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见到高远的时候,洛星雨就会变得粘性十足,始终贴在高远的身边,这让洛国栋心里很不爽,有些酸楚,但是也确实有些欣慰。
“你吃花生吗?吃话梅吗?上次你送来的还剩了很多呢,你喝可乐吗?”
拉着高远的手,洛星雨笑的很甜,问了一堆有关于吃跟喝的问题后,她看向了洛国栋。
“爸,你不是和张叔叔约好了下棋的吗?”
洛国栋也不知道自己这棋是不是该下了,约定是肯定没有约定的,但洛星雨赶人的意思明显到了洛国栋要是说没约着下棋就是不懂事儿了。
可是洛国栋不想走啊,他担心的是自己走了,洛星雨是不是就该被那个啥了。
严防死守,就算是会被洛星雨埋怨也得严防死守。
洛国栋站了起来,道:“哦,你张叔有些不舒服,今天不下棋了。”
宁可咒老朋友一句,也不能轻易离开啊,洛国栋的态度坚决,意识清晰,目标坚定。他就是不能让自己辛苦种出来的白菜轻易被猪拱了。
理由,没有特别的理由,就是当爹的一点儿坚持而已。
可惜也没有一张报纸可以举起来挡挡脸,洛国栋不敢看自己女儿的脸色,没办法,原本一心扑在事业上的他,现在不可避免的成了女儿奴。
家破人亡,财富已经毫无意义,洛国栋现在不当女儿奴还能干啥。
洛星雨非常非常的郁闷,其实她也不是想干什么,就是一个女孩儿总不能当着老爸的面儿跟男朋友卿卿我我,当然,如果有机会的话,其实她也不介意干点什么的。
非但不介意,甚至还有点儿期待,不,应该是很期待。
可惜高远这个没脑子的木头人死活就是不开窍。
洛星雨看向了高远,这该死的地下基地里连个小树林都没有去哪儿都是人,要不就是警卫,你说这可怎么整。
轻叹了口气,洛星雨对着高远道:“来我屋里歇会儿吧,还安静些,爸,你听得见电视声音吗。”
“听得见,听得见,没事儿你们进去聊天吧,高远喝茶吗?”
每次来都会上演同样的场景,高远已经习惯了,但是这次,他连进洛星雨的卧室都不敢了。
犹豫了一次又一次,高远的脚就像在地上生了根,始终没有挪步,他的异常连洛国栋都看出来了,于是洛国栋很诧异的道:“小高怎么了?有事吗?”
洛星雨也终于发现了高远的异常,于是她一脸紧张的道:“就是啊,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该说的总是要说的,于是高远低声道:“那什么,我明天出趟门儿。”
洛国栋和洛星雨都有些诧异,因为现在说要出去一趟,可是和以前大不一样。
洛国栋低声道:“怎么有任务吗?”
“嗯。”
洛星雨小声道:“那你小心点,嗯,那你这次去城里帮我看看能不能找到口红好不好?还有鞋,我想要双高跟鞋,37的,你要是方便就帮我带,不方便就算了,安全第一。”
每次高远要出去,洛星雨都会让他带东西,零食居多,或者随便什么小东西。
要东西真的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可以让高远记着每次外出后回来赶紧来看看她。
女孩儿的小心思其实很容易猜的。
所以高远这次更加的没话可讲了,他沉默的时间有些长。
洛星雨的脸色开始难看了,她的手把高远抓的更紧了,然后她小声道:“要是不方便的话就算了,不过你也就是出去个一两天对吧?”
高远抬起了头,他看向了洛星雨,小声道:“我要去阿非利加,这次出去,快的话估计几个月就回来了。”
洛星雨的脸瞬间变得煞白,而洛国栋也是立刻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你去哪儿?”
洛国栋不可置信的问了一句,高远低声道:“去阿非利加。”
洛国栋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他极是担心的看向了自己的女儿。
“去那么远啊,嗯,那好吧,我也跟着去。”
就像说要出门购个物,洛星雨看向了她爸,道:“我们就一起去了啊。”
高远抓住了洛星雨的手,低声道:“你不能去,你留在这里上学。”
洛星雨什么都没说,洛国栋却是一脸惊愕的道:“怎么去那么远?现在这样子,去阿非利加,怎么去啊!那得多长时间啊,是有任务吗?是有任务对吗?”
