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江妙妙伤得很严重。

    脖子和肩膀处的皮肤被玻璃割出许多细小的伤口,那些碎屑卡在她的伤口里,陆启明打着手电筒,足足清理了一个多小时才弄干净。

    手臂上有十多个被热油烫出来的水泡,他把别针烧热后挑破,疼得她龇牙咧嘴。

    江妙妙在末世来临前囤了些简单的药品,创可贴、退烧药、消毒水等等。

    陆启明帮她做了包扎,看着那些惨不忍睹的伤口,表情严肃。

    “只贴创可贴不行,伤口太多,天气又变热了,会发炎的。”

    江妙妙趴在床上,气若游丝,“那怎么办”

    “我出去找药。”

    他说着就要走,她连忙拉住他。

    “你疯了现在丧尸那么凶,跑出去不是找死”

    “没关系,我抹上金半臀的血。”

    江妙妙想了想,还是不同意。

    她固然也希望自己的伤快快好,可如今的丧尸太可怕了,刚才那恐怖的画面还历历在目,万一他出去被咬死,自己一个人留在别墅,还不是死路一条

    不如留下来,起码有个依靠。

    想到这儿,她抓着陆启明胳膊的那只手更用力了。

    “你别走,就待在这里,哪儿也别去。”

    陆启明闻言不禁笑了笑。

    “你该不会舍不得我走吧”

    江妙妙念在他救了自己一命的份上,懒得计较,只说“反正你不许走。”

    “好好好,我不走,我去给你倒水喝。”

    他推开她的手,去客厅倒了杯凉白开端上来。路过窗户时,听到外面的动静越来越大了。

    喝完水,两人经过之前的搏斗都有些疲倦,各自打起瞌睡来。

    陆启明趴在床边,江妙妙躺在床上,即便在睡梦中都不肯松开他的胳膊,生怕他逃走一样。

    她又痛又累,一闭眼就睡了三四个小时才醒。

    房间窗户被封死,分不出是白天还是黑夜。江妙妙想找手表看时间,却发现自己手中空空如也。

    陆启明呢

    她无比紧张,忍着身上的刺痛满屋子找,找遍每一处都没发现他的踪影。

    他去为她找药了吗还是已经走了

    江妙妙赶紧跑到关金半臀的房间里,看见它的伤口又多了些,愈发不安。

    偏偏这时又有丧尸爬到墙上,跃跃欲试地撞击着玻璃。

    她抄起拖把,心如死灰地盯着那里。

    门外传来动静,江妙妙头皮发麻。

    一个丧尸她都够呛,要是两个同时进来,那就更完蛋了。

    呜呜,怎么办

    门锁咔哒响了一下,她如同受了惊吓的兔子,拔腿就往楼梯跑。

    身后传来熟悉的男声。

    “你醒了”

    江妙妙回头,看见陆启明从外面走进来,反手锁上门。

    “是你”

    她松了口气,紧绷的身体松懈下来,缓缓坐到地板上。

    陆启明瞥了眼被撞击着的窗户,把一个柜子推过去挡住,然后将她拉到卧室。

    他手里有个塑料袋,里面装满各种应急药物。

    找出消炎喷雾和止痛药,他倒了杯水。

    “把这个药吃了。”

    对方身上涂满了金半臀的血,散发腥臭难闻的气味。但眼下江妙妙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乖乖按照他说得做,吃掉止痛药。

    陆启明坐在她身后,为她喷喷雾。

    她忍不住问“外面的情况怎么样”

    陆启明动作停顿了一下,叹了口气。

    “很不好,丧尸数量增加了至少三分之一,而且明显比之前更有攻击性,好几次都差点认出我。”

    江妙妙忧心忡忡,“那该怎么办”

    “暂时不要出门了,尽量保护好自己。”

    这是末世啊,又不是出门逛街,哪里是说保护好就能保护好的

    江妙妙想到原文中,男女主经历无数惊险,常常九死一生的情节,实在不想变得像他们一样,于是涂完药就跑下楼,看着煤气罐犹豫不决。

    开吧,她宁愿舒舒服服的死,也不要受尽痛苦的活着。

    她伸出手,抓住煤气罐的阀门,正要转动时,陆启明也下了楼,见状立刻挡住她,满头黑线。

    “你在做什么”

    江妙妙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并且说道

    “我不会强迫你也跟我一起的,要是你怕会误吸,就帮我把罐子搬到卧室去,我关好门再开煤气。”

    陆启明皱眉,“你还真打算去死开什么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我想得很清楚。”

    他懒得说服她,抬手弹了她一个脑瓜崩。

    “振作点,我们不至于走投无路。”

    江妙妙捂着额头愤愤道“还有什么办法你说。”

    “别墅的墙体还是太单薄了些,经受不住它们的攻击。但是我们可以搬到地下室去,只要把出口封好,不信它们能挖到地底下。”

    她听得眼睛一亮,然而没过三秒,就想到这个办法的弊端。

    “我们在地下室该怎么生活出来肯定是不方便的,到时食物吃完了,岂不是要活活饿死在下面”

    陆启明对此颇有信心。

    “这个你不必担心,丧尸的主要目的是南下寻找食物,不会在这座城市逗留太久。一旦我们撑到它们离开,就赢了。”

    江妙妙半信半疑,然而除了相信他并没有别的办法。大不了先按他说的做,等食物吃完了,再考虑要不要死吧。

    毕竟自杀也是需要勇气的,她怂。

    陆启明见她没有异议,准备开始往地下室搬东西。

    首当其冲的是水。

    两人用了这么久,江妙妙当初囤的水还剩下一百多桶,起码能再撑一个月。

    陆启明左肩扛一桶,右肩扛一桶,正要往地下室走时,她忽然低低地惊叫了声。

    “你受伤了”

