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新生

小说:末世之蛮荒时代 作者:万山横
    吴元看妹妹的第一眼, 虽然觉得她长得好丑, 可在多看了几眼后, 他很快就不这么认为了。瞧那捏成兰花指的小嫩手,那蜷着的小肥脚, 还有那巴唧巴唧吃奶的劲头, 活像一头奋力抢食的小猪仔,处处都透着可爱。啊, 怎么能那么可爱呢?

    就连她皱眉斜眼打呵欠的样子,她无意中露出的迷之微笑, 都透着两份天然的喜感, 让吴元忍不住心生喜爱。等一两个月后,朱兰庄长开了, 不再是刚出生时皱巴巴的老头样, 开始透出了几分水灵,更是轻而易举赢得了所有人的芳心。

    朱兰庄出生的时候, 正是人们最忙碌的秋天。田里的稻谷虽然割了, 但还有很多事等着他们去做。要下地刨最后一茬红薯, 要做红薯淀粉、晒红薯干, 要上山打猎、砍柴、榨油, 还要种冬天吃的各种菜……。每天早上, 人们出门后,家里便留下吴元,伺候朱云坐月子。为了让母亲休息好,吴元一力承担了照顾妹妹的责任, 几乎包揽了除喂奶之外的所有事。

    每逢朱云喂完了奶,吴元就接过孩子来,抱在怀里慢慢拍打,拍出奶嗝后,才放到炕上让她自己睡。在妹妹和母亲睡觉的时候,他就去洗攒下的尿布片子。每块尿布都要认真搓干净,有时还要放到鼻子下闻一闻,确定闻不到臭味了,才会被晾到屋外的绳子上,把绳子晾得像万国旗。到傍晚时,吴元还要提前择菜做饭,让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回家后有顿热饭吃。

    他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高高瘦瘦的小少年,个头已然超过朱云,并隐隐有赶超卢九月的趋势。吴元虽然力气还比不上其他人,却非常能干,从田里的活儿到各种家务,他练两遍后,就可以做得又快又好。一开始他帮朱兰庄换尿布时,动作还非常笨拙,换了几次,就比他爸还熟练了。以致于等人们结束秋忙,重新闲下来时,吴大齐准备重拾照顾老婆闺女的重任,这才发现被儿子篡了位,那娘儿俩被照顾得很好,已经没有他的一席之地了。

    大雪跟往年一样突如其来,天气冷了之后,卢志和赶着编了一个竹烘笼,形状跟一口大锅似的,倒扣在地上,烘笼下头放着燃了炭火的盆子,能随时烘烤搭在上边的尿布,这才保证了小丫头的尿布供应。

    朱云因为在月子里休息得好,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在她这个年龄,这是很难得的。一方面是因为儿子照顾得好,另一方面,也因为女儿是个让人省心的小姑娘。小兰庄整天除了吃就是睡,醒了也不吵不闹,就只是睁着一双大眼睛,懵懵懂懂地看着周围。

    朱云抱着女儿,偶尔会觉得非常遗憾,因为她出生在这样的世道里,她的姐姐哥哥们所经历的那些文明和热闹,很可能她这辈子都无法经历了。但转而一想,她又时常觉得,这孩子还挺机灵的,她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最乱最残酷的那几年,而她的大姐却没这么好的运气,甚至连元元吃过的那些苦头,小宝贝都很幸运地不用再经历了。

    朱兰庄在大伙的宠爱中一天天长大,成了个没心没肺的小憨丫头。在漫长的冬天里,她先是吃奶,后来又吃着阿和舅舅特制的各种糊糊,竟然也长成了一个小胖丫头。懂事之事,小姑娘非常爱笑,属于给点阳光就灿烂、不给阳光也灿烂的乐天派,稍微逗一逗她,就笑得满屋咯咯响,给大家带来了无尽的欢乐。

