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见将军!”
“将军还没醒,你别乱闯!”
撑开的轩窗外面吵吵闹闹,扰得人不清宁。像是有人从外面闯进来,遭遇了下人阻拦。
“你是新来的吧,可知我是谁?”闯进来的那人声音忽然拔高,听声音很年轻,“我家公子可是白柳公子,要是耽误了我家公子的事,你可吃罪不起。”
“将军真的没醒……”
“就算将军没醒,他允诺的一千两银子在哪儿?赶紧拿出来给我。”
“银子?什么银子?”
“就是为我家公子买花的一千两银子!将军昏迷前曾答应我家公子,要在花魁盛典上花一千两银子为我家公子买花,助我家公子荣登花魁宝座,盛典马上就要举行了,这一千两什么时候给?”
“可我家将军现在昏迷不醒……”
“就算昏迷了,那一千两也得付,要是不给,我家公子当不上花魁,等将军醒来,一定会治你的罪。”
声音越吵越大。
阳光柔和,春日溶溶,几缕竹影在榻上摇晃。
戚司揉揉额头,从紫檀半人榻上缓缓坐起,哑着嗓子道:“谁在外面?”
如此咄咄逼人要一千两银子,难道是债主上门?
哒哒几步声音,门边守候的女婢走过来,恭声道:“将军,外面有个自称碧波阁白柳公子侍从的人找您。”
戚司难受地揉着太阳穴,皱眉:“白柳公子的侍从?他怎么会闯进来?门房呢?侍卫呢?”
女婢细声细气道:“将军之前叮嘱过,府上不能阻拦白柳公子的人。”
戚司慢慢回过神,恍然地啊了一声,道:“原来如此。”
他想起早上得到的信息,这具身体昏迷前曾深爱着一名青楼男花魁,名字似乎就叫白柳。
“既然来了,就让他进来吧。”摆摆手,戚司从榻上下来。
女婢过来扶他,被戚司抬手挥退,女婢便退出去叫人,片刻后门口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女婢领着一名身着青衣头戴小帽的小厮进来,小厮大约十几岁,面容普通,漆黑的眼睛里满是焦虑。
见到戚司,小厮眼睛一亮,喜出望外,“将军,您醒了?”
“什么事?”戚司问。
或许见到正主儿,小厮没有了之前的嚣张,恭恭敬敬道:“将军,花魁盛典马上要开始了,您之前答应花一千两银子帮我家公子捧场,不知还算不算数?”
睡了半个时辰,依旧有些难受,戚司努力打起精神,“花一千两捧场?捧什么场?”
身体酸软,头脑昏沉,大概是所谓的穿越后遗症?
小厮急了,“将军,您答应过的事可不能反悔!公子要是当不上花魁就要出去卖身,这是您愿意看到的结果?”
戚司依旧茫茫然。
“将军。”又一人从屋外走进来。
女婢恭声道:“李先生。”
进来的是一位年纪二十出头的年轻公子,穿着一身蓝衣,褒衣博带,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用一块蓝色儒生巾包在脑后。脸颊瘦削,眼睛眯起,整个人显得俊秀雅致,又透着狐狸般的狡黠。
见到来人,茫然的戚司如见救星,喜道:“子文,你来得正好,这个人问我要一千两银子是怎么回事?”
来人姓李名岚殇,字子文。据说是戚司最信任的下属,早上戚司刚穿越来,醒后扮失忆,就是李岚殇帮他解释目前的状况,告知他身份。
蓝衣的狐狸眼青年瞥了惴惴不安的小厮一眼,刷地一声打开折扇道:“他说的是真的。”
戚司一怔。
李岚殇三言两语对他讲了一个月前的事情,原来之前的戚司爱上碧波阁的男花魁白柳,一直追着人家跑,昏迷前的确答应过人家会花一千两银子助他登上花魁宝座。
戚司汗,他还以为这人是来诈骗的。
既然是原身答应过的,对方又是原身喜欢的人,那就帮吧。
戚司说:“我刚醒来,很多东西记不清楚,你等会儿,我让人取了银子就走,马上去帮你家公子。”
小厮松了口气,弯腰道:“谢谢将军,将军的大恩大德,我家公子一定铭记于心。”
戚司还没说话,蓝衣青年笑了笑道:“真记得就好。”
他的笑有些意味不明,戚司有些纳闷儿,但李岚殇没有解释的意思,他便没追问。小厮说盛典马上开始,他带了一千两银票,匆匆前往花街。
第一次出将军府,见到古代的景色,戚司被青石板街道、朱门竹楼、小商小贩吸引住了目光,心中暗暗称奇。
原来,真不是做梦。
他真的穿越了。
就在几个时辰前,戚司还是一枚二十一世纪的社会青年,他救了一枚小萝莉,自个儿被车撞死,濒死前他看到一个和尚,那和尚对他说,因为他做了大善事,会到异界重生,享受荣华富贵。
戚司以为自己出现幻觉,笑着问他:“我能穿成有权有势威武霸气的人吗?”
