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参苗

小说:求生 作者:玉紫笛
    阿茴对此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她认为应该趁着现在副本开始, 尽量抢占先机,这家幸福旅馆明显就是一个奇怪的地方,要先进行调查, 显然是对屋子里的摄像头有了阴影。

    古来先是惊奇一番阿茴终于动脑子了, 然后拒绝了她。

    看着阿茴有点生气的脸,笑道:“首先我们没有明确的任务, 这就意味着最好选择一个显而易见的线索进行调查,祭典与庙会, 搞懂这两个不同的词,差不多就可以。其次, 你说过幸福旅馆几十个房间,只靠我们两个人怎么在一夜内搜完?今天是第一天,先去好好休息一下吧。如果你执意要去搜索,最好的方法是进你父亲的房间或者监控室的调查,这样有什么我们也能够一目了然。”

    “最重要的一点是, 夜深了。”

    夜晚是鬼怪的活跃期, 如果幸福旅馆真的有问题, 在没暴露之前,作为玩家最好不要在这种深夜去找线索。

    “明天白天我们再看看情况。”古来说。

    阿茴认真听了他的建议,沉默了一会,才说:“我还是觉得应该趁我爸不在的时候找找,等明天他回来就没有那么多自由了。我很怕我爸,只要一想起他, 就会浑身僵硬无法反抗,所以我会避免和他见面。”

    古来颇为欣慰,他停了停又说道:“你是应玉,旅馆老板的女儿,这个旅馆是你从小长大的地方,如果真的发生危险,谁都可能出现,只有你不会……这样吧,那你先去看看你爸的房间,注意安全。”

    “知道了。”阿茴面无表情的站起身,端着托盘就要往外面走,“明天六点会有早饭,要给你留吗?”

    “再说吧。”古来回道。

    他没有像个愣头青一样说我和你一起,而是选择呆在屋中,以实力来说,他应该还不是阿茴的对手,再加上现在时间太晚,走廊上的灯又坏了,他也从没来过这里,如果真的发生危险,很可能会一时慌张走向死路。

    比起拖后腿还不如直接让阿茴去试试,因为从身份来说,他只是一个来雅参村的外地人,天然就矮这些本地人一头,天时地利人和一个没占,所以不打算冒险。

    阿茴哦了一声,打开门走掉。

    等确定她离开之后,古来把门锁死,又用衣架做了个简易的房锁,这样从外面就不容易推开,一切做完后,他才去洗了个澡,躺在床上把于英范准备的所有关于雅参村的资料都看了一遍,这才安心睡觉。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早,他起床后换了身西装。

    于英范身为职场半成功人士,对于自身形象非常注意,如果不是这份合同让他熬了几个通宵加山路太颠簸,他不会是之前那副颓废的模样。看着镜子中勉强算是帅的脸,古来满意的点了点头。

    把合同放进公文包里,古来走出房间,去往楼下吃早饭。

    阿茴还是和之前一样坐在前台,这次换了昨晚那件花衬衫,穿了件方便活动的运动服,长发扎成马尾,露出白净的一张脸。

    她正在吃一份放着半碗白糖的小米粥和一看就超甜的红糖糕,看他下来,抬手指了指左手边的走廊,“第二门进去是餐厅,早餐免费。”

    “谢谢。”

    “昨天……”古来想问她昨天发现了什么,被阿茴直接打断。

    “吃完饭有什么活动吗?”

    这也意味着在这边说话并不安全,古来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接着说:“我得去和村长谈谈合同的事情。”

    “知道村长住在哪吗?”

