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 他是被他姐带大的。
只可惜年纪差太大, 她快要到结婚的年纪,他还是个小屁孩。
宋希香满脸嫌弃:“Moy啊,我不想带他, 显得我都快系大肚婆了。”
宋起就会去偷偷去踢姐姐家后院的泥巴。
至于搞他姐姐,那算了。
小孩子也知道审视适度呢。
他小时候过得很正常,看tvb踢足球, 喝糖水吃菠萝包,姐姐偶尔管他的成绩,他脑子也算活络,马马虎虎的过了。
除了有时候,他姐姐会给他灌输一些奇奇怪怪的思想,他总觉得他姐是希.特勒在外丢失的亚裔女儿,毕竟说的话都一样惊骇世俗。
“除了我们家以外,其他人你都可以当做蚂蚁。”
“除了我们雅利安人以外,其他民族都是劣等民族。”
宋起以为全世界都有个神经病姐姐。
长大他才发现, 其实, 他的生活比起普通人而言很不简单。
原来他家祖祖辈辈有好几千亿。
原来不是每个家庭都会有十几个兄弟姐妹。
原来姐姐管他的成绩, 是因为妈妈年纪太大又没受过多少正规教育, 他老爸则是迷恋在女人身上, 他家门口都有长时间来蹲点的狗仔。
他看了眼,今天的报纸是《宋启明夜宿香闺激.情25小时——老雀回春》
宋起翻了下报纸,“啧,老头子老当益壮啊。”
今年都六十四了。
他才十四!
他熟稔的和躲在草丛里的狗仔打了个招呼, 然后把报纸捏成一团,在拿着摄像机的狗仔还没反应过来,笑嘻嘻的砸上去。
狗仔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的跑走了。
“早上好啊,Moy。”他亲了下他妈,“你怎么越来越漂亮了?”
他妈妈笑的一脸褶子:“Aaron,你总是说好听的话,对了,今天有报纸吗?”
“没有。”他熟练道。
宋希香收回了瞪他的眼光。
其他两位时代残留的偏房坐在原地眼观鼻鼻观心。
By the way,他也是上学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的家庭的丈夫,都有三位太太的。
“那就好,”宋夫人摸了下珍珠项链,颤颤巍巍道。“你爸爸没出门惹事就好了,Aaron,你出门也别到处惹是生非。”
宋起对答如流:“我不会的。”
每天早上都吃的差不多,扒了两口,就要听他姐姐的恐怖言论。
“最近越来越多内地人来了,”宋希香咽下一点纯牛奶,“肯定好多港城人找不到工作,估计他们都要闹事了,到时候政府又要我们出血……”
宋夫人举起手:“Anda,其实我觉得多出点钱也没什么吧。”
“是你赚钱吗?”她高挑的眉毛一挑。
宋夫人把皮肤耷着的手臂放了下去。
宋起嘴多吐槽:“我一定要找个内地的。”
不能像他姐姐一样。
为什么他接触的女孩子都是他姐姐这种,不是掌控欲强,就是叽叽喳喳,能不能温柔一点?
她的白猫从桌子底下爬上来,旁边的三房弯腰帮她捡起来,宋希香毫无谢意的接过那只猫,慢悠悠的给它顺起毛来:“宋起,你这个月生活费别想要了。”
“反正我也没多少。”他无所谓的站起来,隐秘的对着宋夫人眨了眨眼。
宋夫人也对着他眨眼。
“你也别想要。”她威胁,“如果给宋起。”
宋起不满的哼哼唧唧,等他成年了就可以拿到基金会的财产了,就不用看父母(主要是他姐)的脸色要钱了。
到时候,他就找个温柔体贴的。
但没想到,他十四岁就有女的倒贴了。
他在英国的私立贵族高中上学,周假日走路出来都有几个漂亮女生撞上他,开车也一路上有美女搭讪,他一开始还笑眯眯的说话,多了也懒得理了。
“烦死了Jas,你说这些女的是不是批发啊?”他问Jas。“和她们说话,我还不如多花几个小时去学开车。”
Jas回他:“你是什么东西,既然人家来了,你就享受呗。”
“你看哪个,是不是长得不错。”他用手肘捅了捅宋起的胳膊。
宋起随着他的视线一看,哟,是不错,不远处的树下有个皮肤挺白的亚裔女生,她雪肤花貌,看书的手细细的,垂下来浅浅的阴霾也不能盖住甜美的笑容。
他头也不回的直接把书给了Jas:“拿着。”
宋起脚步轻佻的过去了。
他随手摘了一朵野花,用对付家里一大帮女人的油嘴滑舌:“你好漂亮啊,我可以约你一起吃饭吗?就是很随便的午餐。”
她反感的皱着眉。
“或许你更喜欢一起去郊外开车?”他也有些不确定了,“反正你很漂亮,也很聪明,我能和你交个朋友吗?”
