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葬魂棺(七)

小说:不事王侯 作者:五两三钱
    “少爷?少爷!”

    左寄侠一听是他们的家丁寻来了, 再拖下去,两人决计逃不脱了。他爬起来, 拽住念奴的手, 放足快跑。

    两人奋力逃出城,直到念奴跑得半分力气也无,踉跄栽倒在田野里,左寄侠才气喘吁吁地停下脚, 与他一同躺倒。

    谢玄度跟了一路, 在此处无法御剑,亦无法施展轻功, 自也没想到这两个小子能跑那么快, 直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也将自己撂倒在不远处。

    他抹着额头上的热汗, 叹道:“可真能跑。”

    料想他们方才经历了必死之境, 心中惧怕极了, 才能跑这么快、这么远。现在绝处逢生, 左寄侠又哼哼几声,忽然大笑起来, 觉得好生痛快。

    念奴吓得心脏扑扑乱跳,惊魂未定,听见左寄侠的笑声, 便道:“你刚刚差点死了,居然还笑得出来?”

    左寄侠笑道:“正是差点死了才要笑。要是死绝了,可不就笑不出来了么?”

    念奴愣了愣, 也无法指出这话有哪里不对。

    谢玄度就躺在左寄侠的身侧,连连点头道:“说得好,说得好。正是如此了。”

    左寄侠看念奴脸色跑得通红,又吓得惨白,喘着声问道:“看你方才哭哭啼啼的,连吵架都吵不赢,怎么敢在背后下这么重的黑手?”

    念奴道:“……我不知道,可他们那样会杀死你的,你救了我,我、我自然也不能坐视不理。”他想起也后怕极了,鼻子一酸,眼泪忍不住地掉下来。

    左寄侠连忙“哎呦”了好几声,道:“你这又为了什么哭?”

    念奴说话有点结巴,道:“我害怕。”

    左寄侠伸出手来,接住念奴下巴尖儿的泪珠子,笑道:“莫怕了,你这回救了我的命,我是懂报答的人,从此往后你就跟着我混!不妨去街坊里打听打听,他们没有不怕我左寄侠的,有我在,以后再没人敢欺负你了。”

    念奴心道:“我没有爹爹妈妈,一个人孤零零的,有个人作伴也好。”他正高兴往后能跟着左寄侠,转眼又忧愁起来,跟他说:“可、可我什么都不会,跟你在一块,只会拖累你。”

    左寄侠左右打量了他一下,见这小子生得骨瘦如柴,肩不能扛、手不能挑,一时想不到他能当什么用。可左寄侠是个重誓言的人,既跟他夸下海口,必得履行诺言。

    他想了想,问道:“捏肩捶背的总会了?跟在我身后,管我叫‘大哥’总会了?”

    这倒是最容易不过的。念奴胸中感到一阵温暖,笑起来喊:“大哥。”

