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第 103 章

    “萤火虫”被拉着的荀岏一脸迷茫, 显然不知道夏东篱说的是什么,而他更不明白的是夏东篱为何表现得这么兴奋。

    也不怪他对这个名词那么陌生,实在是因为这种昆虫已经随着社会发现渐渐淡出了华国人民的生活中, 不少新时代的年轻人更是只闻其名未见其身。

    夏东篱也是无缘得见的其中一员。

    城市发展得太快, 而适合萤火虫生长的溪流和密林对于一线城市来说太过于奢侈。

    夜里的照明景观灯源扰乱了萤火虫寻找爱侣的道路, 坚硬的水泥地阻碍了幼虫出土,环境污染将这种对环境要求极为苛刻的昆虫逼入深山。

    而随着山里的景区也被开发,最终使得它们的名字只能出现在歌谣之中。

    天上星星,地上荧虫。

    若不是当年他缩在被窝里装睡实则眯着眼跟着父母看香港电影时候曾经听到过这首歌,他可能也不知道萤火虫究竟是什么模样。

    但这也造成了一个小乌龙, 东篱小朋友在幼儿园学习这首歌的国语版虫儿飞时,当场满地打滚地说着这首歌唱错了,还认认真真用不标准的粤语给老师唱了一遍其原版歌曲一对对。

    于是当天夏妈妈来接孩子的时候就被老师拉下教育了一通给小朋友看爱情电影的弊端, 这件事也成为了夏爸爸说服夏妈妈让夏东篱一个崽自己睡的强大佐证

    嗯一不当心回想起悲惨童年的夏东篱摇了摇头,在荀岏疑惑的视线中打开手机搜索萤火虫的照片, 然后递给了他。

    “就是这个, 很漂亮吧”

    荀岏接过来一看, 手机屏幕上是他熟悉的幽静森林,而不熟悉的是被点点萤光照亮的森林小道。

    他从未见过这么明媚的颜色, 这令他想到了某个夜晚他和阿东一起站在屋顶看向小村子时候的场景。

    那从家家户户透出的暖黄色灯光, 就像这些黄色的小光点, 温暖又柔和地点亮了冰冷的夜色。

    青年的唇角不由微微扬起, 他将手机抵还给兴奋的夏东篱, 眉眼柔和“很漂亮。”

    得到肯定的夏东篱顿时笑眯了眼, 他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 忙拉了他一下“小岏, 你快去穿上长裤。”

    “嗯”

    “看萤火虫要晚上进去森林, 萤火虫很敏感,所以我们不能撒驱蚊液,不穿长衣长裤的话会成为蚊子的晚餐的,衣服我给你拿,裤子你找一条束脚踝的。”

    “对了,记得穿旅游鞋,不能穿凉鞋哦”夏东篱匆匆解释道,他将人推到房间去翻衣服,自己则是翻箱倒柜找出了帐篷原先配置的露营灯抓紧时间充电。

    这种灯当初还是他和大米一起去参加狗狗露营俱乐部的时候买的,是手提挂顶两用式的充电ed灯。

    因为当初是露营用,夏东篱买的是黄光灯,又有十级调光,调到弱档的话光线柔和,应该不会惊到萤火虫,带到森林里去刚刚好。

    呃,当然,手电筒也是要带的,毕竟找萤火虫很重要,但安全更重要。虽然是临时起意,但夏东篱还是查了下傍晚上山的注意指南并且做好了充足的准备的。

    他翻出了两件冲锋衣去掉夹绒后套在了自己和荀岏身上,又往两人口袋里都塞了呼叫口哨和多功能工具刀,想了想,又丢进去了几块糖果和小瓶矿泉水。

    虽然这天气乍看之下穿冲锋衣有些热,但夜里上山水汽重,冲锋衣口袋多能装,还有反光条,穿上更安全些。

    最重要的是,夏东篱买的冲锋衣是有束口的,北方的森林虽然不像南方的昆虫那么多,但难免也有些小虫子,裤口袖口和下摆扎住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别看他准备得那么齐全,甚至连补充体力的零食都带了,事实上因为萤火虫出现的高峰时间是天刚黑的时候,所以他打算最多待到八点,找不到就下山,满打满算留在山上也就三个多小时。

