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胧上了一趟山,找到之前她埋镯子的地方,把镯子给取了出来,用树叶子擦了两下,而后塞进了兜里。
如今距离镯子丢失已经过去了两天,风头差不多过了,她再把镯子放在身边就保险一点。而且把镯子放在身边,方便她随时取血。
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下山时大腿很容易抽筋,尤其是于胧这么肥胖的身体,几乎所有的重量都压在双腿,她走得异常小心,但还是摔了一跤大的,屁股生疼,好半天才爬起来。
她呲着牙缓了好一会,才缓过神来,因此下山的路她更加得小心了,
好不容易回到家中,张季山和江静已经从地里回来了,今年的收成还算不错,尤其是分田到户之后,乡里人的干劲十足。
以前还吃大锅饭的时候,因为肥胖和身体素质太差的缘故,于胧就赚不到几个工分。现在也不用她干什么重活,因为她一下地,在太阳底下没站一会就晕。
半个月前她穿越的诱因就是因为去地里干活,暴晒过后直接晕在了地里,醒来后灵魂就换成了如今的于胧。
那以后,张季山就不让她下地了,不然按照农村的现状,半大姑娘怎么着都是个生产力。
好在张季山会点木匠手艺,所以家里情况倒是比其他人家好上不少,多她这么个不事生产的废物也勉强养得起。
不过这也是江静担心她嫁不出去的又一原因,不然她哪怕是胖点,但有一把子力气,稍微结实一点,多的是人稀罕她。
但有具肩不能挑手不能抬,连多走几步路都喘的身体拖累她,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谁愿意自家娶个菩萨回去供着,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
江静回来后去厨房做午饭了,午饭是几个玉米面饼子配自家腌的咸菜。
面饼子有股浓郁的玉米香,于胧来这里半个多月,基本没吃过几顿正儿八经的白米饭,倒是没有饭里掺糠那么惨,但多少也会掺些玉米粉在里头。
于胧倒是知道二十一世纪,玉米粉很多都是给猪吃的。
玉米饼子很粗糙,又干又有些咯喉咙,于胧更心疼前世被她浪费掉的那些粮食了。
吃完中饭后,张季山和江静又下地去了,于胧也在心里计划着。
周家除了周邦国外,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这个弟弟年纪最小,和张学雷差不多大小。
于胧不确定是不是周家人的血都能用,所以打算柿子挑软得捏,先向小孩下手。
虽然取周邦国的血是最稳妥的,因为原著里空间就是以周邦国的血为媒介开启的,但毕竟对方那么大一男人,想不动声色地弄到他的血有点困难,她到是想到了几个法子,但都不太稳妥,不确定性太高。
一时半会,她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所以才想着先向周家小弟下手,实在不行,她再碰碰周邦国。
周家小弟周邦业不比张学雷作天作地,是个听话懂事,现在的村小学读二年级,听说成绩很好。村小学是以前的尼姑庙改建的,里面的老师是前些年下乡的知识青年,原本是有两个老师的,但现在回去了一个。
于胧也读过村小学,但是只读到了五年级,小学毕业后就没再去镇上读初中。
于胧观察了几天后,守在了周邦业放学回家必经的道上。
路上一个穿着麻布短衣,手里提着一双军绿色的胶底帆布鞋,背着由五颜六色的破布拼接在一起书包的少年经过的时候,于胧喊了一声。
“周邦业。”
周邦业不明所以地看了眼路边叫他的人,是个大肥妞,因为对方的肥太有特点了,是村子里人嘲笑的对象。他不大想理她,要是被人看到跟她说话很丢脸的,而且听说挨着她会变成跟她一样的大胖子,他才不要呢!
于是他加快脚步跑过去。
于胧看他没理自己,不由一咬牙,“你哥让我找你的。”
周邦业这才没跑了,又将信将疑地跑了回来,他哥周邦国是他最崇拜的人,平时对他的话更是言听计从。他有些怀疑,他哥有事为什么不自己找他,非要让这个肥妞来。
“我哥让你找我干什么?”
“你哥他现在在我家,我带你过去吃饭,有肉哩”,于胧道。
她可没说谎,周邦国现在的确在她家,家里人也的确是要留他吃晚饭。
听到有肉,周邦业眼睛一亮,周家在村里来说条件还算不错,但是肉也不常见的,他已经开始嘴馋了。
“那我们快点过去。”
于胧见四下无人,对他招了招手,“你过来,我有东西给你。”
周邦业犹豫着要不要跟她过去,但一想到是他哥让她过来的,他一咬牙就跟过去了,是一坐木房子的屋后头。
于胧从兜里掏出了两颗水果糖,水果糖是昨天晚上她妈塞给她的,这可是好东西,在镇上两块多钱一斤。
于胧没吃,她减肥的决心很强烈,任何高热量高糖分的东西她都不会碰的,而且待会要弄这小子的血,算是给他一点补偿了。
周邦业看着果糖,十分嘴馋,但家里人教他是不能随便拿人东西的,所以一时间他有些犹疑不定,想伸手又不好意思。
于胧看出了他的犹豫,“你哥是我姐夫,咱们现在是一家人呢!而且你比我弟弟乖多了,学习成绩又好。要是被张学雷抢走,还不如给你呢!”
