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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 顾书琰捧着一捧鲜花回来了。
有粉色的,黄色的, 还有玫红色的,娇艳欲滴。
“来,一人一枝!”
月季花的杆子上有刺,都捋干净了。女孩子们嘻嘻笑着, 一人捧着一枝。到了叶小乔这里, 顾书琰把那枝玫红色的给了小乔。
叶小乔瞄了瞄,她手里这枝是最红的, 含苞待放, 就像红玫瑰一般。她暗自欢喜, 不晓得是不是有特殊含义?
顾书兰也发现了,就把二哥拉到一旁悄悄说:“二哥, 那红玫瑰哪来的?”
“唔,那是月季花, 看着像玫瑰……”
顾书琰自然不肯承认。这是他从邻居家偷偷剪来的,那枝玫瑰花透过栅栏探了过来, 他毫不客气地剪下来了,专门送给叶小姐。
女孩子们捧着花儿,美得就像一幅画儿。
顾书琰完成了任务,就笑着说:“书兰,你们说话,我去那边走走。”说着,就迈着大步离开了。
顾书兰让女佣去拿水杯和玻璃纸, 还跟同学们说:“哎,这个鲜花用玻璃纸包起来,带回家搁在水杯里加点盐可以养好几天呢……”
“好啊,那我们就带回去了!”
女孩子们嘻嘻哈哈地说笑着,还专门讲学校里的事情。
叶小乔坐了一会儿,就捧着花儿告辞。
“书兰,我哥还等着我呢,我就先走了!”
顾书兰挽留不住,要去送小乔。俩人刚走到树后面,就碰到了顾书琰。顾书琰笑着说:“书兰,你陪着同学,我来送叶小姐。”
“好啊,那就有劳二哥了!”
顾书兰知道二哥有话要说,便停下了脚步。
顾书琰沿着小径走着,跟叶小乔说:“叶小姐,谢谢你!”
“不用客气。”叶小乔甜甜地笑着。
“叶小姐,本来想亲自登门道谢,可怕给铺子带来不便,就拜托书兰过去……”
“嗯,我明白……”
叶小乔知道这是出于安全考虑。想着那两次行动,忍不住说道:“顾先生,您也要注意安全,越是这个时候敌人越疯狂……”
“好,我会注意的……”
顾书琰觉得叶小姐的语气就像是自己人?他想跟叶小姐说,那两次行动是为了掩护同伴转移,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顾书琰把叶小乔送到大门外。
叶茂松正在林荫道上踱着方步,见小乔出来了就挥了挥手。
叶小乔疾步上前,顾书琰跟在身后。叶茂松看到这位白衣青年,不禁问道:“小荞,这位是……”
“哥,这位是陈先生。” 叶小乔抢着说道。
“陈先生,这是我大哥。”
“叶先生!”顾书琰打着招呼,笑容灿烂。
“哦……”叶茂松认出了白衣青年,心生好感。
叶小乔不想书琰暴露,就撒了谎。这是出于工作需要,即便是大哥也不例外。顾书琰自然明白,叶小姐太机敏了,真是自己人啊。
叶小乔跟大哥走了,顾书琰目送着他们远去。
顾太太站在窗前注意到了,见书琰回来就问:“书琰,刚才那位小姐是谁啊?看着面生得很……”
“姆妈,那是叶小姐,书兰的同学。”
“叶小姐?”
顾太太印象中的叶小姐,只有叶公馆的那几位,就误以为是叶家小姐。她觉得这位叶小姐还不错,就留了意。
顾书琰回到自己房间,兴奋地转来转去。
那天,在华林百货看到叶小姐就记住了。过了几天,他去华林百货转了转,想跟叶小姐说声谢谢。可香水柜台已经换人了,一问说活动结束了,推广小姐是临时请来的,不再过来了。
他有点失望,以为再也见不到那位小姐了。
他从百货商店出来,看到橱窗里摆着一幅幅月历牌招贴画。他一眼就认出了叶小姐,站在那里看了好久,想问问有没有卖的?到底没好意思。
再次碰面,更是偶然。
在紧急关头,那位小姐又出现了。这一回,他猜到了她的身份,知道她是叶家小姐,就住在那条弄堂里。他想去看看,可出于安全不好露面,就拜托书兰去送包袱。可没想到叶小姐跟书兰是初中同学,就这么不经意间撞见了。
顾书琰的心中起了波澜,好半天才平复下来。
他想把这个秘密藏起来,不让任何人发现。
*
叶小乔兴冲冲地回到家,手里握着一枝“月季花”。
叶二荞见了,就凑上去闻了闻,说:“小荞,这是红玫瑰嗳!”
“红玫瑰?”叶小乔仔细看看,还真是红玫瑰,散发着浓郁的芳香。
“小荞,这是谁送给你的?”
“唔,这是同学家里种的……”叶小乔赶紧掩饰着。
“欧呦,这红玫瑰真好看啊!”
叶二荞来劲了,吸着嘴做出夸张的表情。
她在叶公馆住着的时候,婉云小姐跟她炫耀过,说玫瑰花闻着香香的,跟月季花不一样,还跟她讲了关于玫瑰的爱情故事,把她也熏陶了一下。
书琰送了一枝红玫瑰,叶小乔有些欢喜,却不好流露出来。她赶紧找了一个玻璃瓶子,灌上水,把玫瑰花插在瓶子里,还跑到厨房里找了一点盐,撒进去。
这种突如其来的浪漫,令人心动。想想当初,季文萧送了一大捧康乃馨都让她送人了,可现在却因为一枝花儿激动了半天。
这是因为书琰的缘故吧?
