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朝凤城学宫随行的夫子们住在鸾舟的最上层。
谢眠提着一个点心盒子,刚走到莫夫子的房门前,就听到里面吵吵嚷嚷。
“下去下去,到我坐庄了”
谢眠敲门,应声推开后,发现里面果然挤挤攘攘好几个人。鸾舟还没来得及飞呢,随行的夫子们已经攒好了局。大家大概准备靠打马吊度过这十几天。
他迈步进去,夫子们扫了一眼,立刻投入到下一轮的牌局,眼神狂热,完全看不出平常严肃矜持,仙风道骨的师长模样。
谢眠也习惯这场景了。他把点心取出来,又把桌面上早变温了茶水倒掉,重新用小火煮了新的茶,给他们一杯杯倒上。
等茶香在室内散开,那边也刚好结束了这一局。
莫夫子拿起手边的茶盏,再想想自家傻啦吧唧,没有半点眼力见,一打马吊比自己还积极专心的徒弟,不禁悲从中来。
勤奋好学又天资聪慧,这就算了,还特别温柔贴心,为啥这样的徒弟我就收不到呢
他看着谢眠的眼神分外慈祥“阿眠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谢眠在长辈面前素来人缘极佳,和这些夫子也熟络,并不拘束,笑道“学生听闻此次摘星会,北洲钟家也要来人。那位少将军太过神秘,除了十五岁便跃过一众叔伯,继承饮雪枪的陈年旧事,竟再打听不到别的了,学生有些好奇。”
众人便笑起来“这是替陆家小子打听情报来了。”
其实学宫里的夫子们不是很赞同弟子在参加比试前,过分关注对手的情况。一来,比试又不是填考卷,其间有太多的变化,提前了解未必有多少效果;二来,你不可能每次遇到的对手都是你熟悉的,如果过分依赖之前准备的功课,长此以往,反而容易落入下乘。
但大家都喜欢阿眠。
再加上众人也知陆翡之这次准备仓促,鸾舟要在空中漂泊半月之久,也无聊地很,就提点他一下好了。
“吃人嘴软啊。”莫夫子看了看那点心,满意地抚了一下长须,“你可曾知饮雪城名号的由来”
“饮雪城在北洲地界的极北之处,茫茫雪原之上,放眼望去,此城如同被冰雪覆盖,故名饮雪。”谢眠按普遍说法重复了一遍,又紧接着道,“但也有人说,一千年前饮雪城曾叫霁风,诛魔之战时,霁风城突然被大批魔军围攻,当时钟家的主力正领兵支援临川,剩下的兵将却坚决不肯撤离,决心与满城百姓共进退,死战到底。等援军赶回来,霁风如同被血雨淋过,为纪念当时战死的将士,霁风更名为饮血城。但后来因这名字过于惨痛血腥,渐渐变作了冰雪的雪字。”
“这就是了。”莫夫子放下茶杯,与桌面碰出一声闷响,“钟家人擅用,灵气刚烈无比,走的便是一往无前,宁折不弯的路子。钟恒十五岁就能继承饮雪枪,绝对不容小觑。若是两人的距离在一百步开外,翡之的胜算绝对更高,但若是当面碰上”
莫夫子对谢眠露出一个“我们都懂”的笑容。
谢眠点点头,又问起别人,每一句都细心地记下。
“对了,这次云家也要去人。”最后的时候,莫夫子像是想起什么,突然皱了皱眉。他面色不太好,像是不快,又像是忌讳,“让陆家小子离云家人远点。”
谢眠一怔“中洲云家”
此界名为云渺,姓云的人家不要太多,但说起中洲云家,便只能是那一户了,也可以说,是“皇族云家”。
云渺有人妖魔三族,分灵浊二气。灵由天生,浊从心起。修灵得道,染浊堕魔。
千年前人妖两族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由此浊气大盛,邪魔频出,更孕出一位举世难见的魔主,云渺尸横遍野。
中州云氏有子名琅,得世间人杰妖雄共奉为首,掀起“诛魔之战”,数载出生入死,终击溃魔军,斩杀魔主于剑下。云琅当场破境,成为云渺得道飞升第一人。飞升之际降下甘霖,度化世间万千浊气。
后来,云琅之子在众将领的拥护之下,建立云朝,坐镇中洲。而追随云氏的十二位将领,则建立了十二座城池,分布于四洲,从此人与妖握手言和,天下大治。
