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狗蛋儿的情敌

小说:金主狗蛋儿 作者:长生千叶
    阳光透过白色的砂质窗帘,投下柔和的光晕。

    暧昧的光线洒在凌乱的软床上,仿若情人的呢喃细语,撩拨着薛崇磊的思绪。

    薛崇磊慢慢睁开眼睛,高而宽阔的天花板,是他喜爱的装潢风格,简洁又大方,毫无累赘。

    床头柜上摆着两只一模一样的马克杯,床脚放着两双一模一样的男士拖鞋,甚至卧室的衣架上,还挂着略微压出暧昧褶皱的风衣。

    那是薛崇磊的风衣。

    昨天晚上他在酒会上喝了一些酒,趁着酒意来了情人家里,酒精让血液沸腾起来,黎年一贯的乖顺又温柔,让薛崇磊根本来不及退下风衣……

    果然。

    一切都是酒精作祟的幻觉。

    被甩?薛崇磊冷笑一声,自己可是金主,黎年是被包养的小艺人,这天底下哪里有小艺人甩了金主的道理?

    更别说是变成狗了,简直是天方夜谭!

    薛崇磊翻了个身,床铺非常柔软,那乖顺的小艺人黎年,就躺在他身边,眼底下少许有些乌青,略微有些憔悴,还沉浸在梦想之中,栗色的头发非常柔软,就和他本人一样,乖顺的趴在额角,充斥着一股柔弱顺从的脆弱美感。

    甚至黎年的脖颈上,还残留着薛崇磊留下来的新鲜吻痕。

    果然,一切都是做梦……

    “嗷——呜!”

    薛崇磊喟叹了一声,哪知道从嗓子里发出来的声音,并非是低沉的叹息声,而是一声奶里奶气的狗叫!

    腾!

    呆头呆脑的小约克夏突然从床上蹦起来,因为脑袋太大,头重脚轻的缘故,“咕咚”一声,直接又大头朝下栽在了床上,把头顶的冲天揪都给蹭掉了,手忙脚乱的刨饬着被子坐起来。

    小约克夏低下头,伸着自己的小爪子,反复的翻着毛茸茸的小爪子。

    晴、天、霹、雳!

    薛崇磊看着自己的爪子……

    不,看着自己的手,整个人陷入了被雷劈的状态,一脸绝望。

    这不是梦!

    如果是梦,那他还在梦里,没有醒过来!

    “嗯?蛋蛋醒了?”就在薛崇磊呆滞的时候,睡在旁边的黎年翻身坐了起来,一只手抱起小约克夏,亲了亲小约克夏的额头,笑着说:“来让爸爸亲亲。”

    “嗷……嗷呜!”小约克夏立刻举着爪子,挡在黎年脸上,使劲推了好几下,因为个头太小,缩水严重,平日里薛崇磊一只手就能将瘦高的黎年抱起来,今日却被自己包养过的前情人“非礼”。

    薛崇磊使劲推拒着“巨大”的黎年,但是因为他的“品种”缘故,还没有一只棒球帽大,力气也有限,这种动作,再加上奶声奶气的叫唤声,就好像……

    ——欲拒还迎。

    薛崇磊最后还是被前情人亲了两下,非常嫌弃的蹭着自己的毛毛,生气的在床上跺着小爪子,一副脾气很大,宝宝生气了的模样。

    黎年从床上下来,穿了拖鞋,看到并排摆着的另外一双拖鞋,稍微愣了一下,将那双属于薛崇磊的拖鞋踢到了角落。

    他的表情有些干涩,不过还是温柔的笑着:“蛋蛋,一大早上脾气这么大?是不是饿了,爸爸这就给你去准备狗粮。”

    狗……

    狗粮?!

    “汪汪!”

    我不吃狗粮!

    “嗷呜嗷呜嗷呜!”

    薛崇磊气的头上的毛都炸起来,已经完全不像是一只黏人的小约克夏,更像是一只松狮,虎头虎脑冲着黎年发脾气。

    薛崇磊是天生的贵族,他的脾气一向很大,从来没有人忤逆他的意思,黎年在他的印象中一向非常乖顺,很合他的胃口,一点刺儿也没有,更加不会让薛崇磊有任何不顺心。

    就是这样的情人,就算已经是前情人,就算已经分手了,也不能给自己吃狗粮!