    到了冬去春来,坪子里的雪化得差不多了,吴元挑了个大晴天,把妹子抱着到坪子里逛了一圈,朱兰庄头一次看到外面的情景,整个人都惊呆了,她口水答答地含着一根手指头,瞪着大大的眼睛,一脸严肃地东瞄西看,还不时在哥哥怀里扑腾几下,朝某个方向嗯嗯两声,以表示自己强烈的探究心理。

    这之后,小小的一方庭院就关不住她了。朱云和吴大齐要去门前种菜,她嗯嗯地张着手,非要一起去;大舅舅和小舅舅想去温泉口砍竹子,她啊啊地叫着,表示很想凑个热闹。大爸爸和小爸爸去后山采菌子,她也要搂着江铭不撒手,要带她一个。九月姨姨跟哥哥去坪子里钓虾时,更是少不了她。她全程坐在哥哥肩上,围观的同时,还要嗯嗯啊啊地发出很多象声词,充分表达了自己对钓虾这件事的种种见解。

    到了春播的时候,所有人都要忙着下地干活儿,种菜,种花生、黄豆、芝麻,积肥育秧……,于是照顾小兰庄的重任,开始落到了核桃身上。大人们下地的时候,就摊一条竹席在树荫下,上面垫上褥子,再把朱兰庄放在上面,旁边摆一些玩具。核桃便忠心耿耿守在旁边。朱兰庄玩一会儿,就撅着小屁股,跟条肉虫子似的,吭哧吭哧往外爬。每当她快要爬到竹席边上了,核桃就跑过去把她叼回来。然后朱兰庄再爬,核桃再叼,周而复始,一直到小女孩筋疲力尽,趴在褥子上睡着为止。

    这时候,核桃就会把小毯子叼着,放到小女孩身上。然后它会安静地趴在她旁边,偶尔站起来,赶走跳到席子上的小蚂蚱什么的。初春的风吹拂着树,狗和小女孩安静地依偎着,同时陷入一场睡眠。等小女孩醒了,就会翘着脚望天,咿咿阿阿地跟核桃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

    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朱兰庄在牙牙学语的初期,清晰说出的第一个词是妈妈,第二个词则是毛毛。一开始大伙儿都不知道她在说什么,直到她很着急地指着核桃叫毛毛,他们才确定,核桃已经拥有了另一个爱称。这件事让一干男人都很是吃醋。吴大齐觉得自己的地位被一条狗比下去了,心酸得不行;就连吴昆都有些许的嫉妒,觉得狗儿子运气真好,他努力了这么久,都还没捞到一声干爹呢。

    朱兰庄一天天长大了,坪子也在一天天变化着。萧瑟了几年的土地,焕发出越来越多的生机。山坡上的树木越发茂盛了,树林里的动物也越来越多。在他们住的房屋周围,树木上开始出现鸟窝。初夏的时候,朱云甚至如愿以偿地孵出了七八只鹌鹑,她在房屋旁边用竹篱圈了块地,把毛融融的鹌鹑养在里面。每天给小鹌鹑喂草,也成了朱兰庄同学雷打不动的一项任务。

    除了坪子,外面的世界也在悄然改变着。夏天趁地里不太忙的时候,卢志和他们又出了一趟门,坪子里只留吴大齐和朱云带着娃儿看家。在路上,他们看到旁边田野里和远处的山岗上,各种野草郁郁葱葱,野草间还稀稀拉拉长着些黄豆、绿豆和玉米。他们还在城市边缘碰到一些陌生人,虽然彼此仍十分警惕,但在短暂交流后,他们发现,那些人并不是流浪者,而是跟他们一样,也聚居在某一处,以种田打猎为生。

