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7 见字如面,好久不见

小说:捡漏 作者:金元宝本尊
    最著名的自然是号称十六世纪世界最大海战露梁海战,一举干掉东瀛狗一万三千多只。

    直接把丰臣秀吉那老狗都给郁闷死在了高笠。

    这一战打出了整整两百多三百年的半岛和平,丰臣秀吉挂了以后,东瀛狗那边进入德川家族的幕府时代。

    直到东瀛狗明治维新变法之后,才开始崛起。

    所以对于大明王朝来说,高笠那是相当相当的尊敬和臣服。

    皇太极征伐高笠的时候,崇祯国内已经烂成一锅粥了,依然派了二十万大军去增援高笠。

    别看崇祯吊死了,但他在高笠可是当做神一样的来供奉。

    后来虽然高笠臣服了满清,却是依然沿用崇祯的年号。号称千古一帝的康熙却是屁都没放一个。

    进入十九世纪末期,满清政府自身都难保,高笠那边被东瀛狗打得太凶,没法子在1897年的时候彻底脱离了满清这个宗主国。

    还有在前几年的时候,也就是1879年那一年,自古以来就是神州领土的流球,也被东瀛狗给占了。

    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援救琉球。

    但,那时候真的没法子。

    李鸿章一把老骨头怎么能撑得即将要倒塌的摩天大厦。

    袁世凯在高笠混得风生水起,袁克文就是出生在高笠,打小就聪明,非常得宠。

    袁世凯因为在高笠展露峥嵘,一路青云,做到了大总统。

    但袁克文却是个奇葩。

    除了爱昆曲,就是爱女人!

    这一点,七世祖包家鹏其实跟袁克文很像。

    当时有民国四大公子的称号,袁克文位列首位,其他的是溥侗,张学良以及张伯驹。

    张学良不用说,败家子一个。

    张伯驹也不用说,手里头的镇国之宝无数,到了老了全都捐给故宫,名垂青史的大家。

    溥侗,溥仪的族弟。

    袁克文排第一,那是极有风骨的。

    袁世凯做皇帝那会,袁克文坚决反对,还做了一首诗讽刺自己老爹,气得袁世凯把他禁足北海大半年。

    袁世凯做了皇帝,皇长子袁克定想做太子,跟袁克文谈了一次,也是被袁克文给骂惨了的。

    袁世凯死的时候,袁克文不奔丧,反而混迹梨园,先把曲唱了再说。

    也算是奇葩了。

    袁克文到了魔都,入了帮会,直接就是大字辈的最高辈分。

    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这些都是袁克文的徒弟徒孙。

    袁世凯死了之后,袁克文分到了十万大洋没多少时候就用光,凡是有人需要的时候,从不二话,一个字。

    帮!

    当初还拉着梅兰芳上台义演,为当时的风灾捐款。

    风流倜傥仗义疏财,也就意味着坐吃山空。

    该卖的卖光,该典当的典当干净,到最后袁克文也没什么好卖的,自己唯一的长处就是写字。

    那就卖字。

    当时二皇子的身份,有人求字那肯定是别有所图,但袁世凯死后,袁克文的字依然能卖得出去,那就是真正的写得好。

    没钱喝花酒了,就卖字。

    没钱捐款了,就卖字。

    没钱替青楼女子赎身了,也卖字。

    风骨如此,确实百年罕见。

    袁克文写字基本不铺桌面,叫两个人一人一头逮着两头,绷直了以后,挥毫一蹴而就。

    曾经的皇子没落了,但是却是博得名声在外,张作霖、张邦昌都愿意送钱给他,聘请他做顾问,也就是一句话。

    “二爷不伺候!”

    就是这么一个大才子,死的时候不过四十二岁,家里不过二十来块大洋,还是帮中兄弟凑钱买的棺材板。

    不过给袁克文送葬的人数可比自己老爹多得多,光是青楼女子都是上千名。

    这一点,袁克文跟奉旨填词的柳三变真的有一比。

    “寒云兄,见字如面……”

    “好久不见!”

