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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人可以糊涂一时,但不能糊涂一世。
我已经稀里糊涂地收了八封信,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
三个闹钟叫不醒我,那就四个闹钟,四个闹钟还叫不醒我,那就五个。
总之,我必须得揪出这个人了。
于是,当晚我早早上床睡觉,睡前还真的把家里所有能定时的东西都给定在了早上五点。
那人总不会五点之前就把信塞进去了吧?
说真的,我当年准备高考的时候都没起过这么早,为了这家伙,我真的很努力了。
在多个闹钟的努力下,我成功在清晨睁开了眼睛。
耳边闹钟声此起彼伏,吵得我头都大了。
一个一个关掉,结果最后一个死活找不到在那儿,循着声音东翻西找,最后在沙发缝隙找到了我那个已经好久不用的手机。
关掉最后一个闹钟,世界终于安静了。
我拉开窗帘的时候,原本没多想,然而,有时候命运就是那么奇妙,总会投递一些我意想不到的礼物在面前。
当我把二楼卧室的窗帘拉开,刚好看见我那邻居牵着狗出门。
我下意识躲在窗帘后面,一直盯着他看。
其实我不太能形容自己究竟抱着怎样的心情观察他的举动,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很聪明的人,遇到很多事情,能躲就躲了,毕竟,俗话说得好——逃避可耻但有用。
我不太喜欢需要动脑子的事儿,包括画少女漫画。
我就那么看着,看着他走出自己的家门,路过我的家门。
然后,他在我的信箱前面短暂停留,我甚至不用费劲去看也知道他放了什么进去。
原来,真的是他。
他把信放进去后还朝着我这边看了看,我赶紧躲好,生怕被发现。
可问题是,我怕什么呢?难道应该害怕的不是他吗?
我一直被贴着墙壁站在角落,手边就是窗帘,等我回过神的时候,发现自己快把窗帘给扯下来了。
过了挺久我都不敢从窗户看出去,生怕对上他的视线,只能小心翼翼地贴着墙壁走出这个房间,然后下楼,假装无事发生。
其实,并不需要我假装,因为等我下楼的时候,他已经走了。
我站在客厅,透过那扇落地窗看着外面,我可以清楚地看见院子里的一切,包括我的信箱。
突然间,我有种错觉。
我的信箱都染上了他身上那股独特的香味儿。
因为这个,所以明明是我的信箱,却站到了他的阵营,心甘情愿在为他保守秘密,为他传递信息。
我站在那儿胡思乱想,直到送报纸的人来了,才忐忑地出去,打开信箱。
信封还是白色的,字迹也没变过。
一切都证据确凿,我就是证人。
可是……
突然间,可爱的情书变成了烫手山芋,我拿在手里,一时间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身后有声音,我听得出是他遛狗回来了,这一刻我甚至觉得每次我取信的时候他都恰好经过,这也是他设计好的。
这一次我没有回头跟他打招呼,直接拿着报纸跟信回了家。
我走得很快,还不小心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竟然是一把小铲子。
这小铲子是我跟他借的,好几天了,竟然忘了还。
我弯腰捡起来,还是没忍住扭头往隔壁看了一眼。
他正牵着狗走进院子,刚好也抬头看向我。
明明心虚的应该是他,我却莫名其妙落荒而逃。
一手拿着他的情书,一手拿着他的小铲子。
我这是在干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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