宋起盯着她的眼睛,后来想了想,更应该看着她的书,说不定有写她的名字。
她忽然很柔和的笑了:“好啊,就晚上七点的唐人街中餐馆吧。”
去那种地方?
她肯定是出来勤工俭学的。
宋起心里隐隐约约有了个念头,但他还是回去兴高采烈的发了条fb,结果接到了他姐姐远洋骂人电话:“好啊你,我供你读书,你学你老爸出来泡妞!”
“不是啊姐,我敢保证这是真爱。”他信誓旦旦。
“真什么爱!你才十四岁!”宋希香在电话里狠狠的批他,“你信不信那种女人要不就是说两句话就往你身上贴,要不就是给你玩神秘,最要命的就是给你玩欲擒故纵,她们现在可是很想和你搞在一起,因为你那么小,又没有恋爱经历,就是她们手心里的蚂蚁,人家想怎么捏就这么捏。”
“学你这个老妖婆,三十多还不结婚啊?”他叛逆的挂掉电话,“别烦我和真爱。”
但令人失望的是,她确实是那种人。
本来去吃饭,他还蛮喜欢她的,只是随口一提要不要去酒吧坐坐,结果她一杯倒,醉醺醺的躺在他的怀里,宋起心里不免有了涟漪。
万一人家姑娘被他带回去,然后他……哎呀,想啥呢。
但美梦真的成真了,她带着酒气,却精准的摸着他的下/体,他内心升起的荷尔蒙比不过失望。
有时候,他真的挺讨厌他姐姐的。
因为宋希香说的每句话,极端中带着精准。
宋起推开了这个初恋,直接去找Jas一起完成作业去了。
他赌气的想着,只是第一个。
总会找到个和她说的不一样的。
宋起直接敞开条件了,发觉是一样的,隐藏身份呢,又没人看得上没个正行的他,他有时候还挺烦,看上他的女孩子他看不上,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有点小奇妙啊。
门当户对的,早已被家里人劝着远离他了。
行吧,反正来学校也不是来谈恋爱的。
他也学着其他人万花丛中过起来,那些女孩子都不要他负责,只要他能透露一点他喜欢她,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玩的太凶,几个被他姐收买来监控他的同学直接告诉她,可是宋希香也劝不住叛逆期的男孩。
他放了暑假回去,他姐姐带他来了松狮大厦。
装的是透明的观光电梯,他们能望见整座城市垂直的繁华美景。
“很漂亮是不是?”她问,接着风马牛不相及的感叹。“真不公平啊,从爸爸入院以来,我已经接手了十二年的公司了,我爸出了院,董事会就要我让给父亲,你快要长大了,就要让给你。”
她发出一声叹息。
宋起看着透明玻璃,能透过它看见风景,还能因为光的折射,看见两个人模糊不清的人影。
他还是个五官都没张开的半大不小少年,而姐姐早已过了而立之年,她五官与他相似,却凸显了妩媚和深刻,敏锐的眸子盯着所有可疑的事物。
“姐姐,”他的语气很涩,“我不要你的公司,我会自己搞出一番事业的。”
宋希香终于回头看了他一眼,语气不知是讥讽还是欣慰:“那你去吧,提醒一下,你有六位姐姐,别说我,比过他们五位都不错了。”
除了她,都是嫁了个有钱人家,婚后也不知过得如何。
“我肯定做的很大。”他不满道。
宋希香从鼻尖发出一声清晰可听的嗤笑声。
她看着窗户外面,然后流露出一抹甜蜜的笑意。
真神奇。
宋起回去真的努力了。