    薛崇磊气的从床上蹦起来,想要蹦下地,但是床铺对于他这只小约克夏来说,实在太高了,薛崇磊两次想要蹦下去,但是考虑了一下自己的体型,最后还是认怂,抓住床单,顺着床铺滑了下去。

    黎年在厨房里,从冰箱里拿出一个密封的小盒子,打开来,切了一小块什么东西,看起来非常古怪。

    盒子里花花绿绿的一大盆,据薛崇磊观察,应该有一些蔬菜,可能还有鸡蛋,他最讨厌蛋黄,好像还有鱼类,一股鱼腥味儿。

    薛崇磊忌口的东西很多,不吃腥气的东西,因此蛋黄和一切鱼肉他都不吃。

    最重要的是,他不吃狗粮!

    其实盒子里是黎年自制的狗粮,约克夏这种品种,不像其他小狗那么好吃,约克夏一般都很挑食,遇到不喜欢吃的东西,甚至宁愿挨饿,还有的约克夏会饿到呕吐。

    蛋蛋也是个挑食的约克夏,黎年刚接蛋蛋回家的时候,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在网上查了很多食谱,研究出了一个蛋蛋喜欢吃的食谱。

    黎年把狗粮稍微蒸了一下,放在狗盆里,蹲下来,将狗盆推给薛崇磊,笑着说:“乖蛋蛋,这是你最爱吃的,蔬菜鸡蛋三文鱼,如果乖乖吃饭的话,一会儿再奖励你一颗卵磷脂。”

    鸡蛋三文鱼?

    还卵磷脂?

    薛崇磊感觉自己的毛又炸起来了,好端端的金头钢背血统,已经快变成金毛狮子王了,气的薛崇磊昂首挺胸,只见小约克夏虎着脸,呲着小牙齿,耸着小鼻头。

    嘭!

    一脚踹翻了狗盆!

    “嗷呜!”不吃。

    薛崇磊踹翻了狗盆,似乎觉得不解气,还蹦起来,踩在狗粮上,使劲蹦蹦蹦,用小爪子跺跺跺,将狗粮踩得稀巴烂,然后故意抬着小爪子,往黎年身上蹭。

    黎年完全没有生气,他果然是个温和的性子,只是有些担心的说:“蛋蛋,你怎么了?怎么今天不吃饭,没有胃口么?”

    黎年赶紧给薛崇磊擦着小爪子,把他放在一边,然后又勤勤恳恳的收拾地上稀烂的狗粮。

    薛崇磊四仰八叉的坐在沙发上,翘着小爪子,一时间盯着黎年的背影突然有些恍惚,这场景有些熟悉,以前每次自己喝多了酒,吐在黎年家里,黎年也都是这样,先把他伺候好了,然后再自己勤勤恳恳的擦地……

    “嗷呜……”小约克夏耸立的大耳朵突然趴在了头顶上,歪了歪脑袋,盯着黎年的背影。

    叮咚——

    就在薛崇磊陷入回忆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

    黎年赶紧站起来开门,薛崇磊有些奇怪,难道是黎年的经纪人?

    黎年是个十八线小艺人,没有助理,倒是有一个经纪人,是薛崇磊公司旗下的,不过这个经纪人是个人精,知道薛崇磊一向不怎么在乎自己的小情人,不给他撕资源,也不带他参加饭局,所以经纪人也不太重视黎年,手底下同时带着很多小艺人,一年也不见得露一次面。

    除了经纪人,还有什么人能来找黎年?

    “小年。”一个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不是经纪人,经纪人是女人。

    薛崇磊有些好奇的探着狗头,朝外看去。

    就听到一阵脚步声,黎年说:“你怎么过来了?”

    那男人笑着说:“嗨,我今天起得早,到公司这边时间太早了,就想起你来了,给你买了一些早点送过来,豆浆和油条。”

    那男人进了门,薛崇磊一看,原来是熟人,怪不得声音那么耳熟,原来是自己的秘书,就是那个代替薛崇磊送约克夏给黎年做生日礼的秘书。

    秘书走进来,把带来的早点放在桌上,就是早餐摊买的早点,难免有些廉价,散发着一股廉价的味道。

    “呜——”小约克夏一脸嫌弃,后腿儿坐在地上,两只小爪子捂着自己的小鼻子。

    黎年赶紧找脱鞋给秘书换,看到了踢到墙角的拖鞋,目光有些迟疑,不过还是把那双拖鞋拿过来,递给秘书。

    “嗷呜!”小约克夏瞬间炸毛了,虎着脸冲过去,活脱脱一只猎犬,一口咬住脱鞋不撒嘴。

    “呜——嗷呜——”