    这让大伙儿非常欣慰。这个世界正一点点变好。当食物足够果腹的时候,路上的劫掠者也渐渐少了。这一次,他们又顺利地找到了一些物资,更多的是各种各样的书。

    回到坪子之后,卢九月变得安静了很多。她开始趁着农闲,翻看各种带回来的书籍,不光是医学书,连机械修理的也会看一看。偶尔这个十七岁的少女会撑着腮,看着远处发呆,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人在这里,心思却飞到了很远的地方。

    这让陆志飞有点担心,有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和卢志和说起这件事时,卢志和却轻轻吁了口气,说:“长大啦,我们家的小姑娘也长大了……”

    陆志飞顿时也惆怅起来,说:“哎呀这死丫头,会不会是喜欢上了什么人?她不会有一天抛下我俩,嫁到别处去吧?”

    卢志和想说那谁会知道呢?十七岁的人生还那么长,会发生什么谁也预料不到。就好象他十六七岁的时候,也绝对想不到,自己在三十岁的时候,会跟一个叫陆志飞的男人住在山沟沟里,每天种地为生,还对这样的生活感到挺满足。

    陆志飞独自惆怅了片刻,又摸着卢志和的手叹息着说:“哎……,妹大不由哥。以后她喜欢谁、想嫁谁,就让她嫁吧,她觉得幸福最重要。你不是还有我吗?我陪你一辈子!”

    卢志和在黑暗里微微笑了,因为想象妹子远嫁而带来的一点困扰,也悄然散去。他想,二飞还是比自己活得通透。他当然希望九月一辈子留在身边,甚至还暗地里观察过吴元,觉得这孩子品性很好,是值得女孩托付终生的对象。但他考虑得再周到,卢九月的人生也是她自己的,他这个当大哥的,可以关键时刻帮忙把把关,却绝不应该有指手画脚的念头。

    这一年的冬天还是跟往年一样冷。但他们去年找到了一点棉籽,今年种了棉花,收成很好。朱云和卢志和用新收上来的棉花,给每个人都做了新棉袄,穿在身上又暖又轻。朱云还计划等开了春,种更多的棉花,这样等明年冬天,他们就能打几床新棉被了。

    谁也没想到,有天夜里,上百个红丧尸会踏着雪翻过大山,围攻了他们的院子。幸好他们还有核桃,核桃虽然已经明显有了老态,却依旧十分机警。它第一时间发出狂吠,惊动了所有人。

    院子里的电灯被点亮,红丧尸们疯狂地嘶吼着,朝暗处躲去。所有人都汇聚到卢志和的院子里,几个男人爬上屋顶和院墙,朱云和卢九月负责朝上面送弹药。子弹扑扑扑地打出去,暗影里,红丧尸们四处逃窜,不停吼叫,让人悚然心惊。

    枪声和丧尸的吼叫声,惊醒了熟睡中的朱兰庄。从出生到现在,小姑娘还没听过枪声,也没见过丧尸。当她被朱云用布带绑在胸前,听到突如其来的声音时,她惊了一下,蹬着腿号淘大哭起来。

    朱云赶紧把女儿搂在怀里,用手捂着她的耳朵,轻轻摇晃着哄了她一会,大声说:“别怕,兰宝儿,这是过年,爸爸他们在放鞭炮呢!”

    或许是对鞭炮这个词感到新鲜,一向很好哄的朱兰庄,这一次也很快就停止了大哭,她睁着泪汪汪的大眼睛,从妈妈怀里看了看周围,结果看到了老熟人。她于是指着屋顶上的人口齿不清地喊:“大爸爸,小爸爸!”

    吴昆和江铭在屋顶上,百忙中还抽空朝下应道:“哎!”

    她于是安心了一点,又指着另一边屋顶上的人大喊:“大舅舅,小舅舅!”

    屋顶上的卢志和跟陆志飞也拨冗作了回答:“哎,兰宝儿,你醒啦?”

    朱兰庄顿时来劲儿了,又指着院墙上的两个人说:“爸爸,哥哥!”

    她爸没空理她,她哥便扭头答了一声:“哎,妹,哥哥在这里!”