但一千年过去,又陆续发生了一些不太愉快的事,虽然云家仍是云渺第一世家,中洲在其掌控之下,各城也愿意给云朝些面子,但当年十二城共同听令于云朝的强盛过去,早已不在了。
云家向来神秘,但也未有什么不好的传闻,谢眠有些不能理解莫夫子此刻的态度。
但莫夫子没再多说,下了逐客令。
谢眠离开后,莫夫子丢了块点心进嘴里,忍不住第一万次兴起了挖人的念头“你说,阿眠现在刀路也走得不顺,有没有想过换一个路子阿眠一看就跟我一样,是个斯文人,跟我学画不好吗以画怡情,由情入道。多合适啊”
“哼,跟你学打马吊吧”旁边有人跟他呛声,“既然要换路子,何不跟我学剑君子之器,与刀法路子差别不像画那么大,又比刀更内敛,不是更合适吗”
一直默不作声的人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们有胆量,这话当着城主的面说去,看城主会不会提刀砍你们。”
得亏人家阿眠不想换,要不然那边还没决定呢,这边学宫里先因为这个打起来了。
莫夫子还有些不死心,愤愤地感慨道“就算不是她徒弟,不也是她儿婿吗有什么区别何必两边都要占了呢也就是老夫没有个漂亮儿子”
陆翡之不喜欢干活,但是谢眠走前发了话,他还真不敢置若罔闻,又磨磨蹭蹭地躺了会儿,才爬起来收拾。
被褥枕头、茶具桌布,还有阿眠喜欢的熏香。对了,还得用屏风把屋子隔成内外两间,以免又有不识相的讨厌鬼上门找阿眠。
一一都布置好了,时间不知过去多久,连鸾舟都升起来好一会儿了,谢眠还没回来。也不知是去问什么了,要这么久
陆翡之倒也不着急,反正等到了宵夜时间,阿眠总会回来的。
百无聊赖,陆翡之瘫在床上,突然想起来了陆莺给他的那个话本。
唉。
陆莺不知道何时有了这么个写话本子的喜好,就开始折腾她唯一的兄长。陆翡之当初一时不慎,将陆莺的头发绑在床头上,就此被陆莺抓住了把柄。如果他拒绝替陆莺看本子,陆莺就会威胁去找阿眠蹭饭告状,真的非常非常讨厌。
一开始还好,陆莺写他和谢眠的事,陆翡之还有点兴趣,顺便给她讲讲他与阿眠肝胆相照的往事,指出来哪里有错处。但后来,陆莺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坚决不肯再写鹿眠相关的本子。
她那些所谓的“自己想出来的本子”,在陆翡之看来,完全是伤春悲秋,没事找事。
他一点也不想看。但是又迫于陆莺的淫威,不得不忍辱负重,备受折磨。
算了,早晚都得有这一遭。
陆翡之叹了一口气,打开了第一页。
讲的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一见钟情,但是另一个人身份高贵,性冷清,难以接近,更别说攀折。那人就千方百计地接近他,先成了他的朋友。
搞什么,又是这种情情爱爱,有这时间多练练功不好吗
陆翡之一边吐槽,一边向后翻。
后面写到了,那人为了追求心上人,每天清晨都在心上人的门前放一束花,但是又不露面,希望能引起心上人的猜测和憧憬。
陆翡之还没意识到什么,他觉得这行为太傻缺了。放花还不如放点烤鱼呢。每天修行都累得要死,哪个人会天天闲到去琢磨,是谁给我门前放了花
陆翡之一目十行,很快就看到了,那人为了让心上人习惯他的存在,每天都会在戌时,给心上人做宵夜吃。
他点了点头,觉得这书写得还算有点道理戌时确实是个吃宵夜的好时辰。
再然后,他看到了,那人亲手编了一个穗子,找借口送给了心上人,让心上人日日佩戴,好能随时想起他来。
陆翡之脸上的表情终于慢慢凝固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倍受长辈喜爱最佳女婿儿婿人选眠
啊,没错,攻略就是妹妹写的。
我真是个迟到大王,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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