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幺/文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清明时节,又是傍晚时分,路上行人很少,还都是眼熟的。
刷了这么多次新手村,林回不光对主角剧情滚瓜烂熟,就连路上的路人剧情都了如指掌,他看向其中一个路人——下一秒那个穿红色毛衣的女人就会被奔驰车溅一身水。
看吧,溅了。
林回听着他们的争吵声,摇了摇头,无聊地走开。
说真的,这种场景看多了,难免产生剥离感,剧情回溯到呕吐,一点新意也没有。林回甚至怀疑如果他沿着某个方向一直走下去,会不会走到一个倒扣的玻璃缸尽头,然后发现自己只是一只被用来当作观察材料的飞虫。
……
呸呸呸,太可怕了!
当然,这个世界也不是完全不真实的,因为如果林回在相同的情景下做了不同选择,剧情走向就会发生改变,所以也不至于让人感到彻底绝望。
这样想着,林回便走到了一条岔路口上——今天,他要走右边这条路。
以前他也见过这个岔路口,但是从来没走过,右边写着“前方五百米,文森酒吧”的牌子十分眼熟,林回却到现在也不知道文森酒吧到底是什么样的。
对林回来说完全陌生的地方,肯定不会是剧情发生地,他可以放心去。
根据常理推断,一般这种取名给里给气的酒吧,里面就真的有给,即便并非全部都是给,也该有超过半数是给。
还有一点,因为《璀璨星途》这本书的主角两人就是gay,所以这个世界的世界观也跟普通世界不一样,在这里,同性恋虽然不是主流性向,却也不会让人觉得过于怪异。
总而言之一句话,他要去找靓仔鬼混了。
雨越下越大,雨丝变成了雨点,打湿了林回的头发,他便急急忙忙往酒吧的方向跑去,天色暗下来,在这种青石板路面上冒雨往前跑,莫名有种进了聊斋的感觉,而他就是那赶考的书生。
……怪了,怎么今天总是往诡异的地方想。
林回很快来到酒吧门口,才发现文森酒吧居然是个闹吧,他挺高兴的,如此,泡到靓仔的几率大大增加。
“叮铃——”
林回推开了酒吧的门,根本没人理会他,舞池里镁光灯闪得人眼瞎,音乐声震耳欲聋,所有人都在摇头晃脑地瞎蹦跶。
厉害厉害,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就这么多人,他应该早点来光顾的,看着就热闹。
林回越过舞池来到吧台,找了个地方坐下,他瞥了一眼小黑板上用荧光彩笔写的酒单,道:“帅哥,调一杯辛德勒名单。”
——什么鬼名字,听起来很没道理,不过因为是周五招牌酒,点这个总不会出错。
林回在心里狠狠吐槽这鸡尾酒的名字,但是他本人对鸡尾酒没有任何研究,只能装作熟练的样子这样点——在酒吧里表现得外行,泡不到靓仔的。
“好的先生。”
穿着侍者制服的酒保对着林回微微一笑,从酒架上取了调酒器,开始操作起来,林回心里顿时多了几分龌龊的心思。
——这个小哥哥,好像也不错。
林回并不是那种对泡仔很在行的人,恰恰相反,他一点都不懂,之前几次他也曾发狠地想,总之都要破产,与其让林家的财产最终落到渣攻手里,不如挥霍败家,赶紧破产赶紧完事儿——林家最后破产,剩下的钱就是归入凌云霄囊中了,真气人。但是终归只是想想罢了,他节俭惯了,一时还不知道怎么败家呢,而且还没来得及实行这个计划,林回就被不断回溯的剧情搞得头晕眼花。他这次想开了,管他什么剧情,先挥霍一把再说。包上三五个小白脸,还愁家产败不光?他如果没有钱了,似乎也会失去当金手指的资格。
就是不知道当他败光家产之后,剧情会判定他通关,还是继续回溯?
“先生,请用。”
调酒的小哥哥把玻璃杯推到林回面前,林回看了一眼那杯缤纷五色的鸡尾酒,笑道:“谢谢。”
——正常泡仔一般接下去还得说几句,比如我请你喝一杯啊,今晚约不约啊……什么的,林回举着酒杯起势半晌,满脸都是“有话要说”,酒保小哥哥也十分配合地睁大眼睛等着他。
然而最终,林回却只是深吸一口气,再次说了一句:“谢谢。”
“……”
——这高开低走的局面,让人不禁想骂一句神经病,起这么高的姿态……好歹他说句“再来一杯”呢?!