    要说这小子穿得破烂,灰头土脸的,乍一看,瞧不出有什么好的;可一笑起来,漆黑的眉与眼透着一股俊秀气,俊得有些遥不可及。

    左寄侠喉咙哽了一下,却也说不准究竟是个怎样的“遥不可及”。

    这次因缘际会之后,左寄侠和念奴很快就在城隍庙中插香拜把子,成了结义兄弟,日日形影不离,混迹在市井讨生活。

    左寄侠当大乞丐,念奴做他的小乞丐。

    这年开春,左寄侠常去商会找些搬卸货物的力气活儿,赚点子铜板,不多,却能在糕点瘫上买些他们寻常很难吃到的零嘴,自然会分一半给念奴。

    待两人吃饱喝足以后,左寄侠就带着他去放风筝。

    风筝是捡来的,云燕形,因断了一只翅膀,旁人便丢了,给左寄侠捡了来。他的手很巧,劈出一根竹条把风筝重新扎好,牵着线漫山遍野地跑,能将风筝放得最高。

    有时候找不到活儿做,左寄侠就带着念奴去偷果子吃。

    城中有一户赵姓的高门大户,在郊外盘了一块土地做果林,四周围着青瓦白石的高墙专门防贼,可防不住能上天入地的左寄侠。

    他让念奴踩在自己的肩膀上,把他翻进园里,自己轻巧一跳跟着进了去。

    左寄侠爬树也厉害。实际上,他好似什么都厉害,连谢玄度都忍不住感叹这孩子怎有这么多的神通,这天底下仿佛就没有他不会干的事。

    谢玄度眼见着左寄侠抱住一棵树,手脚并用,哧溜一下就窜上去,身影跟鹰一样矫捷。

    他摘了新鲜的果子就往下扔,念奴跟在后面捡,用自己的袍子兜着,兜得鼓鼓囊囊,抱了个满怀。

    原本以为今天是大丰收,又能饱餐一顿,不料还是惊动了赵家守园的家丁。

    “小兔崽子,敢来你爷爷家偷果子吃!给我下来,看我不打断你们的腿。”

    左寄侠眼见不妙,飞快地跳下树,拉起念奴就跑。

    念奴兜着果子勉强跟在左寄侠身后,一路跑,果子一路掉。等两人最后停下的时候,念奴抖开袍襟,发现里头就剩下一颗苹果。

    左寄侠见到,险些背过气去。

    念奴愧疚地站在一旁,眼眶红红的,心里直犯着急,抽抽噎噎地哭出声来。

    他一哭,左寄侠就生不出来气了。他抬手摸摸念奴的脑袋,低声说:“无碍,这不还保住了一个么?好歹有的吃。”

    念奴将苹果递给他,敬重道:“大哥吃。”

    左寄侠忙摆手道:“我不吃,方才跑了那么一阵儿,累得我一点胃口都没有。”

    话音刚落,肚子里就叽里咕噜叫了一通,不给左寄侠留一点儿情面。见自己扯谎竟这样被拆穿,左寄侠尴尬地挠挠额头,凹陷的脸颊飞上一抹红晕。

    刚才还流泪的念奴扑哧笑出声。他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小刀,将苹果切成两半,将大一点儿的递给左寄侠,小一点儿留给自己。

    左寄侠执意换了过来,将大的给念奴。念奴拗不过左寄侠,便乖乖听他的话。

    谢玄度的目光落到念奴那把小刀上,不由吃了一惊。

    这刀并非铁制,而是一把罕见的玉刀,刃身削得极薄,润白剔透。左寄侠没见过好玩意儿,不知就这么一把小刀,莫说是一粒果子,就是拿去把整个赵家的家财盘下来也未尝不可。

    可念奴不过一介小乞丐,怀里怎藏着一把价值连城的玉刀?

    谢玄度转念想到,从他进到李灵均的幻境以来,就未寻着真正的主人公,在这龙岗城中,只能围着左寄侠和念奴两人的一举一动打转。

    如今他心下有了另一番猜测,还未得到验证,便按下不表。

    两人日子最难熬的时候还属冬天。

    百姓自己的生活也难过,更别提再施舍乞丐。为了一口吃食,左寄侠就跑去山里给老僧人扫寺庙,每天得他们施舍一个馒头一碗稀粥,借此勉强度日。

    冬日里天气恶寒,念奴体虚畏冷,左寄侠就将自己身上冒了絮花的棉衣借给他穿。这孩子套上两层棉衣还是觉得冷,手上、脚上生得全是冻疮。

    晚上他们睡在城隍庙里,念奴冻得牙齿打颤,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左寄侠便将他裹进自己的被子里,用手掌握住他冰凉的脚,来回搓捻着。

    他嬉笑道:“哪怕是我爹在世,我都没这么伺候过他。你好福气,我没有兄弟姊妹,一直拿你作亲弟弟疼,可怎么也不听你喊我一声‘好哥哥’?”

    念奴扯被子掩着脸,独露出来黑溜溜的一双眼,专心望着左寄侠笑。

    左寄侠见他吞吞吐吐地不肯喊,手指在他脚心上挠了一下。念奴痒得快跳起来,又哭又笑:“是,是!好哥哥!”

