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看来还是老熟人呢!”红姑拎起坛子灌了口酒,“可我不认得什么太监啊……”
“嘴里放尊重些!”姜义喝道。
“这么大声,吓人啊?老娘是被吓大的吗?”红姑用更大的声音吼回去,然后嫣然一笑,“你们这帮蠢货,太监是这世上最好的人,假如所有男人都变成太监,这个世间可就太美好了。”说着,她再一次勾了勾平公公的下巴,“你说是不是,公公?”
“放、放开我!”平公公猛地推开红姑,脸色发白,“你为什么会在这儿?这里明明叫红馆,又不是双璧坊!”
姜义在他耳边低语一句,显然是告诉他红馆就是以前的双璧坊。
平公公大吃一惊,元墨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清晰的恐惧,他无意识四处张望,喃喃,“红悦天在这里,姓楚的呢?楚天阔呢?!”
宫中内监、姜家家主近侍、认得红姑、害怕金刀龙王——
这几点在脑海里一叠,元墨立刻就想到了一直被欢姐挂在嘴上的一段往事。
事情发生在楚天阔年轻气盛的时候。他和别人酒后打赌,神不知鬼不觉地潜进守卫最为森严的太庙,,还带了一样东西出来作为见证——明璃公主和姜家前代家主的庚贴。
当时公主和家主已经议婚,把庚帖放在祖宗牌位前卜吉凶是一贯的习俗,无异则吉,有异则凶。楚天阔是江湖游侠,哪里知道这规矩?嘻嘻哈哈带出来给大家看过,就打算还回去,结果却陷入了禁军的包围之中。
最后虽然全身而退,中间却狠狠得罪了一个人,那就是公主明璃。
据欢姐说,公主亲自带着人来双璧坊找楚天阔的麻烦,不但没有讨到什么好处,身边的内监还被楚天阔一脚踹出了大门。
当然楚天阔用的是巧劲,并没有伤人,但那内监落地就闭过气去,大概是吓晕了。
那个内监,不会就是平公公吧?!
“楚、天、阔!”红姑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这个名字,好像是把这个名字揉烂了嚼碎了再一点一点从牙缝里挤出来,她猛地将酒坛往地上一砸,刹那间酒香四溢,元墨看着地面流淌的淡红色酒液心痛如绞,全是钱呐!
“楚天阔在哪里?在哪里?!”红姑抓住平公公的衣襟,“你让他出来,你让他给我出来!”
元墨连忙把红姑拉开,心说这回完蛋,平公公今非昔比,可不是任人踹飞的小内监了。
然而平公公脸色惨白,平公公镇定全无,尖声道:“我怎么会知道?!晦气,晦气!走!”
竟带着人如风般地走了。
姜其昀好容易见着红姑,舍不得就此离去,然后被府兵们拉着,身不由已,只得跟上。
红姑状若疯狂:“楚天阔,你这个杀千刀的!你在哪里!你给我出来!出来!出来!”
叫出最后一声,红姑泪如雨下,痛哭出声。
元墨叹了口气,将红姑抱在怀里,“楚天阔马上就回来了。”
红姑抬起满是泪痕的面庞:“真的吗?”
“真的。我保证。”元墨认真地道,“我先送你回房,你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等他才是,对不对?”
红姑乖乖地点点头,又骄傲地一笑:“我本来就是最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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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墨把红姑送回房,回来已经是亥时,正是旁的乐坊最热闹的时候。
屋外虫声蛰蛰,遥遥地传来隔壁会真楼的笙歌,元墨额头抵着门板,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一个是疯子,一个是酒鬼,你有这两个双璧,生意怎么好得起来?”
阿九靠着倚着门,发丝垂散,阿九从不梳髻,更别提插金戴银,打扮相当随意,月光淡淡,阿九发丝和衣袖在风中微微拂动,仿佛要凌空飞去。
“唉。”元墨肚子里的气好像叹不完,倒不是发愁生意,而是不明白红姑和云姨,“我一直弄不明白,以她们两个的才情相貌,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一天换一个都成,干嘛非在一棵树上吊死?”
红馆生意冷清,不单是因为人才凋零,更是因为红姑时不时就要出来撒一下酒疯,将坊中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客人赶得干干净净。
“情”之一字,像剧毒。
昔日的双璧,一个已经疯了,一个天天醉到发疯。
“痴愚。”阿九简单作评。
元墨长叹一口气,咕哝:“哎,这回姜家出事,不知道今年的评花榜还办不办得成,只怕要换地方了……”
阿九忽然抬起了头:“评花榜和姜家有关系?”
“可不是?小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他家四伯,花魁一俟选出,可以在姜家花厅献艺。那一日正是七夕,听说七夕是姜家家主生辰,每年的这一天,姜家都会大宴宾客,遥祝家主生辰快乐,所以这一天平京的权贵几乎云集在姜家。你想想,这是多大的露脸机会啊,以往的评花榜从来没这么风光过!可惜啊可惜,偏偏出了这种事……”
阿九道:“不会。”
元墨已经适应了阿九说话的风格,知道阿九说的是地方不会换,愕然:“为什么?”
“姜家家主失踪的事,始终都压着,显然是不想让皇家知道。已经定下的七夕绝不会更换,以免惹得有心人生疑。”
“咦,挺有道理。”元墨忍不住点头,点完又有点好笑笑,“哎哟,我们操的这是哪门子心?换不换地方,关咱们什么事?”