    临走前,他又绕了一圈将荀岏的手机塞进了他衣服口袋,想了想,还是没带上大米,大米今天玩了一天已经累了,吃完饭就一直趴在狗窝里小憩,就不要打扰爱犬的休息啦。

    他将同样玩得很累的小狗崽往它怀里一揣,又摸了摸气定神闲躺在风口乘凉的的三儿那圆滚滚的狗脑袋,便锁上门出了家门。

    两人骑上了小三轮,踏着尚且明亮的天色一路向着白云山登山口驶去。

    二人是从上次采竹笋的山口上山,夏东篱顺便去找了下兔兔老师,想要问问哪吒那边的情况,不过兔兔老师依然不在自己的洞里。

    “这是去哪儿了自从上次割牧草之后好像就没见过它了。”夏东篱嘀咕了句,倒也没多在意,反正三儿现在看起来已经适应了居家生活,和大米它们相处得也挺愉快的,工作也认真,老实说家里有这么一条战斗力爆表的狗狗夏东篱感觉还是很安心的。

    咳咳,尤其是在对方工资特别低的情况下,对比三儿的贡献,那些肉块什么的还真不算什么,更何况三儿现在也跟着大米开始吃起狗粮了。

    荀岏看了眼空荡荡的兔子窝,没说什么,他提着手电筒手里拿着赶蛇棍走在了前面,他们的目标是白云山里头的溪水流经之地。

    萤火虫有陆生和水生两种,但无论哪种都喜欢草木葱茏相对湿度比较高的地方,溪流、山涧、湖泊周围是最容易找到它们的地方。

    当然容易在这里与它们不期而遇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萤火虫幼虫的食物多半也生活于此。

    黄昏的山林十分热闹,夏东篱抬头看着飞鸟入林,踏着蝉在落日前最后的狂欢曲向山上攀登。

    白云山只是轻度开发,山林间基本没有正式的水泥路,只有村民们春天集体上山挖野菜时候留下的小径,偶尔还有些以前山民留下的用石头堆砌而成的小道。

    不过在经过植物的茂盛生长期后,这些道路也变得不那么明显了。

    但在最近,夏东篱家每天都要上山的羊群给他踩出了一条尚且不太明显的小道,虽然因为时间还短脚印还不是很明显,但是仔细看还是能分辨出它们活动的痕迹。两人现在正顺着这道被羊蹄踏出的痕迹向山上攀登。

    在这条道路的末端,有一片地势较为平坦的区域,那里是一小片有明显开垦痕迹农田和房舍聚落,当然,现在这儿已经没有人居住了,房屋只剩一小片残垣,田野中也长满了杂草。

    但平整过的田地以及开凿出的水利设施使得那儿成为了一个天然的草场。

    大米平时就是将羊群散放在这里的。

    羊群在曾经的田地里吃草,渴了就喝灌溉设施引来的山泉水,而三条汪则是在山民搭建的石屋中玩耍和歇息,偶尔还会利用地势玩追捕游戏。

    在跟着羊群上山并且发现这个地方后,夏东篱也非常惊奇,他立刻拍照去问了小李助理,生怕侵占了私人用地。

    不过小李助理查阅了当地文献后得知,那里其实是在战乱时代退居山上的先人所居。这些人在战争结束后他们接受当地政府的邀请已经下山,山上的旧屋自然就完全废弃了。

    因为时间过去得太久,现在小锦村人知道这块区域的人也不多,也亏大米能把这地方找出来,要知道当年先人为了避免敌人找到还是藏得相当隐蔽的咧。

    既然是废弃的区域,他自然可以安心使用啦

    对于四条腿的小动物们能够轻松翻阅的道路对人类来说却不是轻松事,在不规整的道路上需要花费更多的力气稳住中心,夏东篱走得有些吃力,于是他只能边走边和荀岏聊天分散注意力。

    “羊群的破坏力还是挺厉害的,这还是大米每天只带着它们走一次的情况下,路都被踩出来了。”

    “下次给它们换一条路线”

    对比已经开始急促喘气的夏东篱,承担了更多的开道以及认路任务的荀岏反而要轻松许多,此刻他声音都不带喘的。

    夏东篱想了想后点头,也不管他能不能看到接着说道“先换一条吧,稍微绕点原路也行,然后我们过几天在下雨前往这里撒点杂草种子,杂草长得快,下了雨之后就能把路重新长起来,否则光秃秃的好难看。”

    他拉着荀岏的手一个借力跨上了一个小土丘,擦了擦汗后继续道“现在不弄等地被踩实了估计就更难处理了。”