父女两个人都有些慌乱,洛国栋刚才还担心自己的女儿被猪拱了,但是现在,他却只有担心,甚至是浓浓的恐惧感。
高远低声道:“叔叔,小雨,我这次去任务很重要,可以说事关人类的未来,如果我们成功了,那么……那么你们也就不必待在这里了,我们就能打败大蛇人,一切都会恢复以前的样子。”
洛星雨注视着高远,道:“要是失败了呢?你是不是就死了,是不是就回不来了,而我就得在这里等着你,也不知道是一个月,还是一年,还是永远等不到你回来了,你觉着这样对我是不是很残忍?”
却是很残忍,但是高远只能道:“一定会成功的!”
洛星雨点头道:“没错,我知道一定会成功的,所以我跟着你一起去,你知道的,向叔都说我是个好苗子,我们一起那么久,你知道我枪法很好的,对吧。”
高远摇了摇头,道:“别说了,我不可能带你去的,嗯,你好好学习,争取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才,我希望回来再见你的时候,你已经是个大科学家了,还有啊,你马上就就能进科学院预科班了,最高首长亲口答应的,会有最好的导师带你,嗯,就这样吧。”
“你说什么?就这样吧?就这样吧!”
洛星雨愤怒了,她抓着高远的胳膊,怒吼道:“你个混蛋!你就这样把我抛弃了吗?你知道不知道没你我会死的!我……我说要跟着向叔训练,你不让!你们都不让!我才不想当什么科学家,我要跟你一起啊!”
洛星雨哭的很绝望,她摇晃着高远的胳膊,痛哭道:“我要训练你们都不让,现在你肯定说带上我是个拖累对不对,你肯定就是打的这个主意才不让我训练,你就是嫌我是个累赘,我恨你,还有你,我恨你们,你不能丢下我,你走了我怎么办,你不能不去的话语可以带上我啊,我枪打的那么准,又不会当累赘,啊,我不要留在这儿……”
高远抓住了洛星雨的肩头,沉声道:“乖!听话!回来我娶你。”
洛星雨哭着道:“你跟那个外星女人天天在一起,最后你喜欢她不喜欢我了怎么办,她天天缠着你,肯定是喜欢你,现在你们直接在一起了,天天在一起,最后你不要我了……啊,我怎么办!”
高远大声道:“不会的!你想什么呢!傻瓜,不会的!你也知道他是外星人,在这儿瞎说什么呢!”
洛星雨哭的上气不接下气,高远抱住了洛星雨,在她耳边低声道:“亲爱的,老婆,你肯定是我老婆,只要我不死就一定回娶你。”
“你能不能别说这种话,立这种fg很不吉利的你不知道吗。”
“好好好,那就我一定会回来,行不行?乖,听话,我一定会回来的,别忘了我可是超人,我一定能成功的!亲爱的,我得走了,时间很紧张,我必须离开了。”
时间真的紧张,因为高远以为还有时间可以让他磨蹭,结果没想到突然下了通知,明天就要出发远征,所以,他现在不得不抓紧时间跑来一趟,见过洛星雨之后再赶快回去。
洛星雨已经知道结局是什么了,高远不可能带上她,而且她爸爸也不可能同意,但是,洛星雨真的不甘心就这样放高远走,可她又觉得不能这样缠着高远。
就在这时,有人敲了敲门,然后宋前在门外道:“高班长,抓紧时间,列车时间快到了。”
洛国栋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小高,你先走吧,我来劝她。”
洛国栋抓住了都站不稳的洛星雨,洛星雨抓着高远的胳膊,泪眼里满是绝望。
高远一刹那有些恍惚,他真的想带上洛星雨算了,可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已,最后他终于抓着洛星雨的手把自己的胳膊抽了出来。
“听话,好好学习,等我回来。”
高远转身要走,这时洛星雨在后面大吼道:“回来!你这个混蛋,你还没亲我呢!”