    左寄侠哈哈笑起来,又将他的腿抱紧实了,道:“别扑腾,不然热气儿全跑没了,我不挠你了就是。怎么样,你还冷吗?”

    “不冷啦。”念奴摇摇头,过了一会儿,他沉吟着问,“左大哥,你爹爹……他是什么样的人?”

    左寄侠仰头想了想,道:“我都快记不得他长什么样了。他生前做侠客的,我这三脚猫的功夫就是他教给我的。”

    念奴问:“那他是因为什么去世的?”

    以前左寄侠很忌讳有人问他爹娘的事,如今念奴问起来,他却没有太多抵触。

    左寄侠若无其事地回答道:“我爹娘都是教漠北的蛮子杀死的,他们侵占城池,肆意屠杀我大梁的百姓。我爹爹看不过去,便以命相搏,最后死在了敌军的剑下;我阿娘悲痛欲绝,一头撞上刀刃,随我爹爹一同去了。”

    念奴瞳孔紧了紧,心里也为他难过不已,小声道:“对不起,我不知……”

    左寄侠摇头笑道:“没什么好道歉的,我还没跟别人说过这事儿呢,如今说出来,心里倒痛快了。等我再长高一点,到了年纪就去参军,以后上战场多杀几个漠国的蛮子,权当是为我爹娘报仇。”

    念奴说:“那报了仇以后呢?”

    左寄侠坚定地回答:“跟我爹爹一样,锄强扶弱、行侠仗义,让这世上少些穷苦之人。”

    念奴不假思索地说:“我也跟你去。”

    他有时真羡慕左寄侠,羡慕他聪明,遇事总能想出办法;羡慕他有远大的志向,似乎永远清楚自己想要得到什么。

    左寄侠身份处于九流之末,经贫穷困苦反复折腾、磋磨,却对生活不消减半分热情。他是有朝气的,属于少年人、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朝气。

    念奴却完全相反,他浑浑噩噩地活,不知自己的前路在何方,也不知自己该往哪里去。

    不过,每每望向左寄侠坚毅的眉眼,他渐渐地开始渴望得到一些东西——他想跟左寄侠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不过左寄侠却不认为他有这样的本事,故作轻视地看他,“就你?还是省省工夫。你这么弱不禁风,别人一根小指头都能把你撂倒,又怎么能上阵杀敌?”

    “可我不要跟大哥分开。”

    他坐起来,从被子底下抓到了左寄侠的手。左寄侠吃了一惊,寻思这小子看着瘦弱,爪子怪有力气的,抓得他这般死紧。

    左寄侠搂他到自己怀里,道:“你是比亲兄弟还亲的人,大哥决计不会丢下你的。念奴,只要你叫我一声,我就一定回到你身边来。”

    左寄侠是言出必践之人,敢许下这样的诺言,大抵真心将念奴当作亲人,预备与他这样相依为命一辈子了。

    时间一长,左寄侠也注意到念奴常常揣在怀里那把玉刀。

    他不识玉,可本性里却对兵器有一种狂热与痴迷,便问念奴那把刀从何而来。念奴只道这是他娘留给他的遗物,要他妥善保管,一辈子带在身上。

    他给左寄侠细观。

    左寄侠爱不释手,夸这小刀打造得独特,不知用了什么材质,比铁还要锋利些;又讲刀柄上的鳞纹精致得很,看上去是个很好的东西。

    念奴见左寄侠如此喜欢,便说要送给他。

    左寄侠虽然心悦这把玉刀,可却明白君子不夺人所好的道理,况且这还是念奴娘亲的遗物,便拒绝了他的好意,将玉刀双手奉还。

    谢玄度暗叹,这左寄侠真是了不得,当今这么多修士,也鲜少有人能似他这般好品性。可惜竟生在三百多年前,是他的前辈,不然他定要结交这样的朋友。

    先前也说了,念奴与左寄侠的结识是在巷子里的一场混战中。他为了救左寄侠,拿石头敲破了一个小公子的头。

    那小公子的同伴吓得呆若木鸡,恐怕担待责任,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个前因后果。

    那公子倒地后昏迷不醒,被家丁抬了回去。家中父母心急如焚,也没忙着寻仇,先是请了最好的郎中为他医治,那公子最后虽保住了一条命,可惜醒来以后就变得疯疯癫癫、痴痴傻傻,闹得家中上下鸡犬不宁。