林回也知道自己表现得很逊,急忙端着酒杯背转过身,那杯五彩斑斓的辛德勒名单被一晃之下,各个分层都混合在了一起,仿佛一名精致装扮的戏子淋了雨,油墨都在脸上化开了,十分难看,让人失去食欲。好在林回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下意识把视线投向远处的舞池,假装在寻找别的猎物,混乱中咕咚咕咚地将那杯鸡尾酒吞下肚里。
……说是要包养小白脸,但是哪有那么容易,对于他这个根正苗红的五好青年,认真搭讪还是有一定挑战性的,他只适合乖乖等魏筝帮他准备好小鲜肉送到床上来吗?
哦,不可以,他要做一个会主动捕猎的狮子,主动才能发生故事。
不知道是因为刚刚那杯辛德勒名单喝得有点猛,还是这环境中的光污染让人产生生理不适,林回感到有些头晕。
唉,这种地方果然不适合他,现在别说什么猎艳了,就连发现猎物都成难题。林回踌躇满志,准备打道回府,惊鸿一瞥的瞬间,却发现了一个长得格外惹眼的男人。
——就算在这美女帅哥云集的酒吧里也特别惹眼。
林回呆了呆,又坐回去——太出色了,他是会自动发电的吗?!
林回生平还没见过这样惹眼的人,打个比方,就像在五光十色的镁光灯中,忽然出现了一盏夜明珠,虽然没有多少颜色点缀,但是当他出现,就看不到别的了。
林回盯着他微微皱了皱眉头,认真地想起了历史上形容太平公主男宠张昌宗的那几句话——年近弱冠,玉貌雪肤,眉目如画。即便打扮违和,将一头银色长发乖张地往后梳着,林回也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家伙,是个极品!
他盯着对方,忍不住下流地浮想联翩,也不知道这位脱光了是不是也像书上形容得那样“通体雪艳,毫无瑕疵,瘦不露骨,丰不垂腴”。
……
靠,都说皇帝会享受,他如果当皇帝,也要这种羊脂白玉小羊羔来伺候自己!
林回从来没觉得自己是多好色的人,但是当真的看到这位绝色时,他才醒悟过来,他过分高估了自己的高尚度。
不过这个人出现得是不是有点奇怪?根据他对剧情的记忆,原著里可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极品大帅哥,任何人都不能帅过渣攻,但是眼前这个,明显可以在颜值上彻底碾压渣攻。
小羊羔实在太好看了,也因为他好看得有点突破剧情上限,林回就借着酒劲儿盯着人家一个劲地瞅。小羊羔周围的几个朋友都在说笑,就他一个人冷着脸坐在那里,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是冰山吗?还是冰山雪莲……
林回向酒保摆摆手,远远指着那只毫无防备的小羊羔,痴呆地说:“再来一杯辛德勒名单,请那位。”
——他要主动走出一步,跟小羊羔发生故事!他要包养他!
林回的视线太明显了,“小羊羔”还没接到他的酒,就察觉到了他,对方很快抬起头,直直跟林回对上了眼。
“……”
可是这视线怎么跟刀子似的,嗖嗖扎中了自己的心脏……这跟他的长相可不太相配啊!
林回脑子有点浆糊,却还是下意识产生了一个想法——小羊羔,好像很不好惹……然而就在这时,他点的酒也被送到了对方手里,酒保还体贴地指着林回的方向说明是他请对方喝的。
……这是常规操作,林回此时却觉得……WTF!
此时骑虎难下,林回只能强颜欢笑,对方却忽然意味不明地朝他挑了挑眉,离得有点远,林回也分不清他眼底到底是什么情绪。小羊羔周围的几个朋友超大声地起哄起来,但是后者显然不太喜欢这种发展,他盯着林回看了一会儿,冷冷勾起唇角,然后举起那杯辛德勒名单朝这边遥遥示意。
——哎?这是……
小羊羔就这么盯着林回,慢慢喝了一口。
突兀的喉结在小羊羔雪白的颈项中上下滚动,好看得像是一幅世界名画,他的朋友纷纷鼓掌起哄,还有人站起来对着林回吹口哨,流里流气地冲着他喊:“哥们儿!太勇了!牛逼!”
——在这种明显带x暗示的酒吧里给一个人点酒,目的性有多强不用说了吧!
然而成功得到“美人”回应的林回感觉并不好,他有点后悔,还有点怂,小羊羔这一笑,挑衅意味十足,让他完全不像一头小羊羔,反而像要吃人的怪兽……what?不会吧,他还特地选了个看起来温顺的。
可是这一瞬间,林回真实感到脖子后面发凉,好像捅了马蜂窝,又没有条河给他跳进去躲一躲……其实他刚刚只是被酒精麻痹了神经,脑子一时不好使,他怎么可能做出在酒吧里给陌生人点酒这么轻浮的事情呢?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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