他真的加倍用功的学习,而且还认真自学经济,他连驾照都不想考了,拉着几个关系好的一起炒股,半年炒了五十多万,回去就看见银行卡姐姐打了几百万供他读书。
草。
他又开始堕落了。
一边醉生梦死一边独立读书。
那些漂亮到像小精灵的女孩子,像一批一批长出来格外茁壮的韭菜,他从弯下腰随处割几茬,到不拒绝主动,到懒得收割了。
所以有钱人为什么会看上那些玩被动的女孩子,人家都正看懒得看。
别人辛辛苦苦花钱追的女神,他打电话直接叫出来就行。
别说怎么泡妞撩妹的技巧了,他连名字都不想记,因为那些女的取名就几个名字,特别是到美国的加州,装满了网红ucla女生名字都是翻来覆去的几个,他和兄弟们比起了收割网红技巧。
直到姐姐打电话喊他回去陪她。
宋希香突然生产了。
他姐什么时候结的婚啊?
宋起一脸迷惑,跑到医院里去,带上了医用口罩和手术帽,门外站着一个陌生男的。宋希香刚生完产,苍白着脸,额头全是汗珠。
他拿着纸,细心的给她擦起汗:“姐,门外那个是谁啊?”
“不是他,”她握着他的手,和他相似的眼珠瞪大。“宋起,你以后一定要跟你喜欢的人在一起,听姐姐的,姐姐总是想给你最好的……”
宋起隐约知道了是谁。
他回去之后,终于知道了这一荒唐的举措。
简单来说,就是姐姐喜欢的人忽然被车撞死了,可她又怀着孕,于是门外那男的就成了她东拼西凑的新婚丈夫。
他不在意,但是姐姐生了Lily这种小可爱,那像是他的女儿一样。
宋希香是比所有人都爱他,为着他想的。
即使她性格再糟糕、脾气再怎么差。
他把额头点在姐姐的手上,听着姐姐难得发出虚弱的呼吸声。
他讨厌她,但又出奇的相像。
宋起又跑回去,边读书边醉生梦死了。
他还拿了驾照,喜欢上了赛车。
每次做完繁重的工作之后,车速最高400码,腺上激素也飙升到了最高码,无尽的烦恼统统被速度甩到了脑后。
宋希香恢复了精力,就又开始来阻挡他的爱好了。
他就和她的走狗们斗智斗勇。
当然,他不能只做那么几件事,创出比松狮更大的基业也是他的目标之一,要比姐姐做的事还好,他是男人,要保护着他想保护的人。
至于那些跑车和美女,就是他人生以外的赠品。
看多了网红脸,正常女人的脸在他眼里都不是女人了,甚至还有点厌倦,总之审美疲劳了。
姜欢就是从那个时候进来的。
她长得比网红脸多些特色,在电梯里她头发一撩,露出洁白修长的颈,指甲泛着珍珠色,整个人都很白。
白皮肤的美女少见。
他起了兴致:“去几楼?”
她紧张:“我、宋总好,我是湘源公司的明星姜欢,听说您涉及很多生意,如果您的珠宝行业要找代言人,我希望您能记住我,我以后一定会很出名的。”
那就是又问他来要东西的。
宋起觉得没意思了。
他挑剔:“确实,可以试试。”
如果不是这张脸还挺赏心悦目的。
但其实她比他想象的更有意思,比如她开车超过了Nancy,可他也看过许多开车开得好的美女,有些甚至还用一个月开着吉普从撒哈拉沙漠里出来,他听得都惊奇。
这种长着一张脸觉得张开大腿就能得到一切的女人,他见多了。
还是审美疲劳。
那晚之后,他就快忘了这个人。
再次见到是一个半月后。
他第一次以独立投资人的身份,投资了华艺的出品的电视剧,他脚步都是轻快喜悦的,走到外面,也有人正眼看躲在宋希香身后比他小十七岁的弟弟了。
宋起站在高楼前,又意外看见那个白皮肤的女孩子了。
好像叫Cindy吧?