    一日,一个云游道人路过此地,其人略通仙术,看过这公子的面相之后,只道他是受到惊吓,三魂不在体内才会如此。

    道人给他喂了一剂符水下去,替他招魂引灵,不出三日,这小公子便好转了起来。

    人一清醒起来,自然就要回头寻仇。

    家里人将此事报了官,县老爷收到状纸以后,立即下令通缉,不出半日就将念奴从城隍庙抓进县衙。

    彼时左寄侠出门去做工,不在他身边,念奴怕被抓了去就是个死,撞开官兵就要跑,挣扎间怀里的那把玉刀就掉了出来。

    缉人的官兵见这东西价值不菲,以为是他偷盗得来,带着赃物一并扭送进了衙门候审。

    谁知那县老爷看见这玉刀,膝盖一软,险些跪了下去。

    多年前他进京赶考,因得中进士衔,于试后参加了一场杏林宴。宴上,他见过不少达官贵人,曾亲眼在一位亲王的腰饰上见过类似的玉刀。

    尤其是这刀柄上的鳞纹,可不是随随便便的鱼鳞纹,而是龙鳞纹。

    下头催着他办案,快点处决这小乞丐,以儆效尤。可这县老爷留了一个心眼儿,悄悄地给上级郡守递去了有关玉刀的消息。

    不出三日,一队身穿玄铁黑甲、披红翎披风的鹰头铁骑踏开城门,威风凛凛,勒马停在县衙门口。

    左寄侠这厮在商会做了两天的散工,回来听同在城隍庙乞食的伙伴说,念奴给衙门的人抓走了,顿时急得直跳脚。

    他是有神通的,却也不是翻天倒海的神通,在官老爷面前,他那点子小聪明便很不够看了。尽管左寄侠就是想进狱中看一眼念奴,牢役们不给放行,他也束手无策。

    待到鹰头铁骑进县衙那日,不少百姓听说这铁骑是守皇城的人,风闻他们不仅翘勇善战,甚是通晓一些奇奇怪怪的仙法妙术,便争相涌到衙门附近看热闹。

    左寄侠得知此事后,用篾刀将竹竿削得尖尖的,想趁着众人的注意力皆在鹰头铁骑身上时,潜进牢房将念奴救出,两人从此亡命天涯,再也不要回来。

    他做好万全的准备,可待进到衙门,瞧见那鹰头铁骑齐齐地杵立银枪,跪于堂前,左寄侠一下愣住了。

    那鹰头铁骑跪得那人,不是念奴又是谁?

    他换上一身干净的锦绣衣裳,肩头处盘着栩栩如生的蛟龙。墨色的长发自鬓边辫起,一并拢束在金缨冠中,面容越发清晰俊秀。

    他本就生得唇红齿白,此刻换掉褴褛衣衫,眉目间鲜艳的风姿十分夺目。

    鹰头铁骑跪见,敬称他是梁国十三皇子,李灵均。

    谢玄度也站在看热闹的人群当中,折扇往掌心一敲,心道果然是他。

    左寄侠得知念奴竟是大梁的皇子,心里说不出来什么滋味。

    他是谈不上欣喜的。

    左寄侠这人不贪慕富贵,虽然贫穷,人却极有自尊心的。此刻拉下脸面,眼巴巴地凑过去,让李灵均认自己做大哥?左寄侠自问做不到,真要如此,自己又与那等攀附权贵之流有何分别?

