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 不搬

小说:捡漏 作者:金元宝本尊
    “咣当!”

    一声闷响!

    电三轮陷进了泥泞的路面,任凭中年大妈再怎么用力扭油门,电三轮发出悲惨的呜呜哀鸣,却是无法再寸进分毫。

    “金锋!”

    “你回来得正好。”

    “说,你们什么时候搬?”

    金锋皱了皱眉。

    这个王大妈就是这块地的主人。

    王大妈的老公以前成分不好,改开之后包产到户,因为这个原因,分到的田土自然是最差的。

    这里地理位置偏远,又是沼泽地,俗称的烂包田,种庄稼肯定没戏,种其他的产出投入比例太差,久而久之,这块地就闲置荒废。

    很多年前,王大妈就把这里租给了第一任的租客。

    那就是金锋。

    随着锦城一天天的扩张长大,好些个行业都被赶出三环四环,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很多无家可归、特殊职业的聚集地。

    前些年地产疯狂的时候,这片地也被大老板看中,想要买下来建房,前前后后来了不下一百波老板,打桩一查地质,最后全都放弃。

    “金锋,我告诉你啊,这回是动真格的了啊。”

    “环境保护事关百年大计,我身为土地庙居委会二组组长必须以身作则,你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

    “咱们这里可是土地庙的一大毒瘤……”

    吧啦吧啦的说了一大堆,一干老少静若寒蝉,聆听着包租婆的训示,酷热到爆的天个个冷汗长流。

    “我知道你们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难处,可你们也得理解我的难处……”

    面对包租婆王大妈,金锋眉头皱了皱,静静说道:“要搬可以,退房租。”

    一听这话,王大妈的跋扈啰嗦顿时戛然而止,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直视金锋。

    没过几秒便自指着金锋破口大骂:“你还好意思跟我提房租!?”

    “你小子当初三百块钱一年就租了这五亩的地,八年了,到现在你还是只给三百……”

    “你个臭小子……”

    金锋淡淡说道:“那怨不得我,当初是你硬逼我签的十年合同。”

    王大妈呆了呆,气结恼怒,指着金锋恶狠狠的骂了半天。

    “臭小子翅膀长硬了啊……敢这样跟大妈说话了……”

    “别忘了,当初是谁收留的你……”

    “你小子刚来的时候还没拖把高,连自行车都是大妈借给你的,现在长大了,敢跟大妈横了是吧!”

    “车,是我五十块买的!”

    “你,骗走了我们兄弟最后的五十块钱。”

    金锋不轻不重的回应,推着板车往前走,进了一个铁栏杆院子。

    “还是那句话,要搬可以,把大伙儿今年的房租都给退了。”

    王大妈半响没做声,周围的租客们看自己的脸色都不对了。

    灿灿的冲着金锋背影骂了句臭小子。

    “臭小子,告诉你,只有十天时间,你自己看着办……”

    “你在我跟前拽没用!”

    “能耐的,你把这地给买了,再建个大棚,随便你怎么玩……”

    低头看看满是泥浆的道路,再看看自己白白的凉鞋,大声喝骂。

    “三娃子,还不快过来给老娘推车。”

    三娃子嗳嗳的叫着,一脚插进一尺多深的淤泥中,嗨嗤嗨嗤的推起了电三轮。

    在众多人的努力下,土皇帝包租婆王大妈的銮驾开出厂房,众人不由得长长吁出一口大气。

    相顾苦笑,下一秒都从彼此眼里看见了深深的忧虑。

    天慢慢暗了下来,一团团黑云在西边的天空上汇聚,组成一个个诡异的图案。

    破院子外的一盏桔灯如豆在将夜未夜的时分点亮起来,一片惨淡。

    院子里的各种废品堆得有五六米高,各种破烂垃圾的气味在空气里弥散,一阵阵恶臭扑面而来。

    金锋却是早已习惯这种味道,甚至有些亲切。

    “锋哥!?”

    “是你不?”