无所谓,反正他会拿到他想要的。
宋起纤长的手指翻了翻,哦,原来叫姜欢。
“你叫什么?”
她的眼眸冷漠地盯着他刚把水杯砸到地上:“你真没礼貌。”
“原来你叫真没礼貌啊。”他似笑非笑。
宋起又看了眼,嗯,姜欢。
证件照一脸严肃相,怎么取个这样的名字?
但其实姜欢真的挺爱笑的。
他们走出去的时候,她突然笑了,露出个甜甜的酒窝,他一时鬼迷心窍,没脸没皮的亲了一口,她瞪眼:“你干吗?”
“你可真有意思。”他评价。
总算还有些看头。
知道导演都喜欢她之后,他想要得到她的心就更浓烈了。
但没几天就到手了。
他又觉得无聊。
坐在床上,她聊起了自己的初恋。
反正他也不干净,有就有呗。
多几个都没关系……
人家有两个男朋友!
宋起愤怒了,他是什么,连男朋友都排不上号吗?
这是什么东西,炮/友都不如。
他看向身后,那个少女可以被称作女人了,纤细匀称的腿摆在外面,脸上带着纵.情过的欢愉。她头仰在床头,散乱的头发也掩盖不了她潮红的面部。
无所谓,他也是那么多女人。
宋起告诉自己。
他心里无不恶劣,反正女人嘛,送几个包,送十几箱的名牌衣服,再不济就是砸钱让她演戏,那些女人都是那么肤浅虚荣,不会抵挡住眼前的繁华。
但姜欢看着这些,眼皮抬也不抬。
一定是那些男人送的比他东西更多。
他心里不平极了,决定送她比他们更多——
那不就是再给这个女的直接送钱吗?
忘记她。
他的世界也不缺她一个。
宋起重回花花世界,五彩斑斓的彩灯下,女人们在酒吧里花枝招展,又是和以前一样,他只需坐在那里,双腿交叠手指夹烟,她们娇笑着往他怀里蹭。
“滚。”他忽然厌烦了,腿伸直往茶几一踹。
再想想办法,那女的不到他手里,他心里总觉得不平。
重新找到她,她被新剧的导演追求。
没事,靓女总有几个追求者。
宋起找了私家,直接查她和几个男的在一起过,看完了资料,他开着兰博基尼直接上路了。
结果看见姜欢和一个陌生男的在一起。
长得那叫个背景板,怎么,宁愿和这种路人甲在一起,也不肯看一下隔壁有钱多金、英俊帅气的他吗?
这女的眼睛是不是被钱糊住了!
宋起快气死了。
他拿着一根杆子去捅车窗,也算是克制了,否则换他以前直接开砸了。
姜欢看都不看他。
他本来想的是直接捅出去,但想了想还是约吃个饭。
征服一个爱玩的女孩子,手段要比那些男的更好。
也要挑起她的征服欲。
但姜欢比他想的还玩心重。
她居然一边笑着和男朋友说话,一边在桌底玩着他的膝盖!
他也觉得有趣了。
能得到这种女人的真心,他又找到了开跑车时的刺激感,甚至还能想象到她对他情根深种后,被他无情抛弃,然后楚楚动人的哭着,在他的跑车后面要他随意的一瞥。
她看不见他,只能看着跑车逐渐远去的背影。
躺倒在后面歇斯底里的尖叫。
实在是太刺激了。
宋起勾了勾唇:“姜欢,其实感情方面……你更应该找我解决……”
他会给她开一个满意的价格。
没有钱买不到的女人。
他紧盯着姜欢的脸,桌底下的女人表情暧.昧。
答应他,然后帮他口。
姜欢眼睛笑的和月牙一样弯:“找你?我只是对你玩玩而已,怎么?你当真了?”