    古来抬眼,笑道:“那麻烦你充当一下导游。”

    “导游费一天100,当天现结。”

    “行。”古来抽出一百的现金给她,阿茴接过,直接放在自己的包里,跟过来上班的前台打了声招呼说:“你吃完饭就过来,村长九点要去查看参苗。”

    村长应东极是一个五十出头,头发微秃,肚子鼓胀的中年男人,平日最爱把白衬衫别进黑西裤里,装作自己是很了不起的干部。他对于自身的地位十分看重,十年如一日的爱做面子工程,在村委会有一个公示栏,上面就清楚写着他每日要在几点去做什么,一周七天,全年无休,准时早上七点上班,晚上十点下班,比996还爱岗敬业,要不是007容易猝死,他早就这么干了。充分让人民群众了解到他的爱民日常。

    所以阿茴很清楚他的每日行程。

    “这一百块真好赚。”古来也看到那块公示牌,故意笑着说。

    阿茴靠在电动车旁,用下巴指着正观察参苗的一群人,说:“都在那了。”

    见到旁边有人过来,立刻摆上一副不高兴地模样,故意道:“快点走,热死了。”

    那边也看到古来,村长和于英范见过几面,很自然的就认出了他,当下几步跑过来,握着古来的手,眼神热切说:“于干事,你终于来了!”

    怎么回事?于英范和他没这么熟啊?

    古来被弄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勉强笑了笑,目光落在了肥宅的身上,后者看着他们,眼神闪烁,抿了抿唇角。

    “我们雅参村,现在就等你来救命了!”

    于英范所在的公司越惠来全国闻名,主要是因为在国家级电视台每天洗脑式播放广告,这种轰炸型营销让很多不是农民的人一提起种地就会想起他们公司的名字,尤其现在公司开始转型,不仅是农药种子化肥之类的,还开展低价向农民租售大型收割播种器械,全自主化研发,走新型高科技模式,被政府列为全国优秀模范公司,是国内农民心目中的No.1。

    作为一个干事,哪怕是低级干事,于英范对公司还是很有自豪感的,面对村长的巴结奉承,即使他性格冷漠,也不由挺胸抬头,装作一脸傲然的样子。

    这副模样没有引起村长的怀疑,他甚至觉得这很正常,当然,有求于人的情况下,不管对方多奇怪,他都会觉得正常。

    “那个……于干事。”村长搓了搓手,颇为不好意思的说:“前两天定的合同能不能改一下?”

    “为什么?”古来皱眉,“那份合同已经是我们的最低底线,再改的话,很不好办啊。”

    雅参是人参的一种分类,它与一般人参不同,不用等三到五年,一年就可成熟,春天播种,秋天便可收获,块头与普通人参三年份相当,药用效果却是普通人参的十倍。

    它的叶子是深蓝色的,随着年份越长,叶子颜色越深。除此之外,只看外表,是看不出与普通人参的区别,但如果切开,就会发现里面赤红如血,直接食用,会气血翻腾,有壮阳健体补气益寿的功效,所以雅参也叫血参或阳参。

    而雅参村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专门种植雅参的村子。

    因为这种人参对于土壤极其依赖,只在雅参村附近生长,一旦离开这片村子,雅参的种子根本不会发芽,所以自从这种人参被发现功效后,这也让雅参村的人民家家种植,因此致富。

    在越惠来公司之前,他们是有一个专门的雅参经销商,但是这个公司因老板投资失败,申请了破产保护,没了经销商,全国各地的人参收购商就蜂拥而至,导致雅参价格起起伏伏,前两年还被恶意压价,堪堪是成本价,而被倒卖成品却翻了几十倍,村民苦不堪言。

    本来于英范对此并不清楚,他也不是负责人参这块业务的,还是应东风将消息告诉他,在中间牵桥搭线,他才接手雅参村的雅参经销,又经过多次的洽谈协商,在前几日终于拟定出一份彼此都满意的合同。

    越惠来公司对雅参的收购价比那些散商的收购价要高出3%,并投资1500万元在此建立专门的雅参种植基地,但这些钱不会全经过村委手中,一部分还要当做雅参村购买大型机械的租金与其他杂七杂八费用。

    真正能划在雅参村账目上用来收购雅参的,只有100万左右。

    “不不不!我不是要涨钱!”村长也知道这个价格和之后的投资对于雅参村是个很好的发展前景,并没有多加抵触,他四下看看,把跟在身后的村民和干部都挥退,拽着他来到一个角落里,压低声音说:“能不能……往我们村里的账目上多打点钱?”