    可要是说难过,他却也不难过,念奴能够回到他自己家中去,总比跟着他风餐露宿、四处漂泊要好。

    左寄侠嘴巴里一时五味杂陈,低头看见自己掌中那把尖细的竹刀,倒觉得可笑起来。他是皇子,自然有厉害的人来救,还需要他作什么?真是自不量力。

    他丢下竹刀,从衙门口扯了一根狗尾巴草,叼进嘴里,决定晃悠回自己的城隍庙。

    鹰头铁骑喝传“启程回京”,车马萧萧。

    左寄侠不禁回望了一眼,不知怎么,心头忽然泛起酸苦,眼眶也热了起来。

    左寄侠抹了一把泪,埋怨道:“小没良心的,说走就走,竟连句告别的话也不会讲么?难道怕我会赖上你,贪图你的荣华富贵?你要真这样以为,咱们就算白认识一场,那我也不稀罕了。”

    谢玄度没管李灵均的事,只跟在左寄侠身边,听他埋怨这么一通,笑叹道:“憨货,脸面简直是最没用的东西了,想再见他一面,劝你现在就回头,否则后悔一辈子。”

    左寄侠可不肯,赌着气,径直往前走。

    忽然,他听见衙门口传来李灵均的声音:“我要等人,一刻等不到,我就等一刻。”

    “您要等谁?”

    李灵均性格一向温吞怯懦,遇事还未开口,就先流两行泪。可此刻面对陌生的鹰头铁骑,他竟丝毫不肯动摇,一字一句地坚定道:“左寄侠,我在等左寄侠。”

    那鹰头铁骑的统领可不是什么卑贱的奴才,同样出身侯门贵族,在京中哪怕是太子爷都要敬重他几分。

    他知尊卑,可也不能任由着李灵均胡闹,耽误了入京的时辰。

    铁骑统领假意吓唬他,道:“十三爷,您要是晚了一刻进京,那皇上可就不认你作儿子了。”

    李灵均直视铁骑统领的眼睛,沉声道:“我宁可不做皇子。”

    “……”

    那铁骑统领心中惊了一惊,暗道不愧是淌着李家血脉的孩子,眉眼间稚嫩和怯懦还没有完全褪去,可那浑身的威仪仿佛与生俱来。

    他静默了一阵儿,只好派遣铁骑去找左寄侠的下落。

    左寄侠看李灵均静静地站在林立的铁骑当中,一言不发,似乎铁了心要见到他才行。

    他本该早点过去的,可此刻也不知怎回事,就想知道李灵均究竟能等他多久,便始终没有迈出这一步。

    日薄西山,天近黄昏。

    鹰头铁骑找不来左寄侠,那统领眼见再耽搁下去肯定误了行程,劝道:“属下会留人在此继续寻找,十三爷先启程随我等回京吧。皇上对您日思夜想,只盼着早点见到您呢。”

    李灵均道:“他从未见过我,何来日思夜想?”

    他如此出言不逊,让铁骑统领略微皱了一下眉头,道:“十三爷,您别让属下难办。”

    李灵均也不知哪里来的胆量,咬牙道:“我说了,我要等人。”

    铁骑统领窝了一肚子的火,点点头,朝李灵均一拱手,“十三爷,属下得罪。”说着,他就抓住李灵均的胳膊,将他往车厢里塞。

    藏在拐角处的左寄侠大惊,看见那虎背熊腰的将军跟拎小猫小狗似的把李灵均提起来,粗糙的手掌往他腕子上一攥,转眼,那块白皙的皮肤便浮上一圈红痕。

    左寄侠气不打一处来,心道:“我平时连骂一句都嫌重,你竟敢待他这么不客气?跟了你回去,以后可还有好日子过么!”

    他一阵疾风般直冲过去,正要朝铁骑统领腰上撞,腰间忽然被一杆长/枪挑住,他双腿一凌空,顿时身体被掀翻在地。左寄侠眼冒金星,屁股摔得火辣辣地疼。

    “什么人!”

    这随行护驾的鹰头铁骑可不是吃素的,怎能随随便便让一个孩子靠近统领和皇子。

    李灵均看见他,喊道:“大哥!”

