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胃这事儿有多痛苦?据说洗了一回, 这辈子不会再想洗第二次。
当然这个据说只是据说, 毕竟在场的诸位谁都没洗过。
按照叶颂在大学时, 给他们上课的老师的说法。以前老师村里头有位妇女经常跟婆家闹矛盾,一言不合就要喝药自杀。有一次她真喝进去,大家把人拖到镇上卫生院洗胃, 足足洗了大半天。
从此以后,她再也不威胁喝农药了。
当然, 人真要有想死的心的话,洗胃的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了。
显然,闹腾的女人还没放下这寂寞空虚冷的花花世界的虚浮与无聊。
一听说要洗胃,她又矢口否认自己吃过药了。
顾钊找到了安眠药瓶,里头已经空空如也。他皱着眉头强调:“你到底喝还是没喝?这么多药, 真的会出人命案的。”
女人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没有。”
“那里面的药呢?”
“我我我……我倒马桶里头了。”
警察皱着眉头问急救小组:“她到底吃还是没吃?”
顾钊奇怪:“我们怎么知道, 我们又不是神仙, 会透视眼。”
男人冷笑:“吃药才怪, 她除了嘴上喊, 什么事情都不会做的。割刀子怕疼, 吃药怕死,她就没想死。”
说着,他抬脚就要走。
女人有一把抱住他, 改了说法:“我吃了我吃了,我吃了好多片了。”
顾钊态度坚决:“那就去洗胃吧。”
女人吓坏了,又改了口径:“我吃的是维生素片。”
叶颂在边上一本正经:“大剂量服用维生素片也会造成急性维生素中毒,还是得洗胃。”
女人真情实感地哭了:“我没吃药, 我吃的是代餐粉。”
鉴于她言辞混乱不清,大家觉得还是把她送去医院比较安全。
男人本来想抬脚离开,又被110跟120集体上阵,强行推上了救护车。
警察还在一个劲毛地冲他挤眉弄眼:“好歹打电话给她爹妈嘛。不然下回她还找你怎么办?再说洗胃的时候,总要有个家属陪着嘛。那个滋味可不好受啊。”
叶颂囧囧有神,警察叔叔,你很邪恶唉。
等人拖去了医院,急诊医生的态度也一样。这上哪儿看出来到底喝了多少药?验血的话,是不是要等东西进入血里头才能验出来啊。到了那个时候,再洗胃就迟了呀。
喝了药,当然是越早洗胃越好。
于是一会儿说自己喝的是安眠药,一会儿说自己吃的是维生素,一会儿又是成分不明的代餐粉的女病人还是在家属的坚持下,被送去洗胃了。
急救小组看着她哭天抢地的模样,都下意识地揉脑袋,折腾,真是能折腾。
其实他们都相信代餐粉才是真正在她胃里头的东西,这人比谁都怕死。
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人到了医院,真喝了药,医生没给处理。出了事,这责任谁担着呀?
陶师傅在旁边摇头:“这个女的想什么呢?她要是态度坚决一点,我们也拿她没办法。”
丈夫怎么的,丈夫已经离婚了,是前夫不是家属没有权利做任何决定的。
只要她坚称自己没有喝药,不管110还是120都不可能把她拖到医院里头洗胃。生命毕竟是她自己的呀。
结果男的几句硬话一讲,她又开始含含糊糊了。
叶颂则是双眼放光,看着洗胃室的方向,一个劲儿的感慨:“300多万啊,一套房子,30万的现金啊,这才结婚一年呢。”
天呐,这算下来一天就是1万块。用罗翔老师的话来说,你心不心动?我告诉你,我都心动!
这女的要肯放过这男的才怪呢,毕竟如此人傻钱多而且心软的角色打着灯笼也不好找啊,赖上一个当然不能撒手。
贺勇皱眉头:“他也是自找的,他但凡硬气一点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都离婚了,把对方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不就结了。对方闹着要自杀,他就报警,这不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吗?
讲个不好听的,都是成年人,就是要死也是自己的事。是说世界上最好的前任就是跟死了一样吗?
陶师傅在旁边摇头,意味深长:“看看吧,这就是单身汉才有的幻想。要是这男的没管,这女的真死了,周围的七大姑八大姨的唾沫星子就能把这男的给淹死了。没良心啊,一日夫妻百日恩,人家临死前向你求救,你居然不管。你这个人哦,好狠的心。”
“不理睬不就结了,非要活在别人的唾沫星子里头,累死自己才高兴。”顾钊摇摇头,颇为嫌弃,“一大老爷们儿也是自找的。我看他这一辈子都别想安宁。”
叶颂挑眉毛,歪着脑袋迟疑道:“说不定人家就是享受这感觉呢?”