    金锋静静的看着桌上的这两幅竖条,在心里默默的念出着两句话来。

    一眼百年,物是人非,再见故人,只能对字感慨。

    轻轻闭上眼睛,默默矗立半响,深深叹息。

    随后,金锋转身将地毯上的两幅装裱字框慢慢拆开。

    这两幅字依然是袁克文的手迹,虽然在收藏市场上,袁克文的书法并不算什么好得很,令多少人趋之如骛。

    但在金锋心里,这,可比苏子瞻的《叔父贴》更要珍贵。

    非卖品!

    只要自己活着,那就是非卖品。

    自己只见过袁克文最风光的时候,那时候的他才才气逼人,意气风发,一掷千金,风流不羁却是一身傲骨。

    两幅同样是条幅,内容是。

    “十有九输天下事。”

    “百无一可眼中人。”

    这两幅条幅用的是隶书写的,虽隔百年,却是浓墨如新,笔力刚劲透骨,字里行间露出来的是不羁的傲气。

    这是袁克文在1931年写的,那一年,金锋已经不在,那一年,袁克文死于疾病。

    凝视这两幅条幅良久,金锋卷起来包好,放入字筒当中。

    这才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字框上面。

    字框的材质涂抹了黑漆遮盖了本色,但却是用的海黄木条做的字框。

    这,可是极其难得的字框了。

    不过金锋要的不是字框,而是海黄木条里的东西。

    四幅条幅的字框都被金锋收罗回来,拿着每一根在手中掂过重量以后,金锋从中取出一根木条。

    这根木条的重量明显的重于其他几根。

    目光扫处,金锋竟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也是薇薇惊讶。

    能逃得过自己鹰视狼顾眼力的东西,不多。

    就算是刘睿那老狐狸把小叶紫檀和两个高古玉藏得那么深,也没逃过自己的眼睛。

    但眼前这个海黄木条在视线中没有任何异样。

    这就有点……意思了!

    装修的这家店铺,金锋从本地宝上找过记录,以前是做中餐馆的。

    本地宝上有这间店铺的转让广告,具体原因是什么,金锋也不想去探究。

    薇薇闭眼,右手手心掂着海黄木条轻轻的一毫米一毫米的移动着。

    跟着木条交到左手上,左手在刷了黑漆的木条上来回的摸索。

    忽然,金锋睁开眼来。

    左手停留在海黄木条的边缘部位,右手从包里取出一把瑞士小军刀,轻轻的在海黄木条表皮上刮起来。

    硕大豪华卧室里,柔软舒适的水床上,刚刚认识不到六个小时的黄薇静翻了一个身,长长的大长腿用力的将天鹅绒被踢下了床。

    跟着,黄薇静躺在床上,素手轻解,嘴里发出轻轻烦躁的娇吟,费力的解开自己的束缚,翻过身再次睡去。

    那一幅美人醉秋图,令人血脉贲张。

    不过金锋对此却是漠不关心。

    手里拿着瑞士小军刀轻轻的刮掉海黄木条上的黑漆,露出海黄本体的颜色。

    终于,金锋露出一抹笑意。

    果然,海黄木条上的黑漆不仅仅只有一层,而是三层。

    三层不同的颜色。

    按理说,懂行的玩家都不不可能在海黄这样名贵的木头上刷漆,充其量就刷一层清漆足够了。

    但这个字框木条却是刷了整整的三层。

    这种做法原因无非就两个。

    第一,就是保护和掩护。

    第二,那就是那些曾经的主人根本就不懂。

    第一任主人为了保护和掩护,在上面刷了黑漆,由于种种特殊的原因突然暴毙或者其他什么的,导致未能将这个条幅带走。

    于是他的下一任为了好看或者其他的原因,又把这个字框重新刷了一层漆。

    后来的继任者跟着又刷了一层上去。

    这就导致了三层漆都是不同的颜色,只有这样才解释得清楚。

    瓜 子 网 首发更 新  更q新更快广告少s

    ,精彩!

    ( = )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笔迷读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