    这时,卢九月正风风火火地从屋檐边竖着的梯子爬下来,也朝她喊:“兰宝儿,我呢?”

    看到熟悉的人们都还在身边,朱兰庄终于放下了心。她糊着一脸的眼泪水,破涕为笑,甜甜地喊:“姨姨!”

    小女孩清脆的笑声,在枪声和丧尸的吼叫声中,显得很突兀、很荒诞,但这笑声却给屋里的人平添了无限勇气。那一夜,他们击退了红丧尸的疯狂攻击,终于在家中的弹药将尽时,迎来了一个新的白天。

    太阳升起来后,他们到后山的地窖里,搬回了弹药,开始提着枪,带着核桃,四处搜索躲在阴影下的红丧尸们。最后他们在山洞的入口处、那条长长的通道里,发现了几十个躲藏的红丧尸。陆志飞和吴昆提来汽油,他们朝里面泼了油,点了一把火,整个山洞都熊熊燃烧起来,里面的红丧尸发出惨叫,有的甚至不顾一切冲了出来,被守在外面的人一一打死。

    到傍晚时分,他们扫除了所有找到的红丧尸,但没有人敢大意,电灯亮了一夜,男人们分班在屋顶上值守,直到夜晚褪尽,太阳又一次升起,他们才落下了一颗高高悬起的心。

    他们挖了个大坑,把散落在坪子里的尸体都拖过去,点火烧掉后用土埋了。大伙儿提心吊胆地过了半个月,每夜都派人值夜,直到再没有红丧尸过来,才松了口气。

    这天趁着天气晴朗,吴昆带着狗,和几个男人循着丧尸来时的足迹,朝山外走了很远。他们渐渐能确定,这些红丧尸之所以来到这里,是因为它们在城市再也没有东西可吃。所以才不得不趁着冬天昼短夜长,离开藏身的各种建筑,跑到野外来寻找食物。

    这或许是它们最后的疯狂了。这些以腐肉为食的生物,如果没有食物的话,也会自相残食吧?这么一想,到时候即使没有人去消灭它们,它们也会自行消亡吧?

    这个想法让大家都心安了许多。在往家走的时候,他们看着坪子里,冰雪已经化得差不多了,从雪里露出的土地上,已经冒出了星星点点的绿。

    江铭停下脚,说:“看,今年的草色!”

    吴昆在他旁边站着,说:“是啊,山上的雪也化了。”

    陆志飞握了握卢志和的手,感慨道:“不知不觉,春天又来了!”

    卢志和笑着回握他的手,心想,是啊,春天又来了。

    阳光下的坪子里,一块块农田和菜地是那么的熟悉。明亮的小溪尽头,有他们最爱的温泉池。小土屋里冒出了缕缕炊烟,屋门前有人在眺望等待。这是他们的家,看起来多么宁静祥和。

    怕什么呢?有什么可担心的呢?或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但当一个又一个春天如期而至的时候,这个世界一定会渐渐变好的吧?一定是这样的。

    “走吧,回家吃饭去喽!”吴昆把江铭的肩膀一揽,朝坡下走去。

    “吃了饭,去后山的茶园看花去吧,茶花肯定都开了!”陆志飞也牵着卢志和的手往回走。

    想到那棵缀满雪白花朵的古老茶树,几个人都雀跃起来,江铭甩开吴昆,说:“看谁先跑到前面那棵树那边!”

    他说完拨脚就跑,跟只敏捷的兔子一样。山坡上的人紧跟着冲了下来,哈哈大笑的声音,回荡在整个坪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

    很早就想写这篇末世文了,但以前的设定是全球冰川,后来觉得太惨了,就还是让他们种上了田。因为码字慢,写的过程总觉得很仓促,而且受见识所限,文里不可避免有些漏洞,请读者们多多包涵。谢谢大家的陪伴,有缘下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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