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当天, 林陌倒是接到了好几个拜年电话,V信和邮箱的拜年祝福, 也都快回复不过来了。
往年余笙没陪着她的时候, 她还是很乐意回复这些消息和电话的, 反正也无聊, 跟那么多人聊聊天, 显得她一个人不那么孤独。
如今, 有了余笙。
看见余笙在厨房里忙东忙西的, 她便有些懒得应对那些朋友圈的人了。
重色轻友, 大抵就是如此吧。
下午接的最后一个拜年电话是杜珑打来的, 杜珑明显很高兴, 她每年过年都要带着儿子和老公会老家过。
每到年底, 便是他们夫妻最“恩爱”的时候。
杜珑的老公孝顺,平时玩得再开,到了年底回家见父母的时候, 也要装成夫妻和睦恩爱的样子。
林陌向来是理解不了杜珑那种想法的, 不过毕竟是多年好友了,杜珑的一切决定, 林陌都选择尊重。
就像是听到余笙在林陌家过年,杜珑也大笑一声,道:“我看好这个余笙啊, 我觉得他很快就要拿下你了。”
林陌笑了笑,也不反驳她这话,她侧首看向正在厨房里烤糕点的余笙, 有那么一种安静和乐之感。
“是啊,有他陪着,我很开心。所以复工之前,咱们两个也不要联系了,我今天有人陪了。”
杜珑:“我的天哪,我杜贵妃是从今天开始要失宠了对吗?”
“你都多大年纪了,还开小孩子的玩笑。”
杜珑:“只要你不提,我就还是十八岁。”
挂掉杜珑的电话之后,林陌干脆发了条朋友圈:“大家的祝福都收到了,回复到手抖,就统一祝大家新年快乐吧。所以现在,请让我安安静静刷个综艺吧,开工之前,没有重要事情不要给我打电话!”
郝彬上午忙完的时候,本来想给林陌打个电话的,还好他提前看到了这条朋友圈。
最后,郝彬只好发了个邮件,没敢电话打扰。
不仅如此,郝彬还把林陌的朋友圈截图发给了老聂。
郝彬:“看见没,有了男朋友是不一样,前年除夕,我印象最深刻,林总一直工作到凌晨,正月初一还不忘跟我谈工作。”
聂良吉:“工作安排下去就好了,华总在的时候,也没林总之前那般操劳。这个余笙是真不错,样貌也佳,将来林总若是有了孩子,那肯定是好看的。”
郝彬:“先把婚礼筹备明白,我已经把已经婚宴形式的草稿案都打出来了,到时候只要林总一声令下,我这边随便她选哪一种都能筹备明白。”
聂良吉:“婚礼的礼服,我已经找了国内外的几十家著名设计师,等年后设计稿一出,就可以给林总亲自挑选了。”
郝彬:“行,咱们分工合作。等林总那边那部剧拍完了,婚礼就可以提上日程了。眼下年底,咱们都放松放松,各回各家,也让林总好好休息。”
聂良吉:“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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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陌下午的这顿饭吃的很饱,余笙手艺好,做出来的菜,既有大厨的质感,又有家常的味道。
林陌素日里每一餐都是吃到七八分饱,今天倒是难得,吃到了撑。
她一边摸着肚子一边瘫在沙发里,想要起身走动走动,都没了力气。
看见余笙准备收拾桌子的时候,林陌还盯着那份已经见了底的糖醋排骨,笑着道:“你这道糖醋排骨,味道做得极正,我今天吃多了,估计明天一早起来上称,就得胖上两斤。”
“胖点算什么?你又不是女明星,不必保持身材。何况你平日工作那么累,东跑西跑的,也胖不到哪去。”
林陌盯着余笙瞧了一会儿,突然就想到了华先生在的时候。
她如此想,便也将心里的话说给了余笙听:“华先生还在的时候,就很注意饮食。像是糖醋排骨这种先过油的食物,他都劝我尽量少吃。那个时候,家里还专门请了营养师,每天都给我做营养搭配。除了这些,我还要每天上课,也辛苦的很。”
“像今年这样,将工作全都放下,只安安静静的过个年,倒也是难得。”
余笙将碗都丢到洗碗机里,一边拿着擦手巾慢条斯理地擦着手,一边抬起头问:“左右今天无事,你不如讲一讲,你跟华先生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如何相处的?”
林陌抬起头看着他笑了笑:“我一个人讲不公平,一个人讲一件事,现在开始,你先来吧。”
余笙擦完手之后,伸手去够护手霜,抹多了的,还不忘都抹在林陌的胳膊上。
林陌任由他抹自己的胳膊,等着他开口。
余笙忙完这一切之后,突然说:“你要听什么,我说说我上大学的事,好吗?”
林陌点头,倒也不介意他先说哪一件:“好啊,我洗耳恭听。”
余笙将林陌的脑袋扳到自己的腿上,开始碎碎念他大学时期的事。
“我高中就是J国念的书,直接考上了DLD大学。我成绩一直不错,一直都是A。当时因为参加校内的活动,我当时扮演话剧男主角,也因此结交了几个好朋友。其中一个好朋友叫Jafferson,长得超级帅,学校里很多女同学喜欢他。”
“他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我换内裤的频率都高。”
林陌噗嗤一声笑了:“这是什么比喻?”
余笙也笑了:“虽然俗了点,但是毫不夸张吧。过了一个周末,他女朋友准换。当然,其中有一个最长的,坚持了一个月。不过不是他甩别人,而是别人甩了他。因为他女朋友看上我了……”
林陌顿时绷直了身子,抬起头看他:“那女孩好看吗?”