    别看小黑脸们长得可爱,但它们可是肉羊,一头就得百八十斤,这样来回走很轻易得就能把土地夯实。

    土层一旦夯实了再怎么撒种子可都没法发芽了,到那时候整治起来只会更难。

    顺便说一句,现在羊群吃草的那块区域夏东篱隔一段时间都会去撒种子,虽然种子被鸟雀也吃掉了一部分,但发芽的也不少。

    而且那儿地方大,20头羊散下去破坏力倒不是很大,至今还没有斑秃的痕迹。

    荀岏应了一声,没有松开手,拉着夏东篱就向前方走去,夏东篱一愣,看了看自己被握住的手,又看了看前头的荀岏,嘴唇动了动但最后没吭声,只是默默的跟着走。

    原本交谈的声音没了,林子里的声音就更加明显。

    随着夜幕降临,竹蛉和蟋蟀接过了鸣虫的重任将蝉换下,不过比起蝉那堪比噪音的大合唱来说,它们的叫声就可爱多了,一般都是独唱。

    夏东篱还听到了零散的蛙鸣,不过并不明显,雨后才是蛙们的主场,现在估计都忙着狩猎。

    偶尔林间还会传来几声鸟鸣,鸟叫过后林子总会安静片刻,如果考虑到鸣叫是小动物们在求偶的因素的话,那鸟鸣可以算得上是林间警察无情棒打鸳鸯了。

    夏东篱的脑子各种思路乱七八糟得运转着,然后在想到关键词的时候他的脸忍不住就红了。

    求,求偶什么的,啊啊啊他怎么会想到这个快删掉删掉

    然而人的脑子不以人的意愿作为转移,一旦想到关键词,他的目光就落在了荀岏拉着他的左手上了。

    不知是为了拉住他还是怕他挣脱,荀岏握得有些用力,加上手心有点潮湿,两人的手掌紧紧相贴。

    多巴胺还是血清胺手拉手一起发挥作用,夏东篱感到心跳加快,脸颊到耳根都开始充血,他仿佛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脏咚咚跳动的声音了。

    喂,你矜持一点啊别那么大声,小岏都要听到了他伸出空着的一只手按了按胸口。

    幸好现在太阳已经沉下,林子里现在唯一的光源就是荀岏手中打开的电筒,夏东篱可以藏住自己滚烫的脸。

    “怎么了”仿佛感觉到他的迟疑,荀岏停下了脚步扭头看他,夜色中夏东篱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可以感觉到握住他的手又紧了紧。

    不知道谁的手心在流汗,而现在他感觉自己的手和荀岏的手粘在了一起,有了一种如果松开一定会很痛的错觉。

    那就,不要松开好了。

    他手腕猛一用力,拉住了人。

    原本见人没有反应准备靠近的荀岏脚步一顿,停在了原地,手电筒的光也跟着落在了二人脚下,投出了一个圆形光斑,正正好好将两人圈在了一起。

    和夜里什么都看不见的夏东篱不同,夜色对他并没有影响,因此他能够清晰得看到夏东篱面上每一个微表情,可以看到他的踌躇他的犹豫,还有一些令他感到欣喜的变化,那是他终于等到的变化。

    夏东篱拉住了人,嘴唇张张合合,黑夜虽然助长了人的勇气,话到嘴边却还是迟疑了起来。

    他也不是没收到过情书,但开口告白这事真的是他人生中第一遭。他自认看过无数的甜言蜜语无数文艺告白,但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以前所有觉得足够浪漫的话语到了这一刻,全都不够用了。

    怕说爱太过沉重,喜欢又太过轻佻,就连今夜月色真美都显得过于俗套,话到嘴边兜兜转转,每一个字悄然冒出又一个个熄灭,感觉每一句都力如千钧,仿佛说出口就是立下了一辈子的誓言,恨不得在肚子里转上个十圈八圈才好。

    但他能等,对方不能。

    夏东篱感觉到荀岏向他这儿跨了一步,手电筒的光斑方向也跟着有了移动,生怕下一刻对方就拿起电筒查看他的情况,夏东篱拽着荀岏冲锋衣的袖子闭眼喊道“你愿意和我一直走下去吗一起到白头的那种”

    话一出口,他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蝉鸣鸟叫尽数消失,他只能听到自己急促的呼吸声和对方衣料摩擦的声音。

    啊,之前他想的告白明明不是这样的,他明明打好了长长的腹稿,怎么删来删去,就只剩下这一句了呢

    夏东篱的大脑一片空白,他张张嘴,想要和人说重来一遍,却发现嘴唇不能动了,那人的呼吸贴在鼻息间,亲密又缠绵。

    “好。”他轻轻说道。

    夏东篱嘴唇一抖,感到心里头悄悄冒出了一个泡泡,然后越冒越多。

    咕嘟,咕嘟,咕嘟嘟嘟

    “我好开心,”青年笑了,他小心翼翼得亲着对方的脸颊、鼻子、嘴唇,一下又一下,直亲的夏东篱有些神志模糊“我喜欢阿东,想要和阿东在一起,但我一直以为阿东拒绝了我。”