    结实的右臂上,赫然有个大水泡,快有半个巴掌那么大。之前被衣服挡住,她一直没发现。

    陆启明低头看了眼,“没事,它自己会消的。”

    “那不行,你要是病死了,我不是也要跟着倒霉你坐好。”

    江妙妙把他按在椅子上,拿来喷雾和烫伤膏,像之前他照顾她一样,认真仔细地为他涂抹。

    女人的手指细细软软的,落在皮肤上触感微凉。

    陆启明不知是困了还是不好意思,低着头不说话。

    江妙妙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对方的身体上满是伤痕,被热油烫的、被丧尸抓的、被玻璃割破的,细细算下来,比她还严重些,只是血流得不多,看起来没那么夸张而已。

    她十分担心,“你身上有伤口,又涂了金半臀的血,会不会被感染呀”

    陆启明对此并不担心,倒是挺好奇她的反应。

    “要是我被感染了,你准备怎么办”

    她满脸纠结和痛苦。

    “不知道,等你变成丧尸了,我肯定是打不过你的。可是在你没变成丧尸之前就赶出去,似乎也不太好。要不先把你关起来”

    陆启明哼哼唧唧,“好狠心的女人。”

    江妙妙无奈道“你说怎么办嘛。”

    “咱们认识这么久,你就不能让我临死前吃顿好的古代死刑犯都有断头饭吃。”

    “有道理。”她放下烫伤膏,“那我现在去给你做饭想吃什么尽管说,别客气。”

    陆启明反手又是一个脑瓜崩。

    “傻瓜,这辈子你怕是没机会做了,下辈子吧。”

    江妙妙被他敲出一肚子火,想反击,看着他伤痕累累的躯体,不太好下手。

    涂完药,陆启明不休息,直接开始搬东西。

    江妙妙也要搬,他嫌她力气小,让她别插手,盘算好该搬什么,不该搬什么就行。

    她在别墅里转悠起来。

    地下室空间有限,放不了太多东西,陆启明一个人也搬不动太大的东西。

    因此诸如床、衣柜、桌椅等物是首先被放弃的。

    其次太重的不好搬,如煤气罐。

    最后派不上用场的也不搬,如空调、洗衣机、电冰箱和那个坑爹的发电机。

    走完一圈,她统计出张单子。

    水、食物、衣服被子,燃料,手电筒。

    都是生活必备品。

    尽管已经是精简又精简,但光那一百多桶水就够搬的。

    江妙妙看陆启明负伤干活,自己没脸闲着,瞥见之前从超市推回来的小推车,灵机一动。

    当陆启明从地下室出来,准备继续扛水桶时,她推来推车。

    “咱们把水桶放这里面,然后一起推下去吧。”

    推车一次至少能放四桶水,比他用肩膀扛省力多了。

    陆启明很难得的投来赞赏的目光,把已经抗到肩上的水桶放到推车里。

    两人齐心协力,用了近一天的时间,才把水全部运到地下室,整整齐齐地码放在墙边。

    他们没精力做饭,各自吃了一盒自热米饭,躺下睡了几个小时。

    醒来之后没管是白天还是黑夜,继续干活,终于把清单上的所有东西都搬下去了。

    外面丧尸的动静越来越大,房间里的金半臀也外暴躁。

    偶尔从门外路过,江妙妙能清楚地听见他在嚎叫。

    接下来是封门。

    地下室的入口位于别墅厨房旁边,是一扇小木门。

    打开以后就是下去的台阶。

    木门质量一般,用得是最普通的复合材料,力气大点的人估计一脚就能踹坏,指望它防住丧尸不现实。

    陆启明在别墅里找了找,目光落在主卧的浴缸上。

    浴缸是铸铁的,表面覆盖了一层陶瓷,相当结实,同时承受四个人的体重都没问题。

    而且耐火烧,耐水泡,可以说除非出动挖土机,否则很难把它弄坏。

    当然它分量也重,陆启明掂量了一下,起码有90多kg。

    但高度和面积正好跟小门差不多,是最好的替代品。

    推车是没法用了,他找来一捆绳子,绑在浴缸上,用力往外拖。

    江妙妙也来帮忙,两人使出浑身解数,累得满头大汗,总算把浴缸拖去地下室。

    陆启明又拆了一扇房门,用来堵边角。

    他站在门边问“你还有什么要拿的吗没有的话我现在封起来,在丧尸潮过去前都不能打开。”

    她仔细想了想,该拿的都拿了,于是摇头。

    陆启明正要封,想到一个东西,跑到客厅把插着桃花的矿泉水瓶拿过来。

    桃花生命力旺盛,折下来这么久,只用水养着,居然没死,还结出了一些小花苞。

    江妙妙接过水瓶,惊讶道“你拿它做什么”

    陆启明嘴角微扬。

    “因为它好看,闻起来香,你不喜欢吗”

    他们马上就要过真正的与世隔绝的生活了,连阳光都看不到,有这支桃花在身边,提醒他们此刻外面春光正明媚,似乎挺不错的。

    江妙妙嗅了嗅花香,把它放在水桶上。

    陆启明最后朝外看了眼,收回视线,把浴缸立起来堵住门,用从房门上拆下来的木条钉死,涂油漆封上,只留一条比手指还窄的,用来通风的缝隙。

    地下室里一片漆黑,丧尸的声音遥远得像来自另一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上榜单啦,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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