她笑起来很有迷惑性,能让所有人觉得她是个笑容软软的小甜妞。
可是宋起知道她不是的。
这张美丽的面孔下,隐藏着比他心还野的欲/望,和无知从何处来的阴霾和妄想控制他人的恐怖主义。
但他心里更想要得到这个人了。
闷闷的回去之后,宋起找了很多的案例,最后是因《天劫余生》电影实例改编的综艺入了他的眼,人到了一个极端环境后,因为食物自相残杀,最后两个人吃同伴的肉活了下来。
如果他把姜欢弄进去,而自己拥有全队的食物……
那么这档暴露人性的节目会因猎奇被观众所知,而且他还可以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天啊!姜欢会脏兮兮的求他!
想想就兴奋。
宋起几乎马上催着人着手办了,他快要送钱让姜欢来了。
姜欢也确实来了。
她一身干练,皮衣贴身,似乎已经想好了未来的前路。他躲在飞机上看着她,她终于没有穿裙子,而是完美的露出了自己匀称的腿,层次分明的乌黑顶上还映着一圈儿闪烁的亮光。
他看着她左右手,回想起那细腻的触感,这双手要是碰枪,估计会被他毙了。
姜欢这种小弱鸡,过来就是被蚕食的命。
不过宋起,不会让他的猎物饿死的。
姜欢这条鲜嫩的小瘦鱼,他喜欢。
那时候,他对她只是单纯的想掌控。
她上飞机杀了两个之后,他想着,这也许是长着翅膀的小飞鱼。
姜欢毫无所觉的站在门口,被他反杀。
这还只是个开始。
等一会儿,她会很惨。
就像是他在地上看见的蚂蚁,偶尔起了玩心,把她从地上拿起来,准许这只蚂蚁在他的掌心爬来爬去,像是挠痒痒,这只蚂蚁以为自己很自由,其实脱离不了他的手心。
姐姐说得对,除了他们家,其他人都是蚂蚁。
可这只蚂蚁,他捉不住。
然而,姜欢不是他预想。
他能在胜利后,仍然能看见她不愿意服输的眼眸,她挺直了背,像是什么困难都压不倒她,他给她老鼠、有毒的鱼、写羞辱她的信息,而她坐在原地,看着他的眸子亮的惊人。
连宋起有时都看不下去,他给睡梦中的她塞了一块冷掉的披萨。
她是不知道他会做什么。
他想。
宋起直接饿了他们两天。
可她第二天依旧没有屈服。
宋起每每写完企业的策划,就迫不及待的蹲在摄像机前,看着她在做什么,都每次都是非常无聊,她不是躲在帐篷里睡觉,就是在外面和他们一起找野味。
那看来就不过几天的事情了。
姜欢过来的时候,必须要好好洗个澡。
他吩咐了大厨和宋忠贤,就等着她来了。
姜欢确实来了。
不过带着好几个人。
她带着所有参加节目的选手,虽然好几天前他们就听她的话来策划了一次,但宋起也没料到她能煽动所有人再次跟着她一起谋反。
姜欢举着火把,气势汹汹的带着他们站在原地,她仰着头,几天吃不饱的生活也没损失掉眼里的亿万星河,它们明亮的瞪着他。
她挑眉:“hi?”
他狼狈:“你到底要干什么!”
形势完全倒转了。
本以为她是掌心蚂蚁,而恰恰相反,其实他才是。
姜欢在火把下明灭的脸,是他一生都挥之不去的梦魇。
她笑:“当然是觉得有趣啊,像你这种不用花几个钱就可以买到的快乐,何乐而不为?”
姜欢把他绑了起来,扔在树林里。
夜晚的林间一片灰暗,阴森可怖,宋起半跪着,和时不时响起莫名声音的动物们相处。
以前他只是想要姜欢,现在他想要姜欢死!
在这么幽深的环境里。
他似乎明白了在瓶中三百年的恶魔。
一开始有人救他,他会报答,现在有人救他,他会仇恨。
无尽的恨意在他的体内燃烧,最后泯灭成了灰烬,在他的心里,他是一匹猛兽,但在不知何处消失的昏暗之中,猛兽都会消失。
整整两天一夜。
宋起才捡起了萧文遗漏的勺子。
他用着多年在露营的经验,把勺子弯成一个最尖锐的形状割开了绳子。
姜欢!