高远和洛国栋都有些愕然,然后高远回身,抓住了洛星雨在她嘴上狠狠的亲了上去。
虽然是离别,但终究是不好意思,高远很快后退了一步,看着洛星雨的恶狠狠的道:“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的!”
高远转身就走,他不敢看洛星雨。
洛星雨没有绝望的哭喊,她只是看着被高远关上的门,低声啜泣道:“你们不让我训练,爸,都怪你,你不让我训练。”
洛国栋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他把洛星雨放在了沙发上,拿起了水杯,递给了啜泣的洛星雨,低声道:“来喝口水,别哭了。”
洛星雨只是哭,洛国栋低声道:“别哭了,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听完你也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洛星雨用朦胧的眼看向了洛国栋,洛国栋放下了茶杯,幽幽的道:“当年,有个穷小子,家庭条件很差,穷的连凉鞋都买不起新的,他一直穿布鞋,直到有一天,他妈妈从垃圾堆里捡到了一双凉鞋,虽然有些破损,但是烫一烫还能穿,于是他才穿上了凉鞋。
第二天到学校,有个同学很惊讶,因为他穿的凉鞋是那个同学丢掉的,很多人都在嘲笑他,只有他的同桌在安慰他。”
洛星雨抽噎着道:“那不是你吗?”
洛国栋点了点头,道:“是的,那就是我,而我的同桌也就是你妈妈。”
提起了妈妈,洛星雨楞了一下,然后她低声道:“你们以前都没说过。”
洛星雨脱掉了拖鞋,把脚放在了沙发上,环抱着双腿窝在哪里,继续听她爸爸的故事。
洛国栋说的显然是他里最珍贵,也是最深刻的记忆。
“后来,我们上了同一个初中,那时候她学习很好,而我的学习不是很好,因为我要忙着在业余时间帮妈妈做些手工挣钱补贴家用,所以我成绩比不上她,她一直是第一,而我就在第十名左右徘徊。”
“那也很好了。”
“不够好,必须更好,后来,她请我吃了冰激凌,那是我第一次吃冰激凌,奶油冰激凌,在那之前我只吃过五分钱一根的冰棍儿,因为我们家穷的给我买不起一根冰激凌,她跟我说,你得好好学习,要不然我们就上不了同一个学校了。”
洛星雨抽了抽鼻子,道:“爸,你小时候肯定很帅吧。”
“我不知道,就算很帅也没用吧,因为太穷了,穷的只有校服可以穿,理发都嫌贵,所以我就算帅应该也体现不出来吧,但是我很……喜欢她,真的很喜欢。
后来,她考上了最好的高中,我没考上,但我们还写信,一直有写信,那时候虽然在同一个城市,但也只能写信,她们家有电话,但我不敢给她打电话。
我就在想,虽然没能考上同一个高中,但我得和她上同一个大学,所以我就玩命的学的学习,虽然我真的很想去她的学校看看她,但我一次都没去过,我就发誓一定要和她考上同一个大学,否则我绝不去见她。
后来,她考上了清化,我也考上了清化,虽然不是一个系,但我确实考上了。”
洛国栋把手放在了洛星雨的头上摸了两下,微笑道:“在大学里,我正式对她发起了追求,她答应了,然后过了两年快毕业的时候,她第一次带我去了她家里,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她们家是书香世家,她父亲是有名的大画家。”
“我姥爷反对你们吗?”
