多看女孩子的,只要隔开他们相处就行;剩下的就是文初和金胜……

    “文初啊,你的英文怎么样?”立夏笑着问他。

    一个一个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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