    古来不动声色的说:“我这也有公司规定,不太好办。”

    他确实不太好办,于英范只是一个地区内小小的低级干事,并不经手公司财务,所以这个问题解决不了。

    不过,于英范解决不了,应东风却能解决,他的老丈人是越惠来的高级干事,相当于一个大省的总经理,当初公司内部对雅参村的评估不太理想,根本没打算拨发1500万,还是老丈人看在应东风的面子上给拨下的款项。

    应东风按照辈分来算是应东极的表弟,但他很不喜欢村长,经常表面笑呵呵,背地里就跟于英范吐槽村长是个傻逼。

    村长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看着古来,卑微地笑了笑,“于干事,你看我们这边……帮帮忙,帮帮忙……”

    “100万应该足够用了,你还想要多少?”

    “至少得500万……”

    古来嗤笑一声,也不说话,一张口就500万,有那么多钱于英范也不会当销售,还不如回家承包几亩地呢!

    “这样吧!”村长一咬牙,说道:“我知道你们一直想要开花的雅参,等到庙会结束,我就把送给你们三株开了花的雅参,怎么样?”

    三株?

    这么少?

    应东风倒是没有说要几株,可以一会回去问问他。古来沉思着,没有说话。

    “于干事,你别嫌少,每次开花都不会超过五株,这三株还是我把自己家的那份送给你们的!只要吃了这个东西,可是能延寿五十年的!如果、如果真的不行,那我就不送了!”

    古来暗暗记住这件事,表面却对他说的功效并不太相信,神色怀疑的看着村长纠结的表情,又试探性的问了几句,村长咬定了最多只能三株,否则就不给了。

    “三株啊……那我回去先跟公司申请一下,不过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就算被批准也不会真的给发500万。”

    “好好好,其实给个二三百万我也能接受,雅参村有救了!”村长立刻喜笑颜开,说:“我这个村长还能不能干下去就靠着于干事了,上面非要派什么大领导,据说是在中央待过的,不把庙会做的好一点,我明天都能立刻滚蛋了。”

    “镇里县里没给你拨款吗?”

    “就拨了十几万,这点钱还不如给我塞牙缝的呢!”村长一提到这个满肚子气,“官大一级压死人,领导张张嘴,属下跑断腿,他娘的县长那老东西让我把全村的房子统一粉刷一遍!每家每户的墙上都得贴标语,贴他妈个头!他怎么不说直接让我们把房子拆了重建!”

    “重新粉刷不行,我们还得铺路,前年刚铺的水泥路现在又要加宽,还得给参娘娘塑金身,造金庙,这哪一处不是要钱?!”

    “所以你们就想从我们这里掏钱?”古来看着村长,问道。

    “我肯定不会亏待于干事的,等到钱款拨下来,我会直接将五十万打倒你的账户上。”村长很有眼力的接下来说:“如果于干事嫌少,我们还能再商量。”

    五十万啊,这对于英范来说确实是笔还不错的外快。

    “那我就先谢谢村长了。”古来的笑容真诚了一些,说道:“别看现在花费高,等到你真的做好了,领导一高兴,以后应村长就未必要叫村长了。”

    村长摆了摆手,谦虚笑道,“哪里哪里,没有的事没有的事。”

    “打算什么时候开庙会?我也凑凑热闹。”

    “嗯……只要钱到位,一个星期就差不多了。”

    “这么快?你们能做好吗?”古来很怀疑,金身金庙再加上全村粉刷,一个月的时间都嫌短。

    村长眯着眼睛,露出了一个笑容,“我们日夜赶工,一个星期就足够了。”

    这种笑容在古来的眼中显得极其怪异,无端让人脊背发冷,他总有一种感觉,村长是意有所指。

    一阵微风吹过,地里的参苗随风摇摆,村长自觉已经说完了话,背着手回到刚才的队伍里。

    古来跟在他身后,无意中踩到一株参苗,从断裂处露出像血一样的汁液,一滴滴的落在泥土中,带来了一股阴冷的风。

    他蹲下来想要再观察一番,远处村长高声喊道:

    “于干事要是喜欢,那株就送给你了!记住可别多吃!晚上可睡不着了!”

    接着是男人们都懂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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