    听到他喊自己的名字,左寄侠也顾不得这许多,爬起来继续朝他跑过去。

    铁骑见这人就是十三皇子要等的左寄侠,没有再阻拦。左寄侠跟野牛似的,一头撞开那统领,将李灵均从他怀里夺回来,揽在身后护着。

    他怒意滔天,瞪着统领喝道:“他的话你们听不懂么?!再敢动他一下,可别怪我不客气!”

    铁骑统领在战场上挨过刀、受过剑,却从未有过被一个小孩子用头撞开的经历。他讶然片刻,又哈哈大笑起来,“你是哪里冒出来的小孩儿,跟头狼狗似的?”

    “我就是左寄侠。”

    “大哥!”

    李灵均从背后紧紧抱住了他,力道大得险些将左寄侠扑倒。

    左寄侠被他这样不管不顾地抱住,先是一呆。李灵均用脸颊轻蹭着他的后颈,以往等他回来的每一日,念奴都这样跟他撒娇,一点也没有变。

    他还是念奴。

    左寄侠在确认了这件事后,心头上好像猛地烧起一把熊熊烈火,他的仇恨、他的志向,甚至还有什么无用的自尊心,都在这一刻被烧成灰烬。

    只剩下李灵均,唯独李灵均。

    李灵均小声向他恳求,“大哥,你跟我一起回京,好不好?我一个人害怕。”

    左寄侠心头滚烫,几乎都快流下泪来。他抬手摸了摸李灵均的头发,说:“我说过,只要你叫我一声,大哥就一定回到你身边,绝不食言。”

    李灵均闭上眼,将他越抱越紧,不断唤着:“左寄侠,左寄侠,左寄侠……”

    左寄侠笑起来,回道:“来了,来了,来了!”

    铁骑统领得知十三皇子流落在外,全都靠左寄侠照顾。他见这小子也是块硬骨头,为了李灵均,不顾生死,赤手空拳地都敢跑过来救人。

    他盘算片刻,十三皇子回京,横竖需要一个可以信任的心腹。

    他咳了咳嗓子,便问左寄侠:“你好大的胆子,连鹰头铁骑的旗帜都不怕,知道我是谁么,就敢如此冒犯?”

    左寄侠道:“我管你是谁,欺负他就是不行!”

    李灵均怕铁骑统领生气,教训左寄侠,正要跟他介绍这人的身份,不料铁骑统领大笑起来,道:“好小子,算你有胆识。既然我们十三爷赏识你,往后你就拜我为师父,加入我们铁骑营吧。”

    左寄侠却是个精明的,打着算盘反问道:“加入铁骑营,我能有什么好处?”

    他一问,在场所有的鹰头铁骑哄堂大笑,笑他天真,也笑他无知。

    “高官厚禄,珠宝美人,一样都少不了你的。”统领甩了甩手里的马鞭,对李灵均说,“好了,十三爷,请上车罢。”

    就这样两人一同回到了大梁上京。

    谢玄度随着他们一同启程,路上颠簸,整个幻境散了又聚、聚了又散,许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回忆如浮光掠影,匆匆而过。

    进到幻境这么长时间,他竟未寻得一点有关铁夫人的下落。谢玄度有意寻找奔狐将军,可李灵均身边没有这号人物。

    他能看见的记忆中,大都与左寄侠有关。

    他们虽然是一同入京,可一个在铁骑营,另一个身处深宫,能见面的机会寥寥无几。只能待左寄侠逢三个月轮休的那天,他可以随统领入宫与李灵均相见。

    不同的际遇,果真能造就一个人翻天覆地的变化。

    左寄侠每次见着李灵均,都要感叹他长得好快,不仅仅是身高,还有性情。

    那天左寄侠通过层层选拔考核,正式加入鹰头铁骑,成为一名带官衔的校尉。这么大的好消息,他自然第一个要告诉李灵均。

    往常都是他去宫中见李灵均,这夜李灵均正好在安王府做客,私下传了左寄侠过来陪他。

    左寄侠扮作侍卫模样进了安王府,见到李灵均时,他拎着酒壶在花园夜游,一个官员跪着拦住了他的去路。

    那官员已经七老八十了,身体颤颤巍巍,跪在年轻的李灵均面前,简直快要卑微到泥土中去,向他恳求:“请十三爷高抬贵手,给我儿一条生路罢。”

