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第 54 章

小说:和死对头闪婚了 作者:路小哥
    凌芒和林晓安进到包间的时候,赖伟已经到了, 见到他们进来, 也没怎么见外, 笑着招呼他们坐。

    凌芒知道赖伟是个实在人,所以也不跟他客气, 给他和林晓安相互介绍了一下,就直接进入正题。

    三人就《冤家设计师》的剧情、投资比例等都做了详细的讨论。

    《冤家设计师》是一部时装剧, 场景服饰之类的开销比古装要少很多, 所以整部剧拍下来的最大开销就是演员的片酬。

    凌芒的建议是流量可以差一点,但演技一定要过硬。

    不然质量口碑一旦跌下去,以后很难再爬起来。

    赖伟表示赞同。

    幻宇本身就是以拍正剧为主,请到的演员不是科班出身的演技派,就是摸爬打滚多年的老戏骨,靠得就是演技的口碑,所以他没什么意见。

    至于具体的选演员方面,幻宇作为影视公司要有经验得多, 所以凌芒也不打算参与。

    林晓安不愧是秘书出身, 一边参与讨论一边记录,等他们谈完,初步的合同已经成型, 就等回去让律师审核, 没问题就可以签约。

    谈完事情,几人又简单吃了个饭,就散了。

    林晓安回工作室, 凌芒则直接转场去隔壁H市的影视城。

    张导的团队已经在给《羽山》置景,他要去现场看一下,顺便再跟张导一起顺一遍剧本。

    从上海到H市,要三个多小时时间。

    司机在前面开车,凌芒就在后座补眠,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他也没耽搁,直接去了现场。

    张导见他过来,点点头打了个招呼,随手招了个工作人员,让他带着凌芒去转一圈。

    每个成名导演都有不同的风格,比如之前的刘导,喜欢在镜头和拍摄手法上创新,而张导则喜欢把细节体现得淋漓尽致。

    任何的一丝细微的东西,即使是一个充当背景板的小摆件都要力求完美,所以凌芒每次来看张导剧组搭的景,都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凌芒现在看的是主角离怨从小到大的居住地——羽山。

    羽山,顾名思义,是指可以羽化升仙的最高山脉,雪山之巅,传说中山上遗留着仙人的秘籍宝藏,是江湖武林中人人为之趋之若鹜的地方。

    但羽山藏于云山雾缭中,轻易寻不到,有些人穷其一生都不能窥探到其中的一星半点。

    而主角离怨,则恰恰相反。

    他生于羽山,长于羽山,也本该死于羽山。可十七岁时,师父突然遭人暗杀而亡,同门师兄弟无一幸免,羽山从天堂沦为地狱。

    离怨不得已携剑下山,从此踏入一个人心难测、诡谲多变的江湖。

    鲜衣怒马的少年,天真活泼的少女,慈祥的老奶奶,睿智的老爷子,热情洋溢的中年夫妇。还有时不时出现的黑衣人,以及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上一秒的人生知己,下一秒的生死追杀。

    谁是朋友?谁又是敌人?

    当凌驾武林江湖的武功秘籍,开启宝藏的宝剑,全部集中于一位十七岁少年身上时,又将引起怎样的腥风血雨?

    ……

    离怨的住所在羽山山顶下的一处悬崖边,本该被大雪覆盖的地方却无半点风雪,犹如被世界遗忘的一处世外桃源。

    凌芒站在这一间小屋前,仿佛经历过涅槃重生后的离怨再次回到羽山时的心情。

    好似一切都没变过,却又什么都变了。

    “怎么样?”

    张导的声音把凌芒拉回现实,他长长叹了口气,转头笑了一下,“很好。”

    张西脸上也露出笑意,“既然看完了,去对下剧本,再给我看看分镜。”

    “好。”凌芒点头。

    等从张导那出来,已经是晚上九点多。

    往外走去酒店的时候路过今天看到的小屋,凌芒又忍不住驻足看了一会。

    这种感觉很神奇,他当初写羽山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里面的场景会被重现在现实中。

    忍不住翻出手机,给向熠打了个电话。

    电话一接通,他就迫不及待道:“我看了剧组搭的景,离怨住的地方跟我设想中的是一模一样。”

    向熠听着他比以往兴奋的声音,也跟着笑了起来。

    “好看吗”他问。

    “好看。”凌芒道“你知道吗?他们连门口柱子上的划痕都做得一模一样,还有……”

    “我也想看。”向熠说。

    凌芒闻言,脸上的笑意又浓了一点,“那我拍照片给你看?”