叶小乔觉得自己受了书中的影响。书琰喜欢小荞,不然,也写不出那篇回忆录,满满的都是爱意,流淌在字里行间。她想,就悄悄浪漫一下吧,女孩子哪有不喜欢玫瑰花的?只要是合适的人送的就行了。
叶小乔把花瓶搁在窗台上,时不时地抬眼看看。
住在对面的叶小云也注意到了。她瞅着那枝玫瑰花,就联想开了。爱慕虚荣的小荞,怎么会在意一朵花儿?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可最近小荞关在家里没有出门,也没见哪位先生登门拜访?倒是商铺里贴着那些招贴画儿,吸引了不少眼球。其中就有小荞的,外人认不出来,她可是一清二楚。
不过,小荞虽然上了招贴画,可还是老样子。没有成名,也没有搞出惊天动地的事情,想想也就是那么回事吧?
叶小云抚平了心绪,就继续搞创作。
因为二荞和小荞的缘故,她的小说连载又延长了。她想写一段有关玫瑰的插曲,用鲜花表达爱意。当然,花语是说给她自己听的,她就是书中的女主,犹如高岭之花可望而不可及。
*
玫瑰花开了一个星期,终于凋谢了。
那红红的花瓣,一片一片地落下来。
叶小乔都收集起来,夹在书本里。二荞见了,就笑嘻嘻地说:“哎,玫瑰花可以泡茶喝哦,婉云小姐就是这么做的,可养颜啦!”
叶小乔一听,吓得赶紧把书本藏起来。还跟二荞说:“二姐,你要喝茶去店里买一些回来啊……”
叶二荞咯咯笑着说:“欧呦,看你把吓得,咋宝贝成这个样子啊?”
“二姐,我这是做书签用的……”叶小乔掩饰着,脸一下红了。
叶小荞倒是没察觉,抚着胸口说:“啊呀,要是阿坤给我买束鲜花就好了,可以做好些书签呢!”
叶小乔知道二荞的毛病犯了,虚荣心又起来了,就笑着说:“二姐,你说是鲜花好还是点心好啊?”
“当然是点心好了!”
“那不就行了?花只能看看,又不能当饭吃……”
“是啊,一捧鲜花可以买好几斤点心吃了!”
说到点心,叶二荞就想到了阿坤。阿坤说:“再过一段时间,阿妈要来坐坐。”言外之意,就是想把事情定下来。
叶小乔正等着呢,等到二荞跟阿坤的亲事定下来了,就把糕点方子给二荞。这个可值钱了,是二荞的嫁妆呢。至于她自己才十六岁,不用考虑那么早。
*
不知不觉夏天到了,天气热了起来。
赶在换季,那些时装都做出来了。
铺子里赚了不少,叶裁缝和顾阿玉都歇了歇。自从有了机器就没那么忙了,叶小乔跟阿妈说:“阿妈,您把眼睛好好养养,不要再摸针线了。”
顾阿玉乐呵呵地答应着。她喝着枸杞菊花茶,每天做做饭一点也不费眼,眼睛自然滋润起来,也清亮多了。
铺子里除了时装,还接了不少旗袍活儿。
叶裁缝负责裁剪,手工就交给徒弟来做。叶小乔提了个建议,说:“阿爸,旗袍除了滚边和盘扣,其他的都可以用机器,这样就快多了,出来的活儿也精巧。”
叶裁缝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了。
只要不是高级定制的活儿,就用机器好了,锁一道边再跑个双线,拿熨斗一烫,板板整整的,针脚也匀称,比手工做得还要好呢。
铺子里,做时装的名头立起来了。
为了扩大宣传,叶茂松做了一道横幅挂在铺子门口,上面写着“本店订做高级时装”,老远就能看见。
老顾客来了,会问几句。新顾客上门了,也会打听一下。
叶茂松的名号也跟着响了起来。前期发过名片,再加上徐清雅的宣传,慕名前来的太太小姐不少。那画册子一翻,样式就有了,生意也越发好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叶小乔做了分工。她负责打衣服样子,大哥下剪刀,二荞锁边和缝纫,忙得不亦乐乎。
堂嫂和堂妹们见了,也想学学,就让阿妈来跟叔母商量。
这天,夏桂花进了西厢房,试探着问道:“阿玉啊,几个孩子也想学学蹬缝纫机,不晓得这个好不好学吗?”
“唔,这个啊……”顾阿玉看看小乔,叶小乔点点头。
顾阿玉就笑着说:“阿嫂,只要肯练习就能学会的……”
“唔,那好,那就让几个孩子也跟着学学?”
“好啊,等到不忙的时候,让小荞给嫂子和妹妹们讲讲……”
“那太好了,今天吃了晚饭,就过来哦!”
夏桂花眉开眼笑,赶紧回去报信去了。
顾阿玉悄悄说:“小乔,堂屋里人多,不怕人家学了去啊?”
“姆妈,不怕!”叶小乔抿嘴笑笑。
这个不用保守,都是一家人有饭吃就好。再说,活儿越接越多是忙不完的,以后还要扩大再生产呢。那时,堂嫂和堂妹们都是劳动力,可以分工合作,提高效率。另外,她还有长远考虑,等到解放了,家庭作坊不算雇佣工人,也不存在剥削压迫之类的,能省不少麻烦。
当然,这个事情要自觉自愿,如果大伯父肯投资,就可以合股。
叶小乔明白,在一个屋檐下和睦相处才是正道,都像二伯父和二伯母那样哪行啊?一点点利益都看在眼里,时不时地闹个红眼病捣鼓点事情。
大哥说,爷爷不晓得从哪里得了信儿,要回沪上瞧瞧。
爷爷回来瞧什么呢?还不是瞧他们家的时装?现在把大伯一家拉进来,爷爷回来了也没话说,二伯父一家也折腾不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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