和尚说:“可以。”
戚司只当自己做梦,勾唇笑了笑,缓缓闭上眼睛。
不久后他醒来,发现自己身处富贵将军府,惊讶害怕的同时,又很高兴。有了和尚的铺垫在前,他很快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既然重生,他定会好好活着,上辈子的经历让他别无他求,只求舒适地过安稳日子。
醒来的第一步,肯定是按照前辈们的经验装失忆。当时守在他身边的是李岚殇,自称是他最信任的下属,大致给他介绍了一下目前的身份。
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戚司,是一位厉害的将军,十四岁那年父兄在边关战死,尸首被北戎士兵挂在城墙,戚司为报父兄仇,跟着顾成武元帅去了边关。他武功非常高强,杀敌特别勇猛,一打战就往前冲,不要命的那种,五年里从一个小兵升到副将,又在最近一次战役里于万人中取下北戎二皇子的首级,从此名震天下。
几个月前,戚司从前线回汴京受赏,回来的第二天就迷上了碧波阁的花魁白柳,从此非卿不娶,热烈追求,为他一掷千金,弄得整个汴京城都知道了。要不是白柳是罪臣之后,轻易不能赎身,戚司早就把人抬回家了。
就在一个月前,戚司奉命保护太子进景山寻宝,却遭遇土匪追杀,受伤陷入昏迷,这才给了戚司机会穿越过来。
戚司想,既然原身那么喜欢白柳,自己自然也要给几分面子,便跟着小厮来到花街的福顺楼二楼包间,静静等候花魁盛典到来。
快到傍晚,福顺楼下面黑压压的全是人,比肩接踵,挤得颇为狼狈,而楼上全是被权贵占据的包间,宽敞舒适,还有美酒美食相伴,令戚司再一次感受到权势金钱的好处。
戚司兴致勃勃地欣赏着街道上的风景,不久,旁边的包间里传来谈话声。
“你们猜猜,今天的花魁是哪个?”
提起花魁,包间里的人立时像打了鸡血,纷纷如数家珍地点出各大青楼里最美的男人女人,说出他们的长处,各抒己见,争论声音极大。
“我要为安如意姑娘献花,她才是最美的。”
“我喜欢流芳公子,我觉得他最美。”
“我喜欢朝华姑娘……”
“青鸾公子有才华,人也俊俏……”
这时,一个傲慢的声音打断他们道:“一群庸脂俗粉,哪里比得上倩倩姑娘?今天晚上,无论如何我也要让倩倩姑娘当上花魁!”
这个傲慢的声音一开口,原本热闹的讨论声一顿,片刻后——
“江爵爷说得对,倩倩姑娘那么美,她肯定是花魁!”
“爵爷最有眼光,倩倩姑娘的容貌才是当世第一。”
“我们全买倩倩姑娘的花,一定让她当上花魁。”
“这还差不多。”那名叫江爵爷的十分满意。
花魁盛典,所有人先展示才艺美貌,紧接着观战的人开始买各大青楼特制的草花,一个时辰内谁得的花儿多谁就是花魁。
简单粗暴。
“有江爵爷出手,倩倩姑娘肯定是花魁。”
一群人纷纷附和。
“那不一定。”一个不和谐的声音道,“你们忘了,戚将军一心爱慕白柳,一定会捧他做花魁。”
包间静了静。
“呵,他能比过我?”江爵爷不屑。
“对对对,他们戚家根基不深,肯定比不过爵爷您。”
无意间听墙角的戚司一愣,没想到自己成了别人八卦的主角。
“哈,你说这戚司求啥呢?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长什么样,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算他把钱全给了白柳,白柳也不会喜欢他的。”
戚司点点头,赞同此人的话。
作为穿越人士,醒来的第一件事除了弄清楚身份外,肯定要照镜子看看自己长什么模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自己这具身体,简直是纯爷们中的纯爷们——样样都大!
头大脸大肚子大,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胖的。满脸的横肉加无数痘痘,足以止小儿夜啼。
“说起来,这个戚司真是滑稽,堂堂将军,伯爵世家,居然扬言要娶青楼花魁为妻。”另一个人不屑道,“莫不是去边关和那群兵痞子混一起久了,连是非尊卑、礼义廉耻都忘了个干净?”
“我这儿还有个小道消息,说来你们不信,戚司为了向白柳表忠心,扬言不会娶妻生子,把他伯伯家的孩子过继来当自己儿子养了。”又有人接话,声音里充满嘲笑。
听着墙角的戚司愣住,没人给他提这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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