他本以为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杀了她。
可奇怪的是,他闻着自己身上的散发出来青草、泥土和汗水的可疑味道,第一反应就是让她会不会嫌弃,然后腿情不自禁的迈向了净水器。
真是奇了怪了。
他用刀割开帐篷,姜欢就睡在里面,她睡眠时像一只可爱的松鼠,嘴巴鼓鼓的,脆弱又纤细的脖颈就在眼前,他随时可以把她掐醒。
还可以掏出番茄枪把她突突突了。
可宋起的第一反应就是吻她。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宋忠贤看出了他的心思,“小少爷,其实喜欢女孩子,就要更加凸出自己的优势,让别人看上,不能和女孩子这么斤斤计较的。”
他看了眼,最后没说话反驳。
宋起带她去游艇上溜了一圈,实际上,如果没有那个意外,他还会带她去更好玩的地方。
但姜欢不适合这些运动,她的头盔撞到了岩石上。
他第一次见她这么病弱的躺在病床上。
宋起伸出修长的手指,触碰到她冰冷的掌心。
如果她能醒来,他就娶她。
撞成植物人也有效。
撞死……
那就趁早埋了。
!!
他在想什么玩意!
当然是娶她,然后不停绿她,让姜欢和树叶一样绿。
宋起想了下。
对,是这样的没错。
可姜欢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她的眼睛微闭着,睫毛洒下阴影,脸上带着干净的迷惑。
这是一个好骗版的姜欢,宋起是那么觉得的,甚至有一两个瞬间,他觉得他在和Lily相处,当然更多时候,他觉得是在和他妹妹。
虽然他没有。
几天里,他时不时试探她。
可姜欢单纯的笑着,似乎什么都不知道。
宋起心里又有点失望了。
还是那个明明笑着但一肚子坏水的姜欢有意思。
算了,反正恢复记忆的时间很长。
他先把姜欢给绑紧。
但越靠近港城结婚登记处,她脸上的表情越发的焦急,是掩饰不住的恐慌。
他勾了勾唇,果然姜欢就是坏心肠。
她长在再天使都掩盖不住。
他一路开到教堂,姜欢的笑容都写满了担忧。
宣誓时,他拥她入怀,她在怀里颤抖。姜欢是个年轻的演员,有时候他都能感觉到她的演技时好时坏,时而可以步入奥斯卡,时而可以去领金扫帚奖。
他一个泡妞在圈子里出名的,还要强迫一个女的跟他领证?
丢人。
她也藏不住了:“你又输了,我是第几次这么说了?”
他捏紧了拳又松开:“我猜了好几次了,我觉得,一个人不可能变化这么大吧。”
气死了气死了!
他要被姜欢气死了。
他居然还带着一个不愿意嫁给他的女人祖传的结婚钻戒。
失心疯了。
宋起气的开车飞奔到枪场,直接把枪靶子打飞。
他姐姐晚上请他吃饭。
“你是不是疯了,真打算娶她?”她讥讽,“我还要人翻遍了你的柜子,结果你的钻戒不见了,姜欢,是叫这个名字吗?你知不知道她家里是干什么的……”
他打断:“我知道。”
他可能真的疯了。
姜欢就是塞壬,她有着迷惑人心的美貌和笑容,但每个被她诱惑的人,都会悲惨的离奇死去。
宋希香抿唇:“那随便你。”
她也劝不住宋起。
他想干的事情,无论前路什么困难都要办到。
但宋起是在不适合正常的泡妞。
他起身,看见姜欢笑着缩在路人甲的怀里,笑嘻嘻的用嘴接过他手里的龙虾,嘴唇泛着玫瑰一样的瑰丽红,看着男人的眼神流露出几分的妩媚。
他站在原地,眼眸犹如寒冰般的冷。
他要梁临漳死。
很多年后,他告诉梁临漳关于姜欢的一切风流逸事时,他伸手打断了:“我都知道,别说了。”
梁临漳比他知道的还要多。
姜欢实在不是有耐心的演员,到手的猎物,她连演都不想。
她也不怕被报复。
每个男人就像是她觉得有趣的礼物,她享受着征服感,越是高级的猎物她越高兴,男人们就像是她收藏的珠宝,被她摘过之后,就老老实实的待在她的藏宝箱里。