    他说完又转头看了一眼,有点遗憾道:“不过现在是晚上,灯没有开,拍出来的效果可能不怎么好。”

    “要不然,我们视频?”凌芒问。

    视频接通,凌芒转成了后置摄像头,一点点拍给向熠看,一边拍还要一边跟他讨论小说里面的摆设。

    向熠不愧是凌凌漆漆的迷弟,《羽山》的内容比他这个原作者记得还要清楚。

    凌芒突然想到,上次向熠想要签名的事情。

    他试探道:“你还想要签名吗?”

    向熠正想着要怎么哄小刺猬把镜头转成前置,一下没反应过来,“嗯?什么签名?”

    “……”

    怎么有种他自作多情的感觉?

    “你不是很喜欢凌凌漆漆吗?”凌芒小声说,“我可以帮你要签名。”

    向熠突然觉得有点小头疼,不知道是该说要还是不要。

    “你方便要吗?”他问。

    不要太方便了。

    凌芒说:“你想要哪一本的?”

    不等向熠说话,凌芒就又说道:“哦,我知道了,你想要所有的。”

    向熠:“……”

    我想要你,他想说。

    “可以吗?”

    凌芒坐到道具组放旁边的高脚凳上,晃了晃脚道:“你就那么喜欢凌凌漆漆啊?”

    向熠看着屏幕里黑漆漆的地面,想象着小刺猬此刻的表情,轻声问道:“你高中的时候有喜欢的偶像吗?”

    “有啊,Kobe Bean Bryant。”

    “凌凌漆漆是我的偶像。”

    “!!!!!!!!”

    卧槽!!

    凌芒这下是真惊了,他他他…他居然是向熠的偶像?

    “那…现在,”凌芒试探道,“还是吗?”

    “也是。”向熠道。

    完了!!!

    凌芒现在只想仰天长叹,这要让向熠知道当初高中的时候天天找他麻烦的人就是他的偶像,他估计会被追杀。

    搞不好向熠还会想离婚。

    所以这辈子都不能让向熠知道他和凌凌漆漆是同一个人了。

    他得趁早打消向熠去查的小火苗。

    “那什么。”凌芒咳了一下,尽量让自己平静道,“我觉得对于偶像,还是保持一点距离比较好,能要到签名就差不多了,不用知道他三次元的事情,也不用认识,”

    “你觉得呢?”凌芒问。

    向熠:“……”

    他能说什么,当然是老婆说什么是什么。

    “嗯,我也觉得。”他说。

    “……”

    凌芒歪头想,是不是有点太容易了?

    “嗯。我晚点帮你要,还可以要To签,你有想要签的吗?”

    ……

    凌芒把摄像头改回了前置,戴上耳塞,一边聊一边往宾馆走。

    他开心的发现,当他不刻意的去跟向熠唱反调的时候,两个人可以聊这么多,而且聊得这么顺畅。

    三年把公司带到可以上市的高度,向熠的能力绝对不是浪得虚名,很多事情,他都能给出特别好的建议。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酒店门口。

    凌芒看到门口等着的人时,脚步顿了一下,他若无其事的朝镜头笑了下,说:“我到酒店门口了,先挂了。”

    “等你到房间再挂。”向熠道。

    “我要办入住,拜拜。”凌芒说完直接按了挂断。

    秦城刚好走到他面前,“有时间聊两句吗?”

    “没有。”凌芒不欲多说,侧身从他身边走过。

    擦肩而过时,秦城突然开口,“你说要是网上爆出向熠包养男人的丑闻会怎么样?檬果打算明年初上市吧,不知道对胜天的股价有没有影响。”

    “……”

    凌芒转身朝街角的麦当劳走过去。

    秦城嘲讽的勾起嘴角,按下口袋里的录音键,抬步跟上。

    作者有话要说:我知道这章非常短,我明天努力。

    卡文卡到飞起,我需要点鼓励啊,小可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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