    矮矮的平房下,一个略带喘息的声音低低响起。

    小平房就三间小得不能再小的蜗居房,一个弱弱瘦瘦、满脸污垢的小男孩站在门口,迟疑的看着金锋。

    “锋哥,我打你电话打不通。”

    “被人撞了。”

    放好板车,金锋把板车里收的破铜烂铁、塑料瓶、纸箱子、旧主机、显示器搬了下来。

    瘦弱少年一瘸一拐的拖着一条腿过来,默默地将这些破烂一一归类码放在不大的院子里。

    瘦弱的男生叫周淼,是金锋从帝都山里带出来的伙伴。

    当年金锋的老爹和周淼的老爸以及其他几个人都是死党好基友。

    某一天,几个好基友欢聚一堂祭天祭地喝血酒结拜兄弟,为此还宰了一头八年多的老母鸡。

    结果真应了几个人发的毒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吃了老母鸡的几个好基友一起组团见了阎王爷。

    一死死八个!

    八口棺材,村子里的老人把自己存着的棺材全拿了出来,都还差两副。

    家里没了顶梁柱,几个好基友的老婆撑不住纷纷改嫁远走。

    包括金锋的老娘在内,带走了尚在襁褓中的妹妹走得无声无息,丢下了半大小子的金锋。

    带着男娃,再嫁认很困难。

    剩下的几个半大小子也就相依为命直到现在。

    十二岁那年,在山里活不下去的金锋带着三个人来到了锦城,第一落脚点就是这里。

    周淼就是其中之一。

    山里太艰苦,在城市里,总有条活路。

    让几个兄弟都出人头地,就是金锋最大的希望。

    还有自己的妹妹,金锋发过誓,一定要找到她。

    周淼默默地给金锋端来几个馒头外加一盘卤猪头,低低说了一句。

    “傲哥给你留的。”

    金锋抓起半冷不热的馒头轻轻咬了一口,看也不看卤猪头。

    “我不吃他的东西。”

    伸手将喷香诱人的卤猪头端走,看着在垃圾堆里翻翻拣拣的周淼,轻声说道。

    “他什么时候来的?”

    周淼将一堆易拉罐挨着踩瘪,轻声回应。

    “下午……傲哥说……”

    “他说了什么?”

    “傲哥说,最近环保查得严,生意不太好,一天纯利润也就三百块。”

    “他问我,我们的收入有多少?”

    馒头塞在金锋咽喉,金锋闭上眼,端起五斤重的太空杯猛灌一气,费了老大的劲慢慢咽下馒头,沉声说道。

    “他还说了什么?”

    周淼背对金锋,期期艾艾的说道:“傲哥还说……混不下去就去找他。”

    “他……那里还缺一个洗碗的,一个打杂的……”

    金锋身子僵硬,鼻子里哼了一声。

    “出息了!龙二狗!”

    就着三块一斤的冷土茶咽下馒头,疲惫虚弱的身子骨慢慢有了一丝力气。

    周淼轻轻说道:“锋哥,刚王大妈的话我都听见了,你说,咱们搬到哪儿去?”

    “我看了新闻,查得好严。”

    “东城陈胖子的收购站交了十万才开的门。”

    金锋轻声说道:“不搬!”

    短短两个字从金锋嘴里出来,说不出的坚定。

    周淼弯曲的背微微一震。

    “我听你的。”

    踩完了易拉罐,称了重量,周淼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端着一锅废品放在金锋跟前,喘着气不停咳嗽。

    “锋哥,你看看这些都是铜不?”

    “早上老袁头拿过来卖的,我照铜的价格给收的。”

    金锋低头一看。

    这是一堆铜钱!

    这些铜钱时间放置太久,长期没有得到保护,通过自然氧化和遇水凝结,牢牢死死的粘在一块,有的像是砖头,有的像是筒子。

    铜线上有不少的铜绿铜锈,有些铜钱死死的黏在一起,早已锈死。

    有几个铜钱上隐约能看见乾隆、顺治和康熙几个楷体字。

    “铜肯定是铜的,在清朝,各个省局都有铸币权,每个省局铸造的铜钱比例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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