即使离婚了,一碰上事情还是找他,没了他就活不下去。即便早就各奔东西,对方还是要为他寻死觅活,她的人生永远没办法在他缺席的情况下,正常地生活下去。
“这种被需要的感觉很能满足人的。那个《我的前半生》里头,贺涵不就是这样吗?女人成长了,独立了强大了,他就厌弃了。他需要的是永远能够仰视他,没了他就活不下去的女人。他要永远充当女人的人生导师,而不是跟对方平等的站在一起。等到罗子君成长为另外一个唐晶,他们也就over了。”
众人恍然大悟,还真有可能。不仅女性会母性泛滥,男人也会二傻子上头,非得当别人的盖世英雄。
可是贺涵有那么好当吗?人家能甩了一个再找一个,他是沾上一个就甩不开呀。
陶师傅感慨万千:“照这么说,这男的问题比女的可严重多了啊。毕竟购物成瘾是心理疾病还能治疗,他这圣父圣母病上哪儿挂号去?”
众人面面相觑,集体扶额。这还真是社会无解的难题。
叶颂叹了口气:“难怪现在大家都不敢结婚,真要是摊上一个这样的,哭都没地方哭去。”
顾钊抬眼看了下医院的电子钟,招呼自己的伙伴们:“走吧,回去睡一会儿吧。”
按道理说,正常情况下这样简单的病人半个小时就可以一个来回,彻底解决战斗。可这个女人强悍啊,愣是折腾了他们两个多小时。
叶颂只能感激她,还算良心发现,没有一直折腾到天亮,让他们连眼睛都不能合一下。
可惜的是,夜班不能开口子,否则只会接连不断。他们人还没走出医院呢,调度台就发来了指令:去派出所吧,有人外伤。
大家伙儿立刻呲牙咧嘴,这凌晨三点多钟,被警察叔叔请去喝茶的,十之八.九是斗殴,剩下的一二就是喝醉了。不管是哪种情况,警察都看不下去要找120呢,那都是相当严重的咯。
而且是两种事件的当事人,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是理想的病人。没错,理想的病人是依从程度高,不会惹事儿。打架的混混跟醉汉,哪点符合要求?
车子开过去的时候,一向爱提问的顾钊都沉默了,只闭着眼睛在车上养神。
凌晨3点多,本来就是失眠的人都忍不住要睡觉的时候,他们却连床的边都碰不到。
叶颂也忍不住合起了眼睛,头一点一点的。用急救小组其他人的话来说,她年轻本来就是要睡觉长身体的时候。
相形之下,贺勇倒是最清醒的人。车子停下的时候,还是他招呼同事:“到了。”
两个急救医生只好拍拍脸,强行让自己清醒点儿,赶紧拎着家伙什下车去。
派出所里一片狼藉,好景大地的椅子上,横七竖八的倒了好几个醉鬼,地上全是呕吐物,几个身穿警服的年轻人不知道是刚入职的警察还是警校实习生,全都皱着眉毛,硬着头皮正在打扫。
叶颂一瞧见这群人就头大如斗,妈呀,该不会是把他们拖去医院吧?那他们的救护车也得完蛋了,估计得洗好久再散好久才能把味道消掉。
可是醉鬼却意识不到自己被嫌弃,还有个人抱着椅子嚎啕大哭:“我说我不喝酒,为什么非要逼我喝酒。明明答应我喝了酒就签单的,又骗我。”
叶颂头痛,天底下的人是不是都这德性?有点儿小权就爱折腾人。签不签单子?你看单子好不好就是了,为什么非得逼人家销售人员喝酒呢?这都什么变态心理。
这下子喝成这样,难受的是人家,倒霉的是派出所跟医院啊。
逼人家喝酒的人自己倒是拍拍屁股就走了。
她一路走,一路腹诽着,直接走到了大厅后面,才见到他们真正要接的人。
一进办公室的门,一股浓郁的酒气就扑面而来,熏的叶颂下意识就捂住了鼻子。
妈呀,这一个人抵得上外面一滩醉鬼了。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警察厉声呵斥要站起来的男人:“你给我坐下来,再动一下子试试,马上给你上铐子。”
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位30多岁的女人,双手捂住脸,正在呜呜的哭。
她的眼泪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耳朵,她的耳朵是残缺的。对着急救小组方向的这一边,她的耳朵已经看不出来形状,只一小片血乎乎的皮肉连黏在太阳穴旁边,半边脸上都是血。
旁边的桌子上摆着个透明玻璃杯,里头是一团血乎乎的肉。假如不是有受伤者状况的提示,一般人还真难看出来那是只人耳朵。
叶颂脱口而出:“她耳朵被狗咬了吗?”
无论是锐器割伤,还是被机器撕扯,都不应该是这模样。
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拍着桌子起身,怒气冲冲地朝着叶颂吼:“你说哪个狗啊?”
男人一张嘴,唇角就流下血迹,验证了他就是那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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