余笙点头:“混血儿,挺酷的,喜欢戴深紫色的鼻钉。”
林陌啧了一声:“哎呦,记得这么细啊?看来,你也挺关注她的嘛。”
余笙察觉出了她话里的酸意,立马举手道:“我发誓,那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记得这个,是因为Jafferson当时给她买了好多紫色的鼻钉。”
林陌这才勉强回过了头,继续听他讲。
“然后她还当着Jafferson的面,跟我表白了。我没办法,只好拒绝了她,她也表示可以理解,不过不会放弃继续追我的。结果就因为这事,Jafferson动了气,找了八个校外的壮汉,围殴我。”
林陌听着惊心,忙问:“那后来呢?”
余笙特别自豪的开口:“后来没打过我,哈哈,我一个人凑服了八个,后来其中有一个,还过来跟我请教中国功夫。”
林陌也跟着笑了:“那你教了吗?”
余笙摇头:“我跟他说,你不适合学,哈哈。”
余笙之后又说了几件他大学里的事,不过听起来,都挺无趣。林陌最后的总结也只是,余笙是个学霸,各方面都很优秀,不仅学习成绩好,还有一张迷人的东方面孔,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
林陌默默听着,也没听到他说es集团的事,不禁有点失望。
不过,林陌还是十分坦诚的先跟余笙说了自己的事。
她提到了华城是她的姐夫,还提到了姐姐林楠,还提到了那一天,她去墓地遇见余笙的那一晚,就是去祭拜华城和姐姐的。
余笙倒是挺惊讶,他其实也一直很好奇华城和林陌之间的关系。
结婚两年,两人没有夫妻之实,华城居然还肯把整个华夏集团交到她的手上,原来,竟然是这个原因。
提到墓地的之后,林陌转头问他:“你那天是为什么那么晚去墓园啊 ?”
余笙勾唇一笑:“是去看看我的父母,那天,是我爸妈的结婚纪念日。我当时身在S市,晚上回家整理东西的时候意外看到了妈妈当年留下来的台历。当时突发奇想,便订了票回了B市。等我到墓园的时候,天都黑了。没成想,还能在那里遇到你。”
“所以我就在想,应该是他们二老在天有灵,知道我还单身,故意把媳妇送到我跟前来的。”
两个人说着说着话,天色都暗了下来。
林陌眼见时间还早,便想拽着余笙出门溜一圈。
她打开抽屉,从一堆车钥匙里拿出了一个她常用的,丢给了余笙:“你开吧,我吃得太撑了,不想开车。”
余笙笑着说好。
等余笙从车库里将林陌的爱车开出来的时候,他才笑着问:“我见你最喜欢这辆车,从车钥匙上的痕迹就可以看出来。你不妨说说,那么多爱车,你独宠它的原因?”
林陌坐在副驾驶上,一边帮自己系上安全带,一边对着镜子拢了拢头发,都收拾好之后,才慢吞吞道:“这辆车,是华先生送我的第一辆车。连学车,都是华先生手把手教的。”
余笙难免吃了味,他侧过头问林陌:“我见你总是提他,家里也有华先生的影子。如果没有你姐姐,你会喜欢上华先生吗?”
林陌很果断地摇了摇头:“自然不会,华先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们两个相处的模式,更多的时候,华先生就像是我的恩师。我觉得他很厉害,迄今为止还是那样觉得。我总觉得华先生就像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物,他教导着我,慢慢引导着我,教会了我很多,恩同再造。只可惜,我和华先生的缘分太浅了。”
林陌后来又领着余笙去了B市的某管理学院。
因是除夕,学校早就关了门。校外的那一条街,也都没什么人。
林陌就带着余笙坐在校门口的石阶上,随意给他指了个地方。
“看到那了吗?以前我在这上课的时候,每天晚上大约十一点钟左右,就会有个阿姨在那里卖涮串。我在图书馆学的太晚了,如果饿了,就经常买点,坐在这个石阶上吃。”
“本来啊,华先生是不会发现的。可偏巧那天,华先生带着聂叔叔亲自来接我,抓个正着。吓得我当时就呛出了眼泪,还被华先生训了一顿,说我就喜欢吃这些路边摊。”
说到这的时候,林陌微微顿了顿,长叹一声之后,才缓缓道:“我本来是很惶恐的,我其实很怕华先生,就像是小学的时候,害怕班主任那样。可是那个晚上,他突然就红了眼眶。他跟我说,姐姐在世的时候,也总喜欢吃街边的那些垃圾食品。她还说,我今晚的那个样子,总会让他想起姐姐。”
“华先生生命最后的那段时光,一定很苦吧。他盼着我快点学成能接手华夏,又盼着早点去跟姐姐团聚。我经常能看到他晚上不睡觉,一个人在阳台边上发呆。有华先生的那两年,我觉得日子过得很快。大约是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吧。”
“后来,华先生走了。整个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华先生走得第一年,聂叔叔担心我一个人孤单,就带着家里人都来陪我。第二年的时候,聂叔叔有了外孙,我就跟陈阿姨过了一个新年。”
余笙听到这些,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他伸出手,揽住了林陌,低声说:“以后,都有我陪你了。”
林陌笑着点头,窝在他怀里的那一刻,她还是很满足的。
而余笙,也不知是从哪变成了一枚戒指,直接套在了林陌的无名指上。
他盯着那戒指笑了:“真好看,果然很合适,也很配你。”
林陌怔了怔,嘴角微弯:“是新年礼物?”
余笙突然郑重起来:“是求婚戒指。林陌,嫁给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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