洛国栋愣了一下,然后他叹了口气,低声道:“并没有,你姥爷没有那么势利,但我是自卑的,我觉得配不上她,她是那么的优秀,我始终是个追赶者,那时候结婚不讲究买车买房,可是等我们毕业的时候,我却连租房的钱都没有。”
“爸,你好傻。”
“是啊,是挺傻的,但我更愿意把这称为尊严。”
“我说的不是这意思,我是说你都清化毕业了,还怕没钱吗?名牌大学生哎,我姥爷怎么会看不上你。”
洛国栋笑了笑,他摸了摸女儿的头发,低声道:“人,就怕自卑,可自尊过了头就是自备,我还好,我没有因为觉得配不上你妈就想跟她分手,我没那么傻,但那时候都是分配制的,她毕业后分配了一个很好的工作,而我却分配到了一个快开不出工资的工程设计院,因为我学的是土木工程,我们在感情上没有分离,但是在距离上却远了,而在物质上,我跟她的差距也更大了。”
“所以说你好傻,我妈肯定不在乎这些的。”
“她不在乎,我在乎,所以我选择了辞职,你姥爷他们当时特别反对,但我还是辞职了,我开始下海经商,然后……然后我就成功了,我有钱了。”
洛国栋极是感慨,他叹了口气,道:“她特别喜欢辛弃疾,特别特别的喜欢,最喜欢的就是那首青玉案元夕,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所以你叫洛星雨,她说我的姓太好了,太合适你叫洛星雨这个名字了……”
洛国栋哽咽了起来,他仰起了头,颤声道:“一个自卑的穷小子,在高中的时候,她写信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一封信就这一句话,可我知道她是喜欢我的,我发誓要给她最好的生活,最好的!谁也比不上的生活,让她爱的人谁也不能瞧不起!谁也不敢瞧不起!不能!不敢!”
洛星雨再次哭出了声,洛国栋仰着头继续讷讷道:“后来我辞职了,她父亲强烈反对我们在一起,因为他觉得我废了,我就让她等我,等着我,然后我开始玩命的赚钱,直到我成立了第一个公司,开着奔驰去她家里接她,那一刻,所有的质疑都消失了,所有的嘲笑都没了,全都没了!”
洛星雨还在哭,洛国栋低下了头,泪水终于滴了下来,然后他低声道:“可我现在才发现我迷失了,我始终没有忽略她,但我却该多陪陪她的,我好后悔,我真的好后悔把你们留在家里,在她最后的时刻,她肯定希望在身边的是我而不是司机吧……”
洛星雨放开了双腿,抱住了洛国栋,啜泣道:“不,她肯定希望你好好的,爸!”
洛国栋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他低声道:“女儿,我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一个道理,当你觉得离一个人越来越远,追不上他的脚步时,不要拉住他的手让他停下别走,而是应该加快自己的脚步去追上他,就像当年我追赶你妈妈,我除了自己赶上,没有别的办法,因为我坚信求来的爱情是虚幻的。”
“嗯。”
“我本来想,爸爸给你的条件足够好了,这天下,只有你挑选意中人的份儿,可是爱情这种东西谁说的清楚,现在财富没了意义,而高远……却变成了超人,女儿啊,他要去阿非利加,那时因为他的能力可以去,但你不能去,是因为你的能力不够,就算你真的训练了,可你比得过那些特战队员吗?你觉得,高远身边会缺少一个擅长射击的人吗?”
洛星雨轻轻的叹了口气,低声道:“我明白了,虽然你饶了一个大弯儿,但我明白了。”
“强留高远在你身边是不可能的,如果你真的喜欢他,至少要证明你不是那个一直需要他保护的小女孩儿才行,还有,门当户对其实很重要,你不能被人家当成拖累,所以你要努力才行,不管你能不能做到最好,至少你要努力过才行啊,当你把一切都做到了最好,才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处的机会啊。”
洛国栋很感慨,洛星雨擦了擦眼泪,抽了抽鼻子,然后她再次把涌出的眼泪擦了擦之后,低声道:“爸,我明白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洛国栋拍了拍洛星雨的后背,低声道:“去洗洗脸,别难受了,思念是一个挺好的动力源,也别担心高远,他一定能回来的,他说你能进科学院预科班,你也一定能进去,在他回来的时候,让他看到你的改变。”
洛星雨点了点头,然后她低声道:“可我不想当什么科学家,我还是想能在他身边,保护他!也要能保护你!”
洛国栋笑了笑,道:“好的,那就寻找合适的机会吧,既然现在的没有对付外星人的办法,那就争取找到一个能够对付外星人的办法,这才是你保护我和高远的方式。”
“我会的!”
顿了顿,洛星雨最后一次擦去了泪水,低声道:“我们一定会战胜病毒,一定能打败外星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代价坚持到了现在,既然已经看到了希望,那我们就一定能获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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