周邦业被夸得脸都红了,有些不好意思。又觉得她有点可怜,长这么胖,肯定经常被人欺负。
“那我只拿一颗”,他比了个手指小声道。
于胧直接把糖塞进他衣兜里,“你别告诉别人我给你糖啊!不然张学雷会打我的。”
“我不跟人说的。”
“你鞋子要不要放我篮子里”,于胧又问道。
周邦业猛摇头,这鞋子是他哥从城里带回来的,他平时只在学校里头穿,招可多人羡慕了,怕穿坏了,出了学校他就脱下来拎着走。
“那没事,我们赶紧走,回去晚了就没肉吃了。”于胧催促道。
果然周邦业也开始着急小跑了起来,每跑几步他忽然痛呼起来。
于胧赶忙看他,“怎么了?是不是割到脚了,你别动,我给你看一下。”
木屋后面并不平整,有很多碎石头,土里还埋了不少碎瓷片。于胧给他扶到旁边的大石头上座上,再看脚底板果然被割破了,脏黑的脚底板不断向外渗血。
于胧手掌握了下他的脚板,手上沾了不少污血。她把手塞进了兜里,握了好几下镯子,把手上的血弄到镯子上,然后从里头掏出了一块黑布,不断擦拭着脚底板流出的血。
周邦业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已经会不好意思了,他红着脸想把脚缩回来。
于胧轻呵了一声,让他别乱动,周邦业就更不好意思。
于胧把伤口周围的那一撮皮肤给擦干净了,“你等会我。”
然后摘了几片草叶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植物,反正弄碎捣成汁再敷到伤口上面,据说能止血消炎的,这还是她从原主记忆里知道。
“我以后再不叫你胖子了”,周邦业喏喏道。
虽然她确实挺胖的,但是比他姐对他还要好,他姐就从来没给过他糖,也不会这么温柔的给他处理伤口。
于胧心情不错,就没计较他叫她胖子的事了。
“你现在能走吗?”她抬头担忧地问道。
“我可以跳回去。”
“那我扶你,你把另外一只鞋子穿上,不然另一只脚又扎到了。”
周邦业犹豫了会,才抬起脚把另一只鞋子给穿上了,一蹦一跳地跳回去了。
——
“哥!”
到张家门外,周邦业喊了一声。
周邦国从屋里出来,看到周邦业单脚蹦着,不由皱了下眉头,“邦业,怎么回事。”
“姐夫,邦业放学回来的时候扎到脚了,我看口子有点大,刚刚一直在流血,就给他扶过来了。”于胧提前解释道。
他放学回家是要经过张家的,也算是顺道。
周邦业则摸着头憨笑了起来。
张季山也顺道跟在周邦国后头出来了。不得不说,张季山对周邦国这个准女婿非常满意,连带着看周家人也顺眼。
看到周家小弟伤到脚了,忙把他扶进了屋里头。
张秀儿不知道周邦业是于胧扶回来的,因为想要在周邦国面前刷一下好感度,所以很殷勤地围在周邦业身边。
“于胧姐姐已经给我涂了草汁了”,周小弟不自在地道。
张秀儿脸色微变,一听到于胧,厌恶感陡然而生。
尤其是上辈子的经历让她不得不多想,于胧上赶着讨好周家人到底是为了什么,这辈子她没有逃婚,那周邦国注定是她分男人,她还要跟她抢男人不成?
——
于胧其实更想单独一人感受镯子的变化,因为她能明显感觉到镯子正向她传递着热量,似乎周邦业的血是有用处的,这对她来说绝对算是个利好消息,因此心情不免有几分激动。
再回想张秀儿是如何开启手镯的,她记得是周邦国的血浸透到手镯后,张秀儿感受到冰凉镯子传递给她的热意,甚至有点灼手。
她一开始没怎么注意,直到晚上于睡眠中梦到仙境,醒后察觉手上镯子竟然不见了,让她大吃一惊。
原本想要寻找镯子,可意识忽然又降临于空间。
直到后来她渐渐摸索了空间的使用方法:一种是意识降临空间,一种则是身体进入空间。
她有点期待夜晚的降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入梦,她心底从现在开始变得紧张起来,连心跳都忍不住开始加快。
于胧躲在后院的草垛上,她手伸在兜里,磨砂着玉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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