    “我没啊”夏东篱捏住他的袖子,努力恢复理智,“我就是要想想清楚,这是负责。”

    荀岏空着的一手放开驱蛇杖,将夏东篱搂在了怀中,他低低笑着说“是,阿东最好了。”

    “也没有,”夏东篱伸手拍拍他的背,示意他别蹭“这不是小事,而且你还失忆了,我有些担心。”

    “我只喜欢过阿东一个人。”荀岏十分认真地说道,每个字都缓慢而坚定“也只想和阿东在一起,阿东让我等了好久,也只有阿东能让我等这么久。”

    夏东篱的心里头就像是忽然闯进了一群萤火虫一般,疯狂乱撞,他顿了顿,还是没忍住,笑了出来。

    是呢,这人从一开始就将自己的感情坦白在他的面前,喜欢就是喜欢,关注就是关注,他不藏,也不隐瞒,一双眼过于灼热,一颗心过于坦然,坦然到他都有些害怕,都有些不敢伤害的程度。

    夏东篱以为自己会想很久,会瞻前顾后,会犹豫,会徘徊。

    但在白天,看到他被一群婶子们用微妙的眼神看着的那一瞬间他还是忍不住上前了,人的心情变化只有一瞬间,夏东篱懒得去剖析自己白天时候的心情,只知道那一刻他是绝对不想荀岏继续待在那儿的,也不想和大家解释他两就是普通的雇员关系,即便那可能三两句玩笑话就能撇清。

    心动就是一瞬间,亦或者是早就心动了,只是他过于迟钝。

    不过没事,他遇到了愿意等他的人。

    “其实原来想要找到萤火虫后才和你说的。”夏东篱说到这个还是有些小遗憾的,他摸摸鼻子,为自己的定力感叹“没想到走在半路就说了。”

    “阿东。”荀岏轻轻唤了他一声,然后将人转了过来,“看。”

    不知何时他已经将手电筒的光源关闭了,在一片昏暗之中,点点荧光在他们身侧的地面缓缓亮起,铺开了一片。

    他们找了一路,原以为要在小溪边上才能找到的萤火虫居然一直就在他们的身边。

    似乎是察觉到了恋爱的气氛,这些小昆虫纷纷点亮了自己尾端的发光器,原本安静的草丛热闹了起来。

    宛若互相呼应一般,以他们为中心,草丛中的萤火虫纷纷爬上了较高处释放了自己的信号。与此同时,长着翅膀的雄虫也开始振翅升空,它们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寻找自己最适合的伴侣。

    就在一瞬间,天空中的星星纷纷落到了地面。

    夏东篱一愣,不由伸手缓缓拢住在他们面前飞舞的一只萤火虫,被他挡住了去路的小虫也不怕,十分温顺得落在了他的手指上,它抖了抖翅膀,尾端的荧光一明一暗。借由他手指的高度,这只萤火虫在夏东篱的手指上转动着方向,不一会儿就发现了边上树叶上的一只雌虫和它的发光频率十分合它的心意。

    它立刻离开了夏东篱的手指,向着那位心仪的淑女飞去,两只萤火虫靠在一起,你呼我应,渐渐同调。

    夏东篱放下手,捏住了荀岏的。

    他儿时的那部电影中,男女主角在萤火之中并肩看风景的场景,成就了他关于浪漫的最早印象。

    当时的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未来会有一天站在漫天流萤之中注视着另一个人眼中自己的倒影,并且为了对方眼中的自己而欢喜。

    其实挺好的。

    他暗暗想。

    虽然可能在小溪边上能够见到更美更壮观的景色,但和人在半路牵手,然后慢慢走过去,也挺好。

    荀岏眼眸中倒映着青年欢喜的笑容,他抬起眼眸,看着周围的景色,忽然想起了他们的初见。

    回想起来,那一日他从牢笼中强自挣脱,以至于筋骨俱裂痛苦不堪,但现在他记得的就只有那电闪雷鸣间的一瞥,那立于小土坡上的一座小屋,还有那里头隐隐约约的昏黄灯光。

    那是他想要去的地方。

    然后他在那里遇见了他想要留下的人。

    那才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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