她说着便要走,身后传来阿九的声音:“我去。”
元墨不敢相信地回过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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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花榜首先需得递花帖。
所谓花帖,是指将女伎的姓名、出身、技艺、性情等等写在一份淡红洒金纸笺上,交到会真楼。
会真楼之所以有这个资格,一来它是京城第一乐坊,二来,它家有上一任花魁。
花帖递到上一任花魁手中,花魁于六月初一之前将进封入丝囊,盛入锦盒,交给花榜的评审官。
评审官共有十二人,有文人雅士,有江湖豪客,也有达官贵人,姜其昀便是评审官之一。
等到六月初六,所有参选花榜的女伎将在会真楼进行第一次初选,只取前十二名,名为“十二春”。
七夕之夜,会在平江之畔抬起高台,从“十二春”中选出花魁,花雨开道,金辔香车,横贯整座京城,送入姜家献艺。
届时整个京城的人都将拜倒在花魁的艳光之下,那是无数女伎都渴望的最高梦想。
元墨上会真楼递花帖的时候,夏婆子起初不敢相信,随后哈哈大笑,全身的肥肉都在震动:“小老弟,你怎么这么想不开?选花魁要花多少钱你又不是不知道,若真有捧的起来的,捧一捧赌一赌也罢了,你们家那些货色,连我家仙儿的手指都比不上,你又何苦拿银子打水漂?”
“比不比得上,等比了再说。”元墨不卑不亢。
此时此刻,她忽然发现自己以前和夏婆子的针锋相对有多愚蠢——赢不了人家,放再多狠话也是赢不了;而若是有赢的底气,又何必去放狠话?
现在她心中就充满了这种底气,整个人都和和气气,从从容容,将花帖递给玉菰仙。
玉菰仙伸出两根纤纤玉指,仿佛多碰了这帖子一分,手就脏了似的。
在玉菰仙眼里,红馆和元墨都不过是垂死挣扎而已。她讨厌红馆,因为总有客人提起昔年的双璧坊,她也讨厌元墨,因为元墨整天都是笑嘻嘻的,就好像红馆不曾败落似的。
“装模作样!”
元墨走后,夏婆子向着元墨离开的方向道,“我就不信他能折腾出朵花来。”
玉菰仙轻轻将花帖扔进丝囊里,撇了撇嘴:“他敢来,那就掏空他的家底。替我把话传出去,今年的花灯不上一百盏,就不要再到我面前来了。”
夏婆子眉开眼笑:“是。”
元墨一回红馆,就被元宝请进了大厅。
姑娘们都在,手里不是捧着衣裳,就是捧着首饰,纷纷送到元墨面前来。
元墨不解:“这是干什么?”
“我的东西也不多,全在这里了。”欢姐抚着手里的一只螺钿盒子,脸上有一丝迷濛的微笑,“当年花钱如流水,早知道该省减些,给自己多打点金银首饰,如今后悔也晚了,你先拿去用吧。”
“还有我。”元宝从口袋里掏出几串铜钱,郑重放到元墨手里,“我算过了,以后我每顿少吃三个馒头,一天就可以省十文钱,省上一年,也有好几贯呢。”
衣裳、首饰、铜钱,堆在元墨手上,沉甸甸的。
元墨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了。
花魁是选出来的,更是捧出来的,每一名花魁脚下踏着的,都是金山银山。
元墨心里微微发热,这股热流涌到喉头,让她一时难以开口。
好一会儿,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好,你们的心意,我收下了,等咱们家出了花魁,大家一起吃香的喝辣的!”
然而回到小院,脸上的笑容就垮了下来。
就是算大家倾囊而出,也只不过是杯车车薪,哪里够啊?
本打算先回屋放好东西,再去找阿九,结果阿九就在院中,立在树下,看枣树上新结的一粒粒小果子。
天更热了些,阳光也更亮了些,阿九照旧长发未梳,衣裾垂地,站在树下微微仰头,阳光洒在脸庞上,日光耀目,容光更耀目。
元墨想:就冲这张脸,赌便赌了。
阿九看了元墨怀里的东西一眼:“我不要。”
“这不是给你的。”元墨道,“是给我的。”
阿九再看了一眼:“哦,已经这般穷了吗?”
元墨:“……”
有些事情不要这么一猜就准好吗花魁姐姐!
“阿九,评选花魁不是单看脸,还要考才艺,你会歌舞吗?”
“不会。”
元墨不由有些头疼:“诗文虽好,但评选共有两场,最后还要献艺,总不能回回都是写诗。”
再者并不是人人都懂诗,总要弄些雅俗共赏的才好。
“欢姐的回旋舞很拿手,腊梅的琵琶也不错,要不要我让她们教教你?虽说是临时抱佛脚,但只要你一露脸,估计大伙儿也不大在意你到底弄了些什么。”
阿九默然片刻:“你可以买把琴来。”
“你会抚琴?!”元墨大乐,“阿九啊阿九,你究竟还能给我多少惊喜?”
琴不必买,云画情屋中就有现成的。阿九在这里住得久了,云画情不再把阿九当那个男人,而是和元墨一样当作宝宝,宝宝要借琴一用,云画情自然是一百个愿意。
“还有一件事。”阿九道,“在进姜家之前,我不能露脸。”
元墨一呆:“这……不可能啊,不露脸,人家怎么知道你是丑是美,怎么选你?”
“一切我自会看着办,准备好面纱便是。”
后来元墨想,这就叫欲擒故纵,越神秘,便越吸引人,当真是妙极。
不过在当时,阿九淡淡说出这句话,隐隐然有股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仪,她连个“为什么”都没能问出口,就乖乖去照办了。
这一去去得有点久,回来的时候,除了面纱,元墨怀里还揣着厚厚一叠银票。
她把红馆押给了夏婆子。
红馆是存是灭,就看这一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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