    这是我的脱鞋。

    薛崇磊很厌恶别人碰自己的东西,这双拖鞋是薛崇磊专用的,以前他来黎年家里,就穿这双拖鞋,黎年也从不会把他的脱鞋给别人用。

    “蛋蛋,怎么了?”黎年赶紧抱住小约克夏,薛崇磊现在体型缩水,他咬着脱鞋,差点被凌空拽起来,在空中还蹬了两下后腿,就是不松口。

    秘书尴尬的笑了笑:“我不换鞋了,就站在这里,一会儿就走了,主要是给你送早餐来。”

    秘书又说:“你喜欢的豆浆,我特意让店家多加一勺糖……”

    薛崇磊抢回了自己的拖鞋,宝贝一样压在小屁/股底下,用小爪子扒拉着,敌视的瞪着秘书。

    呵——

    “汪——”

    薛崇磊冷笑了一声,不过嘴里发出来的却是奶声奶气的狗叫,心说黎年喝豆浆从来不加糖。

    秘书继续说:“还有油条,你最喜欢的。”

    呵——

    “汪——”

    薛崇磊再次冷笑一声,继续吐槽,黎年从来不吃油炸食品。

    “谢谢。”黎年却接过廉价的豆浆和油条,还道了谢。

    小约克夏“嗷呜”了一声,歪了歪大脑袋,黑溜溜的眼睛里充斥着不解,一定是礼貌性的道谢。

    秘书像是打开了话匣子,说:“我就知道你最喜欢这些,薛总不吃甜食,豆浆从来不让加糖,但是你受不了豆浆里的铁锈味儿,会觉得很苦。”

    有些人的味觉比较特殊,会觉得铁锈味带着一些苦涩,黎年恰好就是这样的人。

    秘书又说:“还有油条,薛总平时比较讲究,从来不吃这种油炸食品,你也很久没吃过了吧?”

    小约克夏“嗷呜”的声音顿住了,守着自己的拖鞋,张着圆溜溜黑漆漆的杏核眼,一眨不眨的盯着黎年。

    黎年吃不了苦味儿?竟然喜欢吃油炸食品?

    秘书还在孜孜不倦的说着:“其实薛总就是这么一个人,比较强势,自我习惯了,所以从来不考虑别人,你和薛总在一起,一直迁就他的习惯,很辛苦吧?”

    薛崇磊更是震惊,原来自己的口味,和黎年南辕北辙。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口味和黎年一模一样,一样不喜欢甜口,一样喜欢清淡,一样优雅又健康,一样很有品味……

    秘书突然有些叹气,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和薛总在一起……很委屈吧?我也替你委屈。”

    “嗷呜!”小约克夏的耳朵动了动,凶狠的瞪向秘书。

    薛崇磊虽然非常自我,刚愎自用,但他是个工作狂,在商圈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圈,早就锻造了一副玲珑心窍,怎么能听不懂秘书的话外音。

    这是在挑拨离间?

    在薛崇磊的印象里,黎年和自己的秘书应该没有什么交集,但是他昨天突然发现,黎年喜欢约克夏,只说了一次,秘书竟然记住了,今天一大早,秘书还带着黎年最喜欢吃的东西找上门。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不止如此,秘书还有意无意的煽动黎年。

    小约克夏的目光凶狠,扒着自己的拖鞋,死死盯着秘书,露出小牙齿,好像随时要扑上去。

    却听黎年笑了一声,声音还是那么温柔,说:“辛苦?委屈?”

    薛崇磊差一点就听成了肯定的语气,小约克夏大大的立耳倏然趴在头顶,无精打采,黑溜溜的眼睛望着黎年。

    黎年淡淡的说:“为什么会觉得辛苦、委屈?我完全不觉得这是迁就……和薛崇磊在一起,这是我唯一能从铁锈的苦味中,尝出甜味的办法。”

    “嗷……呜?”小约克夏趴在头顶上无精打采的大耳朵,突然又立了起来,“唰!”的一下立起来,还耸动了两下。

    黎年望着桌上的豆浆纸杯,喃喃的说:“但是以后……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小年,我……”秘书望着黎年,像是突然要说什么。

    他的话说到这里,突然感觉脚边暖洋洋的,低头一看,“嗬——”狠狠抽了一口冷气。

    就见到一直扒着脱鞋不放的小约克夏,不知道什么时候蹦到了自己脚边来,还撅着小屁/股,翘着后腿儿,直接给了秘书裤脚一泡热尿。

    新鲜出炉,保质保量!

    小不点一样的约克夏还抬起头来,甩了甩自己头顶上梳着粉蝴蝶结的冲天揪,咧嘴一笑,露出单边的小虎牙,展开小约克夏邪魅狂狷的一笑。

    “嗷呜!汪!”

    撬我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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