    “我今夜要见一位很重要的人。现在滚,你儿子还只是被流放出京,倘若再纠缠下去,扰了我的雅兴,我保证今夜他就会死在牢里。”李灵均抬手,将壶中酒浇在那官员的头上,而后冷冷吐出一个字,“滚。”

    对方遭受如此大辱,哪里还有脸面继续求下去?他用袖子擦擦脸上的酒水,经人架着离开了后花园。

    左寄侠将这情景看在眼里,心中升出一股异样感,好像突然明白了跟李灵均初见时,那种“遥不可及”的感觉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过他却没有深思下去,而是在重重花影中躲了片刻,才缓慢地走出来。

    “十三爷。”左寄侠毕恭毕敬地垂首道。

    李灵均听到他的声音,混沌迷离的双眼一下雪亮起来,“大哥!”

    他朝左寄侠走过去,拉住他的手就往亭子里走,还似个孩子一样雀跃:“我听说啦,大哥今日在铁骑营的考核中拔了头筹,连统领都赞你枪法卓绝,说你以后前途无量呢!”

    亭子里一早备下好酒好菜,专为左寄侠升迁庆祝。

    两人还似以前亲密,左寄侠便很快将官员的事抛之脑后,一时高兴,多喝了好几杯美酒。

    李灵均在晚宴上就已喝过一壶,如今再添上这么几杯,人已经醉得不轻了。不过他却没有忘记正事,从身侧取来一个锦盒,双手奉给左寄侠。

    “恭喜大哥升迁。”李灵均神神秘秘地说,“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左寄侠谨慎地打开锦盒,见里面是一把木头雕刻的匕首,“这是……?”

    李灵均道:“宫里来了个手巧的木匠,我随他学的。”

    左寄侠一惊:“这是你亲手做得?”

    李灵均似有些骄傲地点了点头。

    逐渐适应了亭子里有些黯淡的光线,左寄侠才看见李灵均的双手上全是细浅的伤口。他“啊呀”一声,全然忘了什么身份地位,捉住李灵均的手细看几番,“怎么能弄成这样?”

    李灵均却忽然笑了,反手握住左寄侠的,道:“别担心,我不疼的。大哥,你从前说话还算话么?”

    左寄侠不知他在提哪件事,不过他一向不违背自己的诺言,便郑重地点了点头。

    李灵均道:“左寄侠。”

    左寄侠:“……”

    没有得回应,李灵均再唤了一声:“左寄侠。”

    左寄侠不知他怎突然叫自己的名字,笑道:“怎么了?”

    “到我的身边来罢。”李灵均声音里有点酒后的含混,以及轻微的沙哑,“再过些时日,我就能像安王一样拥有自己的府邸了。届时你就回到我身边来,好不好?”

    左寄侠这种性子的人,决计抵抗不了李灵均这样的恳求。

    他愣了很久的神,再次点了点头,道:“好。”

    李灵均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又给左寄侠添酒夹菜。

    左寄侠开始将自己今日在铁骑营如何拔得头筹的事,不分巨细地跟李灵均讲了。

    李灵均笑道:“我听闻士兵正式加入铁骑营以后,便不再是无名之辈了,各自必须有各自的绰号。大哥,你的绰号是什么?”

    左寄侠不爱念书,什么字啊画的,单单看一眼就头疼不已了。不过他却会用梁书写三个名字。

    一是“左寄侠”,二是“李灵均”,三么……便是今日刚得绰号。

    左寄侠手指蘸了蘸茶水,在桌上写了两个字给李灵均看。

    李灵均念道:“奔狐。”

    作者有话要说:入v三合一。谢谢大家。

    本章留评发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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