但那时,宋起没告诉他,因为他看不起梁临漳。
这种人甚至不是他的对手。
他挑剔。
临近婚期,他告诉了其他两个可怜虫。
他们可都不信自己的小女神是个两面三刀的骗子呢。
同意报复。
正常。
男人都对自己的女人有着非同一般的占有欲。
姜欢只是冷冷的看着他,利用着其他人的感情来策划。
他不得不承认,她是个蛊惑人心的高手。
宋起孤注一掷,他把姜欢送到孤岛和他在一起关起来,所有的工作都通过网络完成,这座孤岛只有两个人,姜欢迟早会爱上他。
婚礼现场,他捕抓自己未来的新娘。
一开始只是完全的好奇,再后来是不甘,看见她继妹的脸之后,他是完全的臣服。
已经输了三次了。
姜欢是他心里是无人能触及的女人了。
他直接把事情捅破,然后利用所有人把她掠走。
姜欢也确实在他的直升机上了。
她说:“你清楚的啊,小宋总,我们都是一类人,是不是,永远不可能为谁而停留的。”
“永远不可能?”他只抓住这一句。
那他永远没办法了。
宋起有过这样花心的朋友,也不能说是花心,他形容自己是船,说女人是港口,船不可能永远停在一个港口上,他们天生没心。
姜欢也没有。
放了吧,他抓不住的,别陷下去了。
姜欢用手撑着头,对他露出毫无知觉的酒窝。
她就像是罂粟花。
吃一次就要上瘾,不吃万事大吉。
姐姐问过他:“姜欢呢,那个女的和你在一起了吗?”
宋起没回她。
她面色忽然柔和的安慰,“没事,除了我们以外,其他人都是蚂蚁,这个世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标价的,你都可以用钱买。”
“他死了,”他意有所指,“死亡能用钱买吗?”
而且这只蚂蚁爬他心上了。
挠得心痒到痛。
Jas喊他去以前的场所继续声色,他看着一排站着水灵的妞,心里不起一丝波澜。
“诶不是啊哥们,”Jas后来也烦了,“你他妈要啥样的。”
宋起懒得看。
“能演戏,”他淡淡道,“还能让我半夜在床上痛的死去活来。”
“牛啊,你好这口。”Jas以为他爱上什么特.殊癖.好。
徐洋没个眼色:“不就那个怀孕的女的,叫什么,姜欢?”
“没想到,你还是个痴情种嘛。”徐洋笑他,“她都结婚了,是个孕妇,还要生孩子了,你是不是就好这口……”
周围的人拼命给他使眼色。
宋起手暴起青筋,提着酒瓶走过去给他爆了一脸碎玻璃。
不要在提醒他了!
他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个在外面勾三搭四、还喜欢乱七八糟搞的荡/妇,她孩子都怀了,都看不上他宋起,他就是个可怜的备胎了。
后来他姐也死了。
他再怎么恨,都没法停止爱他的姐姐。
所有人都不提他姐,也不提那个名字。
他们都知道,宋总是个冷心冷肺的房地产商人,他妈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天天就知道给房子涨价,老婆也没有的鳏夫一个。
宋起把她的东西都烧了,戒指也扔了,再也不想回忆她。
她如果有什么事情,还是会求他。
他还腆这张脸去。
贱不贱啊。
都贱出惯性了。
他还记得她说过,“你是唯一一个特例,知道我有这么多男朋友的。要不这样?等到我们三十五岁还没对象,我们就在一起,好不好?”
姜欢就他妈是个骗子。
她早就去认识新男友了。
下辈子,别认识她了。
他已经搭进去一生一世了。
作者有话要说:完了,5月28日彻底完结上榜,我康康周子清这篇怎么